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為規範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行為規範例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行為規範例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行為規範例子產品中有28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沒有誰是另一個人的財產 「即使是健全的愛情關係,也或多或少具有佔有和執著,但過度的話,兩個人都會很痛苦。如果父親認為自己『擁有』兒子,或是關係中的一方控制了另一方,那麼愛就成了監獄,生命的流動因此僵化停滯。」 ~一行禪師《怎麼連結》 「愛」一個人,就會想要「擁有」對方嗎? 對我來說,把一個人...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贊助專區 Paypal傳送門: https://paypal.me/HsuehHeng 綠界傳送門: https://p.ecpay.com.tw/706363D 歐付寶傳送門: https://reurl.cc/eENAEm 又到了翁P國際小教室時間,今天除了要跟大家談談 #阿富汗 外,還...

行為規範例子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0:10

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就原住民排除刑罰的前提是,原住民族拿自製獵槍、魚槍,供生活工具之用,其他種類的槍枝,比如空氣槍,並沒有包括在內。 另外,野生動物保育法對原住民族的狩獵管制方式,採取事先許可制,沒事先經過許可,還是觸犯法律規定。 803號解釋是一個原則上都合憲的解釋,處理了六個問題。 1️⃣槍砲...

行為規範例子 在 三媽 Sama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09:47:32

《真愛唯一?開放式關係相悖》 #開放式關係和一對一關係唯一差別 . 很多關於開放式關係的負面看法或者言論, 仔細探究會發現大多和相處之間的情緒、溝通、信任有關, 反而跟開放式關係沒有直接關聯, 那些問題在一對一關係之中也有可能遇到。 . 只是一對一多了「愛上別人就有罪」的框架, (這邊的「愛上別人就...

行為規範例子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22 12:28:44

#八百回合經濟談 〔#有錢還買不到疫苗?#疫苗管制必要嗎?〕   經濟學家常常說市場經濟才是最有效率的,那為什麼藥廠卻只賣疫苗給中央政府、政府才有權利分配疫苗?  雖然八百不是公衛專家,但還是想跟大家聊聊經濟學裡的疫苗市場。為什麼政府要介入?政府介入又有什麼選擇?   ▌ 你知道嗎...

  • 行為規範例子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10-01 07:15:52
    有 389 人按讚

    ▍沒有誰是另一個人的財產

    「即使是健全的愛情關係,也或多或少具有佔有和執著,但過度的話,兩個人都會很痛苦。如果父親認為自己『擁有』兒子,或是關係中的一方控制了另一方,那麼愛就成了監獄,生命的流動因此僵化停滯。」
    ~一行禪師《怎麼連結》

    「愛」一個人,就會想要「擁有」對方嗎?

    對我來說,把一個人視為可以擁有的某種東西,這會是一種不安,不是愛。因為現在太喜歡了,怕面對將來的失去,所以緊緊抓牢的背後,是大量的恐懼。

    想擁有對方,那就有可能剝奪對方的自主性,或者操控對方的想法,打擊對方的獨立思考。傳統上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把孩子視為自己的財產,展開各種控制。

    在伴侶關係中,那就更明顯了。恐怖情人為了擁有伴侶,或者防止伴侶的離去,甚至可以殺害伴侶。這彰顯了某些匱乏的狀態,表面上看起來也會暫時顯得熱烈甜蜜。

    恐懼所促動的言語,就很難是愛的語言。言語之中,會有很多的「你應該……」,去規範對方的情緒、認知、行為。當對方感覺痛苦,還會說出很多「為你好……」的合理化,讓對方感覺困惑。

