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台北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台北市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台北市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台北市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39的網紅黑白告狀俠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家裏用剩下的OK繃、之前腳受傷買的輪椅,可以上網賣嗎?👈 答案:不行哦! OK繃、輪椅是屬於藥事法第13條所規定的「醫療器材」,再來 一、 要先成為合法「藥商」,才能販售醫療器材: 要販售醫療器材,應先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藥商執照,領得許可執照後,才可以營業。(藥事法第27條) 二...

  •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台北市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9-19 18:40:16
    有 16 人按讚

    👉 家裏用剩下的OK繃、之前腳受傷買的輪椅,可以上網賣嗎?👈
    答案:不行哦!
    OK繃、輪椅是屬於藥事法第13條所規定的「醫療器材」,再來
    一、 要先成為合法「藥商」,才能販售醫療器材:
    要販售醫療器材,應先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藥商執照,領得許可執照後,才可以營業。(藥事法第27條)
    二、 藥商想要在網路上販售醫療器材?
    須向衛生局登記郵購買賣通路類型、郵購買賣通路連結及諮詢專線,並具有實體通路營業場所,才可在網路販售已開放且經核准的醫療器材。
    三、 蛤啊…只是用不完的OK繃和用過的輪椅,為什麼醬麻煩內?
    大佬啊,是基於為對社會大眾購買醫療器材之保障,所以立法者才會使「藥商業者」負有登記之義務,愛顧你的健康啦。
    四、 所以,一般民眾若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家中無需使用之醫療器材,已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藥事法第92條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真的是貴參參!

    對於本件清寒女大生因為「網拍OK繃」遭行政機關裁罰3萬元,告狀俠除了寄予無限的同情外,還是來和大伙來談談:「救濟」的方法,以免大家心裡不斷地OS:告狀俠只會出一張嘴、律師就是愛錢、冷血(ㄟ…夠了吧)
    一、 清寒女大生在收到行政機關(以台北市衛生局為例)裁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的行政處分書後,可向原處分機關得提出異議申請復核,如果復核未獲行政機關變更,可以向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提起訴願,又不服,此時可以提出行政訴訟。
    二、 重點來了蛤,在打瞌睡的,煩麻叫起來!在上面的這些救濟程序中, 清寒女大生可以試著主張:
    1. 依照清寒女大生「網拍OK繃」的事實情節,是否屬偶發、少量販賣行為?可否認定她是明知藥事法規定,而故意違反?行政機關裁罰行政處分是否有「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之違法,包括依法應加裁量而怠於裁量「裁量怠惰」之情形?
    2. 另主張,行政罰法第8條之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就是按個案具體事實違反情節輕微,來主張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以上供大家參考,咱們下次再見嘍!
    #遇到法律問題還是要盡量請教律師喔
    #有空也歡迎幫我們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618/718736.htm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