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調職原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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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調職原因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信諭 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第一線的救護員緊急救人, 還要面臨疑「#關說」和「#調職」的處境!? #要基層救護員自行判斷適當的救護 #議員不用自行判斷適當的為民服務? 📍事件起因 上個禮拜,高雄二名救護員執行救護勤務。因為家屬堅持要送往病歷所在的 #高雄榮總、但依據救護員的專業判斷,這應該就近送往 #大同醫院。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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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調職原因 在 陳信諭 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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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線的救護員緊急救人,
    還要面臨疑「#關說」和「#調職」的處境!?
      
    #要基層救護員自行判斷適當的救護
    #議員不用自行判斷適當的為民服務?
      
    📍事件起因
    上個禮拜,高雄二名救護員執行救護勤務。因為家屬堅持要送往病歷所在的 #高雄榮總、但依據救護員的專業判斷,這應該就近送往 #大同醫院。雙方在送醫地點意見上衝突。
     
    家屬聯絡 #中國國民黨籍議員李雅芬,議員介入此案。後來,兩位辛苦的基層救護員遭調職。高雄市消防局長證實調職原因,和此次事件有關。
      
    📍我的觀點
    以醫療人員的觀點,我想要解釋為什麼救護員堅持「#就近送醫」?
      
    這起事件裡,病人收縮血壓 210mmHg,已經符合「 #高血壓急症(Hypertensive Emergency)」。高血壓急症,是有可能影響到全身器官,包含腦、心肺、腎臟;嚴重可能造成主動脈剝離。
      
    極端高血壓,可能是因、也可能是果,加上每一個影響的器官都是非常重要,甚至「主動脈剝離」是可能造成 #猝死 的風險!
      
    另外,病患合併頭暈,甚至要考慮到中風的可能。若大片或腦幹中風,隨時都會失去意識、生命危險到要CPR的狀況。
      
    綜合以上,簡單來說,已是符合需要盡速處理的程度。
      
    再者,#到院前 的緊急醫療,首重的不是「#精確的診斷」;而是迅速「#判斷病患生命危及程度」,並盡速送往合適的醫療院所。
      
    若第一線救護員判斷沒有生命危險,那送往長期病歷的醫院,我認為基層救護員不會「沒架找架吵」,都會配合。
      
    但是,像這種有可能威脅生命的病症,病人隨時都有可能在救護車上進行急救。要怎麼辦?
      
    📍讓基層救護員陷入兩難
    📍這款高雄消防局長?!
      
    這件事情後,高雄市消防局長出面表示:「同仁認真但作法不夠彈性,因此 #調整服務單位盼能改進。」「只要病患或家屬簽名具結或開立收費單,救護車仍可送往指定醫院。」
      
    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規定,救護人員應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指示前往現場急救,並將緊急傷病患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什麼是就近適當?
      
    根據上述病症描述,在生命危急下,送往大同醫院就是「#就近適當」。這樣的情形,救護員若沒有堅持就近送醫,假設真的在救護車上發生猝死或延誤就醫;事後若遭提告,還可能會因「#不符醫療常規」遭到質疑。
      
    針對此事,我的質疑:
    1. 真的會因「簽名具結或開立收費單」而免責?法官採信、法條規定、還是你高雄市消防局說的算?若因後者遭告,高雄市消防局長你出面承擔?
     
    2. 這樣的規定,陷基層救護員不義。照家屬之意,但將病人暴露在生命危險中;或就近送符合專業判斷,但家屬不滿意,找議員關說、議員施壓消防局長懲處?
      
    我們應全盤檢討相關規定、重新擬定,讓救護工作「真正的」給予第一線救護員更多彈性,回歸專業判斷。
     
    3. 第三點更是制度性、結構性的痛。醫療具有公共性質,但醫療機構遭政治力關說的情形實在太多。喬床位、插排程,干擾醫療現場,甚至濫用醫療資源,這已經是嚴重的問題。我們應該要設法減低這樣的情形。
      
    議員或政治人物的為民服務,是責任也是義務。
    但憑甚麼基層救護員就要自行判斷「#就近適當」的救護,
    而議員不用自行判斷什麼是「適當」的為民服務?
      
    #中國國民黨議員 #李雅芬
    #不適當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