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言語挑釁法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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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言語挑釁法律產品中有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霸凌,惡中之惡!霸凌記者不是顯學- 當記者以來,向來以和為貴,也特別感謝對我好的人。不過,採訪工作,難免遇到不理性的民眾。就在昨天,竟然被4人包圍叫囂、誹謗。 是這樣的,我們自己掌握新北中和一家滿大規模的科技公司,裡頭有聘僱的移工確診,從知情人士受訪到求證到主管的說法,再到主管機關新北衛生局、...

言語挑釁法律 在 游大東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1 03:58:31

【《有線中國組》訪問來港見證反修例運動的內地律師陳秋實 】 _ 近日以下這則新聞值得留意。 _ 社交網站兩大巨擘Twitter及facebook,周一(19/8)宣布,經已移除及暫停逾20萬個帳戶,並認為有關帳戶獲中國政府支持,涉嫌散播抹黑香港反修例示威活動的假資訊。 _ 然而有個疑問,上述這些帳戶...

言語挑釁法律 在 Emilia Wong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17:49:49

- 此時此刻,深水埗又再發生警民衝突,明天警察和一眾黨媒又可以大造文章。 今日記者會,警察不斷喺度講如何如何控制暴力,有個用英語發言嘅記者問咗條好精警嘅問題:你哋咁強調社會秩序,係唔係認為單憑警察,就可以回復社會穩定? 讀過下書嘅警犬都呆一呆,然後又講啲官話。 其實全香港人都知道,林鄭已經完全...

  • 言語挑釁法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7 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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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凌,惡中之惡!霸凌記者不是顯學-

    當記者以來,向來以和為貴,也特別感謝對我好的人。不過,採訪工作,難免遇到不理性的民眾。就在昨天,竟然被4人包圍叫囂、誹謗。

    是這樣的,我們自己掌握新北中和一家滿大規模的科技公司,裡頭有聘僱的移工確診,從知情人士受訪到求證到主管的說法,再到主管機關新北衛生局、勞工局,有憑有據。對我而言,這是一件相較單純的新聞事件,於是,我與攝影去這家公司外取景。

    非常時刻,怕染疫風險,因此保持距離站在對面,而攝影機也只拍建築物,沒拍公司名、沒拍任何員工,更沒侵入式採訪任何人。

    這時,四名自稱「這是我的公司」的人,來者不善,步步進逼咆哮,2男2女看來都很資深,他們舉高手機靠近我與攝影,邊照著我們的臉,邊吼我們離開,強迫我們拿出記者證跟名片,口出惡言大喊「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就像趕路邊流浪狗一樣,還不斷要求檢查攝影機、刪除所有畫面,要我們不能站在那處路邊(?)

    敬業如我,告知他們,如果是主管,是否有人願意澄清,他們不講理、繼續叫囂,惡意帶風向引來周邊民眾。我行得正,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當然無所畏懼,用更大聲的聲音,告訴他們三件事。

    1、我站在馬路邊,這是公共場所,我沒有進到私領域,任何民眾都能站在這,包含拍攝建築物,這是我們的人身自由、採訪自由。
    2、採訪新聞,只是報導事實,沒有針對任何人事物,沒有任何立場,我不僅沒有拍任何人,只是站在那邊,沒有講出任何不當言語,他們也還沒看到我們即將製播的新聞,卻拿手機惡意照我們的臉,並辱罵「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
    3、我光明磊落,做新聞一定掛名,沒必要給他們檢查證件、名片、提供個資。

    身為記者,我從來不跟民眾計較,只要別影響我的工作就好,但眼看這四人不罷休大鬧,擔心我與攝影的人身安全,於是報警處理。過程中,兩名婦人挑釁「哎唷~警察怎麼還不來,有這麼慢喔,騙人喔~」

    等到警察來了,副所長與兩名員警,娓娓道來、告知他們法律常識,強調這是我與攝影的自由與權利,雖然他們繼續鬼打牆、懷疑我們記者的身分要求檢查證件,不過已經逐漸啞口無言。

