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錄影可以當證據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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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產品中有28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挑逗與騷擾」 法國被指控性侵害的名人還有PPDA,他幾乎是法國電視新聞主播的代名詞。 全名是Patrick Poivre d'Arvor,出生於1947年,從1987 到 2008年擔任TF1晚間新聞主播。他跟另一名周末晚間新聞(1991 到 2015年)女主播Claire Chazal的婚外情...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萬的網紅新聞挖挖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蔡貴照下嫁守空閨 林月雲吞遺產癌末分手 ► ►https://youtu.be/b8me_agGaJc ⭐呂文婉看清前夫 可怕真面目逼她離婚 ► ►https://youtu.be/z2cqT1k3HmE ⭐妻潑冷水他不聽 神明指點不信命下場? ► ►https://youtu.be/7E53zD...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藍又時Shadya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5:29:27

我以為,台灣的法官不會去理會對方那些胡說八道的陳報狀,(說是團隊倒不如說是合唱團,律師有七位,被換掉的不算) 所以很多被亂寫的我沒有回應。 但事實並非如此,偉大的法官竟然信了! 而偉大的法官竟然背離她的職務, 沒有依職權調查對方酗酒家暴小孩的事實, 憑藉著三份報告, 而三個寫報告的人都只訪視一次,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今天是週三,又要來送上我們和 @legispedia_tw 法律百科合作的貼文啦!上週與大家聊到了雇主是否可以預扣薪資做為補償,不知道大家都看了嗎?今天的貼文想要來聊聊,有時候發生勞資爭議的時候,最難的就是舉證且找出適合的法規,並有條理地闡述自己的訴求...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Riichi 張維中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0 20:40:31

#比病毒難防的事 我在東京街頭被一個怪人給纏上。 周六午後,我在回家的路上,途經銀座地鐵站連結索尼大樓的地下樓層時,遇上一場宇多田光的新單曲促銷活動。想在展場入口拍個照留念,於是刻意等到空無一人時,拿起手機拍下六秒左右的影片。正當我準備離開時,耳邊突然冒出一個女人很不客氣的聲音。 「你在拍對不對...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以身嗜法。法國迷航的瞬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6 2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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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逗與騷擾」

    法國被指控性侵害的名人還有PPDA,他幾乎是法國電視新聞主播的代名詞。
    全名是Patrick Poivre d'Arvor,出生於1947年,從1987 到 2008年擔任TF1晚間新聞主播。他跟另一名周末晚間新聞(1991 到 2015年)女主播Claire Chazal的婚外情也備受矚目,兩人於1995年產下一子,但他在2005年寫的書中才公開承認他是這個孩子的生父。而他與元配離婚是2010年的事…

    這樣說起來,法國人還蠻愛在書中爆料的,增加銷售量何樂不為 ?

    第一位(對 ! 不只一位 ! )指控PPDA性侵的是Florence Porcel,她於2021年一月出版的小說"Pandorini"寫入了性侵情節,隨後又在推特上承認 「沒錯 ! 是我自己的故事 !」但沒說男主角是誰。二月的時候,Florence Porcel正式開告,說她2004被迫發生性關係,2009被迫口交,大家才知道原來是PPDA。當然PPDA也馬上聘律師反控破壞名譽diffamation publique與毀謗dénonciation calomnieuse 兩條罪名。

    醜聞爆發之後,其他受害者也在推特上說受到PPDA性侵或騷擾。其中一位說是在1997年,當時她29歲,一起在南非採訪。大家在旅館房間討論事情的時候,PPDA就不斷用一些問題暗示 : 「你單身嗎 ?」「你會不會出軌 ?」Nathalie藉故走到陽台上拉開距離,PPDA跟上來,用手輕輕撫摸她的背。

    我看到這裡,用手摸背,這動作進可攻退可守,PPDA真的是箇中老手 ! 手往上滑可以解釋為朋友間的摟肩,往下滑就是情慾間的摸屁屁了 ! 當初雞排妹跟only you的故事不也是這樣 ?

    之後Nathalie請PPDA幫她拿飲料,趁機趕快call其他同事過來救援。之後幾天,PPDA晚上還會傳訊息問她「穿什麼睡覺呢 ?」她後來拒絕並直言反駁幾次之後,PPDA才停止。後來與圈內人聊到此事,大家幾乎都說「不意外 !」另外還有化妝師跟獨立記者也在推特聲援Florence Porcel,說她們都受到PPDA性騷擾 : 要單獨在飯店房間幫他梳化,還被他藉口聞香水將頭直探到胸前。或是被上級指示「要跟PPDA一起慢跑,最好穿小可愛 !」這些這些這些,在古時候父權社會可能認為是風流挑逗的動作,在今天就是色狼好嗎 ?

