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錄音證據效力台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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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錄音證據效力台灣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名為變態的神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神父的鹽 . 今日陳時中宣布台北新北進入三級警戒,單日確診數180例,其中,台北最多,有89例,新北也不少,有75例,台北部分,萬華有43例. . 真是一覺醒來,風雲變色. . 神父這裡,算是最早發出警示的地方,我貼出了一張地圖,點出了茶室的密閉與這一帶的密集,以及鄰近艋舺公園的遊民,他們應該要有...

  • 錄音證據效力台灣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6 0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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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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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陳時中宣布台北新北進入三級警戒,單日確診數180例,其中,台北最多,有89例,新北也不少,有75例,台北部分,萬華有4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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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一覺醒來,風雲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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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這裡,算是最早發出警示的地方,我貼出了一張地圖,點出了茶室的密閉與這一帶的密集,以及鄰近艋舺公園的遊民,他們應該要有通報窗口和取得口罩等防疫物資的管道,並盡量避免延燒到這裡,神父點出了萬華才是必須重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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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多久,指揮中心隨即出了一張較為完整的匡列地圖,針對4/15到5/12經過該區域的民眾發送細胞簡訊,對於萬華茶室進行擴大採檢,並與台北市政府決議設置四個篩檢站,進行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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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裡神父要特別感謝台北市長黃珊珊和指揮中心,指揮中心除了馬上了解了萬華三水街疫調隱諱不明和人流複雜的現狀,也找出了個感染的相關性,並迅速匡列茶室工作者,黃珊珊則是對萬華附近街友進行宣導,並告知防疫工作,發放防疫物資,並協助街友移到是當地點,讓街友了解風險,神父文章出了沒多久後,馬上得到了街友自己向巡視的社工通報的4例發燒的消息,萬華茶室工作者,和幾家茶室,也陸續被找到感染者並且隔離,坦白說,這是好消息,不是壞消息,代表人們重視這裡,而非忽略,代表政府有在動作,而非充耳不聞,疫情至少是可控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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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快篩搭配了PCR,可以避免偽陽性,他的出發點和所謂普篩不同,而且現在正是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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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R是為了精準篩檢,找到感染源並進行圍堵策略,普篩則是已經爆發了大規模的社區感染,疫情已經無法控制,所以要人們自控,篩到了不管是陽偽陽,一律在家自己隔離,其代價就是消耗大量檢疫能量,甚至給予醫療能量大量的負擔,並且使指揮中心面臨龐大的不準確數據,無法對症下藥,看清楚整體面貌;如果其他區域並不嚴重,感染並沒有擴散,實行全台普篩,只是虛耗量能,徒然製造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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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將快篩的範圍侷限在感染源不明的區域,這是介於普篩和PCR之間,重點仍在圍堵,也就是「看清整體面貌」,侷限在特定區域,就如同錢用在刀口上,當一個區域已成為不明,只PCR用在境外圍堵,是不夠「看清」的,只圍堵外圍也是不夠的,要針對該區域配合適當的醫療處置,這是在醫療能量尚能負擔的範疇,既有PCR的準確性,亦可避免普篩可能造成的醫療癱瘓和檢疫能量消耗的問題,偽陰偽陽的「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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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區域施行快篩,被篩出的對象可以得到醫療支持,在有限的醫療下進行有效的利用,將現有的醫療調節到穩定供輸而不至於過於被消耗的狀態,廣泛的普篩,確診者可能得不到醫療支持,醫院人滿為患,最後只能被叫回家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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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看到快篩的宣導中,上面記載得很清楚,篩出陽性,搭配了PCR避免偽陽性,篩出陰性,也不代表你沒事,可能還沒發病,仍須注意自我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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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看幾個快篩站,可以看到人滿為患,這也暗示了普篩帶來的後果,光是一個區域,該地的醫護就手忙腳亂,稍一不慎,醫護自己也要被隔離,醫院可能必須關閉,或者根本沒有餘力可以關閉,因為病人很多.