    其中兩名最囂張的女子,看場面不對,一人轉而低聲跟我說「大家其實不必這樣,各有立場」,另一人則指我「妳這小姐不要太伶牙俐齒!」,嗯⋯⋯我覺得被稱讚了。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回去處理晚間新聞。

    後來,警方為我們抱不平,認為他們涉及強制罪、妨害名譽罪,要讓他們付出代價,進而聯繫上公司老闆,對方不斷致歉,也表達想親自跟我道歉,釐清這些人完全不是主管,只是一般員工,事後被老闆修理。

    我只想說,我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我們也有新聞自由。沒有人這樣粗暴壓新聞的,新聞是沒辦法壓的。讓民眾知曉大公司有染疫危機,好壞都可受公評。

    再者,他們一再吼說「公司沒人確診」,這不就打臉了嗎?還要我交出爆料員工跟主管名字,我怎麼可能洩漏消息來源,這是我的職業道德。以上言論,字句屬實,都有錄影蒐證。

    https://youtu.be/IAyQhUISrOI
    獨家》科技公司移工快篩陰、PCR陽 勞工局介入全員快篩

    雖然覺得那些人惡劣至極、欺人太甚,但新聞製播仍舊毫無個人情緒。長期跑社會新聞,就是保護自己與身邊的人,處理新聞,我問心無愧。



    法律小教室

    強制罪
    刑法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誹謗罪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言語挑釁法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1 10:07:51
    有 2,310 人按讚



    我們結婚至今巳十五年,育有唯一的女兒,目前就讀國一。

    我太太是屬於佔有慾極強,高度沒安全感的人,婚後我們就沒和公婆住,且往來不多,太太結婚後幾乎未幫忙阿嬤做任何家事,因我住的地方離阿嬤住的及娘家住的地方都在一公里內,車程皆十分鐘可到。

    我太太是天天回娘家,我結婚姻十五年,太太從未幫我洗過衣服,更遑論其他事的幫忙,但仍會為了
    到底婆婆及姑姑及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吃醋,就日漸產生溝通障礙。

    女兒出生後,她長期對我女兒灌輸爸爸多壞,多糟,因此我們常會為此吵架,一直到四年前的一次大吵,太太又一直言語挑釁,我差點動手打人,但我未動手,所以沒驗傷單,也未報警。當時女兒也在場,應該是嚇壞了,這次是我太太第一次帶女兒回娘家住。

    期間內完全不讓我看女兒及封閉我任何通訊,這是我人生以來第一次才知道什麼叫生不如死,當時只能藉助身心科,吃安眠藥才能入睡,後來我是用哭求的,約莫三週後,太太才同意回家住。

    當時印象很深刻是,我的女兒原本同我感情相當好,後來竟讓恐懼到不敢同我搭車,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相當愛我這個女兒,我是每週六及日,一定帶家裡出遊及用餐的人。

    接下來,後續的三年,我同我女兒因為更有機會相處,二人感情更好,甚或超越她和媽媽的感情。

    困擾的事是在最近兩年,太太常會因為我們父女感情太好,生活上對女兒百般刁難,讓我覺得我好像有二個女兒的感覺,她害怕女兒被我搶走,一直到最近年初,她偶有語無倫次的現象,我當下覺得很憂心,覺得她病了,有憂鬱及被害枉想症狀的感覺,但不會太嚴重. 仍可上班。

    直到三月,太太告訴我因丈母娘身體欠安,須同女兒住娘家。離開一早,一如往常用通訊軟體問好,但當天就收到她己委律師同我離婚的律師函,恐怖的是前一天我們一家三口還快樂地共遊及用餐,且近三來我們也未發生過吵架,這才驚覺太太已預謀一段時間,當天還接到女兒來電,言此事件是她同媽媽一起計劃的,叫我不要再打擾他們。

