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酒駕肇事一定全責嗎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酒駕肇事一定全責嗎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ysu1584 (青雉)看板LAW標題Re: [問題] 酒駕時被撞時間Sun Sep 20 00...
酒駕肇事一定全責嗎 在 李婉鈺 Adrean Lee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1 11:04:06
【鈺見新的未來- 酒駕新制有效嗎? 法,還得繼續修】 每當看到新聞上又報著 #酒後駕車 肇事,害得家庭破碎,又或是民代酒駕關說,心中不免憤怒咒罵(又來了💢)根據警政署統計,光7月,取締酒駕數量就有8546件,並移送4849件,而光1到7月,就已經又有81人在酒駕案件中喪失寶貴生命。 雖然婉鈺過去...
※ 引述《zserfv (123321)》之銘言:
: 本人近日因有喝酒開車
: 於等紅燈時被一台小貨車倒車撞到右前方
: 報警後因我有喝酒 酒測為0.27被移送法辦
: 撞到我的人只做完筆錄就走了
: 而我被送到地檢署給檢察官詢問
: 當時警察只有給我一張交通事故單
: 目前我也不知道撞到我的那個人到底需要需要賠償我
: 還是我就須自己負擔修車費
: 另外當下警察沒給我紅單 是否之後會再寄給我
: 目前仍在等待是否起訴通知
: 因肇事的人為小貨車司機 但我因有喝酒而變成酒駕肇事
: 另犯公共危險罪 但皆為初犯
: 請問這樣起訴的機率大嗎? 另是否仍然可以跟小貨車司機求償?
原po給你一個觀念,肇事與否與誰撞誰無關,也與大車撞小車無關,而是以『路權』以及
是否『違反道安法令』來判斷,雖然現在還不知道路權歸屬,但你至少卡到了酒駕(公共
危險)的重大違規,這起事故的肇責應該就擔了一大半,另外一部份還要看警方所作的『
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判斷,如果對方都沒違規,你就算是帶全責了。
另外,起訴與否其實跟你的犯後態度有關,你沒前科,如果犯(公共危險)罪之後的態度
良好,又與被害人(小貨車駕駛)達成和解,這樣有機會在檢察官的偵查階段拼緩起訴,
請參照刑事訴訟法第253-1、第253-2條(備註)。
所以,建議你先思考一下要怎麼用最有誠意而且最經濟實惠的方式跟對方達成和解,賠償
對方財產及非財產上的損失比較要緊,至於你想向對方求償大概就可以免了,在現在的社
會氛圍,對方如果知道你酒駕沒狠狠地敲你一筆就阿彌陀佛了。
地檢署的傳票會以掛號寄到你的住居所地,如果兩次掛號信無人收領就會寄存在轄區派出
所,並在你的信箱及門首各貼一張粉紅色的通知聯,請記得隨時注意信箱,如果傳喚不到
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通緝,依時間到庭對你比較有利。
: 關於吊扣駕照的部分我自行上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查看時發現
: 有一條如下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酒後駕車者吊扣駕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 者,吊扣駕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受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另
: 依條例第68條第2項規定「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
: 貨車外之非其駕駛執照種類之車輛,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應受吊扣駕
: 駛執照情形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5點。但1年內違規點數共達6
: 點以上或再次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者,併依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規定,
: 吊扣其駕駛執照」。
: 請問"應受吊扣駕
: 駛執照情形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5點。但1年內違規點數共達6
: 點以上或再次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者,併依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規定,
: 吊扣其駕駛執照」。"這段是指可用記違規點數5點而不用吊扣駕照嗎?
小貨車駕駛有受傷嗎?
備註:
第 253-1 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
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
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第 253-2 條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
方自治團體。
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
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
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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