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害人筆錄錄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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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被害人筆錄錄音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蘇治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要以為我只是「生氣」⋯⋯ 其實,是令我太「傷心」了⋯⋯ 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基盤,於今看到地方黑道橫行,背後「老大」安然渡過法的制裁?為什麼連「老大」都揪不出來呢? 今天治芬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跟警政署陳家欽署長,雲林這兩三年屢屢發生 #重大治安事件,不管是丁定吉遭人當街槍殺,還是前幾天有惡...

  • 被害人筆錄錄音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1 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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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以為我只是「生氣」⋯⋯
    其實,是令我太「傷心」了⋯⋯
    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基盤,於今看到地方黑道橫行,背後「老大」安然渡過法的制裁?為什麼連「老大」都揪不出來呢?

    今天治芬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跟警政署陳家欽署長,雲林這兩三年屢屢發生 #重大治安事件,不管是丁定吉遭人當街槍殺,還是前幾天有惡煞衝撞民宅鐵門,雲林不斷發生黑道聚眾逞兇鬥狠,治安可以說是不斷惡化,甚至前幾天有民眾直接跟治芬陳情,他被黑道痛毆塞進後車廂綁架,強逼他錄音說有賭博欠錢,如有不從,就要直接把他滅口,甚至被害人被救出來做筆錄後,惡煞還聚眾在派出所外面,意圖對被害人不利。

    但這麼重大的事件,新聞完全沒有上報,#當地派出所也想要大事化小,治芬非常痛心,因此強烈要求徐部長跟陳署長,必須要正視治安問題,不能讓這些惡徒逍遙法外。

    #治芬一直都在
    #治芬心存感激

  • 被害人筆錄錄音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4 16: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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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收到台北市性騷擾委員會寄給我的公文,拆開前,我發現自己還是有些忐忑不安的緊張,看完公文後,我感覺,我所有因為陳雪生案受到的攻擊以及走了繁複程序的鬱結心情,終於得到一些釋放:

    公文中白紙黑字告訴我,經過調查,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第八屆第七次大會決議,確認陳雪生對我性騷擾事件成立!

    陳雪生(及其律師)和我之間有兩個爭點:

    一)他是否有用肚子頂我的下背近臀處,以及是否構成性騷擾。

    二)他對我當場表示性騷擾的指控時的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是否構成性騷擾。

    這份報告書,對第一個爭點,經調查後,認定符合「合理被害人」之客觀標準。對第二個爭點,認定該回應「屬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因為相關規定,我不能直接公開調查報告全文細節。但為了釐清對性騷擾常見的誤解,我引用其中一段判定成立的理由:

    「吾人不應先假定他人都和自己有一樣觀感,應該要去尊重他人不同感受。不論是言語、文字、動作,甚至非言語的各種表示型態,只要具有性意味或者性別歧視意涵,且接受者感覺不舒服、不歡迎此類言行舉止,即屬性騷擾行為。蓋尊重每個人的感受及身體自主權,是現代民主制度下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的社會價值觀。」

    此外,陳雪生(及其律師)一再辯稱,這是「合理的議事攻防」,這份報告書引用司法院釋字第435號解釋,並說明如下:

    「當時立法委員間並未發生明顯之肢體衝突,被再申訴人與再申訴人之肢體碰觸即非情理之常」

    「性騷擾之言行自已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且侵害他人法益,自非適法享言論免責權之議事行為」

    陳雪生對我的性騷擾,發生在2020年7月14日。因為立法委員不是立法院員工,所以立委對立委間的性騷擾,不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的是「性騷擾防治法」,最後如果性騷擾事件成立,通常是由地方政府對行為人處新臺幣1至10萬元罰鍰,僅屬於行政罰。

    所以我最後決定採取行政申訴與法律訴訟兩者同步進行:向立法院所屬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性騷擾申訴」,以及就陳雪生不法侵害我人格權之侵權行為提出「民事訴訟」。

    作為一位申訴人,我走過向警察局家防官歷經近三小時的製作筆錄、調查。以及再申訴時,面對台北市性騷擾委員會的專家,直接陳述、說明。

    在法庭的部分(仍在進行中),作為一位告訴人,我還在經歷法院數次開庭。

    經過這些已經走過,以及還在訴訟中的法庭程序,我很可以理解性騷擾受害者們面對的困境:

    1, 證據取得之困難:事情發生的當下,很難有現場錄影畫面。自己或他人也不可能立刻拿起手機錄音錄影,因為發生的時間非常快速。

    2, 發生後若挺身訴求公義,會遭遇到排山倒海的指責與羞辱。例如:陳雪生辦公室王主任要我去「照照鏡子」;又或者雞排妹之前賣飛機杯被拿出來質疑,都賣飛機杯了,還會有性騷擾嗎?

    台灣社會不少人,面對性騷擾議題,彷彿還處在前現代社會,先公審被害人,似乎被害人必須是道德無暇的完美女人,事件的揭發必須無涉任何派系政黨商業利害才不會被懷疑別有動機。但,這在真實社會可能性有多少嗎?

    這個性騷擾申訴,從我去年8月14日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以來,歷經近7個月,終於獲得台北市政府「性騷擾事件成立」的結果,詳細過程如下:

    ①2020/08社會局移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調查。
    ②2020/10警察局調查。
    ③2020/11警察局調查結果為「性騷擾事件無法認定」。
    ④2020/11我函請社會局做為性騷擾防治主管機關,應依法及相關函示續行調查。
    ⑤2020/12社會局回函表示將我的去函視為不服該分局調查結果,提起再申訴。
    ⑥2020/01社會局調查。
    ⑦2021/03臺北市政府來函確認性騷擾事件成立。

    最後,我要感謝和我一起經歷調查與法庭訴訟的兩位證人: 林宜瑾 委員、林楚茵 委員,以及兩位律師:賴芳玉律師、施雅馨律師。沒有她們四位女性的費時、費心、專業、勇敢,以及體貼,我也不可能走到這裡。

    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感謝大家對此案的關心,以及對我訴求個案正義的支持,也懇請大家繼續關注!

