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非告訴乃論之罪有哪些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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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告訴乃論之罪有哪些 在 林飛帆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2-17 04: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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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0 22: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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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歡迎每天聽本書,今天為你解讀的書叫《貨幣野史》。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本書的主題,我會說是「找回丟失的貨幣常識」。
    什麼是貨幣常識呢?我相信很多人都聽過,貨幣是一種特殊商品,它是在經濟發展中由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交換媒介。比如說,在原始社會里,有人種田,有人打獵,有人採摘,他們一開始是直接交換彼此的產品,但很麻煩,於是慢慢約定,用某種貴金屬作為交換的中介,形成了貨幣。這就是一般經濟學告訴我們的常識。
    但這本書告訴你,這個常識是錯的。書中說到,按人類學家的考察,歷史上不存在物物交換的經濟,更不用說由物物交換演變來的貨幣;相反,有很多證據表明,貨幣最初的形態是關於欠債的記錄,它不是一種物品,而是一項技術。比如,五千多年前蘇美爾人的債務記錄,近代英國使用的木條借據,太平洋的雅浦島上使用的石頭貨幣,乃至今天銀行系統中流動的電子數據,都能證明貨幣是一種信用債務記錄,而不是我們常說的交易媒介。
    這裡需要提醒的是:信用和債務是同一件事的兩個方面,債務表示負擔,信用強調償還,它們都代表欠債,因此在很多時候可以互換,比如信用卡就是債務卡,信用記錄就是債務記錄,信用擴張就是債務擴張,等等。
    那麼關於貨幣是信用的觀點是怎麼弄丟的呢?作者指出,在17世紀的英國,發生過一場關於貨幣鑄造的大辯論,當時德高望重的思想家洛克認為,貨幣作為商業活動的工具,價值要固定,標準要統一,他不認可貨幣是信用,而相信貨幣是金銀,這種觀點贏得了辯論,並影響了後來的經濟學家。經濟學的創始人亞當·斯密把它寫在經濟學的奠基之作《國富論》中,一直流傳到今天,成為經濟學的常識,也成為經濟學的一個失誤。
    這本書的作者菲利克斯•馬汀,有經濟學、古典學以及國際關係等多個學位,所以這本書不像一般經濟學著作那麼嚴肅,而是很有戲劇性。比如上面提到的貨幣常識的丟失,書中稱之為「謀殺案」,不過作者認為,洛克否定正確的貨幣常識是無心之舉,所以將它定性為「意外死亡」,充滿了故事色彩。這本書的英文標題叫「Money:The Unauthorised Biography」,被翻譯為「貨幣野史」,充分反映了這一點。
    按這本書的觀點,貨幣常識的死亡和丟失,是經濟學的重大失誤,我們要把丟失的貨幣常識找回來,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現象。這有什麼用呢?用一位讀者的話說,魚恐怕永遠也不能操縱水的流向,但它明白了自己曾經逆流而動的徒勞,才會去嘗試改變那些可以改變的東西,讓事情變得更好。這就是認知的價值。
    接下來,我就分三個部分為你解讀這本書:第一,為什麼說貨幣的本質是債務記錄,而不是交易媒介;第二,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是如何被經濟學遺忘的;第三,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如何幫我們更好地認識世界。
    第一部分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 貨幣的本質是什麼?說起這個問題,很多人憑借在書本上學過的知識,也能說出個一二三來,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在原始經濟中,貨幣是不存在的,只有物物交換,效率很低。因為你必須找到一個交換對象,他有你想要的東西,你有他想要的東西,兩方面湊齊才行。這個困難讓人們產生了對交易媒介的需要,比如貝殼、金銀、銅錢等等,你可以賣出商品賺取它,又可以用它來購買一切物品,並且可以囤積起來,作為今後的財富。這就是貨幣的由來。它的本質是交易媒介。
    這套理論流傳廣泛、深入人心,因為它符合我們的邏輯想象,並有權威認證。早在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就提出這種觀點,17世紀著名的思想家洛克也堅持這種觀點,最重要的是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經濟學奠基之作《國富論》中發展了這套理論,被後來的經濟學著作沿用,成了經濟學的標準常識。
    當然,它有時也會受到懷疑,比如經濟史上有個著名的「拿石頭當錢」的案例,就對這種常識構成了挑戰。案例說的是在太平洋西部,接近菲律賓的地方有一個島叫雅浦島,當地人過著田園牧歌式的生活。島上只有三種產品——魚、椰子和海參,沒有農作物,幾乎沒有藝術品和手工製品,很少跟外界貿易,可以說是現代人眼中的原始社會。
    按理說,這種地方最可能看到物物交換的景象,但恰恰相反,雅浦島有一套高度發達、與眾不同的貨幣,學術上叫「費幣」(中文是浪費的費)。這是一種又大又厚的石輪,直徑從1英尺到12英尺不等,中間有一個洞,可以插進木棒進行運輸。一開始人們認為,當地人選擇這種貨幣形式是為了防盜,因為它不易攜帶,就不會成為偷盜的目標。
    但後來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在雅浦島上,交易計算的是彼此的債務,用債務抵消,餘額在以後的交易中再結算。即便到最後結算的時候,如果需要轉移的費幣太大,不容易搬動,它還是會留在原處。這個案例引起了人類學家和經濟學家的注意,它不僅對貨幣起源的常見理論提出了挑戰,還引發了貨幣到底是什麼的懷疑。
    一般理論認為,貨幣是一件「東西」——是從眾多商品中選出來的,充當中介起到方便交易作用的特殊商品。但雅浦島的費幣並非如此,通常這些石頭比交易的物品更難移動,在大多數交易中根本沒有被交換過,因此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商品交換媒介,更像是一種信用記錄和債務清算手段。
    那麼,雅浦島的狀況是不是特例呢?隨著更多的研究和證據出現,人們發現它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現象。
