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瑟,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不分晝夜地沉迷在一隻叫《碧血狂殺2》(Red Dead Redemption 2)的遊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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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玩過這遊戲,簡單來說就是在美國西部牛仔的世界裡,你可以自由做任何事,打獵、行俠仗義、當亡命之徒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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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我在遊戲中遇到一件非常詭異的事後,我便不敢再觸碰這...
我叫阿瑟,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不分晝夜地沉迷在一隻叫《碧血狂殺2》(Red Dead Redemption 2)的遊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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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玩過這遊戲,簡單來說就是在美國西部牛仔的世界裡,你可以自由做任何事,打獵、行俠仗義、當亡命之徒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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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我在遊戲中遇到一件非常詭異的事後,我便不敢再觸碰這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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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遊戲裡的主角跟我的名字一樣,所以玩得特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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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精心設計角色的髮型,每天都幫角色刮鬍子,把掙到的錢貢獻給營地,也盡力搞好跟其他角色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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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自由度高的遊戲裡,我總會禁不住滿足一下內心惡魔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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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搶劫、偷竊、殺無辜的途人,用繩索套住他們,騎上馬拽到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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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在現實世界中不能做的惡事,我在遊戲裡一次過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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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這遊戲做得非常精細,像真度極高,初次殺死路上的角色時,他胸口一直淌著血向我求救,幾秒後才倒在地上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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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儘管如此像真,也只不過是遊戲的設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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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遊戲都有給玩家的主線任務,但這遊戲的自由度實在太高,害我一直沉醉在大肆破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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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下班心情鬱悶,就會拿遊戲的人來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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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滾開!不然你就要下地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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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回家後一直玩到凌晨,眼皮愈來愈重,一直在打盹,不小心在騎馬時撞到一個男人NPC,他向我破口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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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在任務途中,不想被打擾,於是沒有理會他。不料他還是緊隨在後一直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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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這副模樣定是一事無成的廢物吧!」男人一拳朝我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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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擊中了,男人還撲向我,我只好按鍵掙脫,拔槍給他一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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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一聲男人的頭應響爆開,幸好那時候在荒野外,沒其他途人發現,我把屍體丟在草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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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如常進入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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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城鎮裡閒晃著,幾乎忘了自己殺了這個男人的事,反正每日進入遊戲都會做類似的事,哪記得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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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我看見一個女人在屋外四處張望。於是我上前與她對話,她說丈夫外出工作,很久也沒有回來,所以非常擔心他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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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希望我幫忙尋找他的丈夫,並告訴我他日常的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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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結束後,遊戲地圖立即亮起標示,這是遊戲中經常會遇到的隨機觸發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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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循著標示來到丈夫工作的地點,是一個伐木場,這場景有點眼熟。但找了很久也不見丈夫的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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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我在草叢內找到一具已經完全腐爛的無頭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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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刻我全身的汗毛都豎起來,從衣著看來,他就是我昨天殺死的那個電腦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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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指示叫我抬起屍體,然後回去那女人的住處告知丈夫已死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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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碰巧觸發到的任務,這只是遊戲,一隻設計精密的遊戲!