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警察職權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警察職權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警察職權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警察職權法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施明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肅殺的蔣家戒嚴統治時代,我曾提出臺灣民主五大害:「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司法不義」。我本來計劃就每個主題寫一本小書,我才寫了第一本書名叫「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蔣家政權立刻下令再逮捕我。在緊急中我只好接受艾琳達䢖議一起跑到美國臺北領事館結婚。那時我才出獄一年多,依當時蔣家頒布的法律,我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中和警察踹頭的事件大家都知道嗎? 究竟是警察執法過當呢? 還是大家覺得警察教訓小屁孩也沒錯呢? 今天就讓律師帶大家看看事情原委, 以及究竟警察這樣子做會不會有失公正吧!...

警察職權法 在 ??????(貳拾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7 17:16:26

20210824 用一整天整理好思緒 台灣的法盲警察 我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文章很長 沒耐心的可以直接略過 如果可以麻煩各位分享出去 - 新北市中和分局員山派出所員警林宗昱,攔查我的普重車輛,起頭就指本人車上的強化車台為變更車體,本人指教員警解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內容,員警反覆跳針安裝強...

警察職權法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2:12:47

《職場漫畫背後的陳年黑幕——陳信宇事件》 ⁡ 編輯|曾子薰 ⁡ ❙ 時事文章 ⁡ - ⁡ 數週前,圖文創作者「不精明」的漫畫作品《來去遊戲工作室工作個半年吧!》以職場上不合理的職權關係互動引發網友熱議,作品中的「老闆墨魚」則被指出應為「可洛洛文創公司」的負責人陳信宇(墨宇),不久後該公司企劃「府城少...

  • 警察職權法 在 施明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9-10 1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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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肅殺的蔣家戒嚴統治時代,我曾提出臺灣民主五大害:「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司法不義」。我本來計劃就每個主題寫一本小書,我才寫了第一本書名叫「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蔣家政權立刻下令再逮捕我。在緊急中我只好接受艾琳達䢖議一起跑到美國臺北領事館結婚。那時我才出獄一年多,依當時蔣家頒布的法律,我只要五年內再犯兩個月有期徒刑就要恢復我原先的無期徒刑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這當然是個非常嚴重的事態,雖不意外但如果能免最好就免。我只好答應採取第三十七計「和番保身」,藉「美國人丈夫」的身分保護免於被捕。在領事館我召來陳菊、䔥裕珍做証人。艾琳達卻私下電告我當時的美國戀人Debbi前來……。
    不管如何,「和番保身」奏效了。但不到一個月,反而是陳菊被捕了……。

    在美麗島軍法大審中,我一再提及「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而沒有攻擊「司法不義」。因為我不願被攻擊為「干預」司法。結果,那四大害大審後被海內外朗朗上口成為台灣民主運動的主要目標。當年連北一女的學生也有樣學樣要求解除「髮禁」。

    今年是美麗島事件四十周年了,可是四十過去,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俱往矣,但「司法不義」依舊生龍活虎!

    面對司法不義,你碰它會被罵干預司法。你放任它,它就是萬年不義!

    幾年前,關於王世堅毀謗我的案子一審時,我就曾碰到一個呂政燁法官在稱讚我對台灣民主化自由化的重大貢獻後,呑一口口水竟然説:「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果然,早上才開第一次庭下午他就判我敗訴。這樣忠於政黨的法官依然可以橫行,也將領終身俸!

    今年陳嘉君「拒絕違憲酒測臨檢案」,一審陳嘉君很難得贏得了勝訴率只有10%左右的行政訴訟,台北市政府絲毫不加反省自己的警察全面封路臨檢的執法本身違憲在先,(台灣當官的從不認為自己會有錯)竟然還仗勢依例上訴。高院發回更審,高院法官還在發回更審的公文書的空白處指示下級法官應往警察職權法第六條(關於身份查證的臨檢)方向來改判,入人於罪,無視法律已明文規定警察「酒測攔停」在第八條,況且大法官釋憲第535號早已明確解釋「全面封路無差別」的酒測臨檢即為違憲。另外警察教科《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一書也指出:「但若僅以本條(第八條)之要件及職權措施規定,尚不得作為全面進行交通攔檢之依據。故對於本條之酒測檢定,並未授權全面攔檢。」又在第六條部分說明:「否則,不問時間、地點或對象之設置管制站做全面攔檢,或不加判斷其合理性要件之任意或隨機攔檢,均非合法,亦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所無法肯認。」

    更一審第一次程序庭,作為被上訴人陳嘉君的訴訟代理人,我們當庭一再表示我們有許多需要陳述調查,法官孫萍萍當庭偽稱:「不要急,今天不會結案,會再讓你們有機會陳述。」就在這個同時,榮總診斷我罹患肺腺癌必須開刀治療,接著嘉君在四處奔走尋求開刀之外的最佳治療方式,無暇應付官司,此事也陳明孫萍萍法官依法請假。結果有一天我們人正在榮總複診時就接到助理來電:孫萍萍法官已依上級法官指示的法條突襲判決,判我們敗訴了。上級命令比證據重要(孫萍萍法官調來臨檢開單的警員到庭作證,他看著六法權書表示自己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執行公務),比公義重要,連程序正義都可以拋棄!我們只得上訴,很不幸竟然又落在同一組高院行政庭的法官的手中!居然讓我們碰到相同的法官審判長法官李玉卿和受命法官王俊雄兩位。我們依法申請該法官迴避,竟遭駁回!同樣二個法官如何能反省檢查自己過去的錯誤見解呢?亦或是長久以來行政法院已習慣為行政權護航呢?後果會是如何⋯⋯。

    台灣司法的不可預測性,正如林向愷敎授當被告時對我説的:「我媽媽叫我要去各廟宇拜拜」。
    台灣司法必須靠拜拜,司法界不會引以為恥嗎?

