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驗收通知廠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驗收通知廠商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驗收通知廠商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驗收通知廠商產品中有3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連最基本的工程安全都沒有 核四遑論續建🚫】 對於核電廠而言,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絕對不能輕忽,沒有核安保障,就不應該使用核電。然而,以下洋洋灑灑的事件,卻是核四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 ⚡台電擅自違規變更設計 核四興建期間,台電未依規定擅自變更核四廠一千多件設計、降低電廠零件的安全規格等諸多缺失,...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前情提要】 今年5月我接獲檢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法律顧問採購案」涉有廠商浮報費用。當時國防部官員承諾徹查到底。 然而,等到9月,我發函詢問調查結果,國防部卻函覆「查無不法」,根本沒有認真查,因此提出本次質詢。 【質詢內容】 國防部以「限制性招標」、耗費數百萬,辦理「法律顧問聘任採購案」,請...

  • 驗收通知廠商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8 1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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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最基本的工程安全都沒有 核四遑論續建🚫】
    對於核電廠而言,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絕對不能輕忽,沒有核安保障,就不應該使用核電。然而,以下洋洋灑灑的事件,卻是核四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

    ⚡台電擅自違規變更設計
    核四興建期間,台電未依規定擅自變更核四廠一千多件設計、降低電廠零件的安全規格等諸多缺失,卻無視原能會要求改正及裁罰,仍執意續辦變更設計。

    ⚡採購零件的供應商「沒有」核安品保資格
    採購流程嚴重疏失,檢驗還沒完成,施工單位就通知供應商交貨,形成已經叫貨也到貨了而不能不用的狀況,完全無視採購程序及抗輻射功能的相關安全要求。

    ⚡主管收賄遭彈劾
    台電未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龍門計畫後續混凝土採購,竟還曲解法令,以限制性招標方式,並且只與特定廠商議價,而遭監察院彈劾。

    核四從動工以來弊端頻傳,總共有512件違規事件,還包含17件重大違規,被開出超過2290萬的罰款,另外還有近50件其他違規,被要求改善事項超過450件,共被監察院糾正六次、彈劾兩次,再加上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項,施工與驗收過程問題重重。在長期輕忽核安、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經費暴增乃至官員收賄等問題之下,要如何讓民眾相信核四工程品質、安全無虞?

    前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核工專家林宗堯等核工專業者都曾公開發言表示「核四根本不可能安全運轉」。如果就這樣續建核四,根本是棄台灣人民安全於不顧!

    🚫請大家在今年核四公投投下「不同意票」,拒絕續建危險核四!

    #分手吧我們不核四
    #續建核四17不同意

  • 驗收通知廠商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8 12:38:02
    有 40 人按讚

    偷工減料、弊端重重的核四怎能讓它重啟!

    重要概念與基本資訊 - 核四有哪些工程安全弊端?

    1.開罰紀錄:核四動工以來弊端頻傳,因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輕忽核安、經費暴增等等問題,被監察院糾正19次、原能會違規裁處45次、被罰鍰共2,290萬元。

    2.違規事件:核四施工過程共有512件違規,包括施工不當、爐心熔毀疑慮、偷工減料、偽造文書、泡水、火災、輻射外洩疑慮、地震防護疑慮等。

    3.最嚴重工安事件前三名:1. 屢次未經正常審核程序自行變更設計,被開罰1920萬元。2.三次淹水事件,核電廠變泡水車。3.測時期間發生全黑事故長達28小時,當時正值貢寮海洋音樂祭舉辦期間,原能會坦承並沒有可以疏散十萬人的緊急應變計畫。

    核四是否已經通過原能會審查?

    1.核電廠運轉前,必須通過原能會一系列嚴謹管制的審查程序,才能確認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台電針對核四廠1號機進行的安檢作業,是當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的自主強化機制,無法取代原能會的安全管制監督。

    2.核四廠1號機有32項系統功能試驗報告未通過原能會的審查,包括餘熱移除系統、爐心隔離冷卻系統、控制棒驅動系統、高壓爐心灌水系統、反應器保護系統、緊急柴油發電機系統、多處冷卻水流失事故測試,甚至與核島區安全有關的1號機電氣配電系統等。

    【核四連最基本的工程安全都沒有,遑論重啟?】
        
    核四從動工以來弊端頻傳,因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輕忽核安、經費暴增乃至官員收賄等等,有512件違規事件,加上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項,施工與驗收過程問題重重,在在顯示核四工程安全、品質問題不斷,運轉安全性堪慮。

    ⚡台電擅自違規變更設計

    核四興建期間,台電未依規定擅自變更核四廠1500多件設計、降低電廠零件的安全規格等諸多缺失,卻無視原能會要求改正及裁罰,仍執意續辦變更設計。

    ⚡採購零件的供應商「沒有」核安品保資格

    採購流程嚴重疏失,檢驗還沒完成,施工單位就通知供應商交貨,形成已經叫貨也到貨了而不能不用的狀況,完全無視採購程序及抗輻射功能的相關安全要求。

    ⚡主管收賄遭彈劾

    台電未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龍門計畫後續混凝土採購,竟還曲解法令,以限制性招標方式,並且只與特定廠商議價,而遭監察院彈劾。

    更不用說根據原能會管制記錄,核四建廠過程被判超過17件重大違規事件,而被開出超過2290萬的罰款。另外還有近50件其他違規,被要求改善事項超過450件,共被監察院糾正六次、彈劾兩次。

    對於核電廠而言,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絕對不能輕忽。然而,上述洋洋灑灑的事件,卻是核四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

    前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核工專家林宗堯等核工專業者都曾公開發言表示「核四根本不可能安全運轉」。這樣的核四,還有人想要重啟,就是棄台灣人民安全於不顧。

    面對摻有人工香精的麵包、黑心食用油製造商,我們會選擇拒買。那面對核四這個大大小小疏失共512件壞因素集結體,包括偷工減料、違法變更設計、官員收賄、試運轉時漏水、淹水、零件供應商不符核安品保資格、主控室起火、測試期間造成停電28小時,超過全球核電廠應變時間(八小時)三倍以上等罄竹難書的問題,我們真的還要重啟它嗎?