不應該有罪惡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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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此告誡自己,將丈夫的屍體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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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看見屍體後,立即跪在地上抱屍痛哭,還說他一定是遇上強盜或亡命之徒,往後的日子不知怎麼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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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作什麼都沒聽見領取報酬,女人返回屋內,半晌拿著鐵鏟出來,默默地幫他丈夫掘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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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佩服遊戲設計者對細節的認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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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我想起這遊戲其中一個支線任務,當玩家在晚上進入小鎮的酒店,便會碰見一個妓女站在後巷向你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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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遇到非常糟糕的客人,所以錯手將他殺死,希望玩家幫忙把屍體丟到養豬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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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晚上,我同一時間來到酒店,妓女再次向我求救,她「又」遇到不乖的客人,希望我替她搬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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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任務是單調的重覆嗎?其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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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走到警局向警察通報說妓女是個殺人犯,警察便馬上動身衝進酒店把妓女抓住了。玩家能獲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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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數天,都會在牢房裡看到妓女的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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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任務已經完結了?其實還未…
過了幾天,警察會把妓女帶上刑場,將她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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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過開槍救她,但會引發槍戰,大批騎著馬的警察會到場將逃跑的妓女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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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過各種方法去救她,但她到最後還是會死。
也許這就是命運,屬於妓女這個角色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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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我沒有通報,她會繼續殺人嗎?還是終有一日被嫖客殺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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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現實世界一樣,遊戲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命運劇本」,我也對這位喪夫的女人提起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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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守候在她的家外,看她會演出什麼樣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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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丈夫的隔天早上,女人到附近的花園採花,放在丈夫的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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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站在遠處用望遠鏡觀察,她並沒有發現我。接著,她走路到城鎮購買物資後回家,一整天坐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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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事重覆了數天,我納悶這個角色的劇本完了…正當我想送她眉頭一顆子彈,女人卻做了不一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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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城鎮的酒吧內與酒保對話,接著她的角色瞬間換了一套較性感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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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酒吧內,等待男人走過去跟她搭訕,然後把她帶進二樓的房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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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喪夫的女人變成妓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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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呢?我再次對這角色提起興趣,於是繼續跟蹤她,差不多過了十幾天,有幾個蒙著面的壯漢走進她家裡,隨即屋內傳出她求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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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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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罪惡感作祟,是我把這女人害死這樣的。
另一方面心裡有種「只有我可以殺你,別人不可以」的控制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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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前去營救她,用死亡之眼(遊戲內令時間凝結的技能)瞬間把幾個壯漢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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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搜刮他們身體上的東西時,女人走向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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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當日幫我找丈夫的人吧?真感謝你三番四次救了我,不如你住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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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劇情也太神展開了吧?遊戲選項有『答應』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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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字了下圖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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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牛郎跟織女浪漫版的愛情故事大家都倒背如流了,
但這個淒美的愛情故事若以21世紀的角度來看,
會發現牛郎其實罪行累累‼ 並非大家所想的那樣浪漫❌
你一定很疑惑,為什麼和從小聽到的故事版本完全不一樣吧~
現在就一起來細數牛郎的罪行!
❌渣男牛郎的罪行
在故事裡,牛郎偷看了仙女們洗澡,並偷走其中一位的衣服,
並將衣服藏了起來,讓仙女沒辦法回到天宮,還逼迫仙女成為他的妻子,
每天織布讓牛郎販售,這行為根本就是 #妨礙自由、#竊盜罪,還有 #跟蹤騷擾!
✏️將織女囚禁於家中,逼迫她每日勞動織布賺錢供其生活,
當然是觸犯了刑法第 296 條及 296-1 條妨礙自由罪:
✔️第296條
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6-1條
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牛郎在老牛的教唆慫恿下,將織女的羽衣偷走,並且加以脅迫若不跟他結婚就不還她衣服。
✏️此一行為理所當然地是觸犯了刑法第 320 條 #竊盜罪
✏️順帶一提,慫恿牛郎去偷織女羽衣的老牛,理應犯了刑法第 29 條 #教唆犯罪
❌鵲橋是虐待動物
以喜鵲群搭成的橋樑,聽起來很浪漫優美,但現實面來講,
造成喜鵲大量死亡的話,就構成虐待動物的行為了!這樣牛郎與織女就有罪啦~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如果拿喜鵲搭橋的話會觸犯: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25條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造成喜鵲不幸的大量死亡,還會加重至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並且將姓名照片公諸於世。
許多流傳千年、淒美的愛情故事,那些都是真的嗎❓
換個角度想,就會發現並不是所有問題都有正確答案,
只是因為每個人的經歷不同,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問題,就會發現事情的結局大不相同!
