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民事庭法官想看到什麼樣的狀紙
時間Thu Nov 8 16:45:58 2018
這2天看了10月號的在野法潮,雖然主題是講法律人職涯的轉換,但最有
興趣的反而是一篇問卷調查的結果:台北、士林及新北地院有填寫問卷的
法官中,有2/3認為律師的書狀「不要」一直貼最高法院判決等實務見解,
不要讓法官看太多別人的見解;開庭時不需要把書狀照著再唸一次,也不要
當庭才給書狀。
正好之前有機會跟某民事庭法官聊過這個問題,他說:民事庭法官都很忙,
一個月新收50+件以上很平常,又得開庭又得寫判決,所以律師的書狀最好是:
1、頁數不要太多,除了辯論意旨狀外,最好不要超過5頁(特殊案件除外)。
2、別貼太多實務見解(跟上面調查相同),法官真要的話會自己去找,就算
內容一樣,他也不見得要用你提供的字號。
3、千萬不要重覆。例如準備二狀中先把準備一狀的內容貼一遍;或是把同樣
的事情換句話再說一遍,這樣反而會看不到你真正要說的。
4、言簡意賅,行文別落落長,一段只有一句話,還全部都只用逗號。不用太
白話,但也別成語古文甚至譬喻一堆,沒時間去查典故只能用猜的或是跳
過不看。不如多分句分點,把各個概念跟其中的關連性說清楚。
5、法官其實不會看你的狀紙(咦?)。這麼說當然是誇張,但很多法官寫判
決時,主要依據的是開庭筆錄和兩造所提證據,而不是你的狀紙寫的
有多驚天地泣鬼神。道理很簡單,法官立於中立的立場,在下判斷時會有
避免受一造影響的認知,而兩造狀紙通常勢必偏坦一方,但證據本身不會。
因此法官會詳看證據,斟酌(解讀)證據應該是顯示出何種意義,然
後是不是對的上提出證據一方的主張,程度又是多少。反覆這個過程,在
其中漸漸形成對事實存在與否的認定(心證)。至於一些程序上或爭執不
爭執事項的問題,則以筆錄記載為主,否則隔一個月才開庭,案子又這麼多,
很難記的清楚上次開庭的情形。至於證人證詞也是一樣以筆錄為主。
6、字體加大、加粗、加黑、畫底線確實有助於法官定睛在狀紙的特定句子或段落
,但需慎用,只使用在最想突顯的關鍵句子,而且那個句子最好有提到所憑的
證據;有些狀紙可能覺得某個實務見解或某段敘述很重要就全部加大、加粗、
加黑、畫底線,搞的整張紙有畫線的地方比沒畫線的地方還多,這樣到底是在
突顯重點還是製造混亂?
在聊天的過程中收獲很多,也會反思一下既然律師狀紙的讀者是法官,怎麼樣寫
才能讓他們花最少的時間抓到你要表達的事情。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考量,例如
當事人的觀感、擔心法官會評書狀品質不佳,影響未來轉任等…不過還是想知道
各位道長對這個問題有何高見?希望此拙文能夠拋磚引玉,讓更多道長能夠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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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eann: 給推 11/08 16:51
推 sbccenter23: 書狀寫法應因人(法官)制宜吧。有些法官看狀看的比 11/08 17:28
→ sbccenter23: 兩造還認真的,當然重複的、廢話的寫越少越好。反之 11/08 17:28
→ sbccenter23: 遇到每次都沒看狀的法官,你不把對造痛腳多寫幾次、 11/08 17:28
→ sbccenter23: 照三餐寫,他可能寫完判決都沒注意到。 11/08 17:28
推 winterrain: 我覺得證據如何證明待證事實的過程 比實務見解重要多 11/08 17:33
→ winterrain: 了 狀紙的目標應該是寫到讓法官判決書很想抄 11/08 17:33
推 lusifa2007: 這真的因人而異,遇到不看狀的,真的要寫詳細一些 11/08 17:56
推 onstar: 法官最想看到的,是...撤回狀 11/08 18:07
