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選罷法修法提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選罷法修法提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選罷法修法提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選罷法修法提案產品中有9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鄭麗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民進黨在算計什麼❓】 中選會決議將今年四大公投延期至12月18日舉行,在野一致認為應召開臨時會, 進行 #公投法修法 及 #不在籍投票立法 很遺憾的,民進黨再次基於政治算計 不惜偷換概念、抹黑國民黨的提案 並以國會多數暴力阻擋本次臨時會的召開 #民主進步擋 再次成為台灣...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選罷法修正三讀通過 人民勝利 2014年國民黨強行通過服貿,人民終於不滿馬意立委,只有上意,卻沒有民意,開始發動割闌尾行動,但都功敗垂成。 今年3月15日,我和割闌尾的朋友一起召開「罷免制度修法最後一哩路」記者會,今天終於走完這最後的一哩路。 上一屆立法院中,民進黨團就提出降低門檻的提案,但國民黨不...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陳惠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21:50:20

【每日一詞:市(ㄒㄩㄢˇ)政(ㄐㄩˇ)行程】 才剛大方昭告天下他要出征而掀起一波請假潮的韓市長,今(10/18)天再出新招,為了與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見面,進行訪美行程的準備,竟要銷假半天回高雄市府上班。 高雄市府表示若有重大活動行程的時候韓國瑜市長還是可能會銷假上班,韓國瑜的行為不但是把高雄市...

  •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7 12:07:37
    有 1,626 人按讚

    【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民進黨在算計什麼❓】

    中選會決議將今年四大公投延期至12月18日舉行,在野一致認為應召開臨時會,
    進行 #公投法修法 及 #不在籍投票立法

    很遺憾的,民進黨再次基於政治算計
    不惜偷換概念、抹黑國民黨的提案
    並以國會多數暴力阻擋本次臨時會的召開
    #民主進步擋 再次成為台灣民主里程碑上最大的絆腳石

    1⃣️ #國民黨提案包括各類形式的不在籍投票
    但民進黨只挑 #通訊投票 講,
    甚至進行污名化
    全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
    都已採行通訊投票,
    且都是 #有效選舉,
    民進黨卻又搬出 #共維拉,
    說怕中共的認知作戰介入?
    我們這次討論的是 #對事的公投
    不是 #對人的總統大選!
    #怕舞弊就需要大家想方法來防弊,
    例如 #透過區塊鏈來達到絕對保密
    這些技術在2021年都可以一一克服,
    民進黨的觀念卻停留在30年前
    因次請不要再以此為不修法的藉口混淆視聽⚠️

    2⃣️ #國民黨從來沒有反對以專法形式通過不在籍投票制度
    #只因我們是將不在籍投票的方式直接併入公投法第25條以下
    民進黨堅持要專法、中選會也早在 #去年五月就把版本送至行政院
    這些版本、條文、細節都是可以公開討論的!並不是民進黨覺得在野版本不可行,就直接不開臨時會!
    既然知道這個問題延宕近30年、也知道今年有公投案 #草案已經躺了一年 #行政部門不可能完全沒有準備
    但行政院仍然刻意一拖再拖
    不願面對這個議題!
    而本院多數黨的委員們,
    又再度忘記自己是民意代表
    與行政院一搭一唱,
    放棄自己作為監督者的職權😠

    3⃣️ #公投法第23條草率立法將公投日期訂死
    民進黨狹一己之私,
    明定公投必須在八月最後一個週六舉行
    #卻忘了第24條仍然規定公投與大選同日時要分別造冊?
    現行版本第23條就寫死了公投日期
    怎麼還有下一條的「跟大選同日」?
    而當發生重大、不可抗力因素,
    公投法第24條只是準用選罷法,
    #並沒有給予中選會明確的延期法源
    這很明顯是立法草率、粗糙,
    所以 #我們需要更完備的法制來保障每一次的公投案都能順利進行

    4⃣️ #民進黨稱不在籍投票沒有急迫性
    但民進黨卻沒有辦法保證12月18日公投能如期舉行!
    民進黨搞砸防疫,
    卻又要拉著全民的權利陪葬
    #只有台灣毫無防疫韌性可言
    #遇到疫情民主活動完全停擺
    #其他國家在疫情蔓延下仍然以靈活的政策完成國家大事
    越是重大且進步的政策,
    越應該儘速展開中性討論
    而不是因為本次公投案不利於己,
    就用多數暴力 #拒絕召開臨時會、
    #沒收立法院討論的空間!