    比如,在距今五千多年前的中東兩河流域,就有了記錄債務的貨幣技術。考古發現當時的帳簿上有一種叫謝克爾的記賬單位,它記錄了商品、勞動和法律懲罰等各種事物的價格,比如每個月的勞動價值是1個謝克爾,租一輛牛車每天要支付1/3謝克爾,扇別人的耳光要罰款10個謝克爾,等等。這種經濟既不是物物交換,也不靠鑄幣支持,而是靠虛擬的債務和收入記賬系統來運作。這時候貨幣充當的是計量單位和債務記錄,而不是一種商品。
    又比如在公元12世紀,英國出現了用木條作憑證的支付系統,人們在木條上鑿出凹口,以記錄貨幣單位的數量,將它一分為二,債權人和債務人各拿一根。債權人那一根可以作為支付憑證流通,當有人把代表債權的木條拿到債務人跟前要求償付時,兩根木條上的切口必須匹配。這種獨特的支付系統,在英國持續了幾百年之久。
    今天的銀行體系,更能體現貨幣是信用和債務的特點。這一點我在《現代貨幣理論》這本書的解讀中談過,這裡就不展開說,只做簡單的概括,那就是:銀行通過批准對企業或個人的貸款,能夠憑空創造出新的貨幣,這些貨幣的本質,就是企業或個人的信用(債務)記錄。
    總之,這本書通過引用一系列證據和研究,否定了傳統經濟學提出的,貨幣是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交易媒介的商品的觀點,比如美國學者喬治·道爾頓認為,如果將「以物易物」定義為沒有貨幣的市場交換,那麼從來沒有證據表明它是重要或主流的交易模式;劍橋大學的一位人類學家更是直截了當的說:「從來就沒有關於以物易物經濟的直接記錄,更不要說從這種體系中誕生貨幣了。」
    那麼貨幣是什麼呢?這本書認為,貨幣是由債務記錄和清算系統構成的社會技術,它的核心是信用。傳統經濟學認為,有形的貨幣才是錢,信用和債務是以此為基礎衍生的虛擬現象;而這本書認為,信用和債務才是貨幣的本質,硬幣、鈔票、存款等等這些具體的貨幣,只是表徵,是用來跟蹤記錄經濟中債權債務關係的工具;打個比方,認為貨幣產生信用,就像說太陽圍著地球轉,那是錯誤的直覺,而認為信用產生貨幣,就像認為地球圍著太陽轉,這才是貨幣的常識和真相。
    第二部分
    那麼,這種常識和真相是如何被經濟學遺忘的呢?這要從一場辯論說起。因為17世紀的英國,出現了貨幣短缺,因此要重鑄貨幣,人們對此產生了分歧。
    當時的英國,主要流通的是銀幣,它在使用中會磨損,還有人把邊角銼下來,鑄成新的硬幣牟利,這些殘缺的硬幣重量或成色不足,卻以法定面值在流通,於是就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就是說,當人們發現成色不同的硬幣都以相同的面值流通,就會把沒有毀損的貨幣貯藏起來,只用那些不合格的劣幣進行交易,這樣就把良幣從市場中排擠出去。
    結果就是,在17世紀60至90年代,硬幣磨損、偷銼剪切的現象在英國愈演愈烈,劣幣充斥於市場。到了1695年,大多數流通硬幣所包含的銀的成分,只有出廠時的一半左右,相同材質的銀塊的價格,比鑄成硬幣要高出近25%。另外由於當時的金、銀兌價不合理,英國的銀幣外流,導致貨幣短缺,嚴重影響了英國的商貿秩序和經濟發展。
    於是,英國政府和議會開始醖釀重鑄貨幣,但對於如何重鑄,爭議很大,其中有兩位重要人物,一位是財政大臣威廉·朗茲,另一位是當時著名的哲學家約翰·洛克,提出了針鋒相對的意見。
    財政大臣朗茲建議,把所有銀幣的面值都提高25%,新幣和舊幣同時流通。舊的劣質硬幣雖然重量和成色不足,但可以按面值流通,而新鑄成的優質貨幣,要麼將法定面值提高25%,要麼將實際含量降低20%。總之就是提高銀幣的法定面值,降低鑄幣的金屬含量,這樣可以讓人們願意把白銀送到鑄幣廠被收購,同時那些被私藏的優質銀幣也會重新進入流通,使銀幣短缺的狀況得到改善。
    但另一方面,當時著名的思想家洛克反對朗茲的意見。他認為白銀才是真正的價值來源,才能充當法定貨幣,貨幣必須保持固有的含銀量,才能維護貨幣的信譽,因此他反對降低鑄幣的含銀量。他主張按原來的重量和成色標準重鑄新幣,取代殘損的舊幣,而在新幣取代舊幣的過程中,由政府承擔損失。
    他們的意見代表了兩種不同的貨幣觀。洛克認為貨幣是一種商品,貨幣的價值是由充當貨幣材料的金屬含量所決定的,因此不能隨意變動標準,這叫金屬主義;而朗茲認為貨幣的金屬含量不重要,重要的是貨幣標識,因為貨幣只是國家規定的計量符號,這個標準是可以變動的,這叫名目主義。換句話說,洛克認為錢是金銀,信用只是硬幣的延展;而朗茲認為錢就是信用,硬幣只是信用的物理表徵。這就是商品本位和信用本位的區別。
    最後,這場辯論的結果是洛克的主張獲得了政府認可。1696年1月,英國議會下令,從當年6月起殘缺的硬幣不能再用。在此之前,它們可以用來繳納稅款或購買政府債券,仍然按法定面值計算,從7月起,就只能按貨幣中真實的含銀量以市場價回收。這樣,缺損的貨幣被收集起來,加上政府投入的白銀,按照標準的重量重鑄貨幣,整個過程持續了三年。
    按照作者的觀點,朗茲的建議是正確的,而洛克的主張把事情弄糟了,但是沒辦法,他們的權威和影響力相差太遠。洛克不僅被後世認為是啓蒙時代最重要的思想家,被稱為「自由主義之父」,並且在當時也被看作英國議會制度的首席理論家,是名副其實的意見領袖。他不僅決定了英國鑄幣大討論的政策結果,也對經濟學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接下來誕生的古典經濟學理論中,從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開始,洛克的貨幣觀就佔據了主導,按原書的話說,「在斯密和他的古典經濟學追隨者的作品中,出沒著一個幽靈:這就是約翰·洛克以及他那套貨幣自然主義。古典經濟學家對洛克的忠誠不可動搖:貨幣就應該是黃金或白銀。」正像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說到:「和其他商品比起來,金屬損耗較少,沒有任何東西比它們更抗侵蝕。此外,金屬還可以按任意數量分割成小塊……正是這種特性,讓金屬變成了最適合商貿和流通的工具。」
    不僅如此,洛克對價值的認識,也就是「價值是物品的自然屬性」的觀點,對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影響深遠,它極大地簡化了理解經濟的任務。因為如果把價值看作天然的東西,那麼經濟學分析根本不用關心貨幣。貨幣只不過是為瞭解決交易不便的媒介,人們想要的不是它,而是可以用貨幣買到的商品。這樣一來,經濟學的分析最好是從忘掉貨幣開始,而去關注生產、分配、消費等「真實」的經濟問題,就像另一位經濟學家穆勒總結的那樣,「簡而言之,從本質上說,在社會經濟範疇中,不可能有比貨幣更不重要的東西了。」
    就這樣,經濟學從創立開始,就把貨幣打入了冷宮,因為主流經濟學家認為,貨幣只是商品交換的媒介,不對經濟產生實質影響,這種觀點一直流傳到今天。而在《貨幣野史》這本書看來,這恰恰是貨幣常識的死亡和丟失,是經濟學的一個失誤。我們要把丟失的貨幣常識找回來,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現象,解決經濟問題。
    第三部分
    那麼,運用新的貨幣常識,可以分析哪些現象、解決什麼問題呢?按照這本書的觀點,要想正確認識金融危機,保持社會穩定,就需要運用新的貨幣常識。