    人生來獨立,思想很難百分百被另一個人操控。在行為層面更不用說了,會逃跑、會遠離,不一定會成為另一個人的附屬品。

    與其透過打擊,塑造一個人的依賴,不如試著傳達愛。因為愛能滋養雙方,包括表達愛的人自己。

    沒有誰能完全保證,另一個人會終身留在關係裡。最近看到一本書,裡面也有好幾個案例,即使所謂骨肉親情的親子關係,也可以在某個人生階段之後,老死不相往來。

    牽手可以是愛,放手也可以是愛。

    放開對方的手,還可以還給自己時間與自由,拿這些資源先來培育自己心裡的愛再說。當對方靠近,我們依然能給出溫暖的關懷,這時兩個獨立的靈魂,就能產生最深的連結,跟對方相處曾有過的美好永遠在自己心中。

  • 行為規範例子 在 羅寶鴻 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30 21:27:46
    有 646 人按讚

    【孩子不願分享玩具是小氣自私嗎?!羅寶鴻:成人需釐清5觀念】

    孩子總是不願分享,是不是很自私?成人該如何引導,才能讓孩子擁有「分享」的好品格?

    許多父母在教養路上都會遇到孩子「不願意分享」的問題,又或者,孩子會因為不願意分享而出現「搶奪物品」的爭執情況。孩子怎樣都不肯和別人一起玩、分享,甚至會出現很大的負面、抗拒情緒時,家長該怎麼透過蒙特梭利的教育方式,讓孩子了解「分享」這抽象的名詞呢?如果孩子不願意分享,成人又該如何與孩子溝通,才能在發展和人際關係上達到平衡?

    討論這話題之前,首先我們需要了解「要跟別人分享才是正確的行為」這籠統的觀念,其實是有些問題的,為什麼這麼說?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為各位說明一些關於「分享」的觀念:

    1️⃣ 發展尚未到,孩子「不願分享」是很正常的事情

    要求孩子「分享」這件事,首先要考量孩子的年齡,因為不同年齡的孩子有不同成熟度,我們對一個5、6歲孩子所使用的方式,會跟一個2、3歲孩子不一樣。

    5、6歲的孩子他已經開始發展社會化,會比較理解「將心比心」的觀念,但是對3歲以下的孩子來說這些話語他是還聽不懂的,因為這階段的孩子還在發展對環境的定位、秩序與安全感,著重在自身心智功能建構,先天的內在衝動也比後天發展的意志力強,而且尚未開始發展社會化,還不懂得什麼是「尊重、禮貌、輪流、等待」,所以出現不想分享、不想輪流等待是很正常的事情!

    這些3歲、甚至2歲左右的孩子,他們的物權觀念尚未成熟,還不知道什麼叫做「你的」、「我的」,只會覺得「我的東西是我的」、「你的東西也是我的」,因此會去搶別人的玩具,也不樂於分享。這時請家長不用太緊張,他並不是「自私霸道沒禮貌」,只是「成熟階段還沒到」,希望各位了解,這是孩子成長過程裡面不同發展成熟度的展現。

    所以我會建議成人,在孩子還沒有足夠成熟到理解「分享」的觀念之前,不要強迫他必須要分享,甚至用:「你如果不分享,就是自私、不大方」的觀念來灌輸孩子,這是不正確的。

    2️⃣ 分享與否,請讓決定權在於孩子

    不管孩子3歲與否,或是更大的孩子甚至大人,在分享這件事的前提之下,我們也要注意一個很基本的觀念就是:「有些東西是我們不想分享的」。

    舉個例子:「您喜不喜歡跟別人分享您的錢?」又或者是「您剛買了一部新車,您願意跟別人分享嗎?」我想,答案是很顯然的。有些東西(例如有紀念價值、貴重物品)是連我們大人都不想分享,別人也強迫不來的!