    上述不應出現在核電廠的核安事故都出現在核四身上,我們可以確切知道 #核四不應重啟,否則就是置台灣人民安全於不顧。如果你對中國廣東台山核電廠可能出現核輻射外洩感到緊張,對於這個蓋在台灣東北角的危險核四,你怎麼能不緊張?

    請大家在今年核四公投投下「不同意票」,拒絕重啟危險核四!

    #分手吧我們不核四

    #重啟核四17不同意

    #重啟核四公投案讓我們一起投下不同意票

  • 驗收通知廠商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8 12:00:36
    有 54 人按讚

    【核四連最基本的工程安全都沒有,遑論續建?】
        
    核四從動工以來弊端頻傳,因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輕忽核安、經費暴增乃至官員收賄等等,有512件違規事件,加上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項,施工與驗收過程問題重重,在在顯示核四工程安全、品質問題不斷,運轉安全性堪慮。
         
    ⚡台電擅自違規變更設計
    核四興建期間,台電未依規定擅自變更核四廠一千多件設計、降低電廠零件的安全規格等諸多缺失,卻無視原能會要求改正及裁罰,仍執意續辦變更設計。
        
    ⚡採購零件的供應商「沒有」核安品保資格
    採購流程嚴重疏失,檢驗還沒完成,施工單位就通知供應商交貨,形成已經叫貨也到貨了而不能不用的狀況,完全無視採購程序及抗輻射功能的相關安全要求。
        
    ⚡主管收賄遭彈劾
    台電未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龍門計畫後續混凝土採購,竟還曲解法令,以限制性招標方式,並且只與特定廠商議價,而遭監察院彈劾。
        
    更不用說根據原能會管制記錄,核四建廠過程被判超過17件重大違規事件,而被開出超過2290萬的罰款。另外還有近50件其他違規,被要求改善事項超過450件,共被監察院糾正六次、彈劾兩次。
       
    對於核電廠而言,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絕對不能輕忽。然而,上述洋洋灑灑的事件,卻是核四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
    前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核工專家林宗堯等核工專業者都曾公開發言表示「核四根本不可能安全運轉」。這樣的核四,還有人想要續建,就是棄台灣人民安全於不顧。
          
    請大家在今年核四公投投下「不同意票」,拒絕續建危險核四!
        
    #分手吧我們不核四
    #重啟核四17不同意
    #八年前的圖現在還適用為什麼
    #因為有些人要續建危險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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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監察院:針對核四安全暨核廢料處理已提出26項調查報告 善盡安全把關職責
    https://pse.is/3hwhhx

  • 驗收通知廠商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10-15 10:00:01

    【前情提要】
    今年5月我接獲檢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法律顧問採購案」涉有廠商浮報費用。當時國防部官員承諾徹查到底。
    然而,等到9月,我發函詢問調查結果,國防部卻函覆「查無不法」,根本沒有認真查,因此提出本次質詢。

    【質詢內容】
    國防部以「限制性招標」、耗費數百萬,辦理「法律顧問聘任採購案」,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驗收方式由律師交付「完工證明」及「工時統計資料」,由國防部逐批驗收。

    ⛔然而,檢視各批次律師核報工時及法律意見書,發現律師根本浮報工時情形、把國庫當提款機。

    ➡️2017年5月,出具法律意見書只有2頁,核報工時竟達80小時、收費24萬元,
    ➡️2017年10月、11月,出具有關利益迴避之法律意見書,律師核報工時150小時、收費51萬元。然而,內容卻有大量篇幅在介紹基本法律觀念。
    ➡️2018年2月,則是協助國防部遭監察院糾正,提出20頁法律意見書,律師核報工時84小時、收費25萬2000元,

    國防部是錢太多了嗎?納稅人的錢可以這樣亂花?

    ⛔國防部長期閉眼審查、浮報情形越來越嚴重,直到2018年7月、9月,15頁法律意見書,律師核報164小時、收費48萬8400元,終於有人看不下去、經審查後發現工時僅38小時。
    ➡️對此,國防部長嚴德發承諾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質詢後發展】
    前兩天,國防部通知我調查結果:2017至2018年第2、3、4、5、6批次,驗收確有浮報工時等履約不實情形,後續將要求廠商返還款項並終止契約。

    ⛔這種浪擲納稅人錢的爛事,儘管之前給機會讓他們自己處理,還是繼續擺爛。一定要等我公開質詢部長,才肯開始動。

    請空軍司令部,誠懇反省檢討。到底還有多少這樣胡搞的事!

  • 驗收通知廠商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5-09 15:03:10

    公園管理科針對工程有提出告訴的案件居高不下,
    藉由這次問題的提出,提升執行效率也提升工程品質,並非針對個案提出質疑。

    工程從竣工到驗收都有一定的流程,
    承辦人員不應該藉故拖延案件,使得工程延宕完成時間。

    承辦通知廠商補齊文件, 但是否應該要一次告知?
    不應該有刁難之嫌疑。

    願意配合的良好廠商,可能因為這樣的因素而打退堂鼓不敢來招標。
    這是政府工程公開招標,時常流標的其中原因。

    種種的問題,這次處長必須好好地明察並懲處辦理。
    政府人員應是要積極執行案件,不應該行政怠惰,
    這不僅會重創政府形象還會影響到人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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