[爆卦]高雄市勞工局檢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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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勞工局檢舉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30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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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進晚晴工作2年多,每個月他們都叫我回捐2000到5000元,連年終獎金都要捐回去,一共是13萬3250元…。」
     
    晚晴的社工人員在記者會上,害怕地說出他這幾年來被壓榨的心情,讓我聽了很是難過;接著,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補充,他手上還有其他申訴案,回捐金額破百萬,但主管機關只能罰款3500元。
     
    事實上,社工勞權的爭議不是只有回捐。今天竹北社工師梁小姐,也出面揭發世涓全人社工事務所惡意積欠工資,甚至還被事務所提告、申訴、騷擾等等。
     
    今天我跟王婉諭委員、高雄社工工會、晚晴回捐受害者以及竹北受害社工師一起召開記者會,揭發社工勞權的三大陷阱,分別是薪資回捐、積欠工資以及變更職稱規避社工薪資新制。
     
    😡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之執掌,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維護權益機制,並研議於衛福部官網特別公布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之社福單位。😡
     
    衛福部於107年3月1日設立了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台,但事實上,通常在平台受理後,會將案件轉請各地方政府勞動局調查,在實務上,往往第一時間是單位先收到,而申訴的人送出申請,後續就完全不知進度或結果。社會局會同勞工局查核,回復衛福部需耗時2至3個月,根本緩不濟急。
     
    監察院2019年的調查報告很明確地,表示衛福部應該公開資訊,包括公佈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社福團體名單,然而,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台卻沒有進行相關的資訊公開,讓社工人員求職時依舊無法避免惡劣雇主。

    由於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執掌,需要更緊密的跨機關合作才能落實把關。我們主張行政院應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社工人員的勞動權益問題,並研擬是否公布違法之社福單位。
     
    😡請衛福部調查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是否有違法之處。😡
     
    受害的社工師梁小姐,今年6月1日受聘於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8月31日離職。該事務所主要承接新竹縣社會處的委外案件,不但積欠工資、扭曲勞動契約為承攬契約,導致梁小姐根本沒有勞健保。
     
    該事務所甚至主張除非社會處核銷,否則事務所不會給予薪資,導致受害人離直到11 月才領到6月薪水,被積欠的7、8月的薪資,事務所至今仍未給付。梁小姐依勞資調解決議到新竹縣社會處處理核銷,只要事務所向新竹縣社會處申請核銷,即可全額撥款,並不需要事務所付出額外薪資成本,然事務所竟惡意不向社會處申請核銷,社會處也多次請事務所補上申請,事務所仍堅持不申請社工的薪資。
     
    更誇張的是,該事務所負責人憑藉自己是新竹市社工師公會常務理事,濫用檢舉申訴騷擾受害人,包括惡意檢舉違反社工師法、違反社工倫理以及偽造文書等,根本是就是在惡整社工。
     
    😡《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督導考核中,應明確訂定「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屬實者,衛福部將自查獲屬實之日起兩年內不予補助。😡
     
    社福單位在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相關案件中,長期有「薪資回捐」的狀況,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的法令規定。社工一旦拒絕回捐,就會遭到來自主管及同事的冷暴力。
     
    衛福部今年修訂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若回捐情事屬實者,兩年內不予補助,但從梁姓社工師的案例中,可以查見社工的勞權違法樣態極多,並不是只有薪資回捐一種,我們主張,應該明確規定「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的單位,經查獲屬實,便給予「兩年內不予補助」的法律效果。
     
    而「限期改善」遲不開罰也是另外一個問題,被抓到就還款,也沒有其他的額外代價,使得違法社福團體有恃無恐,持續遊走法律邊緣。
     
    😡嚴禁將「社工」職稱轉為其他職稱規避薪資新制😡
     
    政府在今年推動社工薪資的新制,將社工薪資樓地板設為34916元,然而社工團體為了規避薪資限制,便要求社工轉任其他職稱,例如,高雄市鳳山光復育兒資源中心為規避新制,直接要求社工轉任為教保員,而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則是另創「社福宣導員」,讓社工人員轉換職稱,就是為了規避社工師薪資新制的名稱,不叫社工人員,就可以不用給規範的薪酬。
     
