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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金管會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鬥陣來關心】產金分離原則 作者:蔡孟昕律師 產金分離原則之目的,係為避免產業與金融業間有過於密切之關聯,進而產生經濟力量過度集中之問題。產金分離是個雙向的議題,其態樣可大略分為「由產業入主金融業」與「由金融業入主產業」。以前者而言,例如銀行、金控及保險業等,均透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機制加以落實,...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金管會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產金分離原則
作者:蔡孟昕律師
產金分離原則之目的,係為避免產業與金融業間有過於密切之關聯,進而產生經濟力量過度集中之問題。產金分離是個雙向的議題,其態樣可大略分為「由產業入主金融業」與「由金融業入主產業」。以前者而言,例如銀行、金控及保險業等,均透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機制加以落實,如產業擬持有金融業之股份超過一定比例時,金管會將審查產業作為金融業大股東之適格性。後者,則是在不同特許金融特許事業法令中加入對於非金融相關事業的投資限制或程序等,例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37 條,金融控股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前條第二項所定事業以外之其他事業,即透過核准機制對於後者進行控管。此外,後者於人員兼任層面亦有所限制,例如依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4條第3項規定,金融控股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不得擔任其他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
另一相似的概念為「金金分離原則」,將於另一篇介紹其目的與內容。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金管會 在 Daodu Tech 科技島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好文回顧 #街口 #託付寶
9 月 29 日金管會做出決議,解除胡亦嘉街口投信董事職務。當時胡亦嘉表達強烈回應。
但近日新聞報導,街口金融科技宣佈將請辭所有街口投信董事席位。爭議已久的街口託付寶看來將暫告一個段落。
島讀過去便有解釋託付寶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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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支付董事長胡亦嘉屢敗屢戰,推出儲值投資服務「託付寶」再次遭金管會喊停。
胡亦嘉一直想做台灣的「餘額寶」。2018 年就曾喊出「儲值享利息」的支付服務,旋被金管會制止。去年併購了現在的「街口投信」,又出現違反「產金分離」原則的爭議。後來金管會鬆綁,開放電子支付帳戶用於購買基金,讓胡亦嘉的夢想更進一步。
今年一月,街口貼出「託付寶」廣告,宣稱「固定年化收益率 1.5%」,再次踩到金管會紅線。又黯然喊停。胡亦嘉更為此開除街口投信的董事長,由自己兼任 — 然後又再次踩到「產金分離」的紅線。
上週街口捲土重來,正式推出託付寶,並不再強調「保障」年化收益,而是宣稱「預期」年化收益 1.2% - 2.5%。但金管會仍然不放行。街口只得停止基金申購。胡亦嘉又再次怒裁街口投信的董事長與執行長。間接證明胡亦嘉對街口投信有實質控制 — 沒有產金分離?
胡亦嘉怒控金管會「濫用職權逼迫假造罪名」。但金管會表示只同意可用支付帳戶購買基金,並沒有同意「託付寶」架構,因為「託付寶架構根本從未送審」。什麼是託付寶架構?
現在有三家街口公司。第一家是街口電子支付,提供街口支付 app。使用者可以把錢存在街口支付的帳戶中,拿來買珍奶或是便當。支付帳戶可以與用戶的銀行帳戶對接。
第二家公司是街口投信。街口投信設立了一個基金(「街口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用戶若把街口支付內的錢轉到託付寶中,實際上就是購買這個基金。可以把街口投信想成是街口支付的商城中的一個商家。
這裡碰到第一個大問題:託付寶宣稱託付寶「預期」年化收益率 1.2%-2.5%。但金管會認為基金不可以「保障收益」。事實上中國的支付寶也不保證收益,而是基金漲用戶就有利潤,基金跌用戶就賠錢。
那託付寶怎麼「預期」收益呢?其實是用對賭的。街口的第三家公司 — 街口金融科技(「街口金科」) — 是前述兩家的母公司。街口金科開設一個 2 億元的託管專戶,專門補貼託付寶的盈虧。若基金年化收益率低於 1.2%,那就從專戶挪錢補貼;若基金年化收益率超過 2.5%,則多的利潤「回補」到專戶之中。
託付寶的第二個大問題,是街口宣稱用戶可以將託付寶內的錢「及時撥付」回銀行帳戶。但一般基金贖回通常需要數天的處理流程,基金價格也會在這段時間波動。街口的作法是創造一層借貸關係。當用戶申請贖回時,街口金科會先算出一個當日的收益價格,然後「借錢」至用戶的銀行。等到實際基金贖回完畢,街口投信再把錢「還」給街口金科。
由以上可以看出,街口金科背負很大的風險,包括託管專戶的風險以及借錢給用戶的風險。萬一基金價值重跌,託管專戶足以「撐住」所有人的 1.2% 收益嗎?萬一用戶集體贖回,而街口金科提供的贖回價比實際贖回日的價格高出許多,街口能夠承擔虧損嗎?或者反過來,街口金科提供低於市價許多的贖回價,要如何證明不是詐欺?
