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退縮騎樓地停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退縮騎樓地停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退縮騎樓地停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退縮騎樓地停車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明天就要跟葉毓蘭委員一起直播討論交通議題,大家有沒有什麼想問的,可以在這邊留言我搜集一下資訊(不要問一些543的什麼氣炸鍋啦) 這邊我拋出一個台灣交通的結構性問題,歡迎大家分享讓更多有實權的政治人物去補習一下台灣交通的問題有多深層,不是靠個雞巴毛縮限檢舉就能達到,就是台灣 #交通權責破碎化 ...

退縮騎樓地停車 在 鯤腹腳史蹟-張鎧臣de台南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9:36:13

【路竹車站】210812 路竹車站的歷史最早可追溯至明治卅五年(1902),12月15日啟用之時初名「半路竹停車場」。大正九年(1920)10月1日,因應《臺灣州制》、《臺灣市制》、《臺灣街庄制》等律令的地名變革而改為路竹驛。 日治時期的舊站房一直使用到戰後的1966年,才重建現今所見的現代主義風...

退縮騎樓地停車 在 港都文史百景Culture&History of Takao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10:41:26

📍路竹車站 (3) 明治35年(西元1902年)12月15日啟用,車站設置之初的站名為「半路竹停車場」,直到大正9年(西元1920年)10月1日才根據《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52號》更名為「路竹驛」。 戰後路竹車站沿用日治時期的舊站房,直到民國55年(西元1966年)才改建成現在這座現代主義風格的站...

退縮騎樓地停車 在 港都文史百景Culture&History of Takao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10:41:26

📍路竹車站 (2) 明治35年(西元1902年)12月15日啟用,車站設置之初的站名為「半路竹停車場」,直到大正9年(西元1920年)10月1日才根據《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52號》更名為「路竹驛」。 戰後路竹車站沿用日治時期的舊站房,直到民國55年(西元1966年)才改建成現在這座現代主義風格的站...

  • 退縮騎樓地停車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2 14:54:19
    有 1,834 人按讚

    明天就要跟葉毓蘭委員一起直播討論交通議題,大家有沒有什麼想問的,可以在這邊留言我搜集一下資訊(不要問一些543的什麼氣炸鍋啦)
     
    這邊我拋出一個台灣交通的結構性問題,歡迎大家分享讓更多有實權的政治人物去補習一下台灣交通的問題有多深層,不是靠個雞巴毛縮限檢舉就能達到,就是台灣 #交通權責破碎化
     
    首先,大家以為交通部就是管交通,從你踏出門上班中午出去吃飯到晚上去便利商店買保險套晚上要跟初音來一發都是交通部管的,其實這個觀點是錯的
     
    交通部用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去掌管高速公路(高公局)、省道(公路總局)的建設跟管理,換句話說這兩個交通命脈是中央管理

    但是到了跟大家最切身相關的市區道路,則是由與中央平行的地方政府,依據內政部營建屬的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做建設(當然也可能會參考交通部的 #交通工程規範 做調整),也就是說,要是台北市長想在南京東路亂搞一堆智障標線,交通部根本管不到,因為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不存在上下從屬關係
     
    而中央政府少數能跟地方政府溝通交流的平台則是交通部 #道安會,每個月會跟地方政府執行一次道安會報,但是我參加過的經驗是根本流於形式,毫無監督機制,也沒有任何公眾參與,裡面有多扯呢?我跟大家分享一個經驗
     
    在某個縣市的快速道路曾發生砂石車追撞路肩的清潔車導致兩人死亡的案例,因為是A1事故所以照慣例主管機關如地方警局交通隊隊長、交通局處等要報告,以下是對話內容:

    主席: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什麼?相關單位說明一下

    交通隊:依據我們後續筆錄跟偵訊,該砂石車疲勞駕駛恍神,然後加上超載所以才煞車不及撞上去

    主席:那請問後續對應的防治措施有哪些?

    交通隊:我們會 #加強取締超速

    火花羅:^I^%^%#&$%#&$

    順帶一提,某次會議中我把高雄台17線市區路段的右轉車道是在路中央的設計給交通部高層看的時候,他們感到震驚,不理解為何會這樣設計,你就知道地方跟中央的斷層有多大了
     
    好,回到內政部,內政部只能發佈市區道路設計規範,掌管的權限又比交通部小,但是關於建築設計中的騎樓退縮供公眾通行的部分,卻又是營建屬在管,交通部反而不太會去碰給行人走的騎樓,最多只管到 #人行道
     
     
    但是不管如何,交通違規、裁罰的機制卻是建立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甚至連交通安全規則都還是附屬在處罰條例之下,所以我們沒有交通管理專業的警察說話就特別大聲了,君不見最近的檢舉縮限幾乎都是警察所發起的,事實上 #區間測速 這玩意理論上也是警政署所掌管,但是在警察長期偏向威權高壓管理的方式下,公民更難以參與警政署的運作
     
     
    你看到這邊,覺得這樣的權責分散很荒謬嗎?不,還有更荒謬的!
     
    把焦點拉回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所管轄的是市區道路跟縣道,通常又分成 #交通局 跟工務處,交通局負責管理標線、號誌、標誌,但是一但我們說要打掉分隔島座獨立左轉車道時候,很抱歉那是另一個平行單位 #工務處 的權責,如果要做實體人行道那也是工務處的工作,幹你老師有沒有很荒謬?
     
