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公司惡意資遣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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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Janet 宇佟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2 2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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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9 17: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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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成為最後一個受害者」
     
    在炎熱的夏天裡,有一群勞工們默默地在新北市林口山上的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發起罷工。
     
    今天,正好是他們罷工的第 101 天,他們在 5 月 11 日凌晨發動罷工,但在第三天便遇上疫情大爆發,因此,過去這 100 天以來的罷工行動,似乎就成為一場三級警戒下,難以被看見的耐力賽。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是相當知名的球場,過去曾舉辦過 LPGA 裙襬搖搖等知名國際賽事,不過,近年來卻頻頻發生勞資爭議。
     
    而這次罷工的引爆點,是因為今年 4 月資方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
     
    今年 4 月 8 日,美麗華開發公司宣布即將在 5 月 8 日進行企業分割,並以《企業併購法》賦予新雇主的「商定留用權」,不予留用 13 名員工,其中包括 8 名工會成員,以及工會理事長;但是,美麗華所謂依法擁有商定留用權的「新任雇主」,其實就是舊任雇主、董事長黃世杰。
     
    除此之外,剩下留用的員工,被美麗華公司分別分配到美麗華開發、杏中、杏美、美杏等4間公司,並且分別為 22 、 27 、 28 、 24 位,都剛剛好少於法定工會籌組的門檻 30 人,也就是說,美麗華開發公司,將有可能成為第一家以《企業併購法》瓦解工會的公司。
     
    然而,除了美麗華開發公司的惡劣行徑之外,相關部會,包括體育署、勞動部、經濟部,也都有所失職、怠惰。
     
    今天上午,我和立法委員 陳椒華、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副執行長陳姳臻,協同美麗華工會的成員,一同召開記者會,希望讓這場罷工行動能被更多人看見,同時也邀請部會列席,針對相關問題給予回應。
     
    我們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在疑似未釐清事實的情況下,即補助了 348 萬元,但是,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
     
    自 5 月 8 日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而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 月 27 日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 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
     
    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時,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是,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跟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實在令人質疑分割目,擺明就是要違法解雇工會成員、惡意瓦解工會。
     
    另外,勞資雙方也在罷工期間進行過多次協商,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而且資方代表還多次缺席協商,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
     
    更過分的是,在最近的 8 月 12 日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 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明顯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而資方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恐怕都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
     
    我們認為,新北市經發局應該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同時,我們也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應該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並且,新北市勞工局也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
     
    這場罷工案,行政機關之間實在不應該割裂處理,必須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以下,是記者會現場相關部會的回應。
     
    ► 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並且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
     
    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 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補助!
     
    體育署承認,原先考量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因此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發給補助。
     
    但 8 月份已再跟勞動部和新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 5 月到 7 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 1 / 6 、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等。
     