    #在野黨沒有5700萬能和民進黨反對公投的操作相抗衡
    但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的神聖制度,
    我們仍須為民守護
    請民進黨不要再刻意栽贓、抹紅抹黑
    #在野黨不像民進黨有62票 #哪一次不是照民進黨要的通過
    請你們不要再塑造國民黨提案就必須照單全收的假象!
    各黨派提出各自的版本,
    在國會殿堂接受公允且充分的討論
    完備台灣重要的公投法及不在籍投票的相關制度,才能保障人民在疫情下也有充足的參政權!

  •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7 11:51:08
    有 7,865 人按讚

    今天早上在立院,否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修改不在籍投票的臨時會」!

    —以下引自柯建銘—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愛信任-劉世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7 09:32:05
    有 652 人按讚

    【為國民黨主席選舉而臨時決定的國民黨提案?】

    今天立法院要表決是否召開國民黨所提議的「不在籍投票」修法,民進黨團包括柯建銘總召、我、羅致政、黃世杰、鄭運鵬每天討論研究國民黨的提案後,認為提案內容不止倉促拼湊,法律基礎脆弱,而且矛盾很多,完全無法如其所述補正中選會依公投法、選罷法規定由8月28日延期至12月18日舉行的四項公投的決議,讓人民不清不楚,混淆視聽。

    其矛盾處包括:
    1、國民黨黨團大黨鞭要求移轉投票,但不要網路/電子投票;但小黨鞭要求跟上美國的腳步,要同意改採電子投票,還嗆聲柯總召不懂區塊鏈?

    2、移轉或通訊投票能否符合普通、平等、無記名、秘密四項公平原則並不淸楚?到底有沒有包括海外的台灣人?尤其是在中國等非民主國家工作或就學的台灣人,信件或電子通訊可以自由不受中國干預?

    3、三在野黨皆已不反對0828公投案延期下,不在籍投票就是要謹慎處理修法,因此也不急著今天召開臨時會。

    對於國民黨團在6月30日當天,朱立倫先生到訪提出「不在籍投票」是要解決疫情下的公投問題,但深究後,恐怕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國民黨內的矛盾和主席選舉之爭,#臨時會反而是國民黨內部鬥爭的舞台。

    盼民眾黨、時代力量不要隨之起舞!

  •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11-29 20:52:48

    選罷法修正三讀通過 人民勝利
    2014年國民黨強行通過服貿,人民終於不滿馬意立委,只有上意,卻沒有民意,開始發動割闌尾行動,但都功敗垂成。
    今年3月15日,我和割闌尾的朋友一起召開「罷免制度修法最後一哩路」記者會,今天終於走完這最後的一哩路。
    上一屆立法院中,民進黨團就提出降低門檻的提案,但國民黨不僅將法案阻擋在程序委員會中,前藍吳育昇甚至反其道而行,提出罷免連署需檢附身份證影本,惡意墊高罷免門檻。
    這樣的狀況在政黨輪替之後露出曙光,我在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時,主持5次會議審查選罷法,一次協商,經過與各團體、政黨協商,今天終於看到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體現了還權於民,這是屬於人民的勝利。
    憲法賦予人民選舉與罷免的權利。但國民黨幾次修法中,尤其是1994年環保團體在發動罷免擁核立委,國民黨竟惡意將罷免門檻調高到雙二分之一,也規定選舉與罷免不得同時舉行,因為這個門檻讓罷免變成不可能的任務,變成只能選舉不能罷免。
    今天,選罷法修正案順利三讀通過:提議門檻由2%降低為1%,連署門檻降由13%降低10%;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罷免通過條件由二分之一門檻,降低為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3-25 17:57:03

    內政委員會今(25)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邱議瑩、李昆澤等18人委員共同連署提案之「現行國籍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修正草案,也已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針對現行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內政部長李鴻源質詢並要求相關部會盡快研擬修法方向,及早落實保障移民權益。蕭美琴表示,現行國籍法為歧視性立法,因允許台灣人取得他國國籍時,可擁有雙重或多重國籍,但新移民歸化我國卻需先放棄原有國籍,這不僅是歧視待遇,在申請歸化過程中也易造成無國籍人士,因此政府應放寬並修正國籍法。