推 aarrcc: 推樓上 11/08 18:31
推 joehou: 推樓樓上 11/08 18:35
推 soqqcat: 講重點,不要長篇大論。請求權基礎與原因事實請清楚,訴 11/08 19:37
→ soqqcat: 之聲明好好寫。 11/08 19:37
→ aqwa: 實務見解還是要引,只不過要引對,引得貼近本案事實,或與 11/08 20:57
→ aqwa: 本案法律爭點相關的,很多律師都斷章取義,或誤解實務見解意 11/08 20:57
→ aqwa: 思的,亂引一通的,當然會讓法官覺得不要亂引判決 11/08 20:57
→ aqwa: 跟本案有關實務見解,當然一兩個就夠了 11/08 20:59
推 SCDAN: 狀紙有時是寫給當事人看的啊 律師 你五頁要收七萬喔 11/08 22:08
推 soqqcat: 第五點,完全不認同民庭法官有這種現象。 11/08 22:24
推 abacada: 我開的感覺是民事法官除了他當庭問的之外 是以狀子為主 11/08 22:33
→ abacada: 有的法官甚至當庭就說民事訴狀是書狀先行啊 你要講很多話 11/08 22:34
→ abacada: 就再具狀補陳就好 11/08 22:34
→ abacada: 交換為主(更正一下) 11/08 22:34
推 aztan: 感謝分享 11/08 22:53
推 aij: 第5點很尷尬,很多時候想在庭上講完就被法官說再具狀了.. 11/08 23:40
推 tp6m4g0: 照螢幕或照書狀唸會被法官打斷 說是不是同某份書狀 11/09 00:50
推 ri31625: 尚無律師資格,當過一次家裡的訴代。法官直接叫我念螢幕 11/09 05:52
→ ri31625: 上的內容(書記官已經把我的答辯狀逐字打在上面) 11/09 05:53
→ ri31625: 感覺有點無聊XD 還好我的狀只有兩面A4,法官看起來很滿意 11/09 05:54
推 soqqcat: 照書狀念的話,因為法官會看狀啊,他幹嘛再重聽一次?應 11/09 05:58
→ soqqcat: 該用口頭簡要的把要表達的重點講出來(我的觀察跟心得啦 11/09 05:58
→ soqqcat: ,供參) 11/09 05:58
推 soqqcat: 就算法官沒看狀或還不是很熟,簡要口頭陳述也有助於讓他 11/09 06:02
→ soqqcat: 短時間內掌握狀況。 11/09 06:02
推 GameTheory9: 撤回狀 11/09 07:26
推 deann: 法官比較想看兩造同意和解的陳報書狀吧...積分阿 各位 11/09 08:27
推 girlonfire: 當過民事庭法助,不認同第五點,因為法助未必去開庭, 11/09 09:59
→ girlonfire: 都靠書狀了解案情... 11/09 09:59
→ girlonfire: 如果你以為判決都是法官自己寫的,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11/09 10:00
推 volkov: 書狀喔......的確不宜太多贅字 11/09 10:23
→ volkov: 做越久,字越少 11/09 10:23
推 Legolasgreen: 遇過幾間大所都喜歡書狀寫的落落長 實在讓我很疑惑 11/09 11:58
→ Legolasgreen: 民庭法官真的不喜歡看到"內容豐富"的狀紙嗎 11/09 11:58
→ Legolasgreen: 如果不喜歡看狀紙 又要當事人提供書狀電子檔幹嘛? 11/09 11:59
推 DCY: 辯論意旨狀要綜合前面全部的論述才漂亮。法助都靠狀紙了解論 11/09 12:36
推 DCY: 述。除非你遇到認真的法官,在投其所好。 11/09 12:41
推 pnLin: 當事人提供書狀,是要複製貼上比較快 11/09 12:58
推 soqqcat: 有些契約條款(尤其是工程案件)落落長,法官可以擷取部 11/09 13:03
→ soqqcat: 分做增刪,是不認真的法官才會照引吧。 11/09 13:03
