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告可以當證人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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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產品中有28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7萬的網紅羅智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周玉蔻被證人狠狠打臉,結果卻…… https://reurl.cc/gzm1GR 在台灣,監督政府愈來愈困難,不只是民進黨的霸道、網軍的囂張、綠媒的護航。司法,也是讓監督政府充滿風險、愈來愈困難的原因之一。 2014年,我遭遇頂新風暴,周玉蔻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官員。 法官問...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賢賢的奇異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犯罪心理學 #criminalminds #FBItest FBI測試點擊這裡:https://www.jobtestprep.com/search?r=%20Free%20FBI%20Diagnostic%20Test 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犯罪心...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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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從2021年5月17日開始,因為疫情緊張的關係,從雙北的四個法院(基隆、士林、台北、新北)開始,紛紛延後庭期,避免因為開庭而群聚感染。 學校老師可以在家裡透過視訊會議軟體幫學生上課,學生可以待在家裡連上網路跟老師互動。 那麼,法院可以遠距開庭嗎?法官、檢察官、律師跟訴訟相關的人,也可以跟遠距...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庭第一手觀察!國民法官能幫助恐龍滅絕嗎 國民法官制度即將在 2023 年上路,司法院也很積極的舉行「模擬法庭」活動,讓一般人(也就是未來的模擬法官們)能熟悉並了解制度。 國民法官制度實際上怎麼運作?有了國民法官以後,就能消滅所謂「恐龍法官」嗎? —— 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資深...

  •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9 08: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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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蔻被證人狠狠打臉,結果卻……

    https://reurl.cc/gzm1GR

    在台灣,監督政府愈來愈困難,不只是民進黨的霸道、網軍的囂張、綠媒的護航。司法,也是讓監督政府充滿風險、愈來愈困難的原因之一。

    2014年,我遭遇頂新風暴,周玉蔻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官員。

    法官問周玉蔻,指控我是頂新門神,有沒有證據、有沒有合理查證?

    周玉蔻説,她有證人。於是法院傳喚了周玉蔻口中「唯一」的證人。

    證人來到了庭上,法官問這位唯一的證人,有沒有和周玉蔻説過,羅智強是門神,或者有拿錢辦事?

    大家知道,證人怎麼回答嗎?

    證人只回答了二個字:沒有。

    周玉蔻的「唯一證人」,回答,她從沒告訴過周玉蔻説的哪些話。

    周玉蔻當場被她所謂的「唯一證人」狠狠打臉,那表情我到現在都記得。

    我也還記得,那天我和律師步出法庭,律師信心滿滿的告訴我,這場官司贏定了。我也覺得,我這場官司贏定了。

    然而,我從刑事到民事一路敗訴,法官的判決理由不是因為證明了我是拿錢辦事的頂新門神,而是給了一頂很大的帽子。大意是,羅智強是公眾人物,對於意見評論應有較大的寬容,説我是「頂新門神」是可受公評之事。

    這對我來説,當然是很大的挫折。

    而更悲哀的是,周玉蔻和若干名嘴不只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頂新門神,還影射家兄是我和頂新老闆的白手套。

    然而,我的哥哥,不要説當羅智強拿錢辦事的白手套,他根本不認識頂新的人,要不是頂新黑心油事件鬧太大,他根本連頂新老闆的名字都不知道。他從沒和頂新集團有任何連絡和關聯瓜葛。卻變成了政論節目眾聲撻伐的白手套。

    世上之不公,莫過於此!

    在那一段時間家兄參加任何活動,都要承受朋友異樣眼光,到最後連朋友的聚會都不敢參加。

    甚至有一天,一位親戚還很嚴厲的質問家兄:「你到底拿了頂新多少錢?」

    他承受了滔天的抹黑,自然也對周玉蔻和影射他是白手套的名嘴提出控告。

    被告的名嘴當然還是拿不出家兄是白手套的證據,道理很簡單,家兄根本不認識頂新的人,從不曾連絡,是要怎麼當白手套?

    可悲的是,即便是如此,家兄還是敗訴了。判決的理由大意是,「他的弟弟」是公眾人物,所以對於意見評論應有較大的寬容,那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從那一刻,我對司法,是徹底失望,我當然知道,還是有兢兢業業的法官和檢察官。但司法存在很多問題,離公平正義有著不可道里計的距離。

    其中我最不能接受的一件事,就是,説「我」是公眾人物(其實也不算是,當時的我已經離開總統府,連工作都找不到),好的,我認倒楣。

    但關家兄什麼事?他不是公眾人物啊,憑什麼只因為他的弟弟是公眾人物,他也要因此受牽累,然後用公眾人物接受批評的標準,要他容忍抹黑?

