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wpdbg (安安你好ㄇ)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離職的交接與刁難
時間Thu Aug 5 22:50:14 2021
更新一下目前的情況,也會把文章留著,希望能夠幫助到以後不幸也和我一樣,遇到此種困
難的人。
我今天的身分是:到職未滿三個月的業助,
今天向公司提出離職,該主管明確表示:必須交接五天才可離開,否則將對其損害索取賠
償,我自己會的東西說真的也不多,現場也還是有資深員工至少兩位可以協助帶領未來進
公司的新人,自認教育訓練與我無關。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是各位前輩說的,交接是義務是良心,我自認該給的書面資料及電子
檔都已盡最大能力的給出來了,主管態度也很明確:當初某某同事在你旁邊坐這麼久教你
,你就要和他一樣這樣交接給新人。
聽起來很荒謬對吧,但是他看我就是跟她玩不起的模樣,他現在抱持著要弄死我的心態,
那我個人是會走勞工局,這樣也是保護我自己的舉動,如果我有什麼想法不周到的地方,
還請各位不吝指正,再次感謝熱心回應的前輩們,我真的充滿感謝。
手機排版傷眼,敬請見諒。
不好意思想發文想詢問,可能是因為當局者迷,故希望能夠得到一些大家的聲音,來替
自己打氣。
目前遇到的情況是,任職未滿三個月,
依據法令我知道自己不需要預告期,即可隨提隨離職,
也知道資方不可以用扣住薪水的方式讓我不敢辭職,
但是想詢問交接的合理範圍?
管理者認為,必須要交接到她滿意為止才會允許我離職,
但是辭職應該是我提出就成立的對嗎?
因為自己的確工作上有做不好的地方,管理者不滿意,
但是礙於人力的關係,她不會爽快讓我離職,
因為這份工作我真的自認能力不足,所以非常想離職,
目前打算提完離職之後給一天的時間交接,也打算如果談不攏的話,
提完離職當天即最後一天。
主要的問題是,交接方面,
我只需要把手上經手過的案子相關資料備齊,
即可以算交接嗎?
這是我的第三份正職,但從未遇過這樣的情形,
希望各位可以不吝指教,非常感謝您們。
主要是有看過提離職被種種刁難,所以很害怕自己也會遇到相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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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5.3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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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5/2021 22:51:01
推 soulyung: 要交接到滿意為止這就不對了...你都說你自認能力不足了08/05 22:53
→ soulyung: 怎麼做得到她滿意呢?08/05 22:53
因為還是非常新的菜鳥,專案流程也是一知半解,只能略懂前面三分之一的程序,可是主
管有特地提醒,如果交接不完全,損害公司利益的話會追討賠償,我真的覺得這樣的界線
很模糊QQ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5/2021 22:58:04
推 soulyung: 追著主管問清楚 霸占他的時間把交接事項一一搞定08/05 22:59
→ soulyung: 多用可以留下文字紀錄的往來保護自己08/05 22:59
好的謝謝,但因我接手的包含換過很多人的爛帳,如果他要求我把兩年內該筆客戶的資料
每一筆詳列的話,這樣是可以的嗎?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5/2021 23:02:27
推 wbar: 真是可怕的主管… 是什麼樣性質的工作呀08/05 23:06
金融相關..
→ sirloin: 你就用時間慢慢跟他耗啊08/05 23:14
→ sirloin: 反正時間到就走,沒做虧心事應該還好吧,要怕的是你主管08/05 23:14
→ sirloin: 。我以前離職還被主管錄音錄影流程,沒在怕直接說給她聽08/05 23:14
→ sirloin: ,時間到就閃,專業技術就算錄影哪有這麼簡單就會?08/05 23:14
沒有做虧心事,主要是對自己沒信心能夠做好,主管非常人力空缺,因為目前已經人力不
足了,主要也是公司有問題,所以我也沒辦法找人交接現有的同事也不想接收爛攤子,我
也無法等到他找到新人,所以正在思考我要交接給誰。謝謝您!
推 soulyung: 請記錄你到職後才開始的資料 並且釐清責任 自保很重要08/05 23:15
好的,真的很感謝您!