→ forbit1989: 曾經一庭收過某大所3大「本」書狀,法官當庭曉諭可以 11/09 13:11
→ forbit1989: 講重點嗎? 11/09 13:11
推 s056911335: 第2點感覺也不一定,有遇過那種沒找判決前例給他看就 11/09 13:47
→ s056911335: 完全不敢判一直開廢庭的 11/09 13:47
推 vulpess: 還是要看法官,但不要一直重複是真的 11/09 14:32
推 ujhuang: 書狀畫底線的話,對法助有點困擾,因為用掃譯筆掃過去會 11/09 14:46
→ ujhuang: 變亂碼,再來是我有收過某大所寫來的狀,該案共六個爭點 11/09 14:46
→ ujhuang: ,他來六個狀,每個爭點寫一個狀,這些狀多的有五六十頁 11/09 14:46
→ ujhuang: ,少的也有二三十頁,法官一邊要我摘要重點一邊murmur說 11/09 14:46
→ ujhuang: 寫這麼長.... 11/09 14:46
→ ujhuang: 然後也遇過語言表達能力不夠又引了論語的書狀,那個就很 11/09 14:49
→ ujhuang: 痛苦,因為看了好幾遍都不知道他講什麼,很難摘要..... 11/09 14:49
推 deann: 書狀現在不是都會跟律師要WORD檔 我之前就被要過好幾次阿 11/09 14:49
→ deann: 有的法官還直接在開庭通知書上寫開庭前幾天要寄電子擋 11/09 14:50
推 capitalofz: 法官最愛和解筆錄和撤回告訴狀 11/09 16:27
推 tp6m4g0: 電子檔是書記官庭前維護筆錄,助理整理兩造主張用的 11/09 16:29
推 D900: 不一定是書記官用的...法助跟書記官都會用到 11/09 16:31
推 crosi: 誰都不喜歡看長書狀 但偏偏當事人喜歡 沒辦法 11/10 11:00
推 sheep111: 不要編造不存在的實務見解,法助會發現而且會很無言 11/11 16:25
推 suckurass: 狀子,不是全看法官喜好來決定如何寫啊!因為出錢的是 11/12 08:18
→ suckurass: 當事人,你如果寫的少少幾張,結果敗訴,當事人會怎麼 11/12 08:18
→ suckurass: 想?如果你每份書狀都寫很多,就算敗訴,當事人還是會 11/12 08:18
→ suckurass: 有一種「律師已經很努力了」、「花的錢很值得」的感覺 11/12 08:18
推 suckurass: 另外,大所會出很厚的書狀,是因為他們都是hourly char 11/12 08:20
→ suckurass: ge,越厚,錢越多……嗯嗯嗯 11/12 08:20
推 lusifa2007: 看當事人跟看付費方式,大所真的很常寫多XD 11/12 08:59
推 BrightKiller: 這篇太讚了 書狀本來就是寫給當事人看的XD 11/13 23:42
推 arnot: 推樓上,法官真的不了解律師,不然不會怪律師愛演戲 11/14 17:40
推 winnieccw: 推這篇 推撤回XD 11/15 21:33
推 gs1: 法官當然不會看那麼多 那是要寫給客戶看的阿 11/16 20:00
推 Bluesemen: 真的不能怪法官不愛看狀阿,本來就不是寫給法官看的阿X 11/17 18:57
→ Bluesemen: D 11/17 18:57
推 york79379: 附件貼標籤有加分,不要塞一堆然後不整理,應該對誰都 11/20 08:27
→ york79379: 是一個貼心的舉措 11/20 08:27
推 hc1118: 民事/行政訴訟資料標準化須知都要求不黏貼證據標籤 11/20 23:13
推 fragment1000: 推 11/21 11:56
推 lef1986: 但不貼才是正解 11/21 16:10
→ forbit1989: 貼不貼標籤看法官耶,就碰過法官罵對造都不貼標籤 11/22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