    而這也讓我學了一課,為什麼周玉蔻這些名嘴沒有證據任意抹黑,甚至在法庭上被自己要求傳喚的證人打臉,都能免除法律責任?

    原因很簡單,那一段時間經過媒體、政論節目撲天蓋地的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後,當時的社會氛圍,已經將我定罪。司法是非常受社會氛圍影響的,判我敗訴,不會有什麼風險。

    然而,大家看出這中間存在的巨大荒謬了嗎?

    把時間推到今天,司法的標準「完全不一樣」了。

    在蘇嘉全的印尼電文案中,即便我們拿出的電文最後被證明為真,法官仍重判我們要賠200萬元,在法官的判決裡,完全不管蘇嘉全是位高權重的「總統府秘書長」,他是當朝掌權的公眾人物。對蘇嘉全,法官完全沒有因為他是公眾人物,而給予監督蘇嘉全的人一絲寬容,甚至我們提出的電文為真,還是遭到重判賠償。

    當司法可以在不同的標準游移
    對落衰的羅智強高標舉起
    對當權的蘇嘉全低標放下
    這樣的司法,我怎麼信?

    預約羅智強的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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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艾瑪好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4 16: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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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法官對偽證視而不見...唉!

    館長汙衊我性騷擾男教練

    還強調是來自健工的消息

    結果館長口中來自健工的證人L小姐完全是離職一年以上的員工

    館長說謊後還隨便找了證人

    連找一個健工在職員工幫他做偽證的能力都沒有嗎?

    還找不是健工的員工來做偽證

    這位做偽證的館長證人L小姐講了跟勞工局資料不符的內容

    證明館長說謊的證據與證人擺在法官眼前

    法官竟然完全不質疑!!

    我說:我跟她不是成吉同事

    法官也不肯調閱她的成吉在職證明

    也不質問為什麼她說的跟館長說不一樣

    就像我說蘋果真好吃,不信?我拿給榴槤你吃看看

    法官看著館長給的榴槤...

    竟然完全不懷疑那不是蘋果,是榴槤嗎!?

    館長的兩位員工都證明沒有從監視器看到我跟學生互拍屁股,都否認能證明我會跟學生拍屁股,甚至他們三個人講的內容都互相打臉

    就像老黃、老王跟老李都說小明是他的種

    法官聽了卻完全不覺得有毛病一樣!!

    法官不但完全沒對這些明顯說謊的證人提出質疑
    也無視我有從未被告的事實與勞工局可證明離職原因
    但法官卻相信一個已離職員工偽造我淫亂的說辭
    對於假證人毫無證據的謠言法管竟毫不質疑!!

    就像法官看著榴槤說自己是蘋果,內餡是紫色

    法官竟然毫不懷疑榴槤說假話

    但法官卻非常非常用心的仔細了不只一次
    盤問我是不是要撤告
    也非常非常用心的要求我和解

    上週三

    法官約花了幾分鐘的時間跟館長說

    事情都那麼久了

    我知道館長講道歉啟示太傷害名譽了

    所以館長你對艾瑪就"意思差不多"但不道歉可以嗎?

    法官:看著我說約超過十幾分鐘

    像我也常被罵完全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我懂被攻擊的感覺
    但金剛經說到&$¥$@&$………..,,,,,忍一下海闊天空!

    就算新聞爭相報導你,你忍一下就過去了,不辯解更好!忍一下忍一下就過了!

    事情都這麼久了,再拿出來都是傷害

    人跟人之間相處*%#

    這裡他真的很用心琢磨仔細說明人與人的相處之道

    所以館長很紅隨便說謊侮辱人也是人與人的相處之道?

    過去這麼多年了

    館長害我到現在都是大家眼中的破麻

    我爸媽被笑女兒是官司纏身的破麻

    我學生被說她花錢上課的教練身材是假的不是真的肌肉

    這叫忍一下就沒事?

    我要的是道歉,恢復名譽

    我不是他口中的破麻、臭雞掰、摸男生被告被開除、靠跟學生互摸屁股來賣好多好多課、
    我沒有背骨
    成吉思汗我在職時非常用心在打掃
    只要是當時的會員的有看過我跪在地上擦地板器材
    我沒有抱怨過掃地
    更沒有說在館在那沒上課
    是館長扭曲捏造
    我花自己的一個月只有6天的休假去外面進修
    (一堂課2.3000,以我在成吉月薪2萬多薪水很吃力)
    自主訓練也是用休假時間
    跟"自費"參加比賽(成吉可沒幫我出比賽錢)
    我用我休假時間去外面上課進修何錯之有?