    就拿過去幾十年來說,金融危機在世界各地層出不窮,從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到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再到2002年阿根廷主權債務危機,直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這種動蕩並不是偶然出現,而是反復發生的。這種金融系統的不穩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這本書的作者認為,貨幣本身就有不穩定的特質,因為它總是傾向於產生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當債務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造成金融危機。
    比如,在經濟景氣時,資產價格會上漲,導致投機增多,很多人將資產抵押成貸款,進一步買入資產,造成資產價格不斷上漲。而大量投機產生的債務,會讓投資者資金緊張,也就是收入不夠支付利息。當債權人開始要求償還時,負債累累的投資者必須賣掉資產來維持現金流,而這時候,已經沒有交易對手可以支付如此高昂的資產價格,因此出現拋售,導致資產價格跳水以及流動性緊張,最終造成金融危機。
    更麻煩的是,金融危機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為它會帶來收入下降和失業。2008年之後發生的「佔領華爾街」還算是溫和的,往前追溯問題更嚴重,比如2002年阿根廷債務違約引發的金融危機,造成社會騷亂和政局動蕩。1990年日本經濟泡沫破裂,導致房價、股價的大幅下跌,企業大面積破產,造成日本經濟「失去的二十年」。
    對此,作者的建議是什麼呢,他在書中說到:
    「許多國家目前的金融不平等到了無以為繼的地步——或者說它們的債務太多了。而且我也認為,目前嘗試逐漸減輕這些巨額債務的策略……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在經濟上也不令人滿意。而如果參考梭倫書中的建議,我們就能提前處理這個問題,或者通過設計幾年的高通脹,或者通過直接重組債務的方式。」
    你看,這裡提到了梭倫的建議,也就是梭倫的改革。公元前594年,梭倫被選為雅典的執政官,展開了一系列被後世稱為「甩包袱」的社會改革,其中首要的一條是取消債務。而所謂通過高通脹或重組債務來處理問題,就是作者認為,為了減少金融危機和社會動蕩的隱患,需要通過技術手段來減輕社會負債群體的負擔,甚至是大規模地赦免債務。
    這種建議是異想天開嗎?不是,它有一定的歷史依據和現實基礎。
    書中說到,古代中東地區就有這樣的傳統,在整個社會不能支撐債務負擔的時候,國王會宣佈,所有債務一筆勾銷。《聖經》中也有類似記載,在宗教歷史上,每四十九年的最後一個贖罪日結束後,叫「禧年」,這一年每個奴隸都可以重獲自由,每一塊土地都可以物歸原主,每一筆債務可以一筆勾銷,每個人都有機會重新開始。
    正是按這個思路,1997年有人發起了「禧年債務運動」,要求取消貧困國家的債務,特別是那些發生飢荒、戰爭和瘟疫的國家,因為這些國家無力償還債務和支付利息,陷入了依賴債務的惡性循環,唯一的辦法是減免或者完全取消債務。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市場經濟中,遵守契約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則,這本書的作者為什麼還主張赦免債務呢?
    這就要回到對貨幣的認識上來。傳統貨幣觀點認為,經濟價值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事實,貨幣的職責就是衡量它,但不能影響它。貨幣本位是政治公平的支點,就像物理天平的支點一樣,它必須固定在一個位置,才能保證測量準確。因此,遵守債務契約和尊重貨幣本位是一件順應規律、理所當然的事,不能違背它。
    但是這本書認為,沒必要把經濟價值看作天然的事實,而應該看作是為了實現公正繁榮的社會而發明的概念。貨幣政策的終極目標不是貨幣穩定,而是實現一個公正繁榮的社會,既然如此,債務重組或通貨膨脹導致的違約或偏離貨幣本位,只要有利於社會穩定,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在《羊群的共識》這本書中有一個案例,似乎印證了作者的觀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冰島整個國家陷入了困境,因為之前他們大量擴張信貸,欠下了巨額債務,危機爆發後冰島三家最大的銀行破產,三十萬冰島人背負了上千億美元的外債,加上資本市場的虧損,平均每個人背負了上百萬美元的債務。於是,冰島政府決定重啓經濟,將危機時期產生的居民負債一筆勾銷,用三大銀行的稅款來補,受到舉國上下的熱烈支持。
    結語
    說到這兒,關於這本書的內容就快介紹完了,我幫你回顧一下它要回答的幾個重要問題。
    首先是貨幣的本質是什麼?傳統經濟學認為,貨幣是由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交易媒介的特殊商品。這也是我們大多數人所認為的常識,因為從小到大,幾乎每個級別的經濟學教科書,都是這麼說的。但是這本書告訴我們,這個常識是錯的。因為根據人類學家的考察,沒有發現大規模的物物交換的堅實證據,反而有大量的歷史研究表明,貨幣最初是以債務記錄的方式誕生的,它的核心是信用。它不是一種物品,而是一項技術。現代銀行通過借貸創造貨幣的機制,更是清晰無誤地展示了這一點。
    其次是貨幣的這種常識,是怎麼在經濟學中被遺忘和顛倒的?這本書的作者認為,歷史的偶然造成了這個結果,因為17世紀著名的哲學家洛克,在一場重要的貨幣辯論中贏得勝利,並影響了後來的經濟學家。作者認為經濟學把貨幣看作交易媒介,把經濟看作是去掉貨幣之後的物物交換,進而認為貨幣在經濟中無關緊要,對我們看待經濟問題產生了極大的誤導。 只有把貨幣看作信用或債務,才能明白它對促進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對造成經濟波動影響巨大,這才是貼近現實的觀點。
    第三,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如何幫我們更好地認識世界?作者在書中談到了金融危機,他認為貨幣總是傾向於積累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是金融危機反復出現的根本原因,而要維護社會穩定,我們只能採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比如赦免窮人的債務,這在西方有歷史和宗教的傳統,卻對「欠債還錢」的中國古訓構成了挑戰。
    不過我認為,讀完了這本書,如果理解了貨幣是債務、同時也是信用的觀點,會對中國的另一句古訓「人無信不立」有更深的感悟。
    過去我們通常認為,「人無信不立」是一種道德要求,跟人的物質利益沒有太大關係。而當我們知道貨幣就是信用之後,「講信用」似乎多了一層理由。它不僅是一種可貴的精神品質,並且會在某個時候給我們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這就是講信用的巨大價值。」