  • 被害人筆錄錄音 在 許常德的地下手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02 14: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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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了「婆婆殺了我」的新聞,裡面的錄音檔婆婆對媳婦的尖酸刻薄。

    看到新聞的下方有人留言,有人說不要理她就好了啊,柿子都是挑軟的吃。我在想,會說這種話的人一定沒有經歷過被冷暴力霸凌。

    我經歷過,到目前也一直還處在被冷暴力霸凌的情況中。只是霸凌我的角色不是婆婆,是大嫂。

    我結婚十年,從第一年開始就被大嫂冷暴力霸凌,我們沒有住在一起,但每逢過年過節都要去大哥家拜拜,她總是在我面前摔東西,講話不客氣,甚至會罵我,詢問她事情從不正眼看我。

    出去聚餐,我和我的小孩叫她,她會當沒聽到,把我們當空氣。我得說,這情況不是每次,要看她的心情。如果心情好,她會回應。心情不好就是會對人冷暴力。所以,每次要跟她碰面時我都要祈禱希望她心情好,但十次只有一次她是心情好。

    這情況,我先生,她先生,我婆婆,是知情的。我先生和我婆婆會跟我說不要理她就好了,又沒有住在一起,只是偶爾碰面。

    頭幾年,我只能一直忍耐,但時間久了,真的非常痛苦,每當要拜拜或聚餐的前一晚,甚至要碰面的幾天前我就會開始緊張失眠,擔心她又要擺臉色對我冷暴力了。

    幾年過後,心中的委屈怨恨累積到我快崩潰了,我開始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發洩自己的委屈,慢慢的,我發現我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批評她的打扮,批評她言行舉止,可以暫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開心。我會批評她都是在有跟她碰到面並且被她冷暴力後才會寫的。

    就在今年某天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大嫂到警局告我妨礙名譽,警察要我去警局做筆錄。我當下傻了,她怎麼會知道我的社交平台!回到家,我被老公罵,被家中長輩罵。我哭著說這十年我經歷了什麼,因為老公一直是知情者,所以他能理解我。

    家中長輩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消化,能夠理解我的立場,雖然還是會埋怨我不該po那些抱怨批評的東西在網路上,他們覺得我的委屈不滿應該跟我先生關起房門夫妻倆自己罵就好。

    但,問題是,我的先生也無法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啊,我跟我先生罵完了,我並不感到愉快,甚至更委屈而已。

    最後法院判決不起訴!

    但大嫂沒有要放過我的意思,她還去找律師要上訴,不過被律師勸退了,表示上訴也不會成功。在那之後,她在她的社交平台公開公審我,其他家人拿給我看的。

    我知道我有做錯事,我不該在網路平台上批評人,即便未指名道姓,但也照著她的意願交由司法處理了。既然法院判不起訴了!為何還要公審我?

    我想問的事,我難道就要一直這樣被霸凌嗎?

    為何我從被害人變成被檢討的人?

    結婚十年,我到今年才知道大嫂處處針對我的原因,是我剛結婚的頭幾個月,因為跟先生吵架冷戰,我跟同是嫁進來的大嫂訴苦,大嫂非但沒有幫忙排解,還跟我說了先生的不實八卦,想挑撥我們夫妻的感情,被我先生拆穿後,大嫂惱羞成怒,因而對我心生怨恨。



    她的所做所為都是因為她的內心住了一個魔鬼
    這個魔鬼會讓她心胸窄成地震垮掉房子的狀態
    對於是非沒有能力分辨
    對於不如己意的事就煩躁不安到想要報復
    即使自己造謠也無法自我檢討
    這樣的人生其實很苦
    因為沒有快樂心同理心
    所以你最該注意的是不要成為一絲絲像她這樣的人
    這種人在大家心裡都會被看不起的
    大家都把她視為糞便
    只求避開
    不求糞便變成人

    你會在要見到她之前就恐懼不舒服
    是你太把她當一個人了
    記得她是糞便
    還好你的婆婆你的丈夫你的親戚都知道你的委屈
    你不是孤單的
    你只是要對她從新定位

    她要告你
    就是她不僅無量也無腦
    這個敗訴已給她公開賞了一巴掌
    現在她在做她要告人的事
    可見這個人就是病態
    自己這麼折磨自己
    只要她沒提到你的名字
    你根本不會被傷到
    因為認識她和你的人都知道她是什麼德行

    這個人的出現的功課的主題不是霸凌
    而是你有一種跟她很類似的狀況要小心
    就是太把小事變大事的自我壓迫
    你還是可以寫她
    但要更高明一點
    不要明顯出現時間地點人物
    要像小說改編成電影一樣大量改寫
    也許題目就是「包容惡人的惡行的一百種方法」
    給她取名為隔壁的小王
    隔壁的小王告你敗訴了
    希望他能從失敗中成長
    因為成長才能擺脫控訴人的想不開

    讓這個人成為你生命的警鐘
    學習不受她影響
    人生裡不會沒有這種人的
    只要我們都保有善念去想別人惡的行為
    你根本不用怕她
    每次見到她只要溫暖的淺淺的微笑
    不要說任何一個字
    不要回任何話
    當成練功
    你就會因禍得福的成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