快篩站篩出了確診者,代表排隊等待都具有風險,神父呼籲,請沒症狀的人或者4/15到5/12沒到過感染區域的外縣市朋友,不用來篩心安,把機會讓給真正需要的人,來篩檢站排隊請保持社交距離,戴口罩,不要造成二次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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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神父要說,萬華並不是毒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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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蔓延之時,我想,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對萬華的標籤化,人人談萬華色變,甚至還說什麼是台灣武漢之類的,彷彿一經過這裡,就必然會染疫,一呼吸這裡的空氣,人們就會中毒,活在萬華的人好像擁有原罪,萬華人都是這般的不乾淨和不檢點,這些心態,往往可能會發展成強烈的歧視,一聽到你是萬華人,先是避之唯恐不及,然後是嫌惡,都是你的錯,你就是一個凶星,最後,連基本的人的待遇都被剝奪,可能會被任意解雇,或者根本找不到工作之類的,即使疫情結束,仍然被烙印賤民的印記,要萬華人為疫情擔負莫須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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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說,萬華並非疫情發源地,而是被其他地方傳入的,萬華、蘆洲、宜蘭,已經被確認是同一個英國變種病毒株,而這來自諾富特,並不是從萬華生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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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被感染也不是一種罪,這不是人們自願的,萬華比較像一個受害者,其實你只要看疫調就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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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說是萬華相關個案,其實很多都不是萬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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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說一開始爆發的感染者,案1220和案1221,這兩個在茶室工作的中年婦女,一個是在雙和醫院,一個仁愛醫院被驗出來,他們的居住地根本不在萬華,只不過在萬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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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無論是蘆洲的獅子會長,還是法官的父親跑來「買竹筍」,這些,也都不是萬華人,買竹筍講的並不是實話,陳時中說「他無法一吐真言」,神父必須在這裡嚴正指出,疫調一定要誠實,不然只會製造不必要的恐慌和誤解,例如人們以為只是到菜市場就會染疫,這會讓萬華人連菜市場都不敢去,造成人們斷炊或其他地方物資被瘋狂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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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可以知道,就算是在茶室工作的,或者是在茶室消費的,他們很多都不是萬華人,不過全都群聚在萬華,坦白說,在地萬華人也很少去那,神父分享了警訊,上了新聞,也被誤解為當地老司機,是一個網紅,這實在是竹篙湊菜刀,我從來都沒去過茶室,只不過是在地人所以有一些了解,另外,神父也不是什麼網紅,不靠經營個人形象或者接業配營利,靠的是我的這支筆,書寫文字,散播知識還有變態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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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容許神父在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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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老司機,只是個在地人;我亦不是網紅,只是個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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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遠了,其他的感染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彰化2婦女去萬華賣葡萄,或是更早的案例,基隆婦女跑到萬華擺攤賣茶,姑且不論是到萬華染疫,還是傳播疫情到萬華,我們可以看到所謂在萬華相關個案龐大的活動史,例如到南投,到台南,到苗栗,到高雄進香參拜,然後,最後是到茶藝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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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說,這一點都不像是在地萬華人的足跡,萬華乃眾神之都,只聽過人們透早搭車來萬華參拜,沒聽過萬華人跑去全台各地參加進香團,萬華本來就有許多靈驗和歷史悠久的廟宇,根本沒必要捨近求遠,到南投去,這根本不像是萬華人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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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們可以描繪出來,萬華並非什麼病毒發源地,反而比較像後端被感染到的中繼點,說白了,無論是茶店女還是恩客,或者是裏頭來自越南或者中國的外籍工作者,來萬華旅遊甚至長途跋涉來做小生意的,甚至在廣場上的遊民,其實很多都不住在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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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神父就不太懂了,外地來的人流,外地帶來的病毒,在此造成了複雜的流動導致感染,本地人遭受牽累,這不打緊,人們卻開始怪罪起萬華來,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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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也是萬華的偉大又悲哀之處,這看似小小不起眼的地方,如今成為人人鄙夷的破敗之處,它其實支撐起龐大中下階層的經濟,包容人們的痛苦,在自己家做不起