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行政法吳志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行政法吳志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tu00240 (財Q)看板LawService標題[考古] 981 吳志光師 行政法期末考題...
一、選擇題(15分,一題3分)
1.教育部將公費留學考試委由財團法人金融研訊院辦理,其法律性質為何?
(A)委任 (B)委託 (C)委辦 (D)行政委託
2.下列何者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時,其職務並非當然停止?
(A)各部會常務次長 (B)縣議員 (C)里幹事 (D)軍人
3.教育部舉行公費留學考試,以東吳大學城區部之教室作為考場,請問教育部
與東吳大學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A)係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2項所稱之委託
(B)係行政程序法第16條所稱之行政委託
(C)職務協助
(D)係私法上契約行為
4.下列何者並非公法人?
(A)連江縣 (B)基隆市仁愛區 (C)台中縣太平市 (D)農田水利會
5.主營業所設於台北市之A建設公司,擬於跨越台北市與台北縣之土地上,興建
大樓,A建設公司同時向台北市與台北縣之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時,應
以何機關為管轄機關?
(A)台北市政府 (B)台北縣政府 (C)內政部 (D)由台北市與台北縣之建築主管
機關協議定之
二、申論題
1.A直轄市工務局長B經媒體報導在執行一件BOT案的過程中,有接受廠商招待喝
花酒,居中牽線者為並向廠商強索包養情婦費用等行為。請回答下列問題(請
務必參考地方制度法第55條第2項及第3項之規定):
(1) A市市長知悉後頗為震怒,其可否將B立即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
次記兩大過之免職處分?(15分)
(2) 同時涉案的尚有A是工務局九職等的技正C,A是政府先將C予以停職,再將
其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予以懲處,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C予以休職兩年處
分。A直轄市長認為C涉案情節重大,此時可否將C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
予以一次記兩大過之免職處分(10分)?
(3) B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聲稱其經手之BOT案係屬私經濟行為,其雖有公務員
之行政責任,但在BOT案中並非刑法上之公務員,B之抗辯有無理由?
(15分+5分)
2.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擬將裁減合併十個以上的部會,為避免各部會的組織法
一次同時修正的複雜立法程序,有立委提案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4條規
定,除一級機關及獨立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外,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各部會)
之組織由行政院組織法授權行政院以命令定之。請依憲法本文之相關規定、權利分
立原則及行政組織權應採何種密度的法律保留等觀點,評論立委的上述提案內容是
否妥適?(20分+10分)
3.A市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中之規定,該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A市市政府,並委任A市
停車場管理處辦理自治條例之事務。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 A市停車場管理處對違規之民營停車場業者依該自治條例處罰時,應依何者之名
義作成行政處分?(10分)
(2) 若A市因人事精簡,裁撤停車場管理處,並在A市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中明定委
託B民間業者辦理該自治條例之事務,試評論此一立法是否妥適(15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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