    所以要是有一個省道跟縣道的路口要做會勘,往往就是得找公路總局、交通局,用兩套不同的工程設計規範一起來討論,如果要打分隔島卻沒有找到工務處的話,很抱歉這次會勘無法決議
     
    更不用說很多地方政府的道路還會往下分發給鄉公所、鎮公所、水利處什麼洨的做代管,這些人更沒有什麼交通專業,我再講一個我會勘遇到的例子:
     
    那是我跟陳光軒、曾玟學、黎煥強三位議員討論路側違規停車擋住支線視野問題,我建議在路口處用槽化線配上棒棒糖來做強制性質的設施,結果來的鎮公所承辦跟我說: #槽化線有規範的不能隨便畫
     
    幹林老師不想做就不想做,拿法規壓我?我當下問他哪一條規範說不能做他也講不出來
     
     
    好啦,最後再提一個最荒謬的,就是科學園區,科學園區的道路是科技部管理,我不知道他們是用哪一條設計規範去設計交通工程,但是總之科學園區的道路地方政府管不到,議員也沒權力質詢,如果辦會勘也要看科技部科管局要不要屌你,他們有權利不出席的
     
    然後地方的科學園區交通如果要有實質的審查質詢,得出動到立法委員,但是如果是一個不分區的交通委員,我他媽怎麼會知道竹南科學園區的科專二路路口有什麼屌問題?
     
     
    以上,就是火花羅投入交通改革的系統幾年之間,看到的台灣交通的深層問題,如果這種荒謬的組織架構不改革,你台灣交通搞一百年也不可能超英趕美,永遠只能在淺層的代轉區該畫設在哪裡上面打轉

    因此,我很希望行政院底下能夠比照客委會、海委會的方式建立一個能夠橫向整合交通部、科技部、內政部的交通監管單位,才不會現在一人一支喇叭,各吹各的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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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縮騎樓地停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15 12: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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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騎樓屢遭檢舉開罰地方中央不同調都引發民怨
    #高雄市議員陳玫娟在議會中為民喉舌,建議市長向中央爭取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

    汽、機車停放路邊、騎樓或退縮地遭開單、拖吊情事屢見不鮮,執法單位是否合於規定,又中央與地方法條不同,都引發民怨及議論!昨天,高雄市議員陳玫娟在議會中為民喉舌,建議市長向中央爭取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
     昨天(13日),高雄市議員陳玫娟於議會中,針對民眾將機車停放於騎樓、大馬路旁,被警察開單或遭拖吊是否合乎違規標準,以及退縮地是否等於騎樓等問題提出質詢,且先PO出幾張機車停路旁或騎樓照片,請教市長陳其邁、交通局長張淑娟、警察局長黃明昭等人,但答案都是從照片看起來合乎停車規定,但必須依據交通法條規定。
    陳玫娟議員指出,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第二條第(三)項條文為,騎樓地未經市府交通局設置禁停標誌(線)者,於不妨害行人通行之情形下,得沿騎樓地外緣橫向停放,並以一排為限;但民眾將機車停放於不影響通行地退縮地、騎樓地,卻經常被開單且連續告發或遭拖吊,引發民怨。
    此外,部分民眾常把轎車停放在住宅前的退縮地上,雖不會影響交通,又土地所有權是自己的,也繳了稅金,但仍然被開單告發或遭拖吊,讓車主感到憤怒及不服氣。
     警察開單或拖吊大都是民眾檢舉,執法機關都必須前往處理,卻未能依據車輛停放的法條規定處理,出現爭議,讓百姓不知所措,抱怨不已!另警力不足,因打擊犯罪及為民服務已忙碌不堪,而檢舉的用意原在分擔警察勞務,卻因檢舉達人的過度恣意行為,不僅誤警也擾民。
     陳玫娟議員建議,陳市長應向中央爭取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從寬從檢認定只要人行道加退縮騎樓地大於1.5公尺,即採取勸導方式,研議修改法規,才不會出現爭議與民怨。

    #停騎樓屢遭檢舉開罰地方中央不同調都引發民怨
    #高雄市議員陳玫娟在議會中為民喉舌,建議市長向中央爭取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
    https://fb.watch/4TudHGYXfk/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386253

  • 退縮騎樓地停車 在 眼底城事 eyes on pla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23 1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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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專題 #人本友善的街道 ▌#騎樓人行道

    #騎樓 絕對是人行環境中難解的題目之一。

    騎樓作為臺灣人行道的原型,文內綜整了騎樓的前世今生與相關的法規。自日治時期的「巿區改正」至民國後的都巿計畫,騎樓之設置,均有其公共衛生與安全、大眾通行的考量。「政府提供建蔽容積獎勵、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賦優惠,諸多誘因作為條件交換,鼓勵設置騎樓,並要求騎樓必須供公眾通行。」

    但地方政府長期執法不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的第九十條之三條文,更在法規上打開了一個能停車與車行使用的空間,人行道劃停車格、騎樓地定範圍供車輛停放,都有了依據。

    騎樓的困境難解,除了回歸到相關利益交換的法律層面討論、與地方政府的執法溝通之外。我們認為還有一個面向是,當代如何重新理解騎樓與街道的關係,騎樓、退縮帶、無遮簷人行道的配置,未來在都市設計或道路環境設計上,回應各自不同的權屬與環境,將一段段的人行環境銜接起來,是值得討論的一題。

    https://eyesonplace.net/2020/11/23/1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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