來的買賣,來到萬華卻可以受到眷顧,別人無法聆聽的痛苦,來到這裡有神明聽你傾訴,已經被忘卻的老台北的靈魂,被凍結的時光,不被理解的人,在這裡可以找到光芒,老一輩的孤獨可以被化解,找到能說話的人,重溫熟悉的風景,以及說起好久不曾能說的話,龍山寺的神靈不會排斥任何一人,而眾生平等,萬華的人們樂善好施,較具有包容力,而不會互相敵視,所以卻成了龍蛇雜處的地方,到如今,染上了疫情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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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是這麼看的,就如同陳時中在疫情之初所言,不要特別去標籤化染疫的人,因為這只會讓他們感到恐懼,因害怕而不願意說實話,甚至拒絕確診,造成疫調困難,因為他們怕面臨到莫須有的壓迫和懲罰,標誌一個人尚且如此,何況去標籤一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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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人比其他人更早走到下一步,非自願的,這其實某種程度是身處在前線,然後展演給全台灣人看,疫情較為嚴重時的風景,人們會面臨什麼,人們可以怎麼做,讓人們產生警覺,然後能提早準備,避免最壞的情況,即使到那個時候,心裡好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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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味的針對與懷疑,並不會讓你更安全,相反的,萬華若防的好,全台灣就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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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看到有在香港工作的台灣人闡述自身在香港的經驗,我想,有一段話可以做為借鏡,「不獵巫、勿恐慌、少群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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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人早一步經歷人們不願經歷到的,承受人們不敢承受的,各位BROTHER不應當標籤他們,反而應該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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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亦呼籲艋舺的兄弟們,大家團結起來,互相幫助,不要搶物資,搶光了,只會讓其他人拿不到,若有人或在附近被確診,不要驚慌,乖乖在家,少出門,若有人缺乏物資或口罩,請支援他們或告知他們哪裏可以去買,三級警戒期間,人們生活跟以前不一樣了,例如神父就連去樓下超商買東西,還得實名制登記電話,這一定會令大家多感不便,但請多配合,少些抱怨,共體時艱,人們越配合防疫,就能越早脫離疫情的陰霾,重拾往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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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最後,神父不免俗的,要來批評一下雙北的市長,首先是侯友宜,難得佔據公共頻道時段,拜託不要那麼無腦,講一些照本宣科的幹話,一級防疫你在那邊跳針封城,二級防疫你也在封城,三級你也在那邊大叫封城,我看真要到封城的時候你還是只會在那邊喊封城,實在是唯恐天下不亂,封城不是奶子,越喊越爽;封城也不是請客吃飯,勞師動眾,影響甚劇;封城也不是秀急,秀好秀滿,如要提前籌備,不用一再強調,不停重複,此乃廢話謬誤.封城是一個專業問題,不是地方首長的獨斷,我爽封就封.陳時中問了,你封城的標準是啥?不是遇到什麼情況,一律跳針封城就好,這是在超前部署,不是在超前部署棺材,如陳時中所言,人們越期望高強度的封禁,但時序不對,只會造成反效果,過於強烈的封鎖只會造成人們防疫疲乏,甚至反抗以及不配合,這在國外的防疫經驗都有先例,全世界哪個首長的防疫策略是把封城掛在嘴邊當口頭禪的?然後一邊喊一邊滑頭的說,配合中央指示,既然要配合,就不要擅自主張,造成人民的疑惑和指揮中心的困難,沒有到封城階段,不要把封城當兒戲,所謂超前部署,是提供幫助,預先設想下一步,例如口罩禁止出口,用以防範口罩不足的情境,設想最壞的情況,不是要使人們自亂陣腳,然後驅使人們主動造成那種情況-你現在喊封城只有一個效果,就是使人們更瘋狂搶物資,主動造成群聚,除此之外,別無其他,不會提升防範意識,只會更容易造成人心潰堤罷了,身為市政首長,你是要穩定人心,而不是擊潰人心,這麼簡單的道理,怎麼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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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台北市長柯文哲,我實在不知您豢養的Kofan們,怎麼會無知到這種地步,在ptt,到每一個指揮官說話的消息下,去攻擊陳時中,進行情緒化的批判,然後顛倒是非,這無助於防疫,只會讓人們無法聚焦在重要的訊息,企圖讓人們不信任指揮官的指令,其結果就是人們消極不配合,往截然相反的路去行走,一條更接近死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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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不敢升,升了就要揹黑鍋,有台灣價值就不須升三級、指揮中心就是在賭、黨說了算、為了經濟不要人命、要害死多人、指揮中心沒權力要聽上頭的指令,乃至於到現在還在說指揮中心蓋牌,去懷疑病毒為同一株的真實性,然後換到柯文哲講不要恐慌,應變快情況已控制,全都在那邊阿北好棒,阿北先知,阿北替換陳時中,結果內文都是柯文哲在轉述指揮中心已經宣布,指揮中心已經將確診者匡列,防疫醫師已經完成採檢,病患已經移至負壓隔離病房,和平醫院應變夠快,明天會跟陳時中開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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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指揮中心馬上升三級,而且範圍僅限雙北,馬上打了這些人的臉,這證明了防疫不是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沒到疫情嚴重程度的地區,升了只會造成反效果,全台都升的結果,讓真正應該升的地方防範效力反而稀釋,而沒有什麼敢不敢升,聽黨指揮的問題,一切要靠專業判斷,而非民粹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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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至於說什麼要封鎖萬華,封單一個行政區根本沒意義,誠如神父所言,如果茶室案例有許多根本住在外縣市,或者往外各處進香,人早就出去了,現在封鎖單一行政區只是給當地居民喪失基本生活的機能甚至使得物資匱乏罷了,說白了,萬華佔據台北對外聯絡的要道,例如到新北的交通,隔一條路就是中正區的行政中心,只針對單一區塊,中斷訊息,切斷對外交通,只會造成更大的混亂而已,更別提貿然實施封鎖引發的逃難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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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的茶室接觸人流複雜,是三不管地帶,艋舺廣場遊民人潮聚集,是高風險地帶,這不是什麼新聞,也有人反映,若地方政府早點管理茶室,進行實名制,對於營業許可進行嚴格審查,說白了,你把跟中央打嘴砲或者攻擊陳時中進行政治操作的時間,用來防疫,事情也不會至此,很多屁話根本和你的職權沒關係,也不是台北市長該管的,例如「柯P獻策:宣布國境解封 