#不一樣版本的故事解析你喜歡嗎
#不論是單身還是情侶
#隱藏問題要重視
#跟蹤騷擾防治法
#九月繼續緊盯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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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李義祥們?強化採購肅貪法治,立即修法別再拖延」2021-04-13
台鐵太魯閣408列車事故的發生,凸顯政府採購法及貪汙治罪條例等法規範,有諸多需強化的部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13)日舉行「還有多少李義祥們?強化採購肅貪法治,立即修法別再拖延」記者會,從修法來著手執行制度上的改革,以遏止未來悲劇的發生。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首先指出,公共工程不肖廠商違法的情況一直存在,時代力量所《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針對目前政府採購法對不肖廠商之處罰、追償與禁止參與採購等相關規範過輕,且存在規範不全之漏洞,所以即使若干廠商有嚴重違法行為,仍能不斷取得政府高額標案。採購法上的漏洞,不僅有損政府採購與公共工程的品質,更深刻傷害政府採購程序之公正性、廉潔性及人民的信心。
王婉諭委員表示,以今年4月發生「太魯閣事故」為例,事故被告李義祥名下的義程營造公司,於2014年取得政府標案後,假造不實的施工日誌,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而於2018年8月遭一審判刑有罪。另外在2019年時,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前年辦理十八件工程、總工程款九千多萬,官員涉嫌集體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收賄,台中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楊等五名公務員和九名廠商。
王婉諭委員表示,當上述案例一再發生,讓人民對於政府公共工程的品質失去信心,時代力量強烈主張,政府採購法修正中必須杜絕不肖廠商,且嚴格把關。時代力量《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三個重點分別為,首先,針對廠商違約的處罰除了沒收本來的押標金之外,並不足以懲戒現行狀況,另外科以五倍以下懲罰性的賠償,且要求公司負責人負連帶的清償責任。其次,法案中設計防賄條款與三振條款,在防賄條款部分,如果涉及賄絡的要求、期約、收受不正當利益而取得標案的話,將禁止廠商參與投標期間從目前的最長3年大幅提升為20年,嚴懲這樣的作為;三振條款的設計則是將因違法導致禁止投標的次數達三次以上的部分設計了三振條款,永久禁止該廠商參與政府採購投標,才可以有效追懲不肖廠商。時力黨團認為須從投標階段就做嚴格把關,才有可能掌握政府公共工程的品質,且避免賄賂得標等情況一再發生。
同時,王委員也表示近期屏東跟騷加害的悲劇,表示《跟蹤騷擾行為防制法》的立法刻不容緩,在立法院從上一屆開始已有許多委員提出相關版本,行政院或內政部認為有疑義的部份,應好好坐下來思考修法方向,而非擺著不管、任由憾事持續發生,在此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出法案,回應跟騷法修法與討論。
時代力量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接著指出,從最近的翁茂鍾案與太魯閣案,反應不法關說與不法餽贈現象一再發生,然而政府修法補破網的速度卻慢半拍。2017年蔡英文總統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其中決議重點包含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並且增訂不法關說罪及不法餽贈罪。時力黨團在第九屆(2018年)即已提出修法,並於第十屆第一會期再次提出修正草案,針對公務員進行與職務行為具有原因關係之賄賂,增設「不法饋贈罪」,就公務員收取賄賂而濫用其影響力進行關說,增設「不法關說罪」,並提高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受徒刑執行之假釋門檻,完備反貪法制。
反觀行政院,從司改國是會議到現在已經3年多,雖然2019年9月法務部就將貪污治罪條例相關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但行政院依然不痛不癢的牛步審查,縱容弊端一再發生。希望行政院不要裝聾作啞,盡速修訂相關法案。
總召邱顯智委員指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曾揭露,營建署內依《營造業法》負責營造業管理業務的人員竟然只有 5 個人,極為誇張。另外,違反該法第 28 條不得兼任工地主任之規定,十年也僅裁處 4 件,這等同告訴營造業者,營建署就是沒有要落實執行《營造業法》。此外,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曾明白指出,工地管理系統和營造業負責人系統間無法互相勾稽的問題,內政部應立即改善。甚至工地主任公會從 2013 年就不斷向營建署要求串聯系統資料,杜絕營造業負責人擔任其他營造業工程工地主任的弊端。我們不經要問,九年來都做不到,有這麼困難嗎?時代力量黨團認為,營建署應盤點人力需求與執行量能,盡速建立勾稽查和系統並落實相關規範,並對《營造業法》中充滿各「警告」的放水罰則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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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畫】(15)
(第1~8 集)http://bit.ly/3pP3w0e
(第9集)http://bit.ly/2O3N4M4
(第10集)http://bit.ly/3aWE2K8
(11)http://bit.ly/3b1mexw
(12)http://bit.ly/37UzDFI
(13)http://bit.ly/3kwWM5X
(14)https://bit.ly/3swLe5s
「幹嗎?!你們不是要找她嗎?她就在你們前面啊!」我指向何千娜大喊。
不料,壓在我背上的警察,抓住我的手臂往後一扭,關節咔勒一聲折到背後,手腕還被扭往詭異的方向。
「現在以擅闖民居、意圖傷人、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拘捕你!」
「我哪有…」還沒說完,警察便用索帶將我雙手綑在背後,要我跪在地上等警車到來,這是現在警察對待犯人最常用的方式。
何千娜跟隨一個女警返回屋內記錄口供,我放眼看進屋內,一個女性站在玄關內,頭部和雙手都用繃帶包紮住。
她、她是慧妍吧?
所以…她們兩個都沒有失蹤嗎?