  • 非告訴乃論之罪有哪些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6 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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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我聽了「8/25禮拜三:法客話題EP105|最爭議的總統,能算是臺灣民主化的推手嗎?」這集,訪談來賓是林孝庭博士,上一次他上法客電台時聊的那本書《意外的國度》我就是聽完才買的!

    然後意外的讓我成為了法理建國派哈(˶‾᷄ ⁻̫ ‾᷅˵)✌🏻✌🏻✌🏻

    2020.12.4我因為分享買了《意外的國度》跟《台灣獨曆》的貼文,當時引起不同迴響,我看到莫羽靜標記了一位台澎黨的人(我內心想:咦?台澎黨是?)他來留言說《意外的國度》這本類似「毒樹果理論」,他說這本是從台灣光復來寫後續,我從小到大沒有質疑過「台灣光復」有問題,所以我很驚訝,因為我認為我開粉專的公開發文必須要為此負責、必須要確認發文的內容才對,從此次開始我就很積極的查看資料。

    很感謝當時有許多人透過留言、私訊給我指教,我若發文有錯的地方我一定會更正,但我也不希望自己連錯誤在哪都不懂又犯同樣錯誤,因此我就私訊當時留言說我錯在哪的黃聖峰,他很有耐心的回我許多問題,給我了演講影音、告訴有網站中的資料可以看,我在這時候才知道黃聖峰創辦了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我覺得法理建國論述實在太有趣而成為推廣者♡

    好嚕回到正題❣️

    林孝庭再度上法客電台宣傳第二本書《蔣經國的台灣時代》,我聽完以後特別有感觸的是他訪談最後那段話:
    「其實歷史研究啊它是一個不斷在接近真相的一個過程,但是它永遠沒有辦法抵達這個真相的彼岸,就是說我今天書寫這本《蔣經國的台灣時代》,我不斷地希望能接近真相、增進事實,希望可以把最接近真相的事實給呈現出來,但是我永遠達不到,因為呢我們凡人呢沒有所謂的上帝的視角,今天看過去的歷史人物、過去的歷史事件,你總會有一個個人的比較主觀的一種觀點或者出發點,或者是他的角度,不同的出發點看這個問題肯定是會有不一樣的地方,但是呢儘管如此我是希望如果我們大家或者各位讀者、我們聽眾朋友,大家能夠在思考問題的時候能夠以一個更大的歷史的一個架構或者脈絡來看,有一個滿紅的話叫做去脈絡化,你看到很多的問題可能是片段的,嗯我覺得那樣的話就是太過於主觀,今天如果我們把時空背景拉長,在一個比較大的史觀之下來看這個領導者的一生,然後或者在看某個事件,也許我們才得到一個比較客觀的結束出來一個評價出來。這是我的一個一個感想。」