    將心比心,其實孩子也一樣。所以,不管孩子年齡幾歲,每個人對於自己的物品,都有權力決定是否要分享,如果您的孩子在玩玩具時不想借給別人,這也是應該要允許的,因為,在心不甘情不願之下做出的強迫分享,是一種犧牲,是為了取悅別人的行為,不但會削弱孩子的自我價值感,也並非美德培養的方式,成人需要做的是,去體諒孩子不想要分享的心情。

    3️⃣ 沒有該物品的擁有權,給了別人也不能說是分享

    有些大人會要求孩子「大的要讓小的」,如果不借、不給,大人就會給予相對應的懲罰。但這代表玩具的所有權是大人的,所以就算大孩子把玩具讓給小小孩玩,他也不會學習到「分享」,只會感受到屈服在大人下的「委屈」。

    在孩子玩玩具的過程當下,模特梭利教育提倡的規範是:「玩具在誰手上,其他人想玩就要輪流等待,不可以用搶的。」比較好的做法是跟孩子A說:「等你玩完之後,再跟孩子B『分享』」;成人要讓孩子學習「要玩就要輪流等待」,同時嘗試轉移孩子B的注意力去玩別的東西,或者找另一個玩具。每個孩子都需要更多與他人互動的經驗值。這是急不來的,希望家長能循序漸進,一步一步慢慢來。

    4️⃣ 培養孩子分享美德,要先從他願意分享的物品開始

    在孩子心甘情願之下、釐清並接納分享的概念之後,分享的行為才會達到教育意義。

    在日常生活中,成人可以在平時事先與孩子討論,詢問孩子有哪些玩具是在朋友來時他願意分享、哪些是他不想分享的。到了跟其他孩子玩的時候,他就可以把願意分享的玩具拿出來給其他孩子玩。先從此練習,是培養孩子分享最好的開始。又或者,孩子生日時您準備了蛋糕,可以藉此機會,讓孩子學習平均分享給家裡的每位成員,這也是一種分享的喜悅。

    學習分享的過程當中,最重要的是要讓孩子覺得「這是公平的」,還有出於孩子自己願意的情況下,他就會慢慢在這樣的環境中學習到了。與此同時,若成人能在孩子踏出一步時,就給予即時、誠懇、具體的鼓勵,這將增長孩子的歸屬感與價值感。

    5️⃣ 幫助孩子了解「約定」的重要性

    年齡較小的孩子,對於「分享」這件事可能會有比較大的抗拒心理,若孩子表示:「所有東西都是我的,不要分享。」父母除了要注意前述提及的四個重點之外,如果是有討論過且約定好,但當下孩子情緒卻強烈拒絕分享,建議大人要幫助孩子遵守約定,讓他瞭解約定的真義(約定不是高興就遵守、不高興就不遵守的事情),幫助他把之前說可以分享的玩具讓其他小朋友使用。當然,在當下他也是可以玩他願意分享的玩具(在沒有其他孩子使用下)、以及他不願意分享的玩具的(他保留給自己的那些)。

    ‼️ 但這時候大人要注意的是:

    安定自己內心:大人內心必須先讓自己內心安頓好,再處理孩子的情緒;

    b. 要瞭解這是常有的事情:孩子年紀還小,不要把他當下行為解讀成「自私」,他只是尚未學會「大方」;

    c. 同理但不處理:同理孩子情緒,但當下不要一直跟他道理;

    d. 轉移他注意力:引導他讓他玩其他的玩具;

    e. 不要坐以待斃:若情緒一直無法恢復,可以先把孩子帶離現場,等恢復後再回來跟其他孩子一起玩。

    #羅寶鴻的安定教養學
    #羅寶鴻的安定教養繪本

  • 行為規範例子 在 數位時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21:02:29
    有 82 人按讚

    台積電近期大動作解雇員工,該公司指出,是因員工做出違背「誠信正直」價值的行為。過去高科技業也曾有員工被炒魷魚的例子,背後有哪些原因?