    我女兒瞬間變成另一個人,至今我都無法相信⋯⋯

    當然這一年來,我太太常反應我們婚姻的問題,她的婚姻不要親人,要情人,我就盡力往多關心她,多陪她聊天,但情況仍未見改善,太太還是每天板著臉。

    太太為了監護權,無所不用其極⋯⋯

    後來, 我考量不要影響國一女兒成長,答應他們律師函上的條件,寄出後反而我太太沒下文了,最後連她的律師也受不了,覺得我太太拖拖拉拉,律師就終止委任她的case。

    從我收到律師函,至今己一個月,太太回娘家住,關閉同我所有通訊連結,並阻撓女兒同我見面及通訊,太太從早期就常使用狂哭、斷絕母女關係、
    尋短等留言來對勒索女兒就範。

    我太太長期有憂鬱的就診紀錄,目前我除隔兩週打到學校,拖老師帶話,說爸爸想她,請她回電,但女兒也沒回電。

    請問我有其他方法見到我女兒嗎?我曾請學校老師低調安排讓我同女兒見面,但得到的回應皆是學校是學習的地方,無法介入學生家庭的問題。

    我上網得知離婚後,沒監護權的一方,仍有探視權,但對方皆會百般阻撓,且女兒也被刻意洗腦,應該不見得會願意見我。

    我很怕會好多年,甚至會一輩子沒機會見到女兒。

    既使有機會見到她時,她不僅已變成陌生人,見面時的態度,已完全變成和我太太一樣對我
    嗤之以鼻的話,那我該怎麼辦?



    這一切千絲萬縷的結果
    都不是一時間能抽絲剝繭的
    你們家現在最需要的是每個人的心能安下來
    尤其是大人
    不要只是沈溺在自己的索求
    忘了孩子在中間被殘酷的拉扯

    對於太太的突然變化
    對於她用離婚和孩子來對你恐嚇
    不管是什麼原因
    你都知道是跟她長期生病有關
    你能做的就是不要受她負面影響
    不要覺得孩子跟太太一樣站在一國對付你
    不然你的狀況其實也越來越像你太太了
    沒有理性思考問題
    只是以被迫害的角色在想事情的所有發展
    並給孩子很多假設與期待

    關於法律的事
    你只能問律師或上網詢問
    但這件事是你要能知道你自己的處境為何
    當你沒有能力照顧這樣的太太時
    她有個娘家可以回
    對你是幸運的

    當她跟你提離婚
    等你答應後
    發現她沒有往下進行時
    就表示她只是恐嚇
    不是真的要離
    你能想的就是究竟她要你給她什麼
    你能給的了嗎

    當孩子跟你保持距離甚至長期不能見到你
    你要想你若對她還有愛
    就要給她最有耐心的等待
    像一座燈塔一樣
    只要發光
    讓她在黑暗時可以眺望
    讓她陪在生病的媽媽旁沒有絕望

  • 言語挑釁法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05 21:56:15
    有 1,006 人按讚

    【性騷擾事件和所謂尊重】
     
    對於多數女性而言,言語或肢體性騷擾,我們應該都不陌生……活到這把歲數,也真不知遇過多少次,或輕或重而已。
     
    這不是性侵,是性騷擾。
     
    性侵,不可饒恕,都該抓去關,而打起官司,卻可以搞得人仰馬翻,一次又一次受傷害。
     
    性騷擾,更麻煩,無論是言語或肢體;法律上雖有規範,實際上確認很困難,豬哥亮的餐廳秀,正是典型的「言語性騷擾.法律示範版本」,至今在許多綜藝節目,還不斷延續,甚至被當作是經典搞笑橋段。
     
    學校或職場,更不計其數,黃色笑話常常被當成幽默、風趣或玩笑而被容許。
       
    當然,世代有反撲,這種黃色笑話,不再屬於男性專利了;我偶爾也愛講,只是看對象講,怎麼講不低俗。
      
    可是啊,當我17、18歲青春期,我其實是一個非常害羞純情又認真的女生,真的很討厭周遭男生講這種吃女生豆腐的黃色笑話,反應許多次,還被男生朋友們冠上「衛道人士」稱呼;誰知道我25歲會出版一本《性愛履歷表》?!那,甚至是我莫名其妙的第一本書呢。
     
