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職交接勞基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離職交接勞基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離職交接勞基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離職交接勞基法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萬的網紅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到職未滿三個月想離職,有哪些事情要注意?】 最近常碰到年輕朋友詢問這個問題:在新公司還沒滿三個月,可不可以用LINE告訴老闆,然後隔天就不去了?或是不跟老闆講,直接不去?我的建議是,最好不要如此。 雖然任職三個月內可以不用預告期,但根據法規,勞工仍有些事情需要注意: #離職 #工作 #勞基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萬的網紅Spark Liang 张开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想成為SSS-打開吧財箱主播招聘點這裡 :https://bit.ly/2KtVw66 【對於離職的員工,Spark的看法是。。。?】 SparkSparkStudio旗下的頻道 打開吧財箱的主播Derting辭職了! Derting辭職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其他同事對於他的離開又是什麼樣的看法...

離職交接勞基法 在 思葒 (S編) | Inés Tseng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0 20:10:38

#社畜職場學 提離職超怕尷尬!但是又怕失敗走不了人,怎麼辦? 先點❤️收藏往下看完整教戰⤵️ 近期又有不少職場新鮮人面臨了 人生第一次提離職的窘境! 這時候最害怕的幾件事情就是⋯ 該怎麼開口?傳私訊還是MAIL? 如果萬一主管不讓我離開拖時間怎麼辦? 放心吧,接下來我會一個個告訴你 要做好哪...

離職交接勞基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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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交接勞基法 在 BetweenGos 職場風格誌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1 12:37:33

換工作、轉換跑道,都是求職路上很常發生的事情。不管你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有體制的大企業,或是出其不意的新創公司,離職時,ㄧ定要好好注意以下幾點:  ⠀⠀⠀⠀⠀⠀⠀⠀⠀⠀⠀⠀ ⠀⠀⠀⠀⠀⠀⠀⠀⠀⠀⠀⠀ ⠀⠀⠀⠀⠀⠀⠀⠀⠀⠀ 1️⃣做好交接工作 找一天冷靜地清算自己的工作項目,列在excel清單上,把...

  • 離職交接勞基法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4 08:27:41
    有 27 人按讚

    【到職未滿三個月想離職,有哪些事情要注意?】

    最近常碰到年輕朋友詢問這個問題:在新公司還沒滿三個月,可不可以用LINE告訴老闆,然後隔天就不去了?或是不跟老闆講,直接不去?我的建議是,最好不要如此。

    雖然任職三個月內可以不用預告期,但根據法規,勞工仍有些事情需要注意:

    #離職 #工作 #勞基法 #預告期 #職場 曹新南 (Marginer Tsao)

  • 離職交接勞基法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4 09:15:06
    有 51 人按讚

    嗨嗨大家,最近疫情真的越來越嚴峻,不知道各位這個週末是不是都有乖乖待在家裡呢?在這個時間點如果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與社交,便可以間接地降低傳染風險,保護自己也能保護他人。然而,畢竟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未宣布所有行業都要停班,因此相信不少人還是要出勤工作的吧,這時候在職場上還是要做好相關防疫措施,而配戴口罩當然就是現在最最最基本的常識了。

    不過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前幾天的一則新聞,是說在高雄某企業有一名員工上班時不願配戴口罩而遭到客戶投訴,最後也因此而與老闆發生爭執而離職。在不少新聞中,都有提到是「老闆開除不戴口罩員工」、「員工上班不戴口罩,老闆生氣要開除」,但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雇主確實可以任意開除員工嗎?以下就針對三種勞動契約終止的方式來分析,提供給各位讀者參考:
(新聞連結在下方留言處,建議搭配閱讀)
    ❶勞資雙方協議後員工自請離職:以本次新聞提到的案例來說,依照老闆受訪時的說法,經指證員工上班應配戴口罩後,員工馬上就表示那他就不做了,並且雙方又有再次協商勞動契約便將於月底終止。既然本案是因為這樣終止契約的話,其實勞方只要注意預告以及交接的流程即可,至於離職的原因為何就不太重要了,對資方來說,也不會有發給資遣費或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問題了。
    ❷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資遣: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當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便可依法以資遣方式預告終止契約。因此如果員工明明可以配戴好口罩再出勤或與客戶碰面,但卻不願意這麼做時,或許資方就能據此認定勞工有「主觀上能為而不為」、「可以做而無意願做」的情況,進而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❸員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依照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當勞工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的情形時,資方就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也不用另外給付資遣費給勞方。實務上如果要判斷是否達到「情節重大」的程度,可能還需要參考就勞工之違規行為態樣、初次或累次、故意或過失違規、對雇主及所營事業所生之危險或損失、商業競爭力、內部秩序紀律之維護,勞雇間關係之緊密情況、勞工到職時間之久暫等因素,綜合考量是否達到懲戒性解僱之程度後才能決定是否開除(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1894號民事判決參照)。


    (另外我們部落格中有撰寫過「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搜尋參照)

    綜合以上,如果單就「員工不願意配戴口罩」這件事來說,企業到底是要予以資遣或直接開除,恐怕還是要依照個案的狀況還判斷,但畢竟目前疫情狀況非常嚴重,如果員工拒絕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配戴口罩,除了會造成自己、客戶以及共同工作其他員工有被傳染的風險外,也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商譽甚至造成財產上損失,所以在非常時期,更應該要用嚴格的角度來審視這類情況。

    總之,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遵守防疫規範,短期內一定會有需要犧牲或不方便之處,但一起挺過這次難關後,相信我們都能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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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職交接勞基法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8 18:03:21
    有 23 人按讚

    💼想換工作想離職 義務不能不知道💼
     
    想自願離職,就隨時都可以離開嗎?不行唷❌
    如同雇主對勞工有 #照顧義務(包含工作環境、安全衛生與福利事項等,且辭退勞工須遵循法令規範),勞工對雇主也有 #忠誠義務🤝 唷!勞工有自願離職的自由,但付諸行動前必須向雇主預告,完成工作與資產保管的交接,以免造成雇主及其他同事的困擾😕 這是工作倫理,也是勞工的忠實義務喔~
     
    自願離職並非隨口說個離職日期📆就可以,一般公司正式聘僱員工是屬於 #不定期契約勞工,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主動離職應依 #勞基法 第15條、16條『離職預告期』規定,提出終止契約: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雖然勞基法針對勞工未按照 #離職預告期 規定終止契約沒有罰則,但雇主有權利請求損害賠償💸唷!若勞工擅離職守、工作和資產交接不清,造成雇主受到實質損害或預期利益受損,可透過 #僱傭契約規定 或主張 #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向勞工求償喔!
     
    自願離職,我們依法漂亮轉身離開,
    自願離職,我們依理實現忠誠義務。
     
    #Ingay法律小教室 #法律知識 #離職篇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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