→ ToyaErina: 追討賠償也要他有辦法舉證你損害公司多少利益啊...08/05 23:15
→ ToyaErina: 光用嘴巴講講你就信,傻眼08/05 23:15
→ ToyaErina: 到底有多腦弱08/05 23:15
就很腦弱啊,真的無法負擔這份工作帶給我的各種攻擊,原本就很不靈光了,被嚇就真的
需要收驚了,哭,沒有想過離職這麼難,其實心知肚明,我想走沒人可以留,我又沒犯法
阿對了,忘記說謝謝QQ 謝謝您
,只是就還是會擔心,畢竟真的沒遇過壞人,這是第一次。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5/2021 23:20:31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5/2021 23:23:31
→ sirloin: 沒法找人交接?說真的我沒看過有哪間公司有辦法找人交接08/05 23:40
→ sirloin: 的,都馬是丟給同部門的誰倒霉誰接。08/05 23:40
→ sirloin: 同事不想接爛攤子乾你何事?叫他給你薪水你再多留幾天啊08/05 23:42
→ sirloin: ,離職真的最大,把你本分做好即可。08/05 23:42
因爲曾經聽過他壓住別人的薪水,犯法沒錯,但我不知道是他不怕,還是過去已經離職的
同事沒追究,我進來快三個月,來來去去至少15人......我很後悔為什麼沒有早一點離開
,我學到教訓了,真的很感謝您,真的好想哭,感受到溫暖Qq
→ ToyaErina: 社會一堆垃圾常用言語恐嚇,你信了你就中圈套了08/05 23:42
→ ToyaErina: 不用怕被告,光怎麼告他就要想破頭了08/05 23:42
→ ToyaErina: 且你薪水才多少怎麼求償,法律有個東西叫比例原則08/05 23:43
→ ToyaErina: 你明天去跟他說,她不准離就是妨礙自由,強制罪起訴了08/05 23:44
謝謝您!!!因為她有明確說出,要她允許才能走,還有看過種種手段,所以第一次遇到
我才會這麼的心驚膽顫,無法勝任的原因之一,就是工作內容常常有兩面手法,對左邊說
真話,但必須對右邊說假話,真的太難了。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5/2021 23:52:04
推 wbar: 加油!給你信心,打電話給勞工局~~08/06 00:03
謝謝!!有打1955了!只是制式回答之外(我很感謝他們提供我正確知識)還是需要一點
前輩們的開導~~
推 sp23: 除非你偷取什麼東西離開,否則她要直接證明因你而公司有損害08/06 00:18
→ sp23: 非常難,再者這家公司為免也太弱了… 她想知道什麼必須主動08/06 00:19
→ sp23: 提問,無限上綱是想嚇唬誰?離職清單應由公司提供而不是離08/06 00:19
→ sp23: 職者沒有目的策劃08/06 00:19
曾看過她指定離職員工,必須著手把過去兩年內該客戶的各種資料來備齊,但是真的不太
可能畢竟也是中途接手的.... 該名主管她的確就是給人無限上綱的感覺
謝謝您!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00:37:06
推 ch30529: 不是都請假請到當天簽離職單嗎08/06 01:07
我當然希望越早走越好,畢竟我沒有預告期,但如果有預告期的話,1955是建議待滿預告
期的。 ~~
→ minyann: 提前幾天預告離職 時間到就閃 閃了之後馬上去調解委員會08/06 01:11
→ minyann: 申請調解 因為你知道主管不會讓你走 然後順便去勞工局08/06 01:12
→ minyann: 報備 尋求幫助08/06 01:12
→ minyann: 在調解委員會我不信你主管的嘴臉會跟在公司一樣秋08/06 01:13
→ minyann: 調解委員會會排時間會寄調解通知單到公司去08/06 01:14
如果她一切按照勞基法,自然是我最希望的結局,如果沒有的話,畢竟工作是為了錢,我
一定會申訴的,謝謝您
推 myaku524: 沒什麼允不允許的,e-mail提出你要離職並預計幾號離開08/06 01:17
→ myaku524: 要符合勞基法年資的預告期間,然後交接表格做一做08/06 01:18
→ myaku524: 一樣一份寄給主管,一份自己留著,書信是要留證據08/06 01:18
→ myaku524: 時間到就能走了,依法行事,公司不找人交接是自找麻煩08/06 01:19
好的謝謝您,口頭提出離職同時,使用mail一起寄出離職信,自覺該交接的部分也會準備
電子跟書面各一份的!
