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雙方切結書範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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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雙方切結書範本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3 1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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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四(9/9)是國民體育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當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2.0」記者會,指出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盤點現行問題並提出新國體法2.0的修法來解決。
     
    先前舉行的東京奧運,台灣選手的奪牌數創新高。選手們的好表現也引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我國的體育改革完成了嗎?
     
    經過時代力量的盤點,我們認為臺灣的體育環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選手待遇待改進,無契約保障
    國訓中心目前提供全職的國手待遇每個月30000元,至於非全職的選手,補助更只有15500元。而這些微薄的補助,在賽事結束後也可能馬上中止,讓這些為國家榮耀而戰的選手們馬上陷入經濟困境。
     
    除了津貼政策,選手和協會也鮮少簽訂雙向的書面契約,無論是培訓或出賽期間,幾乎都只有切結書以規定選手的義務責任,因此一旦雙方在遴選或培訓中出現爭議,選手往往無法受到明確保障。
     
    因此,時代力量認為體育署應重新檢討國手的津貼政策,並且擬定相關契約範本,以提供完善的爭端解決機制,給予選手更多保障。
     
    🔷單項協會亂象多,體育署擺爛不管,還持續發補助
    去年2月,棒球、網球、羽球、游泳等四個單項協會高層涉嫌以灌人頭會員、操控協會選舉的案件,法院均已做出判決。此外,冰球、網球、羽球等協會秘書長也因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遭到判刑。然而,《國民體育法》第39條卻無法禁止舞弊的高層持續擔任協會要職。
     
    此外,《國體法》第35條規範協會財務資訊應公開,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教育部體育署一年發出 35 億給全國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其中,網球協會交給體育署的財務報表,更被發現缺少附註的項目的檢視訪評報告。
     
    無論是涉及舞弊亂象,還是未依法公開財務的協會,體育署非但沒有對此採取任何動作,還持續給予這些協會補助,放任協會亂象,實在令人憤怒。
     
    🔷《國體法》再修法,促進協會人事新陳代謝、落實利益迴避
    針對單項協會的會務亂象,特別是單項協會因人事制度的不週全,使協會淪為被單一勢力把持,時代力量先前提出《國民體育法》第36條修法,規定各協會理事長及秘書長等要職的任期,讓人事得以新陳代謝。
     
    另一方面,先前《國體法》修法後,雖增加對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理監事及秘書長等的利益迴避條款,但過於空泛的後果,讓弊案依舊叢生。例如2019年,壘球協會透過辦理女壘國家隊赴美移訓,與運佳旅行社勾結浮報價金的弊案遭檢調偵辦。經過檢調追查,發現運佳旅行社當時的負責人,正是長期擔任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的兒子。
     
    因此,時代力量提出《國體法》第39條修法,主張主管機關除了明訂利益迴避的範圍和違反時的處置準則之外,更應該要修法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禁止買買、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與對象,以杜絕利益輸送。
     
    時代力量希望在東京奧運的熱潮過後,透過提出「新國體法2.0」,延續2017年國體法的未竟之業,持續推動體育改革,提升國內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 雙方切結書範本 在 阮昭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10-20 15: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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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議員阮昭雄於今(20)日在台北市議會民進黨黨團,召開不良婚宴業者拒絕退訂記者會,由於目前已進入結婚宴客旺季,許多新人欠缺辦理婚宴經驗,而與業者簽訂不平等契約,而蒙受損失。

      阮昭雄日前接獲消費者陳先生的陳情,陳先生於今年三月九日與台北市維多利亞酒店簽訂婚宴合約,雙方議定今年九月九日於該餐廳設喜宴招待親友,並於當日支付訂金七萬元。該合約明訂宴客日九十天內取消合約時,訂金不得退還,以及其他違約的處罰。不料新人陳先生在籌備婚禮期間因故取消婚事,乃於六月六日向該業者解除婚宴合約,解除合約時間為宴客日前的93天。

    豈料陳情人表示要求解除合約時,該業者嚴峻拒絕返還訂金,且還趁陳情人情緒低落急欲解決此事之時,強行要求陳情人簽訂切結書,若不簽訂則視為未取消訂位。如到了九十天內,再要求取消訂位,就不予退還訂金外,還要賠償業者婚宴總金額一定比率的違約金,甚至還可以賠償全部婚宴費用,以致陳情人心生畏懼,在6月6日當日簽下切結書。

      阮昭雄表示,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合約顯然為不平等條約,如取消婚宴一切依照業者的制式合約,根本無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如果採取公平合理的契約,應依照政府所頒佈之「訂席外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本件婚宴消費權益,因90天前解除婚宴合約,應全數退回訂金,業者不應在新人欠缺經驗的情形,強其簽下切結書。政府相關機關自應在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下,應協助消費者解決本件消費糾紛。

    今日記者會也邀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周建銘技正及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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