    我怕打架但每個月的格鬥測試我都上場被跆拳道選手踢臉踢到滿嘴是血 總會測驗完後帶著被爆踢的臉繼續上課
    我更沒有抱怨過打鬥
    我都被打到流血還是繼續上課
    館長想侮蔑我就開始編謊言
    根本拿不出我有抱怨掃地沒在成吉上課跟格鬥的證據

    我更沒有在成吉領高薪
    要打臉我不要再靠一張嘴
    拿出資料打臉我!
    不然館長就只是編新的謊言罷了

    在成吉我一堂課薪水只有300塊
    只有300塊
    只有300塊
    只有300塊
    團體課程一堂薪水只有100塊
    只有100塊
    只有100塊
    只有100塊
    還要自己花時間幫新人上課沒有錢
    幫新人上課沒有錢
    幫新人上課沒有錢
    幫新人上課沒有錢
    因為館長說他不會虧待我,只要我認真

    但我離職多年,他沒有放過我

    只因為他要證實離職員工都很爛,不然就是很淒慘

    抱歉!離開成吉的我過得很好
    差距有多大?
    第18層地獄跟天堂吧
    不是地獄與人間喔
    是地獄第18層跟天堂
    而且正在上升中
    我有額外的時間跟錢經營網路
    才不像館長所說的我是窮才要做YOUTUBE
    YOUTUBE費用也是歸行銷人員
    我是有錢有時間才做的
    更不像成吉主管江大胖明明通通都有跟我收錢,
    連他小孩尿布錢都跟我拿
    他跟我拿錢的簡訊都在
    還好意思跟大家說是他請我吃東西旅遊
    離開後我也暗暗決定不要跟成吉主管一樣
    我要對夥伴很好
    我除了給攝影師.助理薪水
    他們住宿餐費點心都是我出
    夥伴住好吃好,影片都有證明
    雖然我不能吃飯店buffet(要減脂)
    美食也只能吃拍片的那一口(要減脂)
    但看夥伴吃,我也開心
    我可不想自稱佛祖,行動上卻是吸血鬼

    我因為離職,有更多時間學習提升自己
    當然薪水也跟著成長
    有時間金錢學潛水 露營 煮飯 種植 手作
    youtube 粉絲目前65萬,幾乎都是外國人
    不是館長說的蹭他熱度
    館長可沒外國粉絲
    想打臉我?把館長後台數據拿出來
    把他各國語言的留言拿出來

    雖然忙碌
    我拍旅遊時,就算去花蓮
    也是早晚到健身房兩練
    拿到國手證明、拿到亞洲盃名次、職業卡、全場總冠軍
    現在房租是以前在成吉思汗租屋的五倍
    有能力買名牌包給父母

    是的 我很渺小
    我沒有認識高官顯貴
    我沒有強硬的背景 有錢的父母
    我的對手很強大 連法官都可以無視證明他說謊的證據證人
    我沒有力量
    我只有勇氣與努力
    事實證明
    誰都不能壓死我這雜草
    只要更拼,一樣可以活得更好

  •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艾瑪好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3 21: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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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乖乖聽話,但我錯了

    第一次上法庭我乖乖聽律師的話

    提告所有說謊侮辱的所有事情(告了很多項)

    但上法院後檢察官罵我的律師很不專業

    說我告的其中一項"髒話"很難告成

    於是我乖乖聽檢察官的話

    跟律師說照檢察官的說的撤回

    提告他亂講我因性騷擾男生被告導致被建工開除

    還有亂講我跟男學員互拍屁股的毀謗罪

    但我花錢請的這個律師光是證據給檢察官都可以寫錯位置

    甚至檢察官再度說這個律師很不專業,要我換律師

    經過幾番波折,我發現律師連我去警局提告的兩個事件都未曾記住

    我律師也坦承從未觀看我提告的影片證據

    於是我找了第二個律師(是的,我請兩個律師)

    新律師告訴我,館長說的髒話都可以造成公然侮辱

    問我知不知道撤告之後就無法再提告?