→ myaku524: 到時沒人交接那就不是你問題,因為你全部提前預告過了08/06 01:21
→ myaku524: 除了書信留證據,這段期間和主管口頭講話都記得錄音08/06 01:21
→ myaku524: 不過你自己要依勞基法規定的日期提前預告,才站得住腳08/06 01:22
→ myaku524: 如果他事後不合法扣留薪水,就找勞工局申訴08/06 01:23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01:24:03
同時也會準備好錄音工具,因為目前是傾向雖然不用預告期,但是如果彼此可以好聚好散
,我願意花一天的時間做交接,但如果談的不順利,就會提離職當日即最後上班日,同時
mail一份離職信交接資料一樣是書面+電子檔,十分感謝您!
推 cityhunter04: 未滿三個月當天提離職,當天走!誰來交接是公司跟主08/06 01:24
→ cityhunter04: 管的事情08/06 01:24
→ cityhunter04: ,關我屁事08/06 01:24
主要也是我第一次遇到,一開始的想法都是希望好聚好散,但如果不能盡如人意的話,一
定會以自身利益為優先的~~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01:26:20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01:27:43
→ huokei: 發信說做到A日,請主管指派交接人員,副本寄私人信箱,然08/06 02:08
→ huokei: 後把資料整理好,跟好同事道謝道別,帶著愉悅的心情等下班08/06 02:08
→ huokei: ,誰管主管講啥,那是他的事情08/06 02:08
→ huokei: 時間一到就準時下班,他想延是他要看你臉色不是你看他,08/06 02:09
→ huokei: 懂?08/06 02:09
推 jganet: 三個月是要交接什麼。不就說來唬人,讓你心森畏懼。你只要08/06 02:41
→ jganet: 打依照勞基法第幾條第幾項,離職預告那條就可以走人啦08/06 02:41
推 taipoo: 你先去提離職再說,不然都是你在幻想,懂嗎08/06 04:12
推 pttnowash: 不需要理他 只做基本的本分 全程錄音錄影 rup準備離開08/06 07:23
推 papapapa5566: 交接是義務....時間到就走就可以了08/06 09:05
推 lolitass: 除非對方能舉證你造成公司損失不然交接就是良心工作而已08/06 09:28
推 eds28915: 其實提離職後,可以強勢一點,盡量自己掌握主導權,跟主08/06 11:41
→ eds28915: 管溝通自己可以交接到哪裡08/06 11:41
推 michael89294: 都要刁難你了哪來的好聚好散的道理 直接閃人 順便提08/06 12:17
→ michael89294: 醒他們薪水記得發08/06 12:17
我真的被恐嚇了,他說請我等著她找我求償。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16:34:58
→ mangoldfish: 離職最大,你只有一個月的交接責任,公司沒有任何理08/06 16:52
→ mangoldfish: 由強迫你交接完才走,一個月沒完成照樣可以走人,完08/06 16:52
→ mangoldfish: 成交接是良心,沒完成不犯法08/06 16:52
→ mangoldfish: 不是惡意離職造成營業損失,公司都不可能跟你索賠08/06 16:53
→ minyann: 突然想到 離職日是你上班最後一天的隔天08/06 18:26
→ minyann: 假設你要做到8/9號那你離職單要寫8/10號因為9號你還在上08/06 18:28
→ minyann: 班08/06 18:28
謝謝各位前輩的熱心幫忙,簡單跟各位說明一下,已經口頭+文字向公司提出離職,該主管
表示公司會對其損害進行求償,已親口告知會扣押八月薪水,並額外求償,我明白他已經
違規在先,目前我很有自信能夠站得住腳,第一到職日未滿三個月,提離職即可走人,第
二交接我有提供書面及電子檔,覺得該主管真的很荒謬,他明知和工廠訂貨交期絕對會延
宕,卻仍舊向該工廠下訂單,他想把客戶沒有如期收到貨品的扣款算在離職人員身上,我
目前是已經打算先向勞工局提出調解申請了,如果我有思慮不周的地方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再次感謝熱心的各位,真的受到很多幫助,也謝謝各位體諒深陷其中慌張的我。