    類似的爭議都導致社會工作人員無法領取新制規定之薪資,更是嚴重打擊第一線社會工作人員的專業地位。 政府應在制度上或個案上,積極針對社福單位以更改社工職稱的方式規避薪資給付的情況,進行通盤的調查,並考慮在制度上建立行政裁罰的機制。
     
    之後,我們也會密切關注社會工作者的勞權問題,讓服務弱勢的社會工作人員,不要反而成為被剝削的弱勢。

    🔍今日記者會四大訴求🔍
     
    ✅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之執掌,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維護權益機制,並研議於衛福部官網特別公布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之社福單位。
     
    ✅請衛福部調查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是否有違法之處。
     
    ✅《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督導考核中,應明確訂定「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屬實者,衛福部將自查獲屬實之日起兩年內不予補助。
     
    ✅禁止政府機關或社福團體巧令職稱名目,規避社工薪資新制。

  • 高雄市勞工局檢舉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07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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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社政部門質詢
    完整質詢影片|https://reurl.cc/Y1Km5X
     
     
    #又傳托嬰中心虐嬰事件?
    #多次不良紀錄機構應除名
     
    日前我接獲家長與老師陳情,得知 #高雄市楠梓區天使星托嬰中心 發生將嬰兒粗魯「拔蘿蔔」受傷的事件,還發生嬰兒遭燙傷長水泡、被餵發霉奶嘴等不當對待的狀況。
     
    甚至接二連三有前員工出面指控,園方不但沒有按照規定提撥薪資與勞保,以及超收學童導致師生比失衡,園區違章建築與冒用假烹飪證照等狀況。
     
    我第一時間前往了解,並在議場上要求社會局,依照 #兒少法83條 與 #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申報及支付作業要點 裁罰,將該托嬰中心的準公共化資格除名,即刻停止補助該托嬰中心,並持續稽查與懲處該托嬰中心的其他違法事項。
     
    #加強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高雄的家庭暴力被害人申請庇護安置人數共188件。然而目前高雄的緊急短期庇護所只有一所,中長期庇護所甚至是沒有。在這樣的情形下單間庇護所可能產生的問題包含:
    1.同時間安置數超量時,壓縮每位被害人受安置的時間。
    2.若安置在旅館,旅館內部沒有社工等相關資源,也沒有提供被害人三餐,且能夠安置時間非常地短。
    3.現有的單間庇護所若距離被害人原生活圈過遠的話,可能影響被害人受安置的意願。
    4.被害人受安置庇護地點容易被相對人找到再次進行騷擾。
    5.庇護所曝光的話,被害人無其他間庇護所可以進行安置。
     
    我建議社會局應在拉住、預防的前提下,#增設高雄家暴短期及中長期庇護所的數量 以因應單間庇護所可能產生的問題。代理局長也承諾將規劃後續增設期程來完善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
     
    #疫情無薪假勞工權益保障
     
    今年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許多產業皆受到衝擊員工被迫放無薪假。日前我接到 #高雄空廚 的員工向我陳情公司確有放無薪假的事實但未完成無薪假的通報作業。如果公司還沒進行通報作業的話,員工也無法請領到相關的減薪補助。因此,我在部門質詢時再次替受到疫情影響的勞工朋友請命,希望 #勞工局能夠多多協助這次受到疫情影響的勞工,保障他們的相關權益。
     
    #向社福產業薪資回捐說不
     
    一直以來社福產業薪資回捐狀況頻傳,回捐不是個案,勞工局也不應該總是被動等待回捐案件發生後再以檢舉的方式來個案處理。
     
    前兩個會期我要求社會局要針對局內委補案一線社工薪資權益受損問題做全面性的稽查工作。這次我進一步要求 #勞工局要與高雄在地社福產業相關工會建立常態性討論平台,並於 #2020年下半年度進行社福產業專案勞檢,以保障高雄在地社福產業的勞動權益。代理局長承諾會來著手規劃實施,協助社福產業的回捐問題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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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勞工局檢舉 在 倒立先生Mr. Candl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2-18 13: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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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要百萬選票?移民/工權益,誰照顧,誰得票!」記者會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

