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政委員階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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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警政委員階級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無罪的人,19年青春、9次死刑。 -「台南高分檢發現當年 #警方隱匿謝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 -「謝的二份 #警詢自白沒有錄音和錄影,自白沒有證據力」 (摘自新聞:https://bit.ly/2LBDFah ) 一個人一生有多少年的歲月、經得起多少次死刑? 「正義」,是這樣玩的? 遺憾的是,近...

  • 警政委員階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8 16: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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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罪的人,19年青春、9次死刑。

    -「台南高分檢發現當年 #警方隱匿謝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
    -「謝的二份 #警詢自白沒有錄音和錄影,自白沒有證據力」
    (摘自新聞:https://bit.ly/2LBDFah

    一個人一生有多少年的歲月、經得起多少次死刑?
    「正義」,是這樣玩的?
    遺憾的是,近幾年來警方越形扭曲的績效政策、好萊塢電影化的「愛與鐵血」、大量浪費公帑的「愚民」廣告,
    不但重蹈當年覆轍,而且還無恥的把這種速食正義觀透過愚民而予以正當化。

    19年前的謝志宏案,警方隱匿新事證、警詢沒有錄音錄影;
    今年的中和分局踹頭案,警政署和新北警集體向立法委員唬爛「沒有秘錄器檔案」。

    這就是大家想要的「警察形象」?
    這叫「正義」?

    如果大家不把 #中和FIFA 的秘錄器檔案當成一回事,容許把「正義」當成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藉口。
    那麼,不管時代如何前進,下一個謝志宏還是會出現,而且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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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畫重點圖片擷取自新聞,新聞全文請見:https://bit.ly/2LBDF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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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補充,摘自 Hsin-Yin Wu 個人臉書:

    〔一直以來,不斷有人質疑我為什麼對於程序這麼「嚴厲」、「眼中容不得沙子」,也有人覺得我對於檢察官「合法性控制」定位的要求太過「嚴格」。
    還有人說,時代已經不同了,法律規定也更嚴謹了,有需要這麼嚴格的批判嗎?
    這篇貼文底下,也有時常到處為警方違法護航的帳號繼續否認事實,說這是「危言聳聽」。

    越是保守、階級地位難以突破的醬缸體系,這種不知反省的聲浪就會越大。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殊不知,不正是因為時代不同、法律規定更嚴謹,所以才應該更嚴格的審查嗎?

    謝志宏案、徐自強案,十幾二十年前,聽起來很遙遠。
    我不知道當初起訴這些案件、「沒發現程序違法」的檢察官,如今心中作何感想。

    然而,在2018-2020年的現在,不是也有警察為了達到專案績效要求而以不實文書向院方/檢方騙搜索票、騙拘票?不是也有為了績效栽槍、栽毒?不是也有秘錄器檔案「被消失」?不是也有警詢錄音錄影檔案「被覆蓋」?不是也有為了破案而「移送錯人」?不是也有無搜索票、未經同意侵門踏戶搜索民宅?不是也有對逮捕後的被告拳打腳踢的私刑案例?

    警方閃亮亮的警徽與制服,到底代表的是什麼?
    檢察官在這些案件中,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這些都不是10幾、20年前出來的案例,而是當代、現在一再血淋淋發生的真實案例,
    前車之鑑,猶不遠矣。
    是當今的法學與警察學學術與實務工作者應該努力的議題。〕

  • 警政委員階級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2-24 08: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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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伴侶盟及各界聲援長髮男警葉繼元遭保二免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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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保二總隊員警葉繼元因蓄髮遭免職,日前他的律師在出席考績委員會時被阻擋,並遭嗆「下次去警政署再帶200個律師來啊」。為回應考績委員會的「邀請」,今日上午,20多位律師與多個民間團體在警政署前聲援葉繼元,認為保二總隊惡意免職,要求警政署長表態撤銷免職處分。

    23日上午,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警工推)與台灣人權促進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等團體與多名律師,前往警政署遞交100多名律師的連署,要求警政署撤銷保二的違法免職處分。
    警工推列出保二的六大罪狀,包括「違反性平法,申誡十八打」、「惡意亂找碴,買飯也重罰」、「黑箱打考績,程序當狗屁」、「嘲諷性氣質,帶頭搞歧視」、「藐視警政署,堅持要開除」、「動員灌水票,製造假民調」,並要求警政署長陳國恩表態。最後督察室蘇振龍主任出面收下陳情書,但沒有做出任何承諾。

