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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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保障國高中小生訴訟權 被記過可提行政訴
時間Fri Oct 25 19:37:25 2019
【釋字784出爐】保障國高中小生訴訟權 被記過可提行政訴訟
上報
王怡蓁
2019年10月25日 下午6:20
台中高中一學生被記過,不服打官司卻遭行政法院駁回,因此聲請釋憲。這並非第一例學
生因學籍、記過而提起釋憲,先前也曾有過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解釋及684號解釋。25日大
法官做出第784號解釋,理由指出,應保障各級學校學生的訴訟權,如果學生權利遭侵害
,不限於退學等處分,只要程度夠嚴重,就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司法院指出,有兩學生的案件聲請釋憲,一案是台中長億高中的學生,分別因嘴上叼菸以
及無照騎機車,遭記大小過各一次;另一新竹國中的學生則是因請病假,補考後遭打折算
成績。兩案皆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遭以釋字382號解釋駁回,其中主要理由就是需影響到
學生身份,像是退學才能提訴訟。
學生被退學、記過到底能不能提起訴訟?在釋字684號解釋中就已擴大解釋到大學生的權
利受損,可以提起救濟,但未包含到國小、國、高中學生。當時,司法院長許宗力還在不
同意見書中提到,「有權利就有救濟」,特別也針對中小學生的訴訟權進行討論。
解釋文指出,由於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各級學校學生若是權利被學校以公權
力侵害,就算不是退學的處分,只要夠嚴重,都可以提起訴訟。大法官指出,因此需要變
更第382號解釋,382號解釋只針對會影響學生的身份的處分,像是退學。因此,本號解釋
的重點在於,救濟範圍比382號解釋還大,即使不是退學,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沒
有特別限制的必要。
大法官表示,該釋字的重點是往後行政訴訟不能僅以382號解釋就駁回,而是看個案的權
利侵害程度。至於在國中生案的評分辦法部分,則是不受理改變評分辦法,大法官的理由
是,當事人未說明評分辦法如何違憲,而且學校後來就改變評分辦法,大法官審查的重點
在於到底有無侵害學生權益,而不是評分辦法本審。該二案可以提起再審,未來學生權益
受損也可提起行政救濟,但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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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ouson : 似乎是鼓勵現場老師 怎麼可以只記過呢 未滿18騎車吸 10/25 20:10
→ Kouson : 菸 直接把證據送警局裁罰就好了啊 10/25 20:10
推 Kouson : 真是抱歉 法官說我們老師不夠資格管 交給外面專業的 10/25 20:14
推 kleinpapa : 麻煩生教組長統一由警政署,派任警察來擔任。 10/25 20:35
推 iljie : 校園圍牆外違規送警察局檢舉,然後被裁罰也是很剛好 10/25 20:48
→ shamalu : 如果學生在校內連續偷竊打人,校方依自訂校規記過 10/25 21:05
→ shamalu : 這也算學生權益受損可提行政救濟? 10/25 21:05
推 pv : 這才是真法治 學生要依法負責 學校不能私了 10/25 21:06
→ pv : 嚴重的霸凌 就是法辦 話說還有官校生回來說要霸凌 10/25 21:07
→ pv : 學弟妹的 當場被我罵了一頓 還私了呢 不要連工作 10/25 21:08
→ pv : 都沒了 還被法辦 10/25 21:09
→ shamalu : 下週回校來開會把舊校規通通換成現行法條好了 10/25 21:09
→ kit279 : 這個解釋指的應該是如果累積到可以退學,那該次懲處 10/25 21:16
→ kit279 : 可以救濟?在下是這樣解讀,不知有無錯誤 10/25 21:16
→ kit279 : 還是說變成不論有無影響都可以救濟了? 10/25 21:17
→ hotqiqi : 只要學生認為學校的教育或管理措施有侵害他的權益, 10/25 21:48
→ hotqiqi : 就可以提起行政爭訟,不一定要退學處分才可以,總 10/25 21:48
→ hotqiqi : 之大解放 10/25 21:48
推 Rizzi : 建議以後教甄規定要有律師或檢察官資格才能考好了 10/25 23:15
→ Rizzi : 校內一切違紀行為全都走法院,依法辦理 10/25 23:15
推 kbten : 請警察來當生教組長就好了啊!一切依法行政! 10/25 23:35
推 kbten : 學務主任請二線一星以上任何違規一律法辦的警官來 10/25 23:36
→ kbten : 擔任! 10/25 23:36
推 kbten : 學務處直接外包給警察局好了 10/25 23:38
推 imanonymous : 學務處改成警察分駐所就好啦 10/25 23:54
推 molinyu : 有行政訴訟的權利 10/26 00:30
→ shamalu : 可以訴訟,不一定告的贏。但法官的水準不一,然後 10/26 00:32
→ shamalu : 沒有校方人員想多花時間為這種事跑法院出庭的... 10/26 00:33
推 yoho : 想問一下,出庭的課務是自理嗎? 10/26 01:27
推 chieh179 : 人民權益受損有救濟機會才是法治國啊。問題是教育主 10/26 01:40
→ chieh179 : 管機關有沒有多餘資源跟人力讓學校應付這個多出來 10/26 01:40
→ chieh179 : 的業務。 10/26 01:40
