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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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98的網紅相庭甲支綺張庭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草嶺觀光發展產業聯盟成立大會✨ 在7/18劉建國委員為振興古坑地區觀光產業,特意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部長來到古坑鄉草嶺與在地鄉親討論如何振興觀光。 緊接著於7/22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辦理「大草嶺區域觀光發展聯盟說明會」和在地業者、鄉親說明及討論。 在會中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馬惠達處長提到:...

  •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在 相庭甲支綺張庭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29 18: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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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草嶺觀光發展產業聯盟成立大會✨

    在7/18劉建國委員為振興古坑地區觀光產業,特意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部長來到古坑鄉草嶺與在地鄉親討論如何振興觀光。
    緊接著於7/22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辦理「大草嶺區域觀光發展聯盟說明會」和在地業者、鄉親說明及討論。
    在會中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馬惠達處長提到:阿管處因人力編制不足及資源問題,無法將大草嶺納入管理。
    且在行政程序、法令規範及資源的限制下,目前尚有許多需要克服的地方,因此成立區域觀光發展聯盟,以觀光作為領頭,進而提升硬體建設。
    最終以成立「區域觀光發展聯盟」為目標計畫!

    庭綺在這裡先代替大草嶺地區居民感謝中央提出大南方、大發展計畫,將在地觀光產業組織起來,不分行政區,成立大草嶺發展聯盟,未來要和阿里山區域觀光聯盟、北回歸線235聯盟組成雲嘉觀光鐵三角。
    此計畫由濁水溪以南開始,第一個就是雲林縣,代表著大南方計畫的火車頭,感謝劉建國委員的極力爭取之下讓蔡總統及林部長更加重視雲林縣,我相信在中央所挹注的資源下將會讓雲林縣的觀光、產業以及交通、都會有所提升。

    在經歷這段時間的參與過程裡庭綺有所感觸:
    要將一個觀光地區劃入某風景特定區,也就是如果以「大草嶺地區要納入阿里山風景區」,必須符合發展觀光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亦經過該有的評鑑的審查流程及程序,而納入阿管區此舉,是全草嶺在地鄉親所希望的嗎?
    發展觀光亦需要尊重當地民意,而非縣府能一意孤行!
    縣府一再提及將草嶺納入阿里山國家風景區,在相較之下,要納入必須經過該有的評鑑審查流程、程序、門檻分數,到底納入及不納入對大草嶺地區未來發展如何?這有待進一步溝通。
    但就目前而言串聯雲林的觀光資源來建立觀光圈的模式較為可行,這才能確實帶動雲林的觀光!

    #要傾聽民意且了解需求才是真正的協助!
    #重振觀光讓大草嶺地區風華再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
    #身為古坑人我希望大家能目標一致同心更要協力!

  •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在 劉建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9 17: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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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振興大草嶺觀光,我們要求中央資源挹注,之前阿里山國家風景區馬處長多次溝通,7月18日邀交通部長林佳龍來草嶺座談,今天「#大草嶺觀光發展產業聯盟」成立,結合阿里山區域觀光聯盟、北回歸線235聯盟,推動觀光發展!阿里山的姑娘美如水、草嶺的少年壯如山,各有各的特色,中央挹注資源,發揮乘數效應,這將會是新契機的開始!

     
    草嶺鄉親對於振興觀光已經等很久了,現主時最要緊的就是先把大草嶺地區的道路做好,149、149甲、149乙等等重要道路,必須做到又平又穩又安全,讓遊覽車可以開上來,我們團隊一直要求中央全力支援,交通部也都已經在做了。
      
    另外,有鄉親反映,是不是能將大草嶺地區納入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區範圍內?先跟大家報告,要納入阿里山風景區,必須符合發展觀光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還要評鑑跟審查,絕不是簡單說要劃入就劃入,如果地方有共識,可以一起來努力看看!
     
    ⬆ 雲林建設ing ⬆
    ✅ 作伙打拚為雲林

  •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3-23 18: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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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淑芬把公文調出來了,證實經濟部長滿口謊言
    林全內閣你們還不處理嗎??

    用這種方式護航亞泥,讓他們可以展延採礦權,卻賠上台灣的後山環境,這是台灣人要的嗎??

    在此向林淑芬委員致敬
    為了保護台灣的後山,努力出這麼多資料來

    辛苦妳了

    經濟部長李世光:亞泥礦權展延期間有高達14個單位要進行會勘,包括國家公園管理處,但各單位全都沒有表示反對意見。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14077

    部長,這麼剛好我也有去調公文,#有意見的單位在這裡↓↓

    ◆花蓮縣政府:
    「本府為維護本縣好山好水及環境永續立場,對於縣內礦業採礦權申請展限案…此申請案緩議,敬請參採。」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經查105年度公開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流資料,有土石流潛勢溪流(花縣DF003)、(花縣DF004)、(花縣DF022)通過,且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花縣DF004)、(花縣DF022)影響範圍內。」
    ◆花蓮縣文化局:
    「查旨案礦區,涵蓋本縣縣定遺址『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內不得採礦。」

    那什麼是「#沒有反對意見」的機關?
    ★ 國防部第二作戰區指揮部:
    「旨揭土地非列屬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三條公告要塞堡壘地帶區域,亦非屬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6條公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禁、限建』範圍。」
    ★農委會漁業署:
    「所詢礦區經查未涉及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人工魚礁區及保護礁區。」
    ★交通部公路總局:
    「查該礦區為致劇本段轄管省道(台8線)達150公尺以上
    …本段無相關意見。」
    ★鐵路管理局花蓮公務段:
    「經查採礦範圍土地距本局鐵路地界150公尺以外」
    ★內政部營建署:
    「旨案依所附位置圖標示位置,非屬『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
    ★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
    「經查本案非位於已劃定公告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亞泥花蓮製造廠:
    「本礦區非屬重要濕地或其他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或其保育利用計畫範圍。」
    ★經濟部水利署:
    「非位於公告之水庫蓄水範圍內…」
    ★花蓮縣環保局:
    「經查該採礦區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交通部觀光局:
    「所送資料非屬『發展觀光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所評鑑公告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內。」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請貴局協助督責亞洲水泥持續辦理原礦區與國家公園重疊範圍之植生復育計畫…」

    部長,你是在跟我裝傻嗎?一次耍弄不夠,還要繼續耍弄嗎?
    更不用說,這個礦區還有原住民保留地,
    根據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的知情同意,這些都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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