    😅
      
    記得那一年,我去上了一個廣播電台,收到的讀者來信,堆在地板像小山一般高,主持人是許佑生,他說:「知道嗎?妳收到的信,竟然比劉德華還多!」
     
    而,信中有一半內容,大概像現在網路酸民的話語,揶揄、挑釁、尖酸、刻薄,也有一半理性好奇的啦,畢竟那只是一本搞笑的性愛問卷調查書呀。哈哈哈哈。
      

     
    還是想說:「每個女人都不同。」
      
    24歲,我和室友的19歲小男友,在客廳看A片。
     
    室友小男友問我:「這樣女生會比較快樂嗎?」
    我說:「每個女人都不同呢,你要問她喔。」
      
    一定有人好奇,我怎會跟室友男友一起看A片?
    肯定會有各種推測吧?
      
    是我聽見,也會跟你們一樣,充滿懸疑,哈哈哈。
      
    原因,其實很愚蠢又單純,那年代是一個BETA的錄影機時代啊,我和室友們都熱愛看日本偶像劇和推理劇,只是啊,那年代的偶像劇都是盜版,標題和內容不符,我們習慣去錄影帶出租店租一堆回家看,總有出錯的錄影帶。
      
    小男生睡不著,我是夜貓子,本來就想看推理劇,哪知道放出來的影片是這樣,我們兩個都假裝鎮定……於是,有了這樣對話。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年長後,
    我慢慢瞭解這社會規範了。
    可以說,
    我略為融入世俗化與社會性,
    寬容了不少我討厭的行為,
    也理解某些男性也被制式化。
      
    男性要融入同儕群體,
    有他們的格式;
      
    女性要融入同儕群體,
    也有她們的模式。
      
    ——哎呀,大家都不得已。
      
    兩種傳統固定模式,
    說真的,我都不喜歡,
    討厭。
      
    那,就可能被兩方都孤立,
    嗯,對,是,真的。
      
    這是,我身處在唱片公司,
    開始寫作畫畫的某個動力,
    煩厭的孤立中,
      
    我想找到屬於我一個人自己的世界,
    沒有人情世俗干擾,只剩被催交稿,哈哈。
      

      
    都歷經20年了。
      
    看了幾天的性騷擾話題,今天的危機處理記者會,哎呀,最荒腔走板───活生生在電視直播了台灣群眾對待「性騷擾這種事」的惡劣態度,包括記者們。
      
    根據鄭小姐原始描述,我和女性朋友們都認為翁先生可能是無意,包括疑似碰臀,至於改歌詞或開公司或問電話,都不太算性騷擾,頂多剛好觸犯了鄭小姐在意部分,讓她感覺不舒服,那麼道歉就好。
       
    我個人推測啦,當天的她應該已經被老闆惹火了,非常受傷;翁先生的無意行為,讓她感覺像傷口撒鹽。
     
    畢竟尾牙老闆當眾膚淺嘲弄言語,以女性立場,將心比心,老闆真的很過分;而翁先生並沒有那麼離譜,鄭小姐原本平舖直敘的文字,也沒有什麼煽情度,只是被有心網紅和酸民網友掀起,接著媒體大書特寫,翁先生又否認,搞得她必須強烈捍衛自己。
      
    所有沸沸揚揚的話題,都有先後次序的,無論喜歡她或討厭她,還是要看順序。
      

      
    尊重男女的個體感受,真的很重要,可是超難。
    現在年輕人不是那麼容易忍受的。
      
    我想,以台灣教育;十年後,局勢也不會改變,男性或群眾,也不一定能夠學習尊重。
      
    因為老師們和媒體們,多數都不太習慣。
      
    最厭惡的: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這是我的個人不樂觀看法
      
    我比較傾向,請大家學會保護自己的方法,科學一點,不要太笨。
      
    #曾經受過傷的人
    #即使雖沒張揚也不曾忘過痛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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