    (。ì _ í。)沒錯!因為我們沒有上帝的視角,所以我們在看待資料時要清楚知道哪些是客觀事實、哪些是屬於某人的主觀意識、或者只是歷史觀察而已,並非國際法視角。

    台灣是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不是政治問題,也不是有沒有宣布獨立的問題,而是台澎法理地位的問題。

    當大家在思考時,如果沒有台澎法理地位這個客觀事實的認知,就不會意識到「台灣光復的騙局」,更不會知道佔領地不得移轉領土主權,佔領者不得要求佔領地人民向它效忠。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所以蔣經國並不是台灣的總統,他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總統。
    而中華民國政權之所以可以在1945.10.25來到台澎是因為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僅具有管理權限,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為了打這篇文章跟大家討論,我就把這篇訪談打成逐字稿了,給大家看看: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NXrNP6uYrsIpht3BOjmBNShxH4hJPAYt/view?usp=sharing

    接著我要針對訪談提出20個與訪談內容不同的觀點‼️
    #文長慎入

    1️⃣貴智說:「現在長大社會上對蔣經國的評價,大概就是兩個,一個是十大建設經濟起飛,然後就是說他是特務頭子。」

    💁🏻‍♀️其實,不要說十大建設了,光是台北市在戰後的發展基本上就是依照日本當年所做的規劃來執行的。第X號公園預定地這種東西,在日治時期的規劃中就可以看到。大安森林公園是七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5%8C%97%E5%B8%82%E6%88%B0%E5%89%8D%E8%A6%8F%E5%8A%83%E7%9A%84%E5%A4%A7%E5%9E%8B%E9%83%BD%E6%9C%83%E5%85%AC%E5%9C%92

    再說了,中華民國政權拿台澎人的錢,拿去繳聯合國的會費,打腫臉充胖子繳的是幾十億人口的會費喔!浪費錢!
    好險被趕出聯合國,才可以把真正屬於台澎人的錢用在台澎上(´・ω・`)

    ➖➖➖

    2️⃣林孝庭說:「1949年國民黨政府到臺灣來之前……」

    💁🏻‍♀️其實要稱中華民國政權,不能說國民黨政府。
    國民黨是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不能等於中華民國政權。

    1949.12.7流亡的中華民國政權,與1949.10.1建立政權的PRC政權都是中國政權。他們各自想代表的中國是同一個國家法人格。
    這就是一中兩政權。

    👉🏻Q&A24中華民國政權/政府的差別?: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7008788998703/?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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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林孝庭說:「在49年後風雨飄緲內外的處境非常非常艱困的情下,他怎麼這樣慢慢地在黨國體制裡,慢慢慢慢地最基層的地方一步一步往上爬,最後到了70年代,擔任我們這臺灣的領導人」

    💁🏻‍♀️其實,不要說台灣領導人,應該是台灣治理當局這個盟佔代管機構的領導。

    不可忽視的真相: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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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林孝庭說:「當然也包括台灣跟美國之間情報合作,我從幾個本身台灣緊密的檔案,跟這個美國英文檔案裏頭就可以很清楚看到,台美雙方在冷戰時期都屬於所謂的反共陣營、堅強的盟邦,但問題在於雙方都是脫離不了各自以自己的他的國家利益為最優先的考量」

    💁🏻‍♀️其實不是台灣與美國,當時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與美國之間的情報合作。
    問題是美國顧慮自己的利益本來就正常,哪個國家不是這樣?你中華民國政權這種巨嬰思想才有問題吧!老是想己願他力!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那篇文有說明各國主權平等原則。
    世界各國當然都會以自己國家利益為優先,這無非是因為要對自己國民負責。我幫你是情分,不幫才是本分。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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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林孝庭說:「譬如說我在書裏頭舉例1950年代到1960年代,那老蔣兩蔣父子一心希望有機會能夠反攻大陸回到中國大陸,問題是美國不願意被你拖下水,為了你支持你國民黨、支持你台灣跟中共去打一場戰爭」

    💁🏻‍♀️這就是國際法上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而且中國內戰與台澎無關。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148243510031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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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楊貴智說:「所以這涉及到當時沒有辦法說服美國去幫忙反攻大陸,所以內心有個糾葛這樣?」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做過對美國兩次威脅。

    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第二是八二三炮戰,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但國際法上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美國也不可能真的介入中國內戰。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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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林孝庭說:「到了1978-79年當台灣跟美國斷」、「那你從蔣經國在當時處理台美關係斷交的談判,你就會發覺說蔣經國他有他的堅持跟要求,他希望說雖然雙方沒有外交關係,你美國還是要正式真正的去體認到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

    💁🏻‍♀️不是台美斷交,也不是中美斷交。
    美國從未與中國斷交,只是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合法政府代表。

    👉🏻台灣有退出聯合國嗎?台美有斷交嗎?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就成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地方,目前仍舊被盟佔代管中。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
    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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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林孝庭說:「當蔣經國在當時在台美斷交談判之間,他去接受這種低調、務實的這種對美外交的這種姿態,我覺得在相當程度上面也形塑整個八零年代,整個當時台灣對美外交整個主旋律,那就是比較低調、比較務實,比較穩健」

    💁🏻‍♀️這邊提到外交關係,延伸閱讀:
    👉🏻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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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林孝庭說:「蔣介石台灣也有想打蘇聯牌,啊因為當時美國看到美國你都不支持我反攻大陸,然後呢你又不斷地想要跟北京改善關係,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台灣我也希望保有在外交上的一個最大的外交上的自主權」