大家嚇死一定搶打」,諸如此類,不勝枚舉,沒事挑起爭端,或找指揮中心麻煩,展現不合作的態度,無助於防疫,加深彼此的裂痕,每嘴砲一句,台北市民的風險就多一分,這只是將風險轉嫁給人民,滿足自己的政治聲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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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指著遠方的草原,說那草被風吹的如何不整齊,卻忽視了自家屋子,已經開始熊熊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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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了自己應該負責的事,應該負責的對象,防疫是中央和地方合作才能獲得最大的成功,若不同調就會產生極大的破口,這是台北市從SARS以來學到的教訓,而今的台北市長,似乎到現在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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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放著市政不管,到處在外縣市忙選舉,這就算了,防疫時候在那邊洩漏隔離地點,這也算了,老婆在那邊嗆總統為何不打疫苗,那也沒什麼,甚至經營的黨派提的政策是什麼不要讓醫護成為試驗品,在臉書向指揮中心喊話,這我們也當作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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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疫情爆發前幾天,還在攻擊指揮中心疫苗問題,陳時中回覆金門立委陳玉珍,她砲轟中央政府沒有什麼能力,呃,她說不是沒有能力,是可能買不到大家想要的疫苗,輝瑞和莫德納什麼的,地方政府可不可以自行去採購,還說「如果我們有能力買到,我們有能力補助,你們沒有.」、「我們金門有能力對外接洽,要自力救濟.」、「我們可能買的到,你們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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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金門的補助是啥?財源來自哪裏?如果補助是來自台灣,去質疑台灣沒有能力,金門反倒有能力,這就像小雞稱自己比母雞還能找蟲子吃,末梢血管稱比心臟更能獲得血液營養來源.如果財源是在中國,買到的又會是什麼東西?金門跟其他地方用的疫苗不一樣,擁有特權,這會不會引起縣市間的不平,引起防疫混亂,中了敵國的分化之計?你進的來路不明的疫苗,出事又是誰負責?我打壓你國家,讓你拿不到疫苗,然後發疫苗給少數人讓他們享有特權,凸顯政府的無能和祖國的偉大,如此,用少數人的自滿,強化打壓的正當性,台灣就會越來越難得到疫苗,這顯然又是一個敵我不分,地方主義以私害公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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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時中先回答這可能違反藥事法,必且清楚說了要跟中央申請,這是地方立委主動提出,並想像自己擁有超越國家和世界各國元首的疫苗採購能力,而統媒卻說成陳時中鬆口讓地方自己買疫苗,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陳時中若直接拒絕,會不會又寫成中央無作為,不准地方自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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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則在那跟著進行政治操作,質疑什麼「中央推責任給地方」、「為何不早說,買不到疫苗要怪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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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ptt的柯糞,則在幻想陳時中把「買中國疫苗」的問題轉嫁給柯,民進黨自己反中反過頭,排斥中國疫苗,到時柯買中國疫苗,中央就會說是地方自己要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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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說,現在不是柯文哲與柯糞展現被害妄想症的時候,而心裡有鬼,看誰都是鬼,中國疫苗在世界造成的反效果,顯而易見,非洲賽席爾接踵率全世界最高,疫情卻變得更嚴重,中國疫苗沒經過第三期驗證,比az和各種疫苗更危險,香港有許多人打了致死,一直唱衰政府買不到疫苗,卻鼓勵大家不要去施打,稱疫苗很危險,這是邏輯矛盾的事,誇張az的危險,卻聲稱不要抗拒更危險的中國疫苗,這基本上是要推台灣人入火坑,柯糞如果愛打中國疫苗,自己游到對岸去打,不要強迫正常人跟你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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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指揮中心已經說明了疫苗由中央統籌規劃,真的不了解市長的語言理解能力是否有問題,還是在跟國民黨立委唱雙簧,地方自己要買,中央說要經過許可,怎麼會變成中央推責任給地方,這實在不是智商157的行為,反而像是智商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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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稱,「不要互相責怪,不要罵來罵去,中央地方不要打口水戰」,拜託自己至少也做到一丁點,台北市民的要求不高,一丁點就可以了,做一個市政首長基本要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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