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詐欺案 被害人 一定要出庭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詐欺案 被害人 一定要出庭嗎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詐欺案 被害人 一定要出庭嗎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abcs (小渺)看板LAW標題[問題] 告訴人一定得出庭嗎時間Wed Apr 22 11:4...



我兒子寒假時被詐騙...因此有去警局報案

現應該是有找到詐騙者...宜蘭地檢署有開出庭通知寄到家裡

但是路程對我們來說相當遠...所以傾向認賠不出庭

不知道告訴人是否一定需要出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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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dolphin: 打電話問地檢署? 也可以問問承辦員警的意見當作參考 04/22 11:53
CKYww: 有沒有收到開庭通知? 告訴人通常不用出庭 出庭也是證人的 04/22 12:00
CKYww: 位置 04/22 12:00
cyc5566: 如果時間允許 讓小孩參與法庭實際上一堂公民課也不錯 04/22 12:32
taoist9999: 告訴人也可以是證人,你覺得證人要不要出庭? 04/22 12:55
bluedolphin: 對原po來說主要是路程問題吧 04/22 13:08
chunzheng: 可以請假,打電話去問 04/22 13:18
jay111101: 不想出庭當初幹嘛提告阿??浪費司法資源喔 04/22 14:28
maniaque: 你是被害人,又是證人,證人不出庭,你要法官怎判他刑?? 04/22 14:43
maniaque: 證人有證人費,補貼一下也行,順道當公民課程教導小孩 04/22 14:44
bluedolphin: 現在是檢察官要開偵查庭吧 原po之前有做過筆錄了 04/22 15:54
aabcs: 對...目前是檢察官要開偵查庭 04/22 16:05
bluedolphin: 如果想做公民教育 請個假全家去宜蘭旅遊順便開庭也可 04/22 16:22
bluedolphin: 要不然就是問地檢署是不是有需要到場好了 解釋路程 04/22 16:23
bluedolphin: 過遠之類的 04/22 16:23
banana321: 如果上面寫具狀表達意見,就寫吧 04/22 16:23
samallan: 聲請遠距訊問 04/22 17:02
spirit119: 那一張紙 寫你的意見 寄過去就好了 04/22 18:37
Hermess: 原則上如果你當時是報刑事詐騙,那你不是原告身份出庭, 04/23 00:43
Hermess: 而是以證人身份出庭。證人身份不出庭可能會被拘提跟罰款 04/23 00:43
Hermess: 。先看案號跟書記官問看看吧。 04/23 00:43
q135q135: 這是偵查庭 干法官屁事 還法官怎麼判咧 04/23 01:19
q135q135: 偵查程序那來的原告?黑人問號 04/23 01:19
JustSad: 語畢,哄堂大笑。 04/23 02:42
Hermess: 整篇有人說原po是原告嗎?樓樓上黑人問號?還是自娛娛人 04/23 07:30
Hermess: ? 04/23 07:30
Hermess: 讓我想到某前版主的反應 04/23 07:31
justicesword: 要不要出庭去問該股書記官 04/23 09:10
JustSad: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被通緝的前板主分身。 04/23 18:37
JustSad: 但久久會冒出來一次想秀專業卻常常落漆自打臉。 04/23 18:38
JustSad: 掰說自己有強制執行2X件的經驗,回答不出我的問題。 04/23 18:39
JustSad: 都沒限時間讓他能上網找資料了…… 04/23 18:39
q135q135: Hermess: 原則上如果你當時是報刑事詐騙,那你不是原告 04/23 19:18
q135q135: 身份出庭 04/23 19:18
q135q135: 偵查程序只會有“告訴人“ 根本就不會有所謂的”原告” 04/23 19:24
q135q135: 不懂的人才會說出“那你不是原告身份出庭”這種話 某 04/23 19:24
q135q135: 幾個愛丟人現眼的小丑多去唸點書好嗎? 04/23 19:24
Hermess: 原po以刑事報案所以不是以原告身份出庭,刑事訴訟原告是 04/23 19:26
Hermess: 檢查官,他身份是證人。要民事報案才會以原告身份出庭。 04/23 19:26
Hermess: 雖然你講話很難聽,但是我願意教導你讓你下次不要丟臉。 04/23 19:26
q135q135: 要不要乾脆說”那你不是火星人身份出庭”啊 笑死人了 04/23 19:27
q135q135: 人家在問偵查程序 有人回不是原告 基本上就是在搞笑 04/23 19:28
q135q135: 拿我大學就懂的事情說要來教導我?語畢 哄堂大笑 04/23 19:30
q135q135: 民事報案?真的無言 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04/23 19:31