    我表示舊律師沒有告訴我

    於是我把公然侮辱(破麻,臭雞掰 摸男生懶覺…等)重新寫在訴狀上

    檢察官起訴了

    但第一次開庭,我以為法院更注重證據

    沒想到法官跟檢察官反而花了更更更多!!非常非常非常多的時間要我和解,連金剛經都唸出來了,要我退一步海闊天空…等等

    新律師也叫我和解看看

    於是我乖乖聽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話

    我願意和解,只要館長道歉說我沒有性騷擾男教練被告而被解僱,也有沒有跟學生互拍屁股

    因為我乖乖地相信館長說他說錯話就會願意道歉

    我只希望還我一個清白!

    調解當天

    館長沒來,他律師說要館長道歉不可能!給妳五萬取消民事刑事告訴!

    館長信誓旦旦說我性騷擾男教練是我在健工的同事跟他說的

    而且這個人跟我在成吉也是同事

    於是李小姐出現了
    她在法庭說了一堆謊言,
    謊言之一是我跟他在成吉是同事
    (我進去健工之前她很早就離職了,有人會不知道自己同事是誰?)
    謊言之二
    編造了一個健工男教練說我性騷擾他,但我卻跟公司投訴他性騷擾我
    (滿頭問號,完全是普通同事,這位男教練從未騷擾我,我也不可能能性騷擾他)

    下一篇再詳細說明這滿嘴謊言的女人

    勞工局公文可以證明我的離職原因

    還有江大胖都說從監視器看到是正常的教學行為

    江大胖表示對於館長說從監視錄影看到互拍屁股的事情不清楚(但館長說他的員工都可以證實我跟學員會互拍屁股,結果館長的沒一個員工證明)

    館長另一個員工證人還直接推翻館長說詞,說是一開始是會員投訴我講"被會員性騷擾"(館長說詞:我跟會員互拍屁股後,到櫃台投訴被性騷擾,主管說要報警,結果看監視器是互拍屁股)

    後來傳喚了舊律師詢問我是否撤回告訴

    舊律師表示她沒有告知我"撤回,就不能再上訴的法律責任"

    法官詢問我確定是否提告這些

    我說確定提告!因為館長不願意道歉還我清白

    沒想到解封後的這週三開庭

    法官拿出我之前我乖乖聽檢察官要求我叫舊律師撤告的簡訊

    一個一個問是不是我寫的

    法官說你現在"不能說"其他的,只能回答"是或不是"

    簡訊上寫著我一開始乖乖聽檢察官要撤告髒話的內容

    法官問:這是我寫的嗎

    我乖乖聽法官的話,說是

    法官繼續追問我一開始乖乖聽檢察官要撤告髒話的內容

    於是我說了簡訊的內容:髒話

    我乖乖聽律師、檢察官、法官的話得到的甚麼呢?

    檢察官說是我親自說要撤告

    所以等於全部撤告

    而且法官就是要我在記者前講撤告

    所以他就能理所當然的判因為我提撤告

    所以等於全部都不告了~~~~~

    法官週三還把記者都趕走留下我跟對方律師要求我們談和解,繼續講他能懂我的心情自己也被罵過,繼續再提起第一次法庭的金剛經..
    說館長不用正式道歉,稍微說個什麼代表一下,因為他是名人傷害很大
    反正事情都過那麼久,再提起也是雙方的傷害

    是,我是小蝦米

    法官要我看著自己的簡訊不斷回答是妳說的嗎?
    這個日期正確嗎?這
    是律師寫的嗎?
    撤告是你寫的嗎?
    律師第應你撤告正確嗎?
    8/17日期對嗎
    8/11日期對嗎
    髒活撤告這句是你本人寫的嗎?

    最後一句
    你要撤告什麼?

    是我乖乖聽法官的話
    中了他的圈套,講了我之前乖乖聽檢察官話而傳的簡訊

    就是因為我乖乖聽了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話

    進而讓法官曲解我

    扭曲我的意思是要撤告

    所以館長犯罪證據充足的案件就這樣沒了

    這是法院故事之一
    之後讓我慢慢道來法院的故事

    可能有人看不懂我是進了甚麼圈套
    做個比喻

    老師跟大雄說:你得說「干!」,才不會被揍

    大雄乖乖聽老師的話說「干!」,依然被揍了

    還好校長來了

    校長跟大雄講說:你知道說「干!」,就會被揍嗎?

    大雄回答不知道後,乖乖聽校長的話不再講了

    幾天後,校長突然問大雄:你有沒有"說過"「干!」?你只能回答有跟沒有!其它廢話不要講!

    大雄乖乖回校長:有

    校長接著問:那之前你說的那句是?