    讀王健壯先生的大作,不禁又感慨萬千。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40/4035231

  • 警察職權法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3-21 1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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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地跟大家說理喔...

    這個時間是要寫論文的...但是基於自己是研究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所以會找個空檔把自己知道的跟大家分享切磋切磋...
    本法立法背景個人曾經以為是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第535號:……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解釋意,且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警察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通盤檢討訂定,併此指明。據此大法官的要求才產生了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立法,爾後經研究方發現,在大法官作成解釋之前,因應國家治安敗壞,並回應人民對治安的需求,因此,依據「國家發展諮詢會議社會治安諮詢小組會議」所作成的結論意見從而提案立法制定,起初立法之時名稱最初定為「警察職務執行法」。本法案立法之初委託李震山、鄭善印教授主持研究時,研究小組建議採用「警察職權法」之名稱 ,警政署審議時,採納研究小組之建議,並參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立法例,將其名稱定為「警察職權行使法」。 本法的提案之主要來自於兩大部分:1)陳委員其邁等38人擬具之「警察職權行使法草案」及2)行政院函請審議之「警察職務執行條例草案」案,分別係於2002年5月31日第5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及2002年12月27日第5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交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於92年3月27日(星期四)舉行併案審查「陳委員其邁等擬具『警察職權行使法草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警察職務執行條例草案』」案第1次會議。審查會議中,另有卓委員伯源等8人提修正動議案,一併本案討論;上開會議除邀請內政部部長余政憲列席說明修正要旨並備,詢外,另請警政署署長王進旺、副署長鄭榮進及法務部、司法院等單位派員列席。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召集委員陳建銘擔任審查會議主席。幾經折衝,內政及民族委員會遂於92年4月2日(星期三)舉行第2次審查會,本案爰依據4月1日整合出之建議條文進行審查 。綜觀整個審查過程時間上非常急促,因此,本法的誕生應是來自於大法官解釋案第535號的壓力,提案上乃是以行政院內政部案與立法委員案為主,而在審查通過上則以立法委員案為主。

  • 警察職權法 在 樂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7-24 16: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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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學生抗議是違法

    但堂堂分局長可以基於怕學生手機掉

    強制將手機拿來"保管"是合法

    能否有請神人告訴我這神職權究竟規定在警察職權法的哪一條?

    那是不是可以基於路上看到阿婆怕錢掉

    就過去把錢包搶過來,說阿婆我幫你保管?

    是不是可以基於,我怕你警察走在路上很危險,警槍會不小心掉

    就可以搶過來替你保管?

    原來為自己理念發聲是無腦,是被被控制洗腦的紅衛兵

    但躲在螢幕背後,連前因後果都搞不清楚就鍵盤開酸是理性

    原來只要你穿西裝,掛上教育部部長的頭銜

    偽善的說什麼都是對的

    但只要你是學生

    不好意思,無論你有什麼想法,就是被操弄的人偶

    這邏輯以及認定違法合法方式簡直匪夷所思

    也許我學的法律都校園版的吧

    也是,說到底,台灣只在意三種法

    金錢法,關係法,沒辦法

    最可悲的是,從這幾年來一連串事件

    似乎這些光怪陸離也沒這麼奇怪了

    罵那些高中生無腦抗議前

    先想想我們台灣人自己對各樣事物的要求標準吧

    對高中生要求你必須要熟知課綱所有爭議

    你必須要有豐富的學養

    你要理解學術上的爭議所在

    你要能點明所有問題點,並確切建立論述

    不盲從,不接受政黨捐助

    不受煽動,你得乖乖獨立完全靠自己

    對議員要求,拜託你乖乖別打架,別亂潑水好嗎

    對立委要求,拜託你傾聽民意,別開會開一開不小心滑進薇閣

    對總統要求,拜託你別亂搞,別貪汙,寧可你什麼事都別幹

    我怎麼看都覺得都是該讓高中生去當教育部長

    該把議員換成動物園可愛動物區的小白兔

    起碼還可愛一點,而且很便宜

    該把立委請阿米巴原蟲來當,起碼不亂搞,不盜圖

    而且被電了還知道要轉彎

    該找圓仔選總統,可愛有人氣之外

    絕對不貪汙,還能吸引大批觀光客朝聖

    違法就要抓我很支持

    那可不可以請違法課綱先伏法?

  • 警察職權法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4-20 20:00:19

    中和警察踹頭的事件大家都知道嗎?
    究竟是警察執法過當呢?
    還是大家覺得警察教訓小屁孩也沒錯呢?

    今天就讓律師帶大家看看事情原委,
    以及究竟警察這樣子做會不會有失公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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