    事發至今,共約23位女性宣稱被PPDA性騷擾,正式提告性侵或騷擾的有八位。當然,因時效或證據不足無法起訴。

    其中有一位沒有提告的Caroline說她在1988年被PPDA性侵害,當年她只有16歲。她說當時她透過PPDA想取得演員法蘭西斯·烏斯特 (Francis Huster)的聯繫方式,PPDA回覆了,但也問她一些很奇怪的問題,「你會想跟烏斯特做愛嗎 ?」後來在1988年6月19日她跟朋友受邀去參加節目錄影,結束後,PPDA找她去專屬休息室幫她簽名,就在那裏性侵得逞。「他鎖上了門,好幾次試圖吻我,我弱弱地試著推開,我嚇到幾乎癱軟…我倒在地上,他站在我前面,…他說﹝你不再是處女了 !﹞似乎還鬆了一口氣…」

    至於PPDA的前女友Claire Chazal不免會被問到這件事,她的反應是這樣的 :

    《這位前記者--她說她不喜歡今天的女權主義,她認為太「受害者姿態 victimaire」了--談到了針對PPDA的可怕性騷擾事件的影響:「我經歷了非常痛苦的時期,因為我不喜歡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我討厭那些被拋來拋去由公眾評判的名字。事實是,這個案子已經結案,法官甚至沒有扣押。我非常理解存在著男性統治的問題,女性也能感受到這一點。…我說過,我再說一遍:這個我於公於私都很熟悉的人當然喜歡誘惑和說服,但我不相信他有任何暴力傾向。》

    非常典型的回覆吧 ! ? 要承認自己愛的男人是個人渣容易嗎? 那等於自己也要趕快去眼科掛號? 不過這其實也不是Claire Chazal 的錯....她怎麼回覆都不對。

    當女性受到欺負(或迫害)的時候,最令人心寒的還不是男人,而是落井下石的女人 ! (例如那些跟著仇女男性罵女人﹝破麻﹞的女生...罵疫情期間想跟異國戀人相距的女人﹝想被X﹞)

    《被拋來拋去由公眾評判》,網路公審,也確實是很糟糕的行為。大家都不陌生,有台灣人的地方也都會有《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抹黑造謠一樣不缺,但這都還比不上自稱正義無害私下卻捅你刀的同行岳不群來得令人不齒啊 !

    多少人都受害於《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但也很多人受害於《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無法提告...才能讓信口開河胡說八道兩面手法的人扮演正義使者 🤷🤷‍♂️🤷‍♀️用自己的職業光環遮掩私下沒幾兩的人品啊!

    #我就問法律可以更新一下嗎
    #有一堆人想吉😅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8:09:57
    有 250 人按讚

    自從我在臉書提醒各位家長幼兒園的弊病之後,「夢想島」開始積極地刪除無照教師帶班照片、影片,還有園長兼任主任以及帶美術課的影片。

    爾後又積極提告兩位受害家長,幼兒園的底線在哪裡?公平正義又在哪裡?前面的貼文有某護衛隊留言說三月看我發文到現在都膩了,一看就知道是護主聯盟,因為我九月才發第一篇幼兒園文章。有在關心我臉書的都知道,追蹤案件追得久是我的耐心與特性,要的就是水落石出,有憑有據才講話。

    家長要的只是一個可以安心讓孩子上學的環境,我們能做的是儘可能在法規面要求,監督縣政府教育處是否有好好為家長們把關。而我不得不說,新竹縣的家長們只能自求多福,儘量為孩子多留一點證據,最好是錄影或讓孩子帶密錄器,唯一能保護你孩子的就是留下證據。

    兩個家長已經被幼兒園提告,最近舉辦畢業典禮的影片,也在警察調監視器時被刪掉(經陳情舉報告知),當所有的證據都消失、教育處也站在園方立場思考時。只有家長是孩子最終的後盾!願新竹縣的孩子都平安成長。

    新竹縣長楊文科,請您真正重視到孩子的問題,新竹縣是全台人口正成長的熱區,但公幼不夠,數量甚至比嘉義更少!公幼的不足是保障給私幼合理的發展空間嗎?當僧多粥少,孩子只能去私幼擠、被迫往私幼送,造成的是更多的違法與隱憂!為孩子留下更好的未來、為將來的主人翁吶喊,綠黨絕對不退縮,也絕對站在家長這裡,要求一切符合幼照法來走,不是強求,而是給新竹縣的孩子們最基本的保障,這也是我最底線的要求。