    大雄:「干!」

    聽完答案的校長對全校宣布:大家都聽到他說「干!」了

    於是大雄被揍死了

  •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賢賢的奇異世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14 20:30:01

    #犯罪心理學 #criminalminds #FBItest
    FBI測試點擊這裡:https://www.jobtestprep.com/search?r=%20Free%20FBI%20Diagnostic%20Test

    各位大家好,歡迎來到HenHenTV的奇異世界,我是Tommy.
    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在心裡學裡面
    其中一門專門研究犯罪事件和相關人物的行為和心理,
    研究的對象其實並不是犯罪人本身而已,
    同時也包括職司逮捕,偵查,審批行刑的各種司法人員,
    也包括證人和被害人。犯罪心理學家也叫鑑定人,
    在英國和美國也叫專家證人,也叫做Expert Witness,
    以幫助法官和陪審團了解被告的心理,還有證人證詞的可信度。
    最早出版有關犯罪心理學的書籍是在1847年,
    由奧地利籍的心理學家,漢斯。格羅斯,(Hans Gross)
    出版了一本叫【犯罪調查】的心理學書,
    他是第一名用科學的方法來查案的偵探,
    書裡面就包括有醫學,彈道學,病理學,血清學,
    人體測量學的方法來協助案件的調查,
    也談到了礦物學,生態學,植物學家如何協助偵破案件。
    而他的另外一本書:【犯罪心理學,法官,法律執業者與學生手冊】,
    更被翻譯成8國語言,他也在書中寫了一個新詞:
    刑事調查學(Criminalistics),
    他也創辦了第一本偵探雜誌,也建立了第一個犯罪博物館.
    另外一本也是蠻出名的書,在1876年
    由意大利心理學之父龍勃羅梭寫的【犯罪人論】,
    他就研究了3000多名罪犯罪者的頭骨,
    也研究了1279位罪犯的人體測量和他們的相貌分析。
    他認為,有這麼的一種人天生就是犯罪者,
    與正常人有點不一樣的特徵和相貌。
    他也以解剖學分析為基礎,通過70多種犯罪遺傳的特徵。
    而那個得出來的結果,就是天生罪犯是頭骨突出,眉骨隆起,
    他認為,這些犯罪者其實是擁有祖前原始人的特質遺傳,
    這些對他來說就是犯罪的基因。
    但是現代的心理學家對他的理論嗤之以鼻,
    因為事實證明在很多以後的犯罪者都沒有這種特徵的。
    另外一名要是要說的,雖然他並不是心理學家
    其實你和我都懂他是誰的,
    但是影響犯罪心理學發展非常重要的一個人,
    他就是柯南道爾,也就是寫福爾摩斯的作家,
    他本身其實是一名醫生,也是一名共濟會的會員,
    但是在1911年他就退會了。
    他生平寫的60篇關於福爾摩斯的故事,
    雖然他寫的都是虛構人物,裡面有一個案件是真實的,
    就是轟動一時的傑克開膛手。
    而柯南的作品也影響了很多警察,偵探還有心理學家,
    其中就包括法國的法醫學家,埃德蒙。羅卡和美國的奧古斯都。霍爾曼
    先說羅卡,羅卡本身是一名法醫,
    他創立了第一間犯罪實驗室,也推出了一個理論叫:
    【羅卡交換定律】,
    理論是:“凡兩件物體接觸,必會產生轉移的現象,
    用在案件裡面,
    也就是兇手一定會在現場留下一些東西和帶走一些東西,
    也就是說現場一定會留下微量的跡證。
    而奧古斯都。霍爾曼本身原本是一名郵差,
    但是他過後考了警察,並且成為了伯克利警局的局長,
    也在1932年成立了偵探實驗室,也就是造就了以後的刑事調查實驗室,
    好像我們看到的CSI的實驗室是一樣的。
    而什麼叫做罪犯側寫,Offender Profiling?
    它是一種調查的方式,讓調查人員或者是警察,用在未知的罪犯身上,
    罪犯側寫大概分為四種,
    1. 地緣剖繪,分析犯罪時間和案發地點的模式,
    來找到犯人出沒的地方
    2. 調查心理學:借鏡分析心理學理論,
    借由審訊現行犯的犯案行為與作案風格,來判定犯案者的特徵
    3. 類型學,就是分析案發現場的特徵,
    接著根據各種典型特有的特徵來歸類兇手
    4. 臨床心理學,利用精神病病學和臨床心理學,
    來判斷兇手是否患有精神病或者是心理失常。
    而罪犯側寫的程序也分為五個階段:
    1. 分析兇手本質的行為,並比對從前曾犯下類似案件的罪犯。