剛才警察從屋內衝出來,連想都沒想就將我拘捕,這個明顯就是圈套…
「喂!妳不是要跟我說故事嗎?」我跪在前園大喊。
何千娜只回頭看了我一眼,便走進屋內。
警車來到,我被送進警局,以有預謀跟蹤及意圖犯案的罪名落案起訴我。
「我聽到你們說何千娜失蹤,才擔心她的安全闖進她屋內,她畢竟是我客人的女兒啊。再加上,她們兩個根本沒有失蹤,是你們設計去陷害我!」
「你真的以為這麼簡單嗎?」警察拿出他們搜集的證據,拘捕我的證據非常充分。
原來,這就是何千娜要跟我說的「故事」。
只是,這個故事由警察轉告給我罷了。
根據何千娜的口供指出,我多次慫恿有躁鬱症的父親以安眠藥餵食還是七歲的她,在父親死後,在殯儀館內向她的家人拿取聯絡資料。
為了逃離我的瘋狂跟蹤,何千娜才被逼退學,並搬到與慧妍同住。而我卻在學校意圖索取她的動向。警察向相關校工問過,的確真有其事。
由於當年何千娜年紀太小,只得七歲,不懂得報警。所以直到四年後才將這些事說出來。
由於已事隔四年,也不能憑單方面證供將我拘捕,警方決定設一個局,引蛇出洞。明顯,我就是這條蛇了…
警察派人打電話給我,說何千娜與慧妍失蹤。另一方面,警察早就知道我會與認識的診所醫生聯絡,拿取何千娜的住所資料,所以加裝了偷聽裝置。只要我打電話給醫生,警察就立即知道。
難怪,當天醫生的說話這麼隱晦,還勸我不要再查下去,原來就是這個原因…
想深一層,的確這件事有很大的漏洞,即使何千娜與慧妍失蹤,警察又怎可能會找一個四年前的心理諮詢師?
我跟他們解釋清楚,這一切都是何千娜的詭計。
「哈哈,警察先生,我想你誤會了,你們都中了那女生的計。聽好了,有一張圖畫,預謀了她的復仇計劃。她想幫母親報仇,第一個目標是慧妍,所以你們也見到了,她的臉部有嚴重燒傷…」
「慧妍在記錄口供時跟我們說了,那次是意外,這幾年一直靠千娜照顧。」警察。
「……」我錯愕了一下:「不、不、不、不~你們錯了,是千娜逼她說的。你們一定要看看我整理的筆記,還有那張恐怖到不行的圖畫。筆記上寫了,千娜有可能是人格分裂,也有可能是陰陽眼,但…哈哈,我是心理諮詢師,我不太相信鬼怪學說,所以…何千娜有人格分裂!對!沒錯…它們在我外套裏,你們有拾到我的外套嗎?」
我說到一半,警察再打斷我的說話。
「我們有在前園外牆找到你的外套,但裏面什麼都沒有。」
「什麼?!…」我頓了一下:「一定是何千娜藏起來了!她就是這樣的女孩,不要緊,我畫給你們看,這張圖畫我已經看過上千次,所有細節我都記得一清二楚。」
警察猶豫了一陣子,用孤疑的眼光看著我,最後還是給我一張紙和筆。我將那圖畫像複製一樣畫出來。
「看到吧?我在電話裏的就是這棵有人臉的樹,這肯定是用來埋葬慧妍的。」我還把何千娜的預謀犯案圈出來。
「謝謝你。」警察將我的圖畫和筆收起來:「謝謝你幫我證實了你助手的證供。」
「我的助手?她已經辭職了,她怎麼了嗎?」我。
「我們需要搜集多方面的證供有找過她,她說因為覺得你變得愈來愈恐怖,才會辭職的。」
「我恐怖?怎麼可能?我從來不會罵她。」
難道…助手也是何千娜的同黨嗎?不可能…我在第一次見何立邦的時候,她就已經跟我工作了。
「這是她在你辦公室拍下的照片,她說你在地毯下放了用雞血寫的符,還養鬼仔,有一個有血的八卦放在她桌底,所以她懷疑你有精神病。」
「我有精神病?!」我激動得站起來,馬上被身後的警察壓回椅子上:「我是怕何千娜的母親冤魂來辦公室向我索命,我才……」
說到一半,我凝住了。
「你剛才說,你是心理諮詢師,不相信鬼神。」警察一臉嫌惡地說。
之後,不論我再解釋什麼,他們都聽不進去,明顯將我當成瘋子。草草錄完口供後,便帶我進行一系列的精神科檢測。