    葉繼元本人也在現場表示,「我沒對不起警界,也沒對不起社會大眾」,他7年來以各種管道與長官溝通,期望長官面對性別階級、男性不利的困境,希望警界有所改變,但得到的回應都是「再研議」,甚至換來更「綿密」的懲處。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則表示,葉繼元的事情不只是留不留長髮與性別歧視的議題,這更是一個把警方威權、不遵守法制人權的醜惡放在公眾面前檢視的大好機會。

    諷刺的是,在民間團體批評保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時,內政部警政署大門的跑馬燈卻顯示:「建立性別平權的國度。人權大步走,落實兩公約,邁向多元價值,實現人權正義。」該照片被伴侶盟貼上網路,並被網友批評警政署是「偽善」。

    新聞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49319

    照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 警政委員階級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4-29 11: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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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要的暴力攻勢來自警方,還有那不了解真相的放肆批評

    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聲明20140428

    譴責428凌晨台北市警察驅離手抱孩童父母執法過當,並回應相關質疑

    1. 如果一個國家,學生跟小孩都要上街頭,這代表國家的施政出了很嚴重的問題,讓弱勢者只得站出來捍衛自己權利。

    2. 台北市警察在28日凌晨以強勢警力發動數十波水車攻勢驅離佔領忠孝西路反核民眾,其中親子共學的幾個家庭也因參與此不核作運動身處其間,見證了警察以噴水車向手抱孩童父母步步進逼,非但未派出(女性)員警前來協商勸離,也拒絕現場民眾多次代為向前表達溝通之意,堅持暴力清場,此非文明國家善待兒童之舉,甚至在父母帶著孩子於人群保護下安然退到人行道之後,還以警盾與人牆試圖推擠父母及孩童,展開完全不必要的攻勢,已嚴重侵犯人身自由與孩童安全,我們譴責郝龍斌市長放任警員暴力行為,有失職責。

    3. 針對國民黨某王姓立委發表聲明,指控「父母帶孩子站上街頭當作人肉盾牌」一事,王委員本人並未在現場,僅依媒體標題扣人於罪,有模糊焦點之嫌,當晚父母與孩童在已無違法之人行道上靜坐休息,卻忽然被迫面臨警方無理推擠,請關心孩童的王委員質詢警政署為孩子請命,提供警察有關保護兒童權益之相關訓練,使能保護孩童而非與孩童為敵。

    4. 有關王委員提出「年幼的孩子深夜跟著家長滯留街頭,已妨礙正常作息,明顯不利兒童的健康,且身處強力水柱驅離以及近距離肢體衝突的情況下,人身安全明顯遭到威脅。」王委員既然如此關心孩童健康,請追究警察執法失當之責,現場民眾及父母正進行和平非暴力之抗爭,本不應有人身安全威脅發生,事實上,我們還想報警要求警察伯伯前來支援保護,讓父母與孩子得以安全和平完成言論之表達,若不然,依照王委員新修改的法令,其中發生使兒少處於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竟是來自警察,豈非可笑。另外針對妨礙作息一事,偶一為之的街頭請命本應偶一為之,無奈已邁向獨裁的國家讓人民不得一刻安心,只願能快快促其回歸憲政與民主,好還給人民充足睡眠的基本人權(應該說基本生理需要)。

    5. 本會一直主張教育最重要的目的,在讓孩子成為他自己,成為他自己的主人,成為國家的主人,任何與社會國家相關的政策或社會議題,都是孩子學習的重要場域,自然也不需要排除抗爭場合,若有人不主張如此,那是暗藏特權階級試圖繼續奴化人民的鬼胎。

    6. 關於核四議題,本會堅持落實民主,停建核四,這才是孩子未來安全生活的保障,照顧孩子並且還要尊重孩子的自主權力,尊重孩子是獨立思考的生命體,請勿以保護孩子之名,行剝奪孩子發展需求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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