    蕭美琴表示,台灣現行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不在少數,可大致分為三種情形;第一種情形例如總統的女兒可以自由地享有他國國籍甚至多國國籍而不需要被迫放棄台灣國籍,可以拿他國護照進出台灣甚至世界各地,但仍可以享受台灣國民同等的權利與義務;第二種為默認型的雙重國籍,例如中國籍人士僅需要使用戶籍證明申請歸化台灣國籍,同時仍可以使用中國護照自由暢行其他國家,然現行的國籍法並未能規範中國籍人士的國籍管理問題。第三種類型則是歸化我國的新移民,被迫放棄原生國籍,只允許其單一國籍。同屬中華民國國民,卻因歧視性立法,造就新移民面臨被迫放棄原屬國籍,並可能造成無國籍的問題。

    蕭美琴表示,台灣社會移民人口越來越多,尤其婚姻移民來台的人口比例逐年增加,但許多新移民可能面對數個月甚至數年時間因依法放棄外國籍,在等待歸化期間成為無國籍狀態,影響其權益至深。蕭美琴認為,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新移民對台灣人口結構以及勞動市場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政府必須擬定一套更完整且友善的移民政策。蕭美琴進一步引用經濟學人報導表示目前因應全球化的發展,許多人求學工作的地點抑或者生活的地方都與原生母國有所不同,因為生活需求或是工作需要可能因此需要取得多重國籍,但這並不影響其對於母國的情感及連結,文章的結論更表示在全球化的時代中,多重國籍的發展是經濟自由主義發展的洪流中不可避免的趨勢。

    然而檢討台灣現今的國籍法剝奪他人保留原屬國籍的權利,顯然不符國家發展需要,嚴重違背世界潮流,更限制了台灣國際化的腳步。蕭美琴委員更進一步呼籲以自由主義掛帥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可以積極針對現行箝制自由的法規及早做出修正調整,刪除第九條要求歸化者須放棄原國籍之規定。

    此外,針對參政權部分,蕭美琴委員認為已取得我國籍者的新住民有權參與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政策決定,不僅符合國民平權原則,也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融合,因此現行法令對參政權的限制也應有重新檢視的空間。現今台灣的新移民對於台灣偏鄉的貢獻與付出甚鉅,其對於地方的公共議題不僅展現高度關心更期待有更進一步參與的可能性。然而現行法規仍剝奪新移民參政權,限制新移民參與公共政策的權利,顯然不符合民主國家的精神。在其他國家我們看到很多例證,諸如現任德國自民黨黨主席是越南裔的難民,更是現任經濟與科技部長; 近期我們也看到台裔美國人紐約主計長劉醇逸參選紐約市市長,在在都展現了民主國家對於多元社會的包容。因此,蕭美琴委員主張,國家不應該在國籍法上限制新移民參政權,相關配套法規應當於選罷法中修正調整。她也主張至少在地方層級的選舉,應放寬新移民參政的年限,讓新移民有均等積極参與地方公共事務的機會。

  • 選罷法修法提案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3-10 16:59:51

    台語漢字 / 羅馬字對照 & 內容解說

    諺語:
    眉先生,鬚後生,先生不比後生長
    (Bâi sing senn, tshiu āu senn, sing senn put-pí āu senn tn̂g.)
    意思是講,人一出世就生目眉,到老才生喙鬚,喙鬚雖罔是路尾才生出來的,煞生甲比目眉較長;是譬喻講較有歲的無一定就比較少歲的強。Tsit-má這款資訊發達、科技進步的社會,18歲的少年人應該有伊獨立自主的思考能力--ah,kah若世界大多數國家會當投票的年歲是18歲,咱國家確實有需要考慮修改相關法律,降低投票年歲,予少年人提早關心kap參與公共事務。