→ sirloin: 傻傻的直接打電話給勞工局開擴音讓主管跟他正面對決啊08/06 19:03
→ sirloin: 錄音筆直接眾人面前打開宣告我有錄音08/06 19:04
→ sirloin: 能鬧多大鬧多大08/06 19:04
→ sirloin: 讓大家看看你主管為人如何08/06 19:04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19:44:56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19:55:21
基本上大家都知道他的為人,我也有當場問他還是我現在打給1955詢問?他表示最好不要
在他面前做這樣的事情,碰巧打電話的時候線上有七個人在排隊,因此不了了之。
※ 編輯: shwpdbg (49.216.15.38 臺灣), 08/06/2021 20:00:12
推 raccoon104: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壓薪水。。直接勞檢處檢舉她。08/06 20:02
→ raccoon104: 。另講的那些話 記得錄音 順便告她強制罪及恐嚇。。08/06 20:02
→ raccoon104: 公司要求償它要提出證明 真的有受到損害。。妳也才308/06 20:02
→ raccoon104: 個月。。是要有什麼損害。。求償什麼?08/06 20:02
其實我連兩個月都不到,他就是想找我麻煩而已,很多都是陳年舊賬,於情於理都和我無
關,我自覺無需為他的高流動率負責,但對方就是堅定的逼我做滿找到新人的D+5天,超級
不合理,但主管就是想弄我,我也無可奈何,只能等禮拜一申訴調節。
※ 編輯: shwpdbg (101.12.34.230 臺灣), 08/06/2021 20:19:17
推 book2381: 直接找勞工局做勞資調解…有少領錢的話08/07 01:06
目前會以這個方向進行,謝謝您!
※ 編輯: shwpdbg (101.12.34.230 臺灣), 08/07/2021 14:57:10
→ sjr500: 才不到三個月,根本不用理他08/07 15:10
推 honeycandy: 這一屎關過了,你人生就是一片光明,加油~08/07 21:08
推 wangbadan: 每天擺爛到讓他趕你走08/07 21:14
完全不想再多上班一天,真的是身心靈的折磨,不是不能吃苦,我也不是第一天出來上班
,但我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人,以前都在知名企業的基層上班,第一次找這種私人公司
上班真的是震撼教育,謝謝大家的回覆。
※ 編輯: shwpdbg (101.12.34.230 臺灣), 08/07/2021 21:36:08
→ yaoniy: 祝你順利08/07 23:37
→ OOXXSUN: 教他做人08/08 02:18
→ heatlion: 多上班可是要算薪水 記得提醒你主管08/08 18:35
推 koyo937: 建議公佈公司名,以免又有人受害08/08 18:36
怕公布名稱會有法律上的責任,但是據我所知他們用這招對付過很多人,我也不奢望他們
理解做人這件事情,只是出社會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下真的會覺得很煩躁,又帶點
害怕。
關於薪水,他們的意思是多上五天就可以拿八月份薪水,不多上的話八月份薪水不僅不給
還要額外追討賠償,有夠可惡。
謝謝您們的回覆!
※ 編輯: shwpdbg (101.12.34.230 臺灣), 08/08/2021 21:49:28
推 sp23: 建議直接打電話給勞工局說明狀況調解,看起來他們站不住腳,08/08 22:45
→ sp23: 這主管的主管是在睡嗎…08/08 22:45
推 adf36322: 我之前有同事也是主管不走,她直接曠職三天,然後第四08/09 21:45
→ adf36322: 天早上就來辦離職走人08/09 21:45
噓 CLRIS: 這種我都直接噓 寄信下去說要離職時間到直接走人 若堅持有08/10 12:24
→ CLRIS: 後續勞工局見08/10 12:24
最新情況就是,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他去法院告我民事求償。
※ 編輯: shwpdbg (101.12.34.230 臺灣), 08/11/2021 15:03:51
→ HOCHU: 管他幹嘛 會的交一交其他公司的事 08/13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