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3/21-3/27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憲法法庭將在3/31開啟通姦罪是否違憲之言詞辯論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認為通姦罪有違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意旨,司法院表示將在3月31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通姦罪之爭議存在已久,爭議之處包括:用刑...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3/21-3/27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憲法法庭將在3/31開啟通姦罪是否違憲之言詞辯論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認為通姦罪有違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意旨,司法院表示將在3月31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通姦罪之爭議存在已久,爭議之處包括:用刑法作為懲罰婚姻外性行為之手段是否合理、此手段與通姦罪之立法目的是否有關聯?
而婦女新知基金會發布記者會表示,「通姦罪對維繫婚姻毫無幫助,推動通姦除罪化也並非贊同通姦,而是深知婚姻無法靠通姦維護,希望藉由去除刑事罪行,避免通姦罪論為報復手段」。
韓國在2015年通姦除罪化後,台灣成為少數除了伊斯蘭教國家,還存有通姦罪制度的國家,通姦罪將如何發展,可以繼續關注司法院憲法法庭。
❷ 涉嫌走私古柯鹼 美國起訴委內瑞拉總統
美國司法部長巴爾今日宣布,由於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及其所屬組織「太陽幫」密謀與哥倫比亞叛亂團體合作,意圖將大量古柯鹼走私至美國境內,於是美國政府以「毒品恐怖主義」的罪名起訴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及其他政府高官。
起訴一國元首相當罕見,雖然象徵意義大過實質,但勢必將升高美國和委內瑞拉之間的緊張關係。
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2018年在充滿爭議的大選中連任成功,卻無法得到包含美國在內的多國承認,川普更是數度呼籲馬杜洛自行下台,承認反對派領袖瓜伊多為委國總統未果,迄今委內瑞拉內部仍陷入嚴重分裂。
❸ 萬紅叢中一點綠 新冠疫情小確幸?
在紐約的研究顯示,截至目前,本年度的汽車碳排放量,相較於去年下降將近50%,可以說是疫情以來,少見的相對正面的消息。
在中國及義大利北部,經紀錄,在二氧化氮的排放量也有相當的降低,可肇因於汽車旅遊及工業活動的減退。這些氣體的排放也是造成空氣污染及溫室效應,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
但是研究人員也提醒,不應過度樂觀,因為在「居家工作」的比例提升,必須對於家用碳排有所警覺,或有可能產生另一波彈升的碳排、污染氣體來源,以致回補下降的污染氣體排放量,使得疫情難得的一點小確幸,終歸烏有。
#經時事
❶ 史無前例! 英國政府將給付勞工八成薪資
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全球經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許多產業不堪負荷已經開始放起了無薪假,失業率也將逐漸攀升,考驗各國政府的危機處理能力。
英國政府便在日前宣布,關閉所有酒吧、咖啡廳等場所,同時提供許多補貼政策,最令人讚賞及安慰的是:若是受到疫情影響而裁員的企業,只要公司願意重新雇用那些被裁員的員工,並補發這段期間的薪資損失,政府就會補助每位員工的8成薪水,每人每月最高達2500元英鎊(約新台幣9萬元)。
根據BBC報導,英國財政部對此表示,此項紓困計劃並無資金上限,經濟學家則預估可能耗資780億英鎊(約台幣2.8兆元)。
❷ 歷史新高!美國領失業金補助超過300萬人
受到新冠肺炎重創經濟,不僅美股大跌,美國領失業救濟金的人數更創上史上新高。根據美國勞工部週四(26日)的數據顯示,前一周領取失業救濟金的人數高達328萬人次,較再之前一周的28萬2,000人,竟暴增近300萬人!疫情重創產業之嚴峻可見一斑。
面對如此驚人的失業人數,美國分析師指出,聯準會恐怕需要更多政策面對衝擊,在疫情尚未減緩的狀況下,失業人數恐難減緩。
❸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 美國加大財政挹注力度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全球受到重擊,除了美國近期失業人數迅速暴增,各國經濟基本面難逃此劫,是歷來景氣衰退最迅速的一次。
最新數據顯示,美國上週有 328 萬人初請失業給付,自上次金融海嘯後的大多頭市場也在這波疫情中正式宣告終結。美國聯準會(Fed)主席Powell今天接受訪問時也認為美國經濟「很可能已陷入衰退」,也將持續搬出更多貨幣政策工具,為緊縮的市場注入流動性。
但在市場與各家金融機構早已預期勞動市場的慘況,以及在美國本週參議院通過了史上最大的2兆元紓困法案後,美國股市仍舊走揚,道瓊指數連三日以漲勢作收,S&P500近日也呈現強勢回彈。