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現在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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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改改自己慣性洩漏的毛病,例如和平醫院隨意搶先公布的問題,請由中央統一公布,這是為了避免造成訊息混亂和因恐慌而產生不理性的行為,例如前頭說的法官爸買竹筍,或者到處亂竄確診錄音檔,這都要再經過查核,證據充足再公布,如果訊息不能統一,而人們的認知有限,若接受的不是有用的資訊,而是過多會引發焦慮的訊息,到時聽的不是指揮中心而是道聽塗說,出事誰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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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就要下令封閉疫區茶店,而不是只停業三天,這已經遲了,說停業還有人照常營業,記者去還聽到有人聽到歌聲,這就是政策沒落實,三天後才宣布北市八大行業、電子遊戲業、網咖暫停營業,被批評慢了,就回答「早3天封 跟現在差不多」,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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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是kofan說的,「只要經濟不要人命」,「 是要害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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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是可以控制的,人心卻是不可控的,請下至網紅明星,上至地方首長,展現「人」的作為,進行「人」的思考,只有讓人像個人,互相理解和扶持,人才能避免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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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的brother,在這個時候,我們更要做為一個榜樣,萬華經歷了sars,經歷了各種磨練,從滿目瘡痍到如今風華之城,已經不同以往了,我們的意識就是我們的武器,和平醫院再當初被封院,醫護們拍窗求助甚至沒命逃離又被抓回的慘況,到如今,已經井然有序的上車,走入了防疫旅館,人們終於學會了用理性的分流取代蠻橫的封禁,這是進步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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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人,此時更應該保持冷靜,聽從指揮中心的指揮,互相協助,共同抗疫,樹立起一個公民的典範,我們不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也不是孤立無援的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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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是有氣魄的萬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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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多災多難,但我們百折不撓,希望此時此刻的場景,我們只演這麼一次,而這也是最後一次,不要讓全體台灣人都經歷到我們此時面臨的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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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華,是台北的縮影,也是整體台灣人的象徵,我們比其他人更擁有受疫侵襲的經驗,同樣的,我們能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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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你的朋友是萬華人,請多多關心他們,這時,我們需要的不是批評和謾罵,而是理解和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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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只是萬華的危機,也是全台灣的危機,我們應該要不分彼此,攜手一起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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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一時刻起,我們不再是孤立的個體,從遠處看已是一股力量,讓我們的行動成為榜樣,讓我們的話語會被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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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痛苦會過去,生命會留下,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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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疫情緣故,神父的收入也斷炊了,如果覺得此篇文章不錯,還請多贊助,神父會隨時提供第一手消息和優質的評論,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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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錄音證據效力台灣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26 1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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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大家安安,
    今天要跟大家說,民法規定,口頭承諾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我們說好了,契約就成立囉!