    請每個父母,儘可能地保存所有孩子就學期間的細節與證據(照片、收據、影片等等),我不希望意外發生,而假設真的發生了,那將是我們保護孩子的最後防線。

    #請幼兒園做好自己該做的
    #不要偷雞摸狗刪照片影片
    #各位家長請保持警惕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5 23:01:02
    有 2,344 人按讚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

    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

    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

    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

    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

    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新聞挖挖哇!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3-16 0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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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潑冷水他不聽 神明指點不信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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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沅瑾傳奇身世曝光!風水世家從商變大亨!
    ► ►https://youtu.be/ltQs_euKf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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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1:07​​​​​​ 婆婆告別式播出控訴媳婦影片?
    07:10 錄音錄影能當作不讓小孩繼承的證據?
    08:55 為何老媽媽遺囑換來換去?
    11:08 兒子對爸媽不聞不問,可以不給財產嗎?
    12:18 為何媽媽只認同住的兒子?
    13:28 兄弟為何在靈堂前大打出手?
    18:20 喪禮攝影原來有這些好處?
    21:18 大姐照顧爸爸為何弟弟不諒解?
    25:55 爸爸過世後,為何媽媽電話撥不通?
    28:50 爸爸過世古董店誰來搬東西?
    32:20 家人感情好爸爸過世全變樣?
    33:26 被迫連媽媽一起告?被鄰居吐口水?
    42:11 沒有登記的古董也算遺產嗎?
    44:14 為了爭產為何搞到家破人亡?
    49:25 弟弟猝逝,弟媳把小孩送育幼院?
    50:25 媽媽過世前看到布蘭妮為何落淚?
    52:10 媽媽過世後,講到費用親人全跑光?
    54:11 罵布蘭妮的人為何道歉?
    55:54 最後弟弟繼承的遺產都一場空?
    58:07 歷經爭產布蘭妮有何醒悟?
    1:00:05 切記財產一定要生前先處理好
    1:00:57 爸媽忌日只有一個孩子來?
    1:01:40 醫藥看護費為何都是媳婦在付?
    1:04:55 女兒為何不交出媽媽印章?

    ​#爭產 #遺囑 #告別式 #新聞挖挖哇​​​​​​#鄭弘儀​​​​​​#新聞挖挖哇2021​​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負能量宅肥窮魯蛇 Zackexplosio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2-27 23:05:41

    我認為區間測速不該存在的主要原因

    而這原因,就是

    隱私

    前幾天看到邱委員的這篇,我實在不是很認同
    -
    首先,不得不說邱委員是所有現任立委中最關注交通議題的

    但我認為區間測速不單單是交通議題而已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雖然不合理的設置跟跟荒妙的速限都是事實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不然又有一堆奇怪的鄉民眼殘說我在亂噴lol,但本篇沒有要講這部分)
    這些也是大家最幹的幹點,但我一直在提倡,也最反對區間測速的點恰恰與委員相反
    沒錯,這個有資安疑慮的隱私權問題其實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來看看老早在2018年就生效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法(簡稱GDPR)在維基百科上的部分內容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DvoVOQ
    -
    原則
    個人資料的收集應存在適當的限制,進而以合法且公平的方式取得,並且透過適當的方法知會資料來源或者主體,再進一步取得同意。
    (不要跟我說區間有掛牌,等看到那牌子最好來得及迴轉離開齁)
    保護範圍
    個人身份: 電話號碼、地址、車牌等
    生物特徵: 歷資料、指紋、臉部辨識、視網膜掃描、相片等
    電子紀錄: Cookie、IP 位置、行動裝置 ID、社群網站活動紀錄
    (以上幾點內容,就是為什麼最近的網站都會因為Cookie問使用者一堆問題,J點很重要請記得)


    法規基礎
    被遺忘權 (Right to be forgotten):可以要求控制資料的一方,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任何連結、副本或複製品。
    -
    以外,我們還要求資料收集方提供我們被收集的資料COPY,這也讓我去年(2020/06) 車子在保養廠整理,結果車牌被拔去開的事情留下了證據,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有『需要』的話我再來跟大家分享
    圖:https://imgur.com/a/E2v7ZQY
    -

    接著簡單解釋一下區間測速的原理

    區間測速就是用攝影機『監控』所有經過的車輛,利用固定的道路長度,由車輛進入與離開的『時間點』推算出車輛通過的『平均時速』

    沒錯,區間測速就是在用路人『未經同意』之下就收集個人資料

    他們利用影像辨識,收集了我的車牌,我的行蹤,而且根本不管我有沒有違法!