  • 行為規範例子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1:56:20

    贊助專區
    Paypal傳送門: https://paypal.me/HsuehHeng
    綠界傳送門: https://p.ecpay.com.tw/706363D
    歐付寶傳送門: https://reurl.cc/eENAEm

    又到了翁P國際小教室時間,今天除了要跟大家談談 #阿富汗 外,還有一些國際秘辛,而且翁P想聊涉性騷下台的紐約州長古莫,不知道是為了甚麼?ft.美國德州Sam Houston州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翁履中

    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印象,上次翁P才跟大家解析過美國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隨時會出賣你的好朋友了,從越南到阿富汗…歷歷在目,所以現在在台灣就興起一個論調『今日阿富汗明日台灣』,不知道翁P怎麼看待這句話?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蘇利文(Jake Sullivan)17日在白宮例行記者會說明阿富汗最新情勢,被問到台灣和以色列等盟友擔憂步上阿富汗後塵被美國放棄,蘇利文說,美國對盟友的承諾神聖不可侵犯且會落實,美國對台灣、以色列的承諾和過往一樣堅實。蘇利文還表示,阿富汗和台灣不同;一名資深政府官員會後表示,阿富汗和台灣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在阿富汗,美國的任務是對付發動九一一事件的恐怖分子,美國完成任務後仍在阿富汗駐軍很長一段時間;此外,美國對台政策仍著眼與台灣海峽的和平和穩定。

    然後這次的 #美韓軍演 規模明顯縮小,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聯合參謀本部15日針對聯合軍演發表聲明,「韓美同盟考慮到新冠疫情、維持聯合防衛態勢、韓半島無核化與永久和平等外交協助上的諸多條件,2021年下半季軍演將採聯合指揮所訓練,從16日起連續9天實施。」

    聲明中表示,「此次訓練以採防禦性格的電腦兵推為主,刪去實兵機動訓練,將會套用新冠防疫規範,達到分散訓練場所,僅派遣必要人力參與軍演。針對歸還戰時指揮權,將以兩國所協商出的條件為基礎,繼續維持相關訓練,因此部份訓練期間將會挪來進行完全作戰能力(FOC,Full Operational Capability)評估。」美韓聯合軍演規模縮小,是因為防疫呢?還是擔心金小胖不開心呢?

    再來要來談談疫情與下台的兩個國際例子,分別是泰國與馬來西亞,根據華視報導指出,泰國曼谷連續3天,爆發示威抗議,要求抗疫不力的總理帕拉育下台負責,警察仍持續以強勢手段對應,不但出動水砲車,攻擊街頭的抗議群眾,當地媒體更指出,警察疑似發射實彈鎮壓,造成1名參加示威的15歲少年,頭部中彈昏迷,但警察事後否認使用實彈。

    泰國疫情有多嚴重?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泰國境內正受到Delta變異株侵襲,受變異病毒影響,泰國境內疫情瘋狂延燒,單日確診病例連日以2萬例的駭人漲幅攀升,單日新增死亡病例數則在200例左右,但泰國民眾卻遲遲等不到疫苗可打。根據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即時統計,泰國接種2劑疫苗完畢的人口數僅有7.51%,而境內累計確診病例已達94萬8442例,累計死亡病例已達7973例。

    從泰國來看到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總理慕尤丁因為失去國會多數優勢,加上新冠疫情與經濟走下坡,導致他請辭結束17個月的任期,成為史上任期最短的總理。

    同樣是下台一鞠躬,紐約州長古莫卻是涉性騷而辭職,根據TVBS新聞網的報導,紐約州州長古莫性騷女員工案,在輿論和民主黨強力逼退聲浪下,古莫苦撐一個星期後終於還是宣布辭職。他在辭職記者會中,向11位被他冒犯的女性道歉,但他堅絕否認有不當行為,辯稱只是沒有拿捏好人與人之間的界線。不知道翁P想討論這一題是為了甚麼呢?

    最後要來談談一則新聞,在8月11日的時候網路傳出法國軍艦現身彰化外海,搞得海巡署出來說:無相關通報。國防部出面駁斥是惡意散播不實訊息,還驚動法國國防部回應:目前台灣海峽沒有任何法國國家海軍船艦。這種在網路上散布不實消息到底是何居心啊!