    所以在台灣「我們明明說好了」、「你答應我的!!!」這種聽起來很盧的話,真的可以訴訟啦!大家盡情地在地上打滾盧小小吧~

    不過法律是這樣規定,實際上訴訟的時候是要比誰有證據喔!所以切記說好的時候要用手機錄音(?)還是推薦重大約定白紙黑字寫下來喔!不然就只能當冤大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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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 第153條第1項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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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口頭承諾 #契約 #合約 #法律小知識 #白紙黑字
    #StartUp #我的新創時代 #韓劇 #好想爆雷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ttps://lin.ee/EjL45sq

  • 錄音證據效力台灣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04 2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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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鏡週刊 是很專業的媒體,雖然這次犯錯,但再多等一些時間看看週刊怎麼處理,大家不要太快下決定。

    🌶️血汗摸摸台的新聞就是鏡週刊獨家揭露的

    ■擁有152萬訂閱的YouTuber「黃氏兄弟」的弟弟瑋瑋,被鏡週刊惡意爆料、接露私人性事。鏡週刊擺明了在消費名人八卦,之後再道貌岸然喬裝「衛道人士」,說沒有攻擊同志性向。

    站在LGBTQ+族群立場,任何人幫他人出櫃,就是「不道德」,而且「性向」是受到《個資法》的保護。

    媒體逾越了「新聞倫理」的分際,幫名人出櫃,有沒有法律責任?

    ■這則爆料究竟是「公眾利益」?或「公眾興趣」?
    (Public interest 的第二個字是利益,不是興趣,更不是雙關語!)

    以「公眾議題」為藉口,就可以把「侵犯個人隱私」合理化?

    兩名單身成年男子的合意性交,與公眾利益究竟有何關係?鏡週刊社長(董事長)裴偉、總編輯廖志成,你們如果被告,要如何對法官講清楚?說明白?

    ■現在還有哪些大學在教「新聞倫理」?

    哪些新聞從業人員上過「新聞倫理」課程?

    鏡週刊要不要率先公佈,自家記者、編輯、主管的「新聞倫理」上課紀錄?有10%上過這門課嗎?成績有及格嗎?

    如果真的要進行全面調查,台灣媒體的「結果」一定會讓人噴血!特別是坐在編輯部的主管們。

    ■大叔是政大新聞系畢業的,大叔的粉專也有許多媒體在追蹤,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上忙,讓缺課或從沒上過課的媒體朋友,認識「新聞倫理」如何看待「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台灣正逐步邁向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對「人權與隱私權」的尊重與追究,只會日益增加。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都必須學會自律

    報導公眾人物,媒體必先釐清兩項重點:

    一、資訊屬於「個人隱私」嗎?