    這也是我最反對的原因!如果我住在坪林,每天不爽給遠通賺錢跑北宜來回,不就等於是每天都告訴政府我幾點回家?幾點上班?
    我根本沒有同意這樣的事情啊!


    嗯嗯,講到這有些人就會說『啊你不超速就沒事啦』,對啊,不超素就沒事了,但等政府要弄你的時候就出事啦!這樣搞跟強國的人臉辨識,社會信用評價有什麼兩樣?繼續放任這種東西下去就真的兩岸一家親啦


    參考:
    中國臉部辨識違規闖紅燈系統認錯人,格力電器女總裁中招
    https://reurl.cc/e9draR
    -
    講了那麼多,一定還是有很多人覺得
    『啊我又沒做壞事,幹嘛怕這些』


    我改變不了這樣的想法,但我想說的是,至少給我們選擇的權利吧!etc雖然做了車牌辨識並記錄,但是在使用者『簽名』同意收集資料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使用者同意前
    (這個真的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ETC連儲值功能都無法開通,甚至連『本人』也無法透過線上系統查詢詳細通行紀錄,只能拿著帳單一筆一筆去超商或其他管道繳費!
    比歐盟落後就算了,好歹跟上自家人的etc吧?

    雖然etc這樣還是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行蹤),但好歹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閉的系統,我們可以不上高速公路,用海線往返南北,但住在北宜公路上的人們呢?這些人有選擇嗎?
    -
    所以,請任何一個單位在收集大家的個人資料前,至少先過問,不要弄的大家連選擇的權利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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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菊花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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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___簽署這份文件,因為您認為高速/快速公路太危險,而且在不合法的情況下騎上去就沒有素質。

    倘若將來,高速公路開放紅黃牌摩托車行駛,與快速道路開放白牌摩托車行駛,本人___同意絕對不在上敘道路上使用摩托車(如:紅黃牌行駛高速公路,白牌行駛快速公路),若違反的話,願意上傳一支自爆菊花影片到社群網站上,表示個人素質與爆菊花決心。
    __

    近來有許多媒體盜錄影片,拿去當做新聞營利使用。要做新聞報導絕對沒問題,不用聯絡我,但,請寫清楚出處(內文包含影片原始連結或頻道連結),重新上傳之內容不要刻意蓋住片中浮水印即可,請盜錄者自重。

    Cameras
    ► Garmin Virb XE, Samsung Gear 360 ( 2017 )

    剪接軟體
    ► Apple Final Cut Pro X ( Mac 專用 )

    #取消禁行機車 #還我高速公路 #不要低能藍藍路 #三讀已過 #認同請分享 #魯蛇 #肥宅 #宅肥 #負能量

  • 錄影可以當證據嗎 在 暗網仔 2.0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6-12 17:15:36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dw_kid12/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deepwebkid/?modal=admin_todo_tour

    訂閱: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8vabPSRIBpwSJEMAPCnzVQ?sub_confirmation=1

    鬼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4rmkFI1ik0&list=PLglqLngY6gv5BCwaoP-q6DOwUmw1lIusF

    我最高觀看次數的影片 (我為何不再拍暗網? 只說一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bihKaqEEQw&t=127s

    曼德拉效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MutzRIE_uE&list=PLglqLngY6gv5BCwaoP-q6DOwUmw1lIusF&index=17&t=5s

    我的100K成長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dhtp6A6YJE

    破解Kate yup事件是假的! 不是綁架! 不要被騙! (Facebook上的證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NJVt56ORWo&t=2s

    日本最殘酷的直播節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E81OKVX7wc

    網上最可怕的一個字 (Ft. HenHen T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LedkSHc7Os&t=145s

    [戒備!!!]破解KPOP偽韓團IG假帳號的陷阱
    戒備IG假帳號KPOP偽韓團的陷阱!!!
    BTS戒備IG假帳號KPOP偽韓團的陷阱!!!
    破解KPOP Fancam shadowing聖經
    千萬不要點開|IG上這些偽韓團帳號點開會讓人心靈受創!!
    IG和推特的韓國團體恐怖影片!

    2 girls 1 cup, 14.44, user 927, ashvlogs, Kate Yup. 大家好又是我暗網仔. 現在show完這些網上奇案的名字後看來這條影片都會被黃標了啦!