擅闖民居,有計劃意圖傷害他人,由於並未真實犯案,就算被判有罪,刑期也不會太長…
更糟糕的是…我的精神報告…
這一切,都是她害的。
從一開始被動地與何立邦每星期見面一次,變成主動約見,那刻起就已經完全掉進何千娜的圈套裏。
我記得,何千娜曾經多次向我暗示,叫我不要插手,而我卻小看她只是個小孩。
『叔叔,我以為你還其他大人不一樣呢。』
『叔叔,小心唷,你是聽故事的人,還是故事中的人,就看你唷…』
『叔叔其實你跟爸爸一樣,也特別容易動怒呢。』
『叔叔,別再說什麼鬼魂了,你…會被當成瘋子的。』
當然…我不是瘋子,就算那份報告說什麼也好,那只是一張沒用的廢紙,我絕對不可能是瘋子。
「所以,只要確信你自己沒有瘋掉,你就不是瘋子。明白了嗎?」我向面前的客人說。
客人點頭。
「好,今天會面時間夠了,下星期同樣時間來找我。」我。
記得我一開始說過的吧,因為何立邦這件事,我已經沒做諮詢師了,也搬到其他地方。
因為那份報告以及判刑,我只好暫時將工作搬到精神病院內,繼續為幾個熟悉的院友做諮詢。
「這種平淡的日子,對大家都有幫助。不用把這裏當作精神病院,外面的世界才是精神病院,明白嗎?」我對下一個客人說。
客人點頭。
「喂,你!」突然,一名醫護人員走過來:「有人來探你了。」
「我?誰?」從來沒人來探我的。
「你外國讀書的女兒回來了。」
「咦?!我沒有…」
「別廢話,趕快出去,見面時間三十分鐘。」
我帶著滿腦子的疑惑走出去會客室,在香港我沒有親人,也沒有伴侶,所以一直以來也沒人來探我。
我走進會客室,熟悉的身影已經坐在梳化上,她帶了一包精美包裝的曲奇放在茶几上,還有用紙杯盛著的熱咖啡,我僵住了腳步。
「何千娜…妳…妳…還想怎樣。」我由不得渾身顫抖起來。
「要喝咖啡嗎?還是吃曲奇?」
我搖頭。
「記得嗎?每次見面,我都會說一個故事。」
我的身體完全不受控制,也沒法理解自己會這樣做的原因。只知雙膝突然軟頹地跪下,我彎腰把頭貼在地上:「我求妳…我求妳…把答案告訴我…妳想把我埋在樹裏也好,要我當植物人也好,我想知道答案。」
「把你埋在樹下?哈哈,叔叔你在說什麼?你以為我在那張圖畫上畫的是你嗎?」何千娜從背包裏把圖畫拿出來。
原來,當時警察找不到那張圖畫,就是被她拿走了。
「我畫這張圖畫的時候,我跟你還沒見過面呢,怎麼可能把你畫上去?不過說起來…」何千娜將咖啡拿起,慢慢倒在圖畫的那棵樹上:「叔叔,你上次來得太早了。」
「太…太早?」我。
「現在,樹已經長大了。我今天就會回去,把那張圖畫完成,所以特地來告訴你呢。」
「那到底為什麼?車禍發生的時候,妳只得三歲,單憑母親之前寫的日記,沒可能記得這麼清楚。」
「叔叔,你是心理諮詢師,一定有聽過『超憶症』吧?」
超憶症,指一個人擁有超常的記憶,不需特意回想,便能記住自己一生中所有的個人經歷和事件,就連正常人會忽略的細節,超憶症患者都會記得一清二楚。
英國電視台曾製作過一套叫《無法忘記的男孩》的記錄片,影片中一位叫奧雷利安·海曼的男子,清楚記得自己10年來每天所做的每一件事,跟誰打過招呼,對方穿什麼衣服,都能清楚描述。
「對我來說,這個病是個詛咒。叔叔你說過,一個七歲的小女孩,沒可能有這麼深的怨恨吧?
從意外發生之後的每一天,我都能輕易記住媽媽是怎樣被殺死的,我想忘也忘不掉,這痛苦的記憶會跟著我一輩子,媽媽對爸爸的痛恨,她受到的屈辱,我全部都記得一清二楚。」
(待續)
這麼長還是沒法寫完,大家應該會原諒我吧?
明天就是何千娜視角講述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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