其中紓困方案的內容包括:現金援助、失業保險、中小企業貸款等等。自疫情在全球爆發後,各國央行拚命推出寬鬆政策,自2019年12月起全球央行已經降了54基點的基準利率,本次新冠肺炎帶給全球市場的衝擊可說是無比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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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 在 駱克刑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解讀最新期刊-臺灣法學雜誌322期(106年6月28日)—刑事法實務選輯】
臺灣法學雜誌於106.6.28第322期之刑事法實務選輯,與駱克於106.6.12所寫【導讀最新實務-106台上360判決-實質性覆判、上訴不合法、上訴無理由】相同,亦收錄106台上360判決,可見這則判決是近日刑事法界值得關注的議題。上訴具體理由的爭議,更是最高法院曾召開言詞辯論的106台上162判決的核心爭議,來溫故一下此爭議吧。👍
參考書目:
臺灣法學雜誌322期,106年6月28日,頁164-165。
http://www.taiwanlaw.com.tw/productDetail.aspx?id=3L322
推薦書目:
駱克,《實務必考熱區-刑法總則》。
http://www.sharer-space.com.tw/9da06/
駱克,《實務必考熱區-刑法分則》。
http://www.sharer-space.com.tw/9da09/
備註:這是一篇刑事訴訟法解析文
【導讀最新實務-106台上360判決-實質性覆判、上訴不合法、上訴無理由】
關鍵字:#實質性覆判、#有效權利保障、#有效權利救濟、#未敘述具體理由、#上訴不合法、#上訴無理由
最高法院於106年5月31日作成106台上360判決,此判決對於上訴之訴訟權保障,上訴審何種情形應以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以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上訴?有所闡釋,簡述如下:
Qoute:「…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訴訟權之保障,就規範目的而言,應合乎『#有效的權利保障』及『#有效的權利救濟』之要求,在權利救濟的司法制度設計上,其應循之審級制度及相關程序,立法機關雖得衡量訴訟性質以法律為合理之規定,然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政公約)第十四條第五項揭櫫:『經判定犯罪者,有權聲請上級法院依法覆判其有罪判決及所科刑罰。』參酌公政公約第三十二號一般性意見第四十八段之論述,公約所指由上級審法院覆判有罪判決的權利,係指締約國有義務根據充分證據和法律進行『#實質性覆判』,倘僅限於覆判為有罪判決的形式,而不考量事實情況,並不符合本項義務之要求。可見,刑事被告至少應受一次實質有效上訴救濟機會之訴訟權保障,乃公政公約所認定之最低人權標準,同時係刑事審判中對刑事被告最低限度之保障,具有普世價值,在兩公約內國法化後,亦屬我國國際法上之義務。…」
→106台上360判決參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一般性意見,認為刑事被告 #至少應受一次實質有效上訴救濟機會(#實質性覆判),為憲法訴訟權之最低保障。
Qoute:「…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如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書狀未敘述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條前段亦有明文。此上訴理由之敘述如何得謂具體,與法院審查之基準如何,攸關是否契合法定具體理由之第二審上訴門檻,並因個案之不同而具浮動性。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強制辯護案件,其中第一款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案件,攸關人身自由至鉅,其於被告提起第二審之上訴,除上訴書狀僅泛稱原判決認事用法不當或採證違法、判決不公等,得認為未敘述具體理由而駁回上訴外,第二審即應進行實質性覆判,即使經實體審理與判斷結果,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以上訴無理由駁回之,而非撤銷原判決,究仍不得以第二審應與第一審為相同之判決為由,據以逆推其上訴理由之敘述不合具體之要件。否則,無異等同架空被告應受實質有效上訴之救濟機會及其得在第二審受律師協助之權利,並不符程序上之公平正義,亦有違憲法維護訴訟權之意旨。…」
→106台上360判決認為:
1.上訴書狀僅泛稱「原判決認事用法不當或採證違法、判決不公」等,上訴審得認為「#未敘述具體理由」(刑訴第361條),以「#上訴不合法」判決駁回(刑訴第367條)。
2.上訴書狀有記載理由,但上訴審認為應與下級審為相同之判決,不得據以逆推上訴理由之敘述不合具體之要件,而以上訴不合法駁回上訴,否則剝奪上訴人受實質有效之上訴救濟機會,上訴審應實體審理後,以「#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刑訴第36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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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連結: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
備註:這是一篇刑事訴訟法解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