    2. 深度分析犯案現場

    3. 分析受害者的出身背景與作息活動,

    尋找可能的犯案動機以及兇手與被害者的關聯。

    4. 分析誘發犯人犯下該起罪案的可能因素。

    5. 根據觀察到的特征建構疑犯的側寫,可對照過去的案件。
    其實這個方法在中世紀的時候已經有法官或者執法人員
    開始用這種方法來尋找罪犯,但是它並沒有成為一種學科,
    而在1880年由於是倫敦的傑克開膛手事件,
    外科手術醫生,湯姆斯。邦德以法醫的身份
    參與了瑪麗,凱麗案件的調查,
    瑪麗,凱麗也就是開膛手案件最後一名受害者,
    他分析了所有相關的案件和兇手的作案手法和行為特徵,
    得出來的結果是:
    1. 兇手是一個人作案,獨行俠,沒有固定的職業
    2. 冷靜和大膽,身體高大並且處於中年,衣著整潔
    3. 情緒不穩定,患有性慾亢奮的性異常症狀。
    4. 沒有解剖學的知識,所以兇手不是醫生和屠夫。
    5. 受害者全部都是妓女,兇手對於妓女有特別的憎恨和厭惡
    6. 受害者的肚子被剖開,內臟被挖出,臉和陰道都被搗爛。
    但是由於當時並沒有DNA的科技,因此這個也成為史上的懸案之一。
    不過網上謠傳他們把英國作家羅素。愛德華
    當年買下的證物,凱瑟琳。艾道斯的披肩,
    他們就拿這個披肩去化驗,上面除了找到受害者凱瑟琳的DNA之外
    還有另外一個人的DNA,他叫艾倫。柯敏斯基,
    但是由於證物上的DNA因為太久了,所以不能做證物,
    因為它存在著DNA可能會變異的可能性,所以不可以用這個來斷定兇手。
    而最早這種罪犯側寫成為一個專門的調查方式,
    是詹姆斯。布魯休斯開始的,
    在1940年紐約的愛迪生大廈發生了炸彈事件,
    兇手留下簽名F.P,由於當時的炸彈並沒有爆炸,也沒有人受傷
    因此愛迪生公司的人也沒有深入調查,但是在10年後的聖誕節,
    也就是1960年,這個F.P炸彈客在公共場所放了12枚炸彈,
    引爆了6枚,但是也是沒有人受傷,
    而在1955年也放置了52顆炸彈,引爆了40顆,
    造成一個人死亡和多人受傷,政府就開始對這個事件特別的關心
    就著重了調查這個案件
    但是憎恨愛迪生公司的人非常的多,兇手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證物也很少,
    因此警方就邀請了詹姆斯來幫忙,詹姆斯就對於兇手做了罪犯側寫:
    他的結論是:
    1. 作案者是男性,因為一直以來的炸彈客都是男性,沒有例外
    2. 年齡介於50歲以上,擁有偏執心理(偏執狂)
    偏執狂很愛保護自己,所以他犯罪的時侯,
    往往就是以 ‘自衛’來做出發點
    3. 他受過良好的中學教育,從他的字體可以看得出來
    4. 他有中等的身材,擁有運動型的體魄,因為85%的偏執狂都是運動體型的
    5. 他非常遵守時間,做事井井有條。
    6. 他不是純正的美國人,因為在他的信件裡面,
    有某些專有的特別名詞寫法。
    7. 他受過心理創傷,他和愛迪生公司人的糾紛
    不可能成為他在公共場所放置炸彈的原因。
    8. 他有戀母情結,獨身,沒有女朋友,
    可能小時候常常反抗父親,滋生他反抗權威的情緒。
    失去母愛的傷痛還沒有癒合,所以可能是和女親屬住在一起。
    9. 他是斯拉夫後裔,因為斯拉夫的恐怖分子裡面,
    大部分都是喜歡用炸彈
    10. 他可能住在布里奇波特,這是根據他匿名寄出的恐嚇來推斷出的地理推測。
    11. 他可能患有心血管疾病,因為他一直在信中說自己是病人,
    持續16年的恐嚇信當中,如果是癌症,就不會活那麼久,
    如果是其他疾病,也應該痊癒了,所以最有可能性是心血管疾病。
    最後警方根據詹姆斯的側寫,很快就破案了,
    兇手喬治。默特斯基,他的特徵和罪犯側寫
    幾乎是百分百吻合,所以過後的專業罪犯側寫師的職業就誕生了。
    除了這個案件,詹姆斯博士也幫助很多的案件破案,
    其中就包括波士頓絞殺魔。
    在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OSS戰略情報局
    也就是中央情報局CIA的前身,局長威廉。約瑟。唐納文,
    請波士頓的心理學家瓦特。查爾斯。蘭格博士
    為阿道夫。希特勒做一個罪犯側寫,
    他們要揣測希特勒在輸了第二次世界大戰過後可能會做出的行為,
    側寫中描述希特勒對自己外表非常的一絲不苟,
    過分保守的嚴謹態度,他身體健康但是卻害怕細菌。
    擁有躁鬱症,有戀母情結和還有被虐症,
    同時他也患有妄想症,所以在這種心理建設下,
    如果戰敗,他一定會選擇自殺。
    而這些資料也交給了OSS戰略情報局
    不過這些資料在戰後就銷毀了,
    而蘭格博士就在1970年推出了一本叫【希特勒的心理】。
    而過後罪犯側寫這一個職業
    就在約翰。愛德華。道格拉斯的發展下,
    成為以後FBI調查組的行為科學科,
    道格拉斯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對於抓美國的連環殺人兇手居功至偉。
    也有現代福爾摩斯的稱號。
    他也是第一位專職的FBI側寫探員。在他的生涯裡面,
    曾經去過監獄裡面訪問非常多的連環殺手
    還有一些史上最出名的罪犯,
    包括大衛。理查。伯克維茨(山姆之子連環兇殺案兇手),
    泰德班迪(連環姦殺案兇手)被譽為最英俊的殺手之一
    過後他就用這些資料出版了幾本書,第一本書
    【性殺案的模式還有動機】
    還有另外一本叫【犯罪分類手冊】CCM(criminal classification manual )
    而美劇【犯罪心理】就是根據他其中的一本書
    【Mind Hunter】來創作的。
    罪犯側寫並不像心理學一樣,用理論的方式為基礎,
    而是根據現場的罪證,包括現場的一些資料,
    一些作案手法還有臨床心理學
    來推測兇手的特定行為和特徵,用這種方式去協助破案
    加上鑑證科,法醫,彈道,化學檢驗等等不同的方法,
    務必要將兇手繩之以法。
    那人為什麼會犯罪呢?好像在宗教裡面講的,
    人的本身是有原罪的基因,而每個人由於是有思想還有情緒,
    我們都會有可能犯罪,如果一個小孩子你不理他,
    不教導他,他是一定會變壞!
    但是並沒有什麼天生的罪犯和殺人狂,而是某種原因
    觸發到他的犯罪慾望,經而做出不是人類可以做出的惡行,
    動物之間是沒有犯罪的,
    它們不會為了炫耀而殺死了其他的動物,把它的皮披在身上,
    不會因為好玩而虐待其他動物,餓了就要吃,
    這只是他們的基本慾望而已。
    但是反觀人類,由於是擁有思考的腦袋,
    他們可以害人,殺人,虐待甚至屠殺!
    這些不就是人類基因裡面的原罪嗎?
    你我都有可能犯罪,但是我們也可以選擇做好人
    修身養性,做好事,說好話,控制自己的情緒和慾望,遠離罪惡。
    最後,讓我們做一個FBI的測試,
    看看你們是否有資格進入做FBI的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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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