    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美麗華工會,自立自強被解雇,抗議血汗高爾夫
     
    📰 報導者|美麗華罷工,一場疫情三級警戒下看不見的耐力賽:https://reurl.cc/LbE8bL

  • 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9 1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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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
    -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19)日舉行「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部會的失職怠惰。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及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也出席呼籲新北市勞動局要為勞工把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勞動部則應對於資方是否涉及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明確表態,因此也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
    #體育署未先會商勞動部即發給資方補助
    #勞動部應針對資方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表態
    -
    首先,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說明,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作為舉辦 LPGA 等知名國際賽事,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今年 4 月,資方竟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還繼續違法解雇員工。同時,時力黨團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即補助了 348 萬元。
    -
    另外,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進行多次協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資方代表多次缺席協商,還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甚至於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資方近日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都涉嫌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的雇主不當勞動行為。
    -
    #工會捍衛工會權行政機關卻拖延
    #立即修改企業併購法避免勞工受害
    -
    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接著表示,罷工迄今已超過百日,期間只有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自從資方宣布企業分割、違法解雇工會黃文正理事長及會員,美麗華工會為了捍衛勞工工作權,被迫展開罷工行動至今,勞動部的勞裁會拖延,讓資方繼續解僱罷工會員;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教育部體育署亦無視美麗華違法將員工以分割為由轉任至子公司的爭議,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張鴻銘理事也呼籲立法院,應針對《企業併購法》漏洞所衍生的勞工權益侵害,即刻進行修正,以避免下一個像美麗華工會一樣的受害者。
    -
    #勞動部應更積極作為
    #別讓資方覺得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甚麼不可以
    -
    美麗華工會葉瑾瑜顧問表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每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美麗華工會期待,勞動部勞裁會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不要讓資方覺得「只要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什麼不可以」。
    -
    #違法解雇不補助
    #解雇時就分割申請補助時又合併
    -
    葉瑾瑜顧問質疑,美麗華工會不斷呼籲「違法解雇不補助」,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自 5/8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即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27 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美麗華工會在此質疑體育署如何確定美麗華公司提供的資料完備?
    -
    葉瑾瑜顧問進一步質疑,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的時候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不是針對工會成員違法解雇,什麼才是?不是惡意瓦解工會,什麼才是?此外,新北市經發局也應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
    #新北經發局應否決分割案
    #新北勞工局應更積極處理
    -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陳姳臻 副執行長表示,美麗華公司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時代力量多次要求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新北黨部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勞工局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這場罷工案,已非單純是勞工無法溫飽,甚至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爭議。時代力量認為行政機關之間不應割裂處理,應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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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當勞動行為事實明顯呼籲儘速裁決
    #資方不誠信協商勞動部應表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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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則指出,美麗華工會從 4/12 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兩案裁決(最後分案成 3 案),至今只開過 2 次調查庭,歷經超過四個月,與其他案件相比顯然較長, 可理解過去裁決會並未針對雇主用企業併購法不留用工會幹部及會員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有過認定,因此需仔細審理,但我們也認為既然已歷經多時審理,最後可以裁決出保障勞工權益的結論,畢竟資方違法事實非常明確。
    -
    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上週資方指派律師代表跟工會密集的協商團體協約,但 8/12 工會代表也已於現場確認協議文字完全沒問題,資方代表卻說要再研議,後於本週一(8/16)完全缺席協商,該現象已非第一次資方缺席,早在 5/14 及 5/18 的當時,資方就因兩度缺席官方邀集的協商,恐涉嫌違反工會法「不誠信協商」的規定,而遭到新北市政府公開發新聞稿強烈譴責。
    -
    而資方最新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以及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恐將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因此時代黨團認為勞動部應清楚的表態,甚至參照新北市政府發新聞稿公開譴責,以免讓資方覺得可以繼續這樣不誠信協商及提出支配介入工會的新要求,讓資方認為無視法規不來協商官方亦不會表態,這將無助於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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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
    #勞動部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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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劉政彥科長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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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
    -
    而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張儒民科長,則承認雖然立法院有主決議要求針對美麗華紓困應先會商勞動部再進行審議,然後考量整體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仍然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但8月份已經有再跟勞動部核薪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5月到7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1/6、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 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8 1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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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 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台灣1001個故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07-29 17:36:39

    在台北有一家黑芝麻豆花店,
    豆花是天天現煮口感香醇,
    老闆曾被公司惡意資遣,
    夫妻倆中年跑去學豆花,
    開店賣豆花之後,
    老闆憂鬱症也不藥而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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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台灣1001個故事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7-29 17:36:31

    ☞鐵板燒放鹽板 海鮮肉類絕配
    有一位鐵板燒達人,
    研發出鹽板鐵板燒,
    把食材鋪在鹽板上,
    讓鹽分可以均勻的,
    沾附在食材表面,
    融合了兩者的美味。

    ☞西門町復古居酒屋 創意串燒顧客驚艷
    西門町一家創意居酒屋,顧客說,
    這邊的串燒好吃到讓人流眼淚,
    不過其實外型酷酷老闆,
    原本是塗鴉藝術家,
    為什麼會轉戰居酒屋呢?

    ☞不能等待的舒芙雷 無法抗拒的脆弱雲朵
    台北東區巷弄內有間咖啡廳,
    門外永遠有人在排隊等位子,
    因為店裡招牌的點心舒芙蕾,
    很多顧客說好吃到會讓人上癮!

    ☞簡單幸福的母愛巧克力 南瓜口味鮮 客人不思議
    在花蓮有位不平凡的媽媽,
    她的手工巧克力,
    像是南瓜巧克力,含在嘴裡,
    好像是在喝南瓜濃湯一樣!
    開店是為了自閉症的兒子,
    她希望兒子藉由工作跟人群接觸。

    ☞獨家黑芝麻豆花 吃進滿口芝麻香
    在台北有一家黑芝麻豆花店,
    豆花是天天現煮口感香醇,
    老闆曾被公司惡意資遣,
    夫妻倆中年跑去學豆花,
    開店賣豆花之後,
    老闆憂鬱症也不藥而癒。

    ☞職業軍人轉戰麵食 酥脆蔥油餅年賺五億
    一年賺進五億業績的,
    台灣蔥油餅大王,
    從夜市起家的河北口味蔥油餅,
    接著研發水餃,
    結果一推出就造成轟動,
    連續開了四十幾家連鎖麵食店。

    ■台灣1001個故事 說不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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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youtube.com/user/ettvtaiwan1001

  • 被公司惡意資遣 在 台灣1001個故事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3-05-13 15:35:26

    台北一家黑芝麻豆花店,豆花天天現煮,口感香醇,還有黑芝麻的香氣,獲得顧客喜愛。豆花店的老闆,五十幾歲的時候,被公司惡意資遣,得了憂鬱和躁鬱症,看醫生也沒用,老婆狠心疼,不斷的鼓勵他,夫妻倆中年跑去學豆花,還自創黑芝麻豆花,把糖水換成新鮮豆漿,美味又養生,結果,開店賣豆花之後,老闆的憂鬱症不藥而癒,中年轉業,越做越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