    如果媒體揭露的資訊本質,屬於個人隱私(性向、健康、病歷、個資相關的地址、電話、帳號…等),媒體必須在報導的必要性--也就是「公眾利益」--站得住腳才能夠進行報導。

    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人權)之間,是否取得平衡?

    媒體最愛強調自己有「採訪自由」、而且「人民有知的權利」,對於公眾人物的「身份、地位、尊嚴、自主權」,媒體從不考量、也不保護,甚至嘲諷「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公眾人物毫無隱私權可言」的舊時代主張,已經過去。

    媒體必須學習新時代的價值觀,開始尊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撇開他們的公眾身份,他們也是人,他們擁有人權。

    #人權包含了隱私權
    #政府公權力都不能任意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
    #憑什麼媒體認為自己可以?

    無關乎「公眾利益」,而去侵害個人隱私、妨害名譽的媒體,在「精神賠償」方面,由於媒體傷害的是名人,媒體付出的「損害賠償」代價往往更加高昂。

    ■英國對於名人隱私權的保護判決

    2001年1月,銷路居英國各小型報紙第三名的《每日鏡報Daily Mirror》,在一篇報導指稱超級名模「黑珍珠」娜歐蜜坎貝爾 Naomi Campbell 是吸毒者,而且詳述她的戒毒歷程,附圖則是她離開倫敦西區雀兒喜「某個匿名戒毒者組織」的照片。

    2002年3月,英國高等法院判定坎貝爾上訴獲勝,認為《鏡報》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判《鏡報》賠償損失3500英鎊,並由《鏡報》負責其訴訟費用。

    後來,《鏡報》提出了上訴,上訴法院於2002年10月推翻了一審判決。重新判決宣稱《鏡報》有權報導,以民眾「知的權利」的立場,去報導坎貝爾的毒品問題,因此《鏡報》並無罪責。

    坎貝爾表示「非常震驚、憤怒」,感覺自己像是被出賣了一樣。她說《鏡報》刊登的這張照片及文章,嚴重侵犯了她的隱私權,打擊了她的自信心。她自認曾經吸毒,但後來已經戒毒了。

    坎貝爾強調上訴到底,她之所以打這場官司,主要是想維護個人隱私,讓像她一樣的公眾人物免受媒體侵擾。

    2004年5月,英國上院高級法官以三比二作出裁定,推翻了上訴法院的判決;坎貝兒贏得官司定讞!

    這個劃時代的人權判決,對「新聞倫理」賦予全新定義:

    當媒體無法舉證所謂的公眾利益確實存在,或是「保護隱私權」更為明顯必要(平衡原則),當媒體侵害人權是事實,媒體就必須付出法律代價。

    https://www.theguardian.com/…/may/06/mirror.pressandpublish…

    ■歐洲人權公約對於隱私權的保護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要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 隱私權:
    每個人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其家庭以及其通訊隱私」的權利與自由必須受到尊重,若需要對此做出限制,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所必需」。

    歐洲人權法院就公約中所規定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做出了相當廣闊的解釋,以保護此等權利。
    法院認為,在彼此合意的情況下,對同性之間性行為處罰的法律違反了本條規定。

    ■媒體心中的一把尺
    ■報導 kiss and tell 違反了毒樹果實理論

    全世界的八卦小報(tabloid)最喜歡報導kiss and tell(根據第一手資料寫成的緋聞、醜聞)。

    所謂 kiss and tell 就是:
    先跟名人 kiss,結束後骯髒轉身,tell 媒體賺取爆料現金。

    媒體如果自認是「無冕王」,那麼媒體心中那把尺,用來媒體自律的,必須認真參考法律原則,學習法官如何看待證據價值。

    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為英美法學發展出的理論,歐陸法學汲取了理論精華,並將之稱為「證據排除法則Exclusionary rule」的放射效力,被廣泛運用在刑事訴訟法學領域,是關於「衍生性證據」是否具證據能力的判斷理論。