    💁🏻‍♀️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不是台灣。
    台灣不等於中華民國政權。
    👉🏻華台不分的現象、國家正常化的問題 https://wp.me/pd1HGm-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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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孝庭說:「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算是他有心想要玩蘇聯牌他也不敢玩了,因為他一旦繼續玩下去,老美可能會更加加速拋棄台灣,他認為台灣真的要去投向蘇俄共產陣營的話,那就不可能去維持這個雙邊外交的關係,我就早點去跟中共建交,然後美中建交下去對抗蘇聯,在這情況下蔣經國沒有選擇」

    💁🏻‍♀️應該要稱PRC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而且美國沒有跟中國主權國家斷交過!只有轉承認政權而已~
    「政權」是具有實質力量、治理能力,反之沒有這些能力的政權,都是自己講開心的,沒有辦法真正的控制他們所主張、 自己的所謂的領土。
    政權是可以出現在一個地區(不一定是國家)上的實質治理能力的組織。
    「政府」具有的基本屬性是政權。
    「政府」是對承認你是代表政府的國家來說,才是政府。政府一定是政權,但政權不一定是政府。
    別的國家可以任何時候隨時就換承認哪一個政權是該國的代表政府,「換承認」有時候也沒有發正式聲明,而只是直接跟另一個政權進行國家政府才能進行的談判、簽約什麼的。像中日和約的簽訂就是透過締結條約來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
    👉🏻這一個影片有說明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中華民國政權建政歷史: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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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林孝庭說:「林孝庭:所以聯合國是一個很好的秘密接觸的一個場合一個管道。所以你看很多很多解密的檔案,蘇聯駐聯合國的代表團跟我們台灣駐聯合國代表團在紐約的場合暗地裡溝通,另外呢在墨西哥,當時台灣還有跟墨西哥有邦交,我們駐墨西哥的大使館呢」

    💁🏻‍♀️不是台灣駐聯合國代表團,台灣沒有入聯過。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

    1912.2.12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民國」;1949.10.1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解釋一下,假設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是一個機器人,需要駕駛員才可以駕駛。
    這個機器人叫作China,在1945.10.24由ROC政權擔任駕駛將這個China機器人開進聯合國這個club取得席次。在1949.10.1之後China出現了另一個具備駕駛機器人資格的駕駛員PRC政權,要跟ROC爭奪駕駛位子。

    後來1971.10.25,聯合國club決定在這個club裡的China機器人應該改由PRC政權擔任駕駛員。
    很多人說中華民國是國家不是政權,那就請問,假設哦~中華民國假設不是駕駛員(代表政府)而是機器人(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那它離開聯合國之後,有讓club少一個國家(席次)嗎?沒有啊!club中還是有China機器人存在,只是駕駛員換了而已。

    好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在「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自1912.2.12.建立的政權,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代表政府待在聯合國26年,坐在「中國席次」上,雖然離開聯合國中國席次,但仍舊可以被其他國家「承認」其為中國合法代表政府,法律上資格仍舊存在,所以現在就還有15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合法代表政府哦!

    最後,中華民國與墨西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墨西哥合眾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1913年那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不可以說台灣跟墨西哥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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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林孝庭:「是!嗯到了七零年代,我剛講的就是說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上海公報上就是說就是美中之間要建交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一個很大的趨勢。」

    💁🏻‍♀️「建交公報」的作用主要是正式確立兩國之間的外交關係(親善關係,非法律上關係),建交公報中如果提到兩國之間的國際法上權利義務關係,這個部分就會有法律效力。
    兩國在建交公報中對台澎法理地位做出的表態沒有國際法效力,那只代表這兩國對這個議題的看法。
    台澎法理地位仍須依國際法規範判斷,就像郭台銘跟另一個人異口同聲說台積電屬於郭台銘,也不會因此使郭台銘成為台積電的擁有者。
    《舊金山和約》是具有國際法效力文件,國際法上針對戰爭的結束是必須在和平條約做最終處置才算完結戰爭。

    國際上並不會因為哪一個主權國家主張「台灣是他的」,就可以發揮領土主權移轉的法律效力,或者變更二戰後和平條約的處置。
    更何況先主張台灣是他的是中華民國政權,PRC政權只是主張繼承ROC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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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林孝庭:「對當然!就是說49年整個國民黨在中國大陸被打得落花流水」

    💁🏻‍♀️是中華民國政權。1949.10.1之前是黨爭,之後就是中國兩政權代表權之爭。
    1949.10.1 之前,中華民國政府(沒有競爭者)
    1949.10.1 以後到 1949.12.7 之前,中華民國政權(對承認它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府)
    1949.12.7 以後,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對承認它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如果沒有其他政權競爭,這個政權就會具有國家政府的地位。如果有其他政權競爭,這個國家對外的代表政府就由其他國家承認的對象來決定,每個國家都可以獨立決定要承認哪個是政府。
    所以 PRC 政權會想追殺 ROC 政權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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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林孝庭說:「也許在他的認知裡頭,在當時國家安全高過一切,我寧可錯殺也不願意放過一個,只要少抓一個,那如果共產黨真的在台灣社會內部造成一個後果的話 那他是承擔不起的,當然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肯定一定會有一些冤獄呀等等,那當然阿現在說台灣現在在做轉型正義,全世界的國家在民主化後都有在做轉型正義的工程,我想這個也是一個,我們進一步去反省過去這一段歷史一個比較好的契機、一個機會。」