    標題:
    藍營立委提案 予18歲有投票權
    18歲就會得投票 牽涉修憲釋憲抑修法

    內文: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
    Kok-bîn-tóng li̍p-uí Ting Siú-tiong thê-àn
    希望降低投票年齡
    hi-bāng kàng-kē tâu-phiò nî-lîng
    對現行憲法規定的二十歲
    uì hiān-hîng hiàn-huat kui-tīng ê jī-tsa̍p huè
    降低到十八歲
    kàng-kē kàu tsa̍p-peh huè
    增加少年人參加政治的機會
    tsing-ka siàu-liân-lâng tsham-ka tsìng-tī ê ki-huē
    並擴大投票率
    pīng khok-tuā tâu-phiò-lu̍t
    (丁守中立委)
    一个公民 伊的權利佮義務
    Tsi̍t ê kong-bîn, i ê kuân-lī kap gī-bū 應該愛相當
    ìng-kai ài siong-tong 你看咱的公民
    Lí khuànn lán ê kong-bîn 咱佇做兵的年歲方面規定
    lán tī tsò-ping ê nî-huè hong-bīn kui-tīng 18歲伊著愛做兵
    tsa̍p-peh huè tio̍h-ài tsò-ping
    丁守中表示
    Ting Siú-tiong piáu-sī
    全世界190 (195)个國家當中
    tsuân sè-kài tsi̍t-pah káu-tsa̍p (tsi̍t-pah káu-tsa̍p-gōo) ê kok-ka tong-tiong
    就有178个國家
    tō ū tsi̍t-pah tshit-tsa̍p-peh ê kok-ka
    投票年齡是18歲
    tâu-phiò nî-lîng sī tsa̍p-peh huè
    降低投票年齡是世界潮流
    kàng-kē tâu-phiò nî-lîng sī sè-kài tiâu-liû
    啊不過憲法佇130條明文規定
    ah m̄-koh hiàn-huat tī tsi̍t-pah sann-tsa̍p tiâu bîng-bûn kui-tīng
    中華民國國民應滿二十歲
    Tiong-huâ-bîn-kok kok-bîn ìng muá jī-tsa̍p huè
    才有依法選舉之權
    tsiah ū i huat suán-kí tsi kuân
    假使欲調降年齡
    ká-sú beh tiâu kàng nî-lîng
    必須愛修憲
    pit-su ài siu-hiàn
    但是學者認為
    tān-sī ha̍k-tsiá jīn-uî
    除了修憲以外
    tû-liáu siu-hiàn í-guā
    亦會用得透過立法院黨團
    ia̍h ē-īng-tit thàu-kuè Li̍p-huat-īnn tóng-thuân
    申請大法官釋憲
    sin-tshíng tāi-huat-kuann sik-hiàn
    或者是直接修改選罷法就會使
    hi̍k-tsiá sī ti̍t-tsiap siu-kái suán-pā-huat tō ē-sái
    (台大政治系黃錦堂教授) 憲法所有的規定
    Hiàn-huat sóo-ū ê kui-tīng 伊是有具體化的空間
    i sī ū kū-thé-huà ê khong-kan 佇憲法有的空間下
    tī hiàn-huat ū ê khong-kan hā 假設講有一个空間
    ká-siat kóng ū tsi̍t ê khong-kan 而且無siunn大的違憲的嫌疑
    jî-tshiánn bô siunn tuā ê uî-hiàn ê hiâm-gî 假設講內政部
    ká-siat kóng Lāi-tsìng-pōo 最後的決定是按呢
    tsuè-āu ê kuat-tīng sī án-ne 所以這就應該推動
    sóo-í tse tō ìng-kai tshui-tōng 修法的草案 予伊過關
    siu-huat ê tshó-àn hōo i kuè-kuan
    (內政部民政司林清淇副司長) 到底是需要透過修憲
    Tàu-té sī su-iàu thàu-kuè siu-hiàn 抑是欲透過釋憲
    iah-sī beh thàu-kuè sik-hiàn 甚至講是毋是修法就會使得
    sīm-tsì kóng sī-m̄-sī siu-huat tō ē-sái--tit 目前其實是無一个定論
    bo̍k-tsîng kî-si̍t sī bô tsi̍t ê tīng-lūn
    主管機關內政部目前亦咧研究
    Tsú-kuán ki-kuan Lāi-tsìng-pōo bo̍k-tsîng ia̍h leh gián-kiù
    調降投票年齡到18歲
    tiâu-kàng tâu-phiò nî-lîng kàu tsa̍p-peh huè
    欲佇下禮拜
    beh tī ē lé-pài
    邀請法界專家學者共同討論
    iau-tshiánn huat-kài tsuan-ka ha̍k-tsiá kiōng-tông thó-lūn
    廣徵 (加收集)意見
    kóng ting (ke siu-tsi̍p) ì-kiàn

    PNN 台語新聞「看世事,講台語」是 PNN 佮公視台語新聞,以及李江却基金會佇網路頂­懸合作的一個新單­­元。主播許雅文,每­禮拜招逐家來看幾條­仔新聞,看新聞來學台語­文字是誠利便。而且雅­文­閣會佇每­­­­一­擺新聞播煞的時陣,講一句台灣俗諺,抑是典雅,­趣味的台語文字。請­逐家­做夥­來­,用台語講看覓喔!阮若是有寫毋對,抑是用毋對的­所在,嘛請大家無棄嫌­,­多­多­­來 kā ­阮指教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