    新聞聯絡人: 李佩香 0975-211951 楊丹 0963-618303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在台灣的婚姻移民人數達到554,706人。同時,據勞動部統計,目前在台灣的移工已達706,850人,新住民、移工已然是組成台灣多元社會的重要一分子。然而,攸關婚姻移民和移工的相關法律、措施,長期以來卻未完善規範。如特定21國境外面談制度與「國籍法第十九條」,均對於婚姻移民有諸多限制,造成新移民面臨「進不來,出不去」之困境。移工的保障更是不足,大部分移工仍深受仲介費剝削之苦。這些都讓台灣人權狀況蒙上陰影。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於12/18日舉辦記者會,主持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教授說明, 12/18是國際移民/工日,也是2020立委選舉政黨票各政黨抽籤的日子。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特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各政黨回應移盟訴求。夏曉鵑教授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新住民取得身分證人數已逾二十六萬,其中大多數已取得投票權,每位新住民的本國配偶、配偶父母,再加上眾多已有投票權的新二代,具有投票權,新住民及其家庭可投票的人數已逾百萬,因此各大政黨紛紛推出新住民丶新二代為不分區代表,希望爭取新住民及其家庭的支持。然而,移盟認為,真正關切新住民的政黨不應只做表面功夫,而應具體推動保障移民相關權益之法令政策。此外,為了讓台灣產業和許多有照護需求的家庭能夠安定發展,真正關心移民/工權益的政黨也應提出能增進移工工作環境安全和福祉的政策。為了讓廣大的新住民及其家庭,以及所有關注移民/工權益的公民更清楚了解誰才值得他們寶貴的選票,移盟提出五大保障移民及移工的具體訴求,請所有提出立委不分區代表的政黨回應,並將於12/30公佈各黨回應結果,呼籲關注移民/工權益的新住民及其家庭將政黨票投給支持移民/工權益的政黨。
    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長的李佩香指出,針對特定21國境外面談制度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國籍歧視,長久以來受人質疑。而且面談機制缺乏裁量標準,面談官自由心證恐導致真實婚姻被拆散。有些個案甚至因外交部在簽證上註記後移民署便不得核發居留證,而必須在停留簽證到期後離開台灣再入境,造成國人金錢及時間的損失。這種碰運氣的機制,有可能使某些真實婚姻夫妻無法通過審核而虛偽結婚卻通過了。現行移民管道多元,有意來台從事非法行為之外籍人士大可不必透過婚姻管道。加上外交部用「可能」犯罪的理由進行事先審查,以上原因都讓人對面談制度的正當性產生疑慮。隨著全球化發展,跨越國界的人口活動頻繁,不同國家的人民結婚組成家庭已相當普遍,政府理應切實保障國人及新住民之「婚姻」和「家庭團聚」權。
    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個案主任劉茜談以親身經歷點出許多來台多年的婚姻移民遇到的另一個問題:無法善盡孝道。劉茜的母親今年84歲,因為有老年失智症又患心血管疾病及心臟衰竭症狀,生活幾乎不能自理,住在貴州老家沒有人照顧,她想念母親時只能撥視頻給村子的鄰居才能看到媽媽。母親有失智症不會用電話,劉茜看到媽媽很清瘦,開口說她餓了,要女兒煮飯給她吃,看得劉茜心痛不已,無法將媽媽一個人丟在大陸不管的劉茜只有將母親接到台灣照顧,但依現行法規,母親只能居住半年便必須出境。雖然政府宣稱取得身分的陸配之七十歲以上的父母可以來台定居,但事實上,這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餅,因為政府有配額,劉茜的母親要排到民國112年才能來台,她不知道母親能否活到那時,而有些陸配姊妹的父母甚至要排配等到父母一百歲時,這個政府根本是虛晃一招!想到母親,劉茜激動落淚的表示,她願意自費承擔母親在台灣的醫療費用,並不奢望占用台灣健保,她只希望能孝女兒的教道,照顧年邁多病的母親。許多嫁到台灣的新住民姐妹和劉茜遇到一樣的問題,她們為了要照顧在台灣的家,沒辦法分身為父母盡孝,而現行法規卻逼著他們眼睜睜把年老多病的父母送走,成為不孝的子女。劉茜呼籲各政黨聽到她們的聲音,修法支持新住民父母來台探視權益,因為娘家夫家都是一家人,不管是女兒還是媳婦虵們都要盡孝道!