    💁🏻‍♀️美國在戰後對台灣的報告也顯示共產勢力根本在台灣不成氣候,反倒是 ROC 政權佔領代管台澎之後的倒行逆施反而造就了共產主義發展的溫床。中華民國政權 228 大屠殺原本也想要共產黨背黑鍋,但連牠自己做的報告都無法證明有這回事。

    台灣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這邊說的民主化只是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而已。

    💁🏻這邊引用一段聖峰在台澎小堅果社群中提到的關於轉型正義:

    陳水扁執政之後,有越來越多人開始進行所謂的「台灣史」的研究,書也出了很多。但如果看過這些書的話,就會知道全部都是加了點台灣風味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視角。基本上在這些書裡面找不到從根本質疑ROC政權正當性的論點。一堆歷史系老師都投身ROC政權框架下的「轉型正義」,在幫ROC流亡政權漂白。
    關於二二八、白色恐怖的歷史書籍,一百本裡面有九十九本是停留在所謂的國家暴政、國民黨暴政的層次上。
    陳翠蓮的重構二二八是極少數有去提到ROC政權為盟軍進行佔領的書籍,但也只是開頭跟結尾稍微提一下,書的主要內容仍舊是在ROC框架內對所謂的黨國進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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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楊貴智:「在民國大概45年代,是那個白色恐怖的一波高峰,當時抓了非常多的以共匪這個名義去抓的人,在台灣當時確實有很多共產黨的地下組織,或是一些跟中國共產黨沒有關聯,但他們自己對於這個左派的思想有興趣的人都會在當時因為這樣受連累而入獄,」

    💁🏻‍♀️台共源自日共,跟中共根本沒什麼關聯性。日本政府在戰爭後期把包括台灣共產黨在內異議團體組織的壓制到極點,台共根本沒什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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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林孝庭:「你想看看1971年我們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台北代表全中國的這樣子的一個地位已經不再被全世界主要的國家所承認所接受,當你你這個權力國民黨的權力正當性,你慢慢地在流失、慢慢地在弱化的情況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你引進更多的這個本土的人士,你來進到這個政府裏頭來服務,你只有這樣子才有辦法讓你這個政權在台灣才有適法性跟正當性」

    💁🏻‍♀️1971.10.25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被趕走的是中華民國政權。那份決議從頭到尾都跟台灣無關,這份決議說的是要把蔣介石政權驅逐出聯合國中國席次,換句話說這份決議是要把中國代表從中華民國政權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如果以為退出聯合國的是台灣,就等於是把蔣介石政權當作台灣,是這很嚴重的錯誤喔!
    蔣經國找台灣人來接班有成功讓政權台灣化?
    事實上不可能,譬如說台商到中國開公司,裡面員工幾乎都中國人,也不可能讓這間台商公司變成中國人開的公司。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114809591885289&id=25866013083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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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林孝庭:「他至少他不像其他的一些獨裁者、威權統治者用了一個比較強硬的手段去回應這個訴求,那也許就就像這個有些台灣的一些作家蔣得,他或許是一個獨裁者、一個威權者,但他至少是一個理性的,他願意去思考這個利弊得失,最終還是促成台灣逐漸走向這個民主化。所以這是我的我的一個觀察,對。」

    💁🏻‍♀️請大家換個角度,思考一下特務頭子殺人魔有多麼不得已?!
    一般我們都是要強者、有權力的人去運用同理心去思考弱者、無權無勢的人所面臨的困境、要加害者去思考、反省自己對被害者造成的傷害。

    結果現在是要我們顛倒過來嗎?要弱者、無權無勢的人去體諒強者、有權力的人,為自己遭到加害者傷害找理由去原諒加害者?!

    中華民國政權若不找本土派人士進來,使其台灣化,那也很難在台澎騙下去。它為了生存下去才走向台灣化,並非如林孝庭說的那樣說蔣經國很理性、沒有選擇鎮壓的方式。

    不過他無從選擇倒是真的,該選擇時 不去菲律賓來台澎,然後還要繼續騙。如果沒有台澎收留,中華民國政權早就成了海上的浮屍⋯⋯

    希望大家再換個角度思考,從台澎法理地位視角來看吧!跳脫出中華民國政權的框架來。

    👉🏻回應國家正常化、中華民國台灣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8295142419040/?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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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林孝庭:「我想如果他有選擇的話,很遺憾他沒有選擇,因為他面臨太大的壓力,所以他同意了這個民進黨的合法化。」

    💁🏻‍♀️這邊提一下,民進黨也是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政黨輪替後,中華民國政權做過的爛事也要背負的,不可能一筆勾銷!

    例如,1946年1月12日,ROC政權以節參字第01297號訓令宣布,即日起臺灣民眾自34(1945)年10月25日起一律恢復中國國籍。
    此舉違反海牙公約陸戰條例第45條,禁止強迫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宣誓效忠。導致於美國與英國正式發文。

    如果是國民黨發的命令,那換民進黨執政時能不能不承認、說那個不算數呢?顯然沒有吧?所以要說中華民國政權的命令。
    換民進黨執政一樣必須照單全收,不能說那個是國民黨做的。而且英美是透過外交途徑抗議,抗議的對象就是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國家,而不是對政黨抗議。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上) https://wp.me/pd1HGm-iN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下) https://wp.me/pd1HGm-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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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楊貴智:「我覺得有時候人的命運很奇妙,你沒有得選擇,但台灣就剛好被推向一個比較好的結果,因為經濟,在他改革之下確實有好轉,而且民主也確實順利就民主化,所以我說命運是很奧妙的。」