    阿宅萬事通語錄貼圖上架囉 https://reurl.cc/dV7bmD​

    【Facebook傳送門】 https://www.facebook.com/Geekfirm
    【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加入YT會員按鈕】 https://reurl.cc/raleRb​
    【訂閱YT頻道按鈕】 https://reurl.cc/Q3k0g9​
    購買朱大衣服傳送門: https://shop.lucifer.tw/


    📍直播大綱:
    00:00 開播
    07:00 德州州長為何確診?+德州疫情
    14:00 今日阿富汗明日台灣?阿富汗撤軍事件,拜登危機處理?
    01:16:00 以色列vs.台灣
    01:25:00 美韓聯合軍演縮水
    01:33:00 紐約州州長古莫涉性騷下台
    01:45:00 法國軍艦現身彰化外海假的啦

  • 行為規範例子 在 汽車私房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8-31 20:34:13

    新頻道成立!歡迎訂閱及加入:
    【游泳私房話】YouTube:http://bit.ly/swimmer_privatetalk
    【游泳私房話】FB社團:http://bit.ly/FBswimmer_privatetalk
    ----------
    ◉ 訂購 剛剛好水餃:https://shopee.tw/privatetalk

    前陣子Ptt論壇上,又出現了鄉民在討論「葉佩雯」的話題,我記得我在某支試駕影片結尾,有說要來聊聊這個話題。

    來吧,就是今天。

    內容請看影片,結論:

    我相信每家都跟廠商合作過,但每次都雀屏中選?別想太多,這行業的景氣一直都沒那麼好。
    ---------

    以下是影片內容的文字稿:
    我們經常都可以看到某些影片或者是文章下面的留言,說這篇就是葉佩雯,然後開始批判這種收錢的行為,或是推論一些他收錢的可能性。

    其實只要是經營媒體,不管是大企業的媒體,或者是個人經營的自媒體,跟廠商合作作業配,這都是無可避免的,而且有更多的時候,這是媒體必須賴以為生的謀生之道。

    道理真的十分簡單,因為每天要發佈那麼多的訊息,或者是定期要發佈很多消息給沒有付錢的社會大眾知道,這些人力、物力,當然也要靠收入才能有辦法繼續堅持下去。

    因為媒體提供的就是內容傳播,所以他們賣的就是消息的置入,他們不是實體店面,所以沒辦法從實際的商品中,跟消費者換取利潤。

    也有部分媒體有從事實際商品買賣的項目,但是以公司經營的角度來說,實體銷售是實體銷售,媒體經營是媒體經營,這又在內部方向上面兵分兩路來進行。不要以為在公司內部從事實體銷售的部門,會跟產出內容的媒體部門,因為是同公司就能和睦相處、互助合作,這個事情是不存在的。

    說到這邊相信很多朋友都會認同這個講法,但是一定也有人會說:

    「業配沒問題,但是你不要假裝公正,但骨子裡其實是業配,這就是欺騙的行為!」

    沒錯,我也認同這樣的做法,但事實上,這是非常難以執行的一件事。

    因為廠商手下的行銷人員,他們希望的行銷模式,就是以有口碑的媒體人講出具有公信力或寫出具有值得信賴的話語,來推薦自家的商品。他們不希望內容像電視廣告那樣直白明顯,因為那樣的說服效果並不好。充其量,也只能說加深觀眾印象的效果而已。

    舉個例子,你可以發現某些內容不是業配的時候,創作者他敢大膽地標明「這不是葉佩」,但其他被懷疑是有業配合作的內容出現時,你會發現並沒有人明顯的標注「廣告」之類的字眼。因為當廣告或業配的內容被明顯標示時,這個訊息就很容易被忽略跳過,或者是直接被判定為不具參考價值,這肯定不是廠商付費之後希望得到的結果。

    有人會說,難道你們做媒體、記者,就沒有一些職業道德嗎?你不就應該替觀眾消費者把關嗎?