    這不是什麼Youtube新黃標記, 而是自5月25號起出現在大量BTS, Loona等kpop acts的短片中. 所有這些fancam, 即是被放大的表演影片, 問題就是影片中段突然出現... “I saw isis execution, girl slicing her arm, two people burning to death...” (p1)

    [FANCAM shadowing] 1個解決方法, 兩種解答, 3個觀點

    意外現場錄影: 暗網流出的片段放在Kpop唱歌跳舞當中. 有指看這些影片會讓你帳戶被Hack. 又不要説得好像什麼詛咒一樣, 看一影片不足而給黑客入侵你個人電腦. 首先要看背後的人或團隊是什麼人.

    (p2)由Twitter群組@fancamsituation證實: 爆發了一連串會發出大量驚嚇Kpop短片的twitter帳戶. 全部的名字都有這個標誌和‘slitz’ 的字眼. 血seng畫面由自殘到真實意外影像都有. 多個幼的kpop fans不幸碰到這些影片留下陰影.

    直至大概28號行動升溫. 事件擴散到Instagram, duoyin抖音...還有指有kpop粉會收到神秘人的私訊. “What is your fear” 建議就是不要回復.
    (p3)這是Instagram要小心的名單. 現時還可以容易IG上找到(p4) 小心.

    1

    [1個解決方法] 有Youtuber提出’ Twitter自動播放’ 關掉, 就能保護自己不小心看到這些片.
    在IG收到私訊主要是Kpop粉. 做法是block他們帳號, 然後report他們.


    2

    [兩種解答:]

    [1. 4chan]
    已久成為了美國次文化的討論區4chan常常造就潮流Memes.

    那標記和名字如何解釋? 標記的意思是處決.

    [2. 真理邪教]
    (P5) “the whole Fancam thing was started by a cult, they call themselves ‘the shinrikyo cult””

    1995年日本, 現時稱為Tokyo metro (p6)的東京地鐵發生化學武器攻擊. 事件被追sok到由部分失明人士 ‘麻原彰晃’ 創立的真理邪教.利用宣揚 “真正” 佛教的借口
    最後2018年麻原和6名成員被處死.
    之後2019年有气車撞人群事件, 2007年還建立新教‘光輪教’ 也是受 ‘真理’ 的理論啟發.

    Fancam事件亦是真理教的後人做這個説法到今時今日只是停流在都巿傳聞的層面上.

    3

    [3個觀點]
    這是從上載者的觀點出發:

    -第一觀點: 有網友指事件背後的人是真Kpop fans. 想用這方法去宣傳自己所支持的偶像. 2014年 Fancam第一次出現時的確有幫韓國女團EXID事業pan上高峰.

    但我覺得加一些貓被放入微波爐的畫面不是為了做這件事.

    -第二觀點: 因為這件事overall對kpop fans的型像做成了負面影響, 這是好像someordinarygamers所講是4chan或reddit討論區的無聊人或中學生所為. 不是太出奇, fancam不止是有版權上的問題, 而是常常在Twitter用來ji yiw一些非kpop粉絲的用途. 網路世界ng to Fancam文化的人也挺多的.

    -第三觀點:
    首先説説: “真理教” 並非完全針對基督教, 真理的重心是‘千禧年主義’-相信融合幾種學派: 無論佛教, 基督教, 甚至瑜珈思想, 可以為社會建造出一個黃金時代.
    真理邪教最受影響是對於宗教偶像的崇拜. 真理主要是拜印度神Shiva而麻原 彰晃亦有自稱是耶穌轉世.
    這個強烈宗教偶像崇拜會否跟娛樂圈明星崇拜造成他們不喜歡的對比? 而是不是因為這個對比導至真理教的人選擇在現今最紅的韓星,最受到崇拜的fancam中, 下這個毒手, 想打gik他們呢? 可能覺得就是: 要崇拜也不要崇拜這些唱歌跳舞的人. 要崇拜就崇拜天上的神!

    偶像崇拜就算在宗教中也是受到爭議的事情. “Thou shalt have no other gods before me” 就是十gaiy中禁止用偶像代替屬於無型jong的神. 其實歴史中基dook教用偶像, gauw tong, diu jeung令到聖經中的東西能發揚光大是chung ming的. 偶像崇拜本身也沒有錯, 只要了解你崇拜的那樣東西是代表什麼. 不會跟一些奇怪cult leader, 又不要像一些bts sasaeng: 瘋狂fans最後行為是傷害自己偶像.

    做今天這條影片很危險的. 除了得罪cult外現在還講一些還有瘋狂kpop stans. 但記得影片的開頭嗎? 我應該已經被黃標了. 好cham了! 所以希望大家: 大人有大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