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pwild (牛奶糖)
看板Lawyer
標題[新聞] 銀行不配合辦理遺產分割
時間Tue Dec 17 14:33:57 2013
想跟各位道長請益一下:
小弟日前辦理分割遺產訴訟,後來雙方在調解庭就成立分割協議,
書記官當場製作調解筆錄,亦經司法事務官確認後,雙方簽名,
其後當事人也取得法院調解筆錄,但當事人之後持調解筆錄至某
銀行欲辦理現金繼承時,卻遭分行經理刁難,聲稱要全部繼承人
到場始願意讓當事人辦理現金分割,小弟曾嚴詞要求銀行依照法
院調解筆錄內容辦理,但似乎該經理不甩調解筆錄(該經理聲稱
其銀行法務說,必須全體繼承人到場分割),所以想請教各位道
長是否欲過類似情形,後來如何處理?如銀行堅持不讓當事人僅
憑調解筆錄分割,是否可直接對銀行起訴,請求給付依照應繼分
可分得之金額?
請各位道長不吝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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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3.154.62
※ 編輯: keepwild 來自: 118.163.154.62 (12/17 14:34)
推 deann:去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阿,銀行收到執行處的文就會辦了 12/17 14:40
請教一樓道長,所以是以銀行為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囉
※ 編輯: keepwild 來自: 118.163.154.62 (12/17 14:42)
→ taoist9999:因為銀行分行的人通常不太懂法律,他們怕事,叫全部繼 12/17 14:42
→ taoist9999:承人過來的話,這樣子他們就沒有責任了。 12/17 14:42
t大說得沒錯,銀行說沒有全體繼承人到場他們不辦,否則怕為到場之繼承人告他們,真的很OX
※ 編輯: keepwild 來自: 118.163.154.62 (12/17 14:44)
→ taoist9999:問題是如果當事人能夠合意分割遺產的話,幹嘛去選擇裁 12/17 14:47
→ taoist9999:判分割呢? XD 12/17 14:47
對啊,所以銀行的邏輯跟他們法務的素養實在是...
※ 編輯: keepwild 來自: 118.163.154.62 (12/17 14:50)
推 deann:銀行應該並非債權人而係第三人,該現金存款債權應該是你的當 12/17 15:00
→ deann:事人與他繼承之財產,所以你去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31條,跟執 12/17 15:02
→ deann:行法院聲明有繼承財產銀行債權存在,接下來執行法院應該會要 12/17 15:02
推 deann:銀行轉移債權,然後點交一半現金債權給你們。 12/17 15:16
推 ROCKMANX6:告銀行,就有5%的高利定存了。 12/17 15:31
推 itski:推樓上 告銀行 12/17 21:06
→ itski:上次也是同樣情形 該郵局行員居然開大絕跟我說 他沒辦過 12/17 21:07
→ itski:不會辦 所以要全部繼承人都來一起辦 12/17 21:07
推 ChrisBear:告銀行賺五趴定存 外加賺律師費 12/17 21:51
→ ixixet:推樓上前輩,我覺得道長應該直接透過法院來辦了... :) 12/24 22:28
推 askey:我猜是不是台灣銀行啊? 12/26 15:57
推 circleyes: 2020年了,完全沒進步誒....金管會推銀行公會再推分行 01/10 14:52
→ circleyes: 自己回應。真的很誇張。 01/10 14:52
→ circleyes: 這次是某農會 01/10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