我可以理解胡亦嘉一心想要設計一個如餘額寶一般,使用方便又帶利息的新型帳戶。宏觀的說,當錢都數位化了,的確沒道理一直「停」在存款帳戶中,而是應該更具流動性。今天拿來買珍奶,明天拿來買基金。
不過台灣的錢多、流動性也高,因此利率低,難以創造讓人心動的收益率。街口必須將之轉為投入基金,購買股票、債券等,才能帶來更高潛在收益,吸引更多人使用。但高報酬代表高風險,以及更嚴苛的規範,於是街口就用多種手段「繞路」,屢屢挑戰金管會的底線。
另外,胡亦嘉掐著法條文字的戰鬥風格,也衝撞金管會「整體管控」的「家長式」精神。最明顯的例子是胡亦嘉說「[證期局] 組長在會議中亦未提及任何違法之處。」證期會卻表示「從來沒有說過是合法」、「只是先找來瞭解」。所有家長都知道,「沒說不可以」跟「真的可以」之間往往有很大的距離。
現在街口執行長胡亦嘉更自比馬雲,說「不惜坐牢」,要跟金管會「幹到底」。不過馬雲的作法其實更細緻一些(香港經濟日報 ):
「. . . . 馬雲憶述,『. . . 如果把握不好就要坐牢。所以那天我打電話給我同事,我們做支付寶吧,但每個月或者三個月要寫報告給政府 . . . 如果有人因此要人獄那第一個就是我。要是我入獄了換個人繼續做,這個也入獄那再換個繼續做。』
馬雲又稱,『作為創業者你的工作是與政府溝通,幫助他們了解你,同時你也要聽聽他們擔憂的事,讓他們也聽到你的擔憂,交流是最關鍵的。』」
就算不惜坐牢,至少也先培養接棒做下去的人才 — 或許別再開除總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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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申閱讀:
街口「託付寶」再次喊停|Garmin 被勒索兩天
https://bit.ly/3iLL8Sq
短命的街口「餘額寶」|在產品中加點機器學習
https://bit.ly/3lJ6OR5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金管會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國票金昨(17)日發布重大訊息,副董事長由蔡衍明之子,同時也是旺旺集團的諾威斯董事長蔡紹中接任。
很簡單的兩個問題請教金管會。
第一,旺旺集團旗下公司的董事長,擔任金控副董事長,有沒有違背「產金分離」原則?
第二,2019年國票金減資,旺旺集團持股「自然」膨脹到10.26%,金管會說這不是「真正實質」的10%,所以不用審查大股東適格性。金融控股公司法對於10%的規定,有區分「自然」跟「真正實質」嗎?如果沒有,副董事長都派了,還不進行適格性審查嗎?
當然,也不只金管會的事。說好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說好的媒金分離呢?旺旺集團都已經入主金控公司了,NCC甚麼時候才要把草案送來立法院?
產金分離三原則:
落實負責人兼任非金融事業職務之管理,包括下列三點,媒體稱之為「產金分離三原則」或「產金分離三紅線」,亦即,(一)訂定負責人兼職行為之內部管理機制: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金融業職務者,若兼任副董事長職務,僅於董事長短期請假或缺位時,代理董事長之職務,而未於內部權責劃分及一般公文流程中具有准駁權限,即非屬具首長性質之職務。反之,則認屬之。(二)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董事長、總經理已兼任非金融事業職務者,應請其出具承諾符合上述規定及避免利益衝突之承諾。(三)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副董事長已兼任非金融事業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者,該等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應依下列事項辦理:1、檢視副董事長職務是否具實質首長性質,若是,即應於一定期間內修正內部分層負責機制及董事會提案作業等之公文簽核流程。2.、列入內部控制查核項目,由稽核單位持續控管。
https://bit.ly/2YIuriM
旺旺集團是否須審查大股東適格性?金管會說法:
大股東旺旺集團目前持股比 10.26%,因為是註銷庫藏股而減資所拉高,所以並未依法經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一旦未來大股東增資,旺旺「真正實質」超過 10%,就要好好審查大股東適格性。」
https://bit.ly/3fAB6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