Hermess: 原po在問的是告訴人是否要出庭。只是推文某“一”個火星 04/23 19:32
Hermess: 人一直跳針。每次都強詞奪理為酸而酸。目的只是把問問題 04/23 19:33
Hermess: 的人做為工具來攻擊他人。沒有打算協助回答問題。 04/23 19:33
Hermess: 嗯,謝謝提醒。民事訴訟不是民事報案。警方不受理民事。 04/23 19:33
q135q135: 至於說查封動產要找里長的火星人 別人懶得浪費時間理他 04/23 19:34
q135q135: 他卻以為別人不懂 只會自我感覺良好 真是可憐哪 04/23 19:34
q135q135: 針對偵查程序提出”原告”一詞 就是搞笑啊 哈哈哈 04/23 19:35
Hermess: 你要酸人是沒關係啦。畢竟如果你本性如此那也沒辦法。但 04/23 19:37
Hermess: 是希望你至少要有能力回答原po問題。 04/23 19:37
q135q135: 改天別人問民事訴訟 某人回”那你不是告訴人身份出庭” 04/23 19:51
q135q135: 我也不意外啦 連別人在噹什麼都看不懂 中文理解能力 04/23 19:51
q135q135: 堪慮 至於原po想問的答案 上面就有推文解答了 04/23 19:51
JustSad: 拿不出論述只會一直玩語畢哏,律師?哄堂大笑! 04/23 21:32
q135q135: 對於火星人的問題要拿出論述?是火星的法律規定的 還是 04/23 22:13
q135q135: 火星的強制執行處教的?要討論強執的問題 地球上有一本 04/23 22:13
q135q135: 著作叫”法院辦理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 等某個火星人 04/23 22:13
q135q135: 讀完了 再來討論好嗎?否則就少丟人現眼了 04/23 22:13
Hermess: 他推文留言的目的就是為了找人吵架,圖的是什麼就不知道 04/24 01:11
Hermess: 了。少理他為秒。 04/24 01:11
JustSad: 順他的話出題他都不敢回答了,還能戰什麼? 04/24 01:35
JustSad: 出社會天天講幼兒園是全勤模範生,背課文第一名? 04/24 01:36
q135q135: 圖什麼?噹不懂裝懂的人很爽啊 哈哈哈 04/24 01:37
JustSad: 有律師只會上網查資料避答問題一直跳針哄堂大笑? 04/24 01:38
JustSad: 簡單說,就算有不懂的,遇到你都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04/24 01:39
JustSad: 重點是:每次真的論述講完,被打臉掉漆的是你耶XD 04/24 01:40
q135q135: 有人幻想症發作了哦 無中生有一堆莫名其妙的東西 可憐 04/24 01:54
q135q135: 哪 建議去尋求專業的協助啦 別陷在自以為是的幻想中 04/24 01:54
JustSad: 推樓上自介,你被打臉的事跡要爬文截圖我懶得…… 04/24 06:28
JustSad: 廢到不敢自己發文的人不多,要查推文要慢慢爬文但不難。 04/24 06:29
JustSad: 重點是:沒有那個動力與價值啊!大哥! 04/24 06:30
JustSad: 1,你並沒踩到我痛點不說,總要激發我的仇恨值吧! 04/24 06:31
JustSad: 2,隨便順你說的出題你都不敢回答、就能打臉,何必? 04/24 06:31
JustSad: 3,我原本不確定你是不是,但能一再跳針語畢哏不是補論述 04/24 06:32
JustSad: 這樣說吧:不是律師很忙沒時間補充說明,是沒料提供! 04/24 06:33
JustSad: 就算你有執照或真律師,不是敗訴經驗全國第一就是委案零 04/24 06:35
JustSad: 有空耍嘴皮,不敢正面回答問題?沒空一槍打死? 04/24 06:36
JustSad: 4,我說過好幾次了,你只會跳針你相看的,我不專業! 04/24 06:37
JustSad: 單獨回答任何人問題不論再板上或私訊我的我都會強調這點 04/24 06:38
JustSad: ! 04/24 06:38
JustSad: 在(輸入法挑字的…… 04/24 06:38
JustSad: 有個腦包一直幻想自己是律師都如此掉漆,我路人剛好而已 04/24 06:40
JustSad: 來這個板之前,我的暱稱十數年如一日只用:職業路人 04/24 06:41
q135q135: 自以為打臉別人 看來幻想症病得不輕耶 可憐哪 04/24 08:31
q135q135: 原來是因為有幻想症的關係 才會幻想出”查封動產要通知 04/24 09:08
q135q135: 里長”和“強制執行處”這些事情 “職業幻想症患者”應 04/24 09:08
q135q135: 該是比較適合某人的暱稱吧 哈哈哈 04/24 09:08
JustSad: https://i.imgur.com/d2c1GU9.jpg 04/24 13:02
JustSad: 裝睡的人果然叫不醒。 04/24 13:03
q135q135: 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處?是有沒有這麼低能啊? 04/2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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