推 chieh179 : 我覺得可以想想釋736保障教師訴訟權這件事。 10/26 01:50
→ nomoreyou : 觸法都送警政司法處理,很好 10/26 02:42
推 Howard2 : 讚 忘記幫老師倒垃圾就不用被記大過了 10/26 07:59
推 anly888 : 誰忘記倒垃圾有被記大過?哪個老師? 10/26 08:40
→ anly888 : 有就說! 10/26 08:41
推 m21423 : 告學校應該能參考其他機關被告時 出庭給的假別吧 10/26 09:19
噓 atom95 : 垃圾政策…不好好唸書搞這個,乾,鬼島! 10/26 09:41
推 abcde78555 : 這個倒楣的應該是高中老師,就像文中那樣,自己錯也 10/26 09:44
→ abcde78555 : 要告看看,至少讓老師麻煩花時間,沒桃 10/26 09:44
→ abcde78555 : 告贏也爽 10/26 09:44
推 cochon23 : 贊成維護人民訴訟權。只是政府應有相應配套措施。 10/26 10:02
→ cochon23 : 例如:應降低基本鐘點至10,以增加人力。讓出庭老師 10/26 10:03
→ cochon23 : 的課務有充足的專業師資可以代課。或是提高師生比, 10/26 10:04
→ cochon23 : 也是增加校園人力的方式之一。 10/26 10:04
→ cochon23 : 否則老師出庭時,遺留課務也只能排為自習了。 10/26 10:05
→ cochon23 : 不過,或許政府會認為排為自習也可以,畢竟最近強推 10/26 10:06
→ cochon23 : 自主學習。 10/26 10:06
推 lasma : 然後全班同學被傳去當證人,領個500,還不用上課, 10/26 13:44
→ lasma : 真香。 10/26 13:44
推 an123456781 : 奇怪怎麼大家反應這麼大 10/26 13:51
→ an123456781 : 要提行政訴訟 依然要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 10/26 13:51
→ an123456781 : 講的好像每個學生被記過都會提行政訴訟一樣 10/26 13:51
→ an123456781 : 事實上大學生在684就可以了 真正提行政訴訟的大學 10/26 13:52
→ an123456781 : 也不多 10/26 13:52
推 tikutw : 樓上你說的很對,放寬行政救濟程序的管道,至於說 10/26 15:12
→ tikutw : 到學校管教權就岔開本解釋的目的了 10/26 15:12
推 an123456781 : 我看好多群組說這樣就不能記過,這樣怎麼管學生,是 10/26 15:58
→ an123456781 : 不是太滑坡謬論了點... 10/26 15:58
→ an123456781 : (更何況如果只剩記過這招的話,多數學生早就不怕了 10/26 15:59
→ an123456781 : ,講得好像原本記過是多有用的手段) 10/26 15:59
→ IAMAZI : 學務處生教組利多...以後一通電話就好 10/26 16:33
→ email9527 : 就只是給學生申訴權力罷了 10/26 17:47
→ email9527 : 一堆滑坡是三小 10/26 17:48
→ email9527 : 不要變成那種跳針老人好嗎 10/26 17:48
推 d88647511 : 樓上是喜歡被人按在地上磨擦還說爽的老人嗎? 10/26 17:57
→ shamalu : 現在要開放申訴權力也行啦。大部分人只是擔心遇到下 10/26 19:29
→ shamalu : 面回文中最後一段的狀況怎麼辦而已。反正最後也只能 10/26 19:30
→ shamalu : 照做,多求神保佑別遇到難搞的怪獸家長跑法院就好 10/26 19:31
推 Wand : 律師朋友說這是一大突破?除了接學生案件外,我看 10/26 19:33
→ Wand : 學校也要聘任法律顧問/律師,除了被學生酜劦隻ㄥ] 10/26 19:33
→ Wand : 法院外,修改校規時也能提供一些意見(不然老師又不 10/26 19:33
→ Wand : 是法律專業)。恭喜律師發大財。 10/26 19:33
推 awney : 遇到一次就夠受了,好嗎? 10/26 19:49
推 d88647511 : 荷包突破 沒錯啊 10/26 21:17
推 payeah : 學生想要搞老師的話,不用打贏訴訟,光訴訟過程就 10/26 23:47
→ payeah : 夠整老師了 10/26 23:47
噓 demonOoO : 現在後段學生非常喜歡整老師, 老師們真的少管事... 10/27 09:21
→ demonOoO : 真的佛度有緣人 不要妄想每一個學生你都可以拉起來! 10/27 09:21
推 li11223344 : 校園內直接回歸法治吧!以後直接報警比記過還快 10/27 10:05
→ cloud3455 : 一堆明明是魔還把自己當佛的人 10/27 11:20
推 abcde78555 : 某c正常發揮,這麼久沒酸老師是忘記上線嗎 10/27 15:38
推 poeoe : 很正確的解釋啊 10/27 22:31
→ cloud3455 : 一堆自封佛的,怎麼不會當場坐化啊,佛教中佛讓人知 10/28 17:06
→ cloud3455 : 道是佛轉世的,就要當場坐化了,不然哪來的彌陀饒舌 10/28 17:06
→ cloud3455 : 有些人拿涉入強姦案,最後和解沒被告的人當自己暱稱 10/28 17:10
→ cloud3455 : 真不知道是道德低落還是想學他 10/28 17:11
→ hwusuenn : 這個訴訟是行政訴訟,被告會是學校,教師頂多是證人 10/28 19:39
→ hwusuenn : 反正被傳訊,學校必須排代,何必擔心。 10/28 19:40
噓 ozaki1986 : 爽,看廢物老師崩潰 11/10 20:53
→ ozaki1986 : 老師就學店出來的,妄想以為自己多厲害 11/10 21:08
噓 ozaki1986 : 觸犯法律本來就該送警局,有問題? 11/10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