    毒樹果實,意指在調查過程中,透過非法手段所取得的證據。

    該術語的邏輯是,如果證據的來源(樹)受到汙染,那麼任何從它獲得的證據(果實)也是被汙染的。

    在訴訟審理的過程中,毒樹果實證據將不被採納,即使該證據足以扭轉裁判結果,亦然。一位警察如果違憲、侵害人權、而取得的證據,會因為毒樹果實理論而被排除、摒棄。

    同樣的,媒體在採訪或調查採訪、化身採訪的過程,程序正義非常重要。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息,來源有毒,毒性就會影響到報導的正當性。

    即使這個消息來源,是來自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大是大非原則:美國媒體一致立下的典範
    ■著眼於更高的公益目標,而不囿於私德標準
    ■關於傳聞中的金恩博士(牧師)召妓 3P 事件

    馬丁路德金恩是一位美國牧師、社會運動者、人權主義者和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領袖,也是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他以 "I have a dream." 率領美國走入民權平等的新時代,也啟發了全世界的反歧視和平運動。

    有一天,他的夫人以及美國各大報社媒體,全都收到了爆料錄音帶,是關於他的召妓 3P 性愛醜聞。

    到底是誰在弄金恩博士?
    是FBI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John Edgar Hoover)。
    他甚至還握有金恩和祕書幹部裸體在床,疑似搞同性戀的照片。

    金恩是南方浸信會牧師,這些「黑資料」足以摧毀他的私德、乃至於公眾形象。

    胡佛作為FBI的局長,歷經六任總統。
    每位總統都厭惡他,都想把他搞下來。但都沒辦法,因為他們都有或多或少不可告人的「黑資料」握在胡佛手中。

    金恩博士努力的以「非暴力」的和平手段,爭取種族平等的民權運動。如果濫用道德力量摧毀了他,導致民權運動(萬一)轉向到暴力革命,美國就會陷入危險的動亂之中。

    當時美國媒體都收到了性醜聞錄音帶,(不只寄給金恩太太),同時還寄給了各大報社。

    這一長串的竊聽錄音,錄的是金恩博士在美國各地的旅館房間裡,和其他女人的性愛錄音,有的對象還是 3P,他還曾毆打醋勁大發的情婦。

    這樣的「惡意爆料」,目的就是要打碎金恩的夢,打碎民權平等的夢。

    然而,美國的新聞媒體就是與台灣不同!

    當時的美國媒體,一致自律、拒絕刊登、堅守了更高的道德,所以沒有報導,掩蓋了金恩的「不道德」,同時阻擋了胡佛之流的「大缺德」。

    濫用公權力、手段邪惡的程度,已大過金恩博士召妓本身,這是國家機器侵害人民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違反美國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

    記得大叔剛才說的「毒樹果實理論」嗎?

    即便金恩博士私德問題嚴重,但他的公德貢獻更大,在權衡之下,私德缺陷已變得不是那麼不可原諒。公德與私德不必然相干。避免落入「泛道德法西斯主義」。

    目前坊間多為流傳的金恩召妓、多P性愛趴等指控,從來沒有確切的人證與檔案根據。

    之後關於胡佛與金恩的FBI檔案資料裡,以及寄給金恩的一封黑函上,也曾出現「性愛趴」等類似字眼。

    所有對於金恩的竊聽錄音檔現在已被法院封存,一直到2027年才會解密。

    掌握金恩婚外情醜聞的FBI為何沒有摧毀他?
    可以從文化史、精神分析與社會語言學三個角度來解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4814

    美國媒體一致的高度自律,就是展現大是大非原則,著眼於原則性、根本性的是非問題。

    台灣的媒體,跟得上這樣的新聞倫理標準嗎?

    請先「反求諸己」。

    ■新聞媒體往往就是侵犯隱私權的重要媒介之一。
    https://www.tahr.org.tw/news/176

    ■請不要忘記《新聞倫理公約》的內容:

    1、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及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制與檢查。
    2、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及身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
    3、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段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4、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5、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6、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7、除非涉及公認的公眾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使基於公共利益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8、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法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也應以社曾公益為前提。
    9、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若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10、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11、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12、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