    真的應該是這樣沒錯,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教科書的內容,在現實社會上有時並不管用,聽起來蠻慘的,可是實際上就是如此。

    尤其是當公司的盈利來源,有非常一大部分是廠商所提供的廣告支出時,這時候在接下業配時,想要堅持自己理想原則的底氣,當然是非常不夠的。

    我也非常老實的承認,我在媒體公司上班時,也以爭取到廠商的預算為榮,只要能爭取預算進來,我在老闆面前就有面子,我在同事面前份量就更充足,我以爭取到廠商預算為優先考量,這個想法,最後出來的當然就是內容上面不敢得罪廠商,下筆之前三思而行,完全無可厚非的狀況啊。

    沒錯,曾經我在剛入行時,也覺得應該就事論事,說實話做真正的媒體人、替讀者觀眾把關,但是當你的內容送到上面,被主管曉以大義之後,一年兩年三年下來,你也知道遊戲規則是什麼了。也有人會有所堅持,所以大致上當他感覺氣氛不對,很早也就離開這個行業了。所以說,不是每個人的想法都那麼業配,而是很多願意堅持原則的人,他們的確很有可能不會在媒體界流連太久。

    所以我現在結論就是:媒體人就是拿錢辦事,毫無職業道德嗎?

    當然也不是這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底線,但是我們在面對這樣子艱難的環境中,如何能夠一方面生存下去,另一方面又不違背自己的道德良知,這就是一個輕重的問題。

    是的,有時候你看到的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臨時失憶忘了提,形容詞好像模棱兩可,優點講了20分鐘、缺點講了20秒,這些拉拉雜雜的現象,就是輕重之間的拉鋸。

    說重了,下一次的預算可能再也不會來了,說輕了,觀眾現在就用鍵盤好好給你上一課!

    不過我真的跟大家講,有時候大夥期待媒體人該如何罵這台車或這件事,但對方卻沒有做出滿意的表達時,真的不是業配所造成的,只是長久以來,我們講話至少會比較文雅,有些形容詞會點到為止而已。很多事情真的不需要說的那麼激動~

    真的不要跟我說有些網紅開口閉口都是三字經、很帶種,這在我們車界真的是完全不可能看到的事。

    另外,跟廠商合作久了,彼此都是有交情的,所謂見面3分情,下手一定要砍到見骨才能停嗎?

    我們車界的媒體人,說真的比較老實,就像直男一樣,不像政論節目的名嘴,充滿了誇張的綜藝效果及表演慾,所以麻煩不要期待他們會有什麼驚天動地的表演,想要看罵人,不如到大型論壇看車友的留言回覆,那樣比較過癮也比較快。

    一定也有人會說,我看有些車界媒體人上了電視,倒是挺會演的啊。沒錯,當到了電視這個平台之後,電視製作單位要的就是那樣的效果,我相信那些政論節目名嘴,私下跟他講話一定沒那麼激動,但沒辦法,這就是遊戲規則。能照著規則走的人,就能夠在那個平台繼續留下來,如果像我這種講話平淡無奇的,就只能留在自己的網路世界,這一切都是很公平的。

    其實,每個人都在被現實所支配,營利單位就被營收支配,就算是上學的學生,也要聽師長爸媽校規的規範,不是每件事情都能想做就做,可以完全不考慮後果。

    我相信上班族一定很多時候的人覺得上面的主管很瞎,或是主管也會覺得下面的手下怎麼老對著幹,但是真的不爽,難道就離職嗎?或者是把那個傢伙給開掉嗎?不都是還有一大片模糊空間,彼此都在妥協,都在拉鋸或是磨合中。

    業配就是這樣,你覺得這家伙沒有道德底線、或是沒有良心,但他也有很多無奈,我們看不到,只有他自己默默的吞下去。所以我們在看任何消息時,都可以持著保留的態度,可以參考對方釋出的訊息,也可以堅守自己的印象,但是留言攻擊一下對方,其實也不是那麼必要。

    有很多朋友喜歡猜測我們車界的影片都是收了業配錢才播出或發布的,我可以很老實拍的胸脯跟你保證,有部分是業配收了錢,但是絕大部分都是沒收錢的!