  •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5-04 19:24:59

    #殺警 #無罪 #思覺失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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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節重點:
    01:24 事件經過
    02:48 無罪判決的理由
    04:33 「無法接受判決」的原因
    05:50 不同角度的看法
    08:01 我們的觀點"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相關判決及報導: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8 年重訴字第 6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ddYYKI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被告鄭再由涉嫌在火車上刺死員警案件新聞稿:https://bit.ly/3c3ctN5
    → 新聞專題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殉職:https://bit.ly/3dcTj7F
    → 嘉義自強號鐵路警察遭乘客刺傷 輸血1萬多CC仍不治:https://bit.ly/3fndZfp
    → 殺鐵路警察判無罪 總統支持檢方依法上訴:https://bit.ly/2xzIWMc
    → 對殺警案無罪錯愕 蘇貞昌:重大刑案是否一個醫師鑑定就夠:https://bit.ly/2VZ9LCH
    → 刺死警凶嫌一審無罪 鄭文燦:違反社會認知期待:https://bit.ly/2Wpr8Mc
    → 鐵路警察遭刺死凶嫌一審無罪 蔡清祥:將上訴啟動社會安全網:https://bit.ly/3b1u7j8
    → 鐵路警遭刺死案凶嫌判無罪 警政署:判決不公:https://bit.ly/2W16f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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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殺警凶嫌判無罪 網友留言灌爆司法院臉書:https://bit.ly/2W1A8Ir

