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離職流程沒跑完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離職流程沒跑完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wisdom ()看板Tech_Job標題Re: [討論] 有公司不放人的例子???時間Fri ...
勞基法有關預告天數的部份
雇主跟勞工都有預告義務。但是罰則部份,只處罰雇主未依規定預告而已
沒有處罰勞工。所以你懂的,有規定但沒罰則...
而一般勞工為了不想撕破臉,畢竟同一個產業什麼時候會再見面很難說
所以大多還是照規定預告再離職。
有時雇主會因為一些理由希望員工再待一陣子再離職
但實際上這只能是協調,不可能強迫
勞工只要丟出離職意願後,就開始倒數預告天數
中間資方的慰留面談跟離職流程都是公司的事。沒有所謂離職流程沒跑完不能離職的
在預告天數內跑完離職流程是公司的責任,不是員工的
預告天數結束後,你就不是該公司的員工了。離職流程什麼的是公司內規
你都不是員工了還管他什麼內規。
公司多半會用流程未結束,扣你最後一個月薪水。不用擔心,只要公司有遲發、苛扣薪資
立刻就到勞工局申請調解,保證每一毛都拿得回來
至於勞健保沒轉出這種事,這說出來給人笑的
一來你不是公司員工,公司要幫你繳勞健保,這根本求之不得啊~
如果新公司要幫你保勞健保
1. 健保你可以自己去辦轉出
2. 勞保可以重覆投保
所以你頂多自己去辦健保轉出,新公司就可以再幫你轉入了
勞保舊公司愛幫你保就保,紀錄上就是這段時間你有兩份工作(沒規定不能兼差吧)
結論
最差的狀況就是跟公司撕破臉,反正照規定我今天預告,時間到我就走
內部有什麼流程要跑你就趁這段時間弄,超過時間不關我的事
勞健保要幫我付錢,非常歡迎
這個月薪資要是少給一毛,我就告到勞工局
以上~ 要不要這麼硬 ? 我沒看過勞工會這麼硬的,要不是雇主太過份,
哪個勞工不想好聚好散?
※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之銘言:
: 一般應該是偷偷先找工作(因為未必會錄取)
: 找到後,才讓原公司知道
: 勞基法有規定
: 預告離職天數
: 有公司會不放人嗎?
: 有例子嗎
: 聽說有人被留幾個月後才走
: 真的這樣,原公司說的算?
: 是因為最近面試
: 跟某主管聊到
: 我就說
: 那別鳥他
: 直接走
: 他說不行
: 新公司要離職證明
: 和健保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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