    真的每支影片都能收點錢,那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我看到就有很多同業消失了、幹不下去了、轉行了、倒閉了,車商真的錢多到這樣子亂撒嗎?

    這行業真的這麼幸福美滿?

    這簡直是幻想的太離譜了。

    很多沒收錢的內容,被大家看起來像是業配,就是我前面所說的,因為擔心說話太刺激被廠商討厭,以至於以後沒有合作的機會,加上彼此之間本來就是互相認識的,所以下手就會有輕重,言語就會帶保留,只是如此而已。

    當然,有很多同業朋友她本來說話就是那麼的溫文儒雅,並不是什麼業配的問題,他的談吐本來就是比較溫馨,這都不用懷疑他們的內容都是收過錢的。

    就我自己的例子,我剛才不是說過我以前在公司以接到葉配為榮嗎?那現在為什麼不去找葉配了呢?不是我良心發現,或者是我知道悔改了,而是我實在是了解在這個業界要接到廠商的業配錢,實在是有夠有夠難啊!

    我的個性說白了、不是那麼隨和的人,所以我知道我一個人獨立作業肯定是拿不到錢,既然拿不到,那就乾脆別拿,想都不要想,自己不要去跨那一步,這樣子活得會快樂些。

    我在業界也有一段時間了,看過很多同行絞盡腦汁跟廠商爭取預算,但最後廠商就是一年只給個3、5萬,合作個一次 ,然後剩下的日子完全不做任何配合,就算你提了再好的合作案,對方都是敷衍你,不給你合作的機會。這樣子真的很磨人!

    給的錢少的可憐,然後接下來的一大段日子,你很多事情的報導方向就會語帶保留,怕傷了和氣,破壞下次的合作。其實廠商也真的沒有付錢給誰~

    於是當我獨立出來作業後,我不想再過那樣的日子了,所以才會說我要找另一個營收的管道來支撐我自己做下去。

    如果真的每次影片都能收錢,你以為我會像現在這樣孤零零地一個人過著嗎?我的影片還會保持中立、有時講出廠商不想聽的話嗎?我有那麼神聖嗎?我自己都不這麼認為。

    有錢能使鬼推磨,鬼都能動了,何況我還是個人。

    最後這段話留給廠商的行銷人員:


    其實產品能不能賣,真的不能只想靠包裝。
    本來就是能賣的產品,之後再加上好的包裝才會賣得更好。
    我看過有廠商找周杰倫來當代言,或是找車界大咖來做業配,但後來這些產品真的都大賣了嗎?
    並沒有啊。
    原本產品設定是能賣的,之後再找口碑人士來行銷,等於是錦上添花;而原本產品設定就不到位,找誰來都無法起死回生的。
    另外,總是要求媒體人員把業配內容包裝成真實客觀的樣子,但其實現在的觀眾讀者都很聰明,一眼就能看穿這個伎倆,這方面真的不要太天真,倒不如把產品的規格配備、價錢,一開始就真真實實的弄好一些,這樣子我們在幫忙做業配的時候,講出來的話、寫出來的字,才更有底氣更加具有說服力。

    推薦閱讀:第一美人「葉佩雯」出席各類媒體活動...
    https://bit.ly/2EGDoD7

    ◉ 訂購 剛剛好水餃:https://shopee.tw/privatetalk

    網站:http://www.autoprivatetalk.com
    FB:https://www.facebook.com/harry.liaokang
    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utoprivatetalk
    主講人/剪輯後製/企劃:廖剛
    註:不會有字幕(我手邊沒有人力)(但你有興趣也可以幫我上字幕)、不要用粗話罵人~

  • 行為規範例子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6-19 23:42:24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