    💁🏻‍♀️有很多人因為之前參與了ROC政權的民主化過程,就把ROC政權當成自己的東西、當成自己的國家了。這其實是很讓人擔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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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林孝庭:「所以說他1984年在選李登輝做副手的時候,他那是政的方面」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要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
    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https://wp.me/pd1HGm-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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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希望大家在聽所謂的學者訪談時,能夠反思這些資料是否有提到最根源中華民國政權來到台澎的真正原因,以及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當人民沒有意識到台澎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欠缺國家法人格(statehood),就不會產生建國意志。就會繼續死抱著中華民國政權,把這個桎梏傳給下一代。

    在大多數台澎人都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嚴重洗腦的情況下,民進黨如果馬上像我們這樣講得這麼直接,搞不好被嚴重洗腦的台澎人下次就讓中國國民黨重新取得執政權。到時候不要說推動法理建國,台澎直接被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權奉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都有可能。

    在台澎建國這件事上,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即:民進黨)最重要的任務固然是揭露真相,但也必須在適當時機及情境下以適當的方式揭露。

    我們現在對一般民眾揭露真相就是在製造這個時機、塑造這個環境,在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揭露真相前,有越多民眾對即將揭露的真相有概念、印象,乃至於理解,在真相被正式揭露時,台灣社會可能發生的動盪與不安就會越少,民眾對這個自己已經有些許印象的真相,接受度也會更高。

    台澎建國從來就不只是少數政治菁英的事情,也不是靠少數政治菁英就能完成的事情。台澎最終能否成為真正的主權國家,取決於像你我這樣的人能夠理解台澎還不是國家、台澎建國的必要性,及真正能有效建立國家的方法。真相的揭露,知識的傳遞,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也是每一個希望台澎成為國際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台澎人應該採取行動參與其中的事。

    願你們與我同行,成為法理建國派,成為推廣者、實踐者、啦啦隊,走在建國路上:)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非告訴乃論之罪有哪些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9 2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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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種尊重專業叫做『#我的專業才是專業,#別人的專業都是幹嘛花錢不划算。』

    還好,我的專業是團購和惹怒老婆並且存活下來啦,如果我的專業是麻醉專科醫師我一定氣死。(反串要註明)

    Shit Shit Shit Shit Shit 多罵幾次Shit,也停止不住我的不爽。

    老朋友就知道,私訊我都會收到一個罐頭回覆『非麻醉問題,視情況回復。根據醫師法11條,醫師非親自診視病人,不得開立處方,為保護你我,請恕我拒絕線上問診。』

    白話文就是『你問我醫療問題,依法我不會回你,你問我醫療以外的問題,我看情況回你。』

    說到這裡我想先講一件公開的秘密啦,#外面診所的麻醉狀態有四種啦:
    ✅1.有麻醉專科醫師,並且全程在場。
    ✅2.有麻醉專科醫師,他手術前來跟你say哈囉完,露個臉就閃人,後面手術過程中只放著病人由護士照顧。
    ✅3.有麻醉專科醫師,但手術過程他從開始到結束都不會來,定期到診所簽名整疊病歷,蓋章收錢,簡單來說叫做純掛牌,算是介於有和沒有之間。
    ✅4.自稱麻醉師的麻醉護士,這個叫密醫。

    我不能確認到底哪些診所,哪些麻醉醫師,在手術過程從頭到尾全程都會留在現場。

    但台南、高雄、屏東有非常多診所的麻醉醫師不是金良光就是遲名珉,一個人到底有沒有辦法同時顧這麼多診所和婦產科呢?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回頭來說我很生氣的這件事,其實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一個粉絲在我某篇衛教文的留言說,女兒去高雄診所全麻手術傷到眼睛,她從頭到尾沒看到麻醉醫師。

    我問她麻醉同意書上的簽名醫師是姓金還是姓遲?她後來私訊我問了一堆問題。

    關於醫療和麻醉的,我謹守醫師法的規範不願回答,但我幫她問了麻醉醫學會的法律顧問,因為她在高雄,我還請麻醫學長幫忙介紹,是否有熟悉醫療糾紛且在高雄的律師,結果呢?拖到八個月後的今天,又來私訊問我一堆問題。我問他你沒有找律師?她說沒有,這個很簡單,請律師不划算。

    所以呢?不就是因為我不用錢,他媽的很划算??我浪費了我自己的時間和人脈,去幫你問學會法律顧問,去找到比較擅長醫療糾紛的律師,你不問,八個月後又繼續來問我到底有什麼意思?

    專業是有價的,不認知這件事情的人,早晚會在某些地方吃大虧。不管是診所不尊重專業沒有請合格麻醉醫師,或是病人貪便宜覺得有睡著就好,麻醉醫師麻醉屍誰麻醉的,不用分那麼細,或是請律師不划算,我衷心的建議,不管任何一件事,不用錢的最貴。

    律師其實和醫師一樣,每個人擅長的專業都不同,有人擅長戰韓粉,有人擅長廚藝又擅長家事(婚姻、家暴、親權、遺產、遺囑等等),有人很愛動物又擅長智慧財產權,有人擅長睡公園,也有人擅長睡粉絲。

    妳口中所謂的很簡單和不划算,人家可能是老翅幾回寒暑,經歷無數開庭的專業。

    附註1:業務過失致死和業務過失傷害,在2019拿掉了,但加重了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本來加重是考量到從事業務的人有一定的專業水準,要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但就會引發爭議,養豬戶送豬過程中發生車禍也會被認為是業務過失,業務的範圍太廣。

    附註2: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六個月。

    認真說,這年頭當法師比當醫師和律師好。

    #找法師贏了謝他輸了怪天
    #找醫師律師輸了怪他贏了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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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說了,我去替自己浪費掉幾個小時管閒事的人生默哀生悶氣,幹。

    人真的不能太雞婆,到最後免費仔只是當你免洗筷。

    #豹頭真的沒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