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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1年我國文創產業共53641家廠商,其中最多數為廣告業13295家,營業額共1461億元;先前服貿爭議中,文化部表示廣告業為經濟部管轄,但在文創統計時,文化部又表示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八款的是廣告業。鄭麗君表示,文化部涵蓋範圍當然也包括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特殊性,文化是一個串穿所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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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管轄範圍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05-28 12:14:342011年我國文創產業共53641家廠商,其中最多數為廣告業13295家,營業額共1461億元;先前服貿爭議中,文化部表示廣告業為經濟部管轄,但在文創統計時,文化部又表示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八款的是廣告業。鄭麗君表示,文化部涵蓋範圍當然也包括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特殊性,文化是一個串穿所有產業的概念,文化部選定正確的「文化核心」投入更是非常關鍵,否則會成為預算的重複投入,造成強者恆強弱者恆弱之浪費與分配不均。
根據經濟日報2014年1月7日,毛治國表示:「文創產業不乏弱勢,在投入文創時,可能還要帶一點社會責任的認知,從犧牲的角度,提供這群弱勢協助和支持。」其中有三個問題,首先,文化產業並非誰強誰弱,而是政府資源偏重之不同;其次,民營金融業運作仍應顧及股東與國家的金融穩定,政府選擇以道德勸說要金融業放款給特定產業是很不負責任的;最後是政策目的不清,金融挺文創、文創市場化後,重點是在文化還是產業?
另外,文化部表示「金融挺文創」,但最後只有電視、電影、流行音樂三類納入金融投入的「文創鑑價機制」,且鑑價採取「收益基礎法」,鄭麗君說,若無法破除目前存在的類型化與新興產業或前衛作品的諸多限制,政府應該扮演更好的角色;文化創意產業究竟是文化還是產業,產業方面與市場和財經部會相交,文化部角色該是文化的環節。
最後,臂距原則指政府機關對經費補助應保持一臂之距,就藝術文化便是避免政府透過補助款干涉藝文創作內容。鄭麗君指出,我國文化預算分配是否遵守,且我國文化事務缺乏民間由下而上的政策對話機制,文化部應用多樣化、細緻化的政策工具取代目前的文創推動方式。最後鄭麗君認為,國家品牌的建立才是文創產值化對外拓展的關鍵,必須請文化部思考如何靈活運用相關資源。
金管會管轄範圍 在 Findit平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P2P平台重要新聞】
喧騰一時的P2P監管問題,金管會評估擬不增專法,將採行政命令會公會自律,開放銀行與P2P業者合作或銀行自行成立P2P平台,換言之,P2P不會直接隸屬金管會管轄範圍。
http://goo.gl/8gl8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