    許多新住民的子女已有投票權,他們也挺身而處爭取移民/工權益。母親原籍越南的新二代劉千萍就「國籍法」第19條有可能造成的國際人球問題表示:我國移民政策對於來自特定國家的婚姻移民持著過度的懷疑,移民政策與施行總是以「防範假結婚」為思考,卻不檢討在假結婚判定過程中存在諸多不公正、反人道的機制。在台灣努力落地生根並且貢獻家庭的新住民,可能因為文件偏誤、遭惡意不實檢舉、有無子女、經濟條件等原因,而被否定了婚姻的事實。新住民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前,需先放棄原國籍。根據國籍法19條,若經法院判決「假結婚」就可能被撤銷歸化,且上述判決並「無時效限制」,使新住民將一輩子生活於失去身分、成為無國籍人球的疑慮與恐懼中。這樣的移民政策不僅涉及歧視,也罔顧新住民的基本人權,台灣在「製造無國籍人權」議題上也開始被人權組織關注。劉千萍質問諸多宣稱重視新住民的政黨:誰來為這些為數眾多的新住民發聲?誰來推動修法,給她們能夠安身立命的環境?
    除了婚姻移民在台面臨諸多法律困境,大量移工也是備嘗艱辛。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英達主任表示: 家戶移工現在沒有任何法令保障,導致工作時間、休假日完全沒有法令規範,薪資距離基本工資的差距越來越大,嚴重違法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家戶勞工公約》(C189, Domestic Workers Convention )第六條、第十一條的規定。也由於家戶移工工作場所受僱人數低於五人,長期以來都無法享有勞工保險。此外,家戶移工經常受到僱主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遭到肢體暴力、性騷擾甚至性侵情事頻傳,勞工局不對家戶實施勞動檢查,也使得以上情況很難獲得具體改善。漁工方面,長期以來境內與境外聘僱的兩套標準,都無法做到對外籍漁工的有效保障,漁工被苛扣薪資、遭受口頭或肢體暴力情況頻傳,境外漁工更缺乏勞動法令保障,薪資亦遠低於國內基本工資。
    71萬來自東南亞的藍領移工絕大多數都必須先在母國繳交一大筆仲介費才能來台,這筆仲介費有相當比例由國內仲介瓜分,而來台後還需要每個月繼續對國內仲介繳交「服務費」。國際勞工組織的公平聘僱準則,要求與招募與管理有關的費用,都由僱主支付,移工不應為工作而付費,目前移工的仲介費收取,顯然完全違反這項準則。越來越多的品牌歐美都已經在國際勞工組織以及各國法令的要求下,採用這種公平聘僱原則。我國政府既號稱以人權立國,且新南向政策鼓勵與東南亞各國加強各方面的交往,顯然必須負責任的將移工政策朝向公平聘僱的方向邁進。三十多年來,移工為我國的經濟生產與社會福利,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成為我國重要的生產推手以及安定社會的力量,政府不能繼續以移工沒有選票而迴避改善移工人權與勞動條件的訴求。
    移盟今日記者會後將寄給各政黨「第十屆立委移民工權益承諾書」,針對上述問題請各政黨回應是否承諾未來進入立法院將推動修改相關法令政策,以落實移民/工人權之保障。移盟將於12/30公布各政黨回應結果,作為新住民及其家人,以及所有關注移民/工權益的選民投票之參考。移盟同時呼籲所有新住民及其家人關注自身權益,好好利用手中選票,選出能真正正視移民/工權益而非口惠不實的政黨和立委,共同推動後續修法,讓台灣成為一個多元友善,各族群攜手發展、共榮共存的地方。

    移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夏潮聯合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協談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勞動人權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關愛之家協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 Migrante International-Taiwan Chap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