    綜合討論

    → 司法院 FB:https://bit.ly/2Wlsqrq
    → 沈伯洋 FB: https://bit.ly/3d8vGNu
    → 殺警案無罪判決的三個關鍵重點|楊貴智:https://bit.ly/2StU0BG
    → 火車殺警,為什麼無罪?:https://bit.ly/3fkdfY7
    → 火網評論:鐵警殉職 是訓練被長期漠視(施嘉承):https://bit.ly/2yhgeAa
    → 呂秋遠 FB(一):https://bit.ly/35tSRiM
    → 呂秋遠 FB(二):https://bit.ly/3bZq9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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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翰案一審判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https://bit.ly/2YuDTaQ
    → 邱顯智 FB:https://bit.ly/2W16GSF
    → 蕭仁豪 FB:https://bit.ly/3deuc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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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思覺失調症相關討論:

    → 徐志雲醫師 FB: https://bit.ly/3fneQwD
    →【想裝精神病?得先看看你忍不忍得住這些!】: https://bit.ly/3c7se60
    → 思覺失調的世界:裝病真的容易嗎?:https://bit.ly/2VZidlu
    → 王惀宇 FB:https://bit.ly/2YuLqX5
    →Yang Pen Yen FB: https://bit.ly/2WnRkXl
    →思覺失調症是什麼?親友或自己得病怎麼辦?醫師完整說明:https://bit.ly/2L9zAdn"

    法院認定鄭再由「被害妄想」的相關事件經過:

    法院從鄭再由偵查時的供稱、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裡得知,鄭再由從案發前兩天的7月1日,就產生了「被害妄想」,認為自己的朋友以及女兒設計了「整人遊戲」,要共謀害死他,並且詐領他的保險金。於是鄭再由在案發當天白天,前往派出所報案、去社會局問保險、去保險公司退保解約、跑到小北百貨買了水果刀跟嫁接刀說是要自保、又去議員服務處陳情,因為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決定上台北找媒體爆料尋求保護。法院認為整段過程裡,他持續跟不同對象表達他的被害妄想,這代表他在案發之前很可能確實是處在「思覺失調症」的發病狀態中。

    連他搭火車沒買票,也是因為他覺得有人在跟蹤他,因此為了甩開跟蹤的人,他先往南到新營,關閉身上手機的定位,然後才折返往台北,但他在被查票時卻產生妄想,認為列車長跟要害死他的人是同夥的、而當他看到警察時,覺得整個車廂的所有人都是便衣警察,都是要針對他、要謀害他的人,因此在被要求下車時,就情緒激動地邊罵髒話、邊拿出預先藏好的刀子刺死了警察李承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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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可以當證人嗎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01-06 00:08:45

    #大家又都活見鬼了嗎?
    且先不論搜索票要法官簽名、證人傳票應提前送達等程序問題,台北地方法院1月4日對媒體宣稱,經向台北地檢署查證,「王炳忠等七人未曾向檢方聲請發還扣押物」。
     
    天啊!我明明在去年12月29日就向台北地檢署遞交「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及發給證人日費及旅費狀」,翌日因發現有法條數字寫錯又再親赴北檢遞了一次,中天記者還隨行跟拍,我手上還有蓋了北檢收發章的副本,難道我們都活見鬼了?!
     
    到底是北檢騙北院,還是北院推責任,都不能給個說法嗎?北檢1月2日即能召開記者會,看來效率頗高,怎麼去年就遞的狀還不受理嗎?天天有不明人士放話「爆料」,讓輿論公審我們這些「證人」,而我們主動要求由法院「公審」給大家看,開放「證人」與「被告」對質,法院又說涉及國安不可以?!連當年美麗島都公開審理,現在是比戒嚴時代還不如嗎?
     
    同時拜託政府能否給我們一介平民說清楚,到底怎樣叫「通敵」,怎樣叫涉犯國安?央視登個廣告都說危及國家安全,那到底赴陸創業行不行?賣書行不行?架個網站宣揚統一行不行?台商、台青享受大陸補助優惠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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