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著作權法合理使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著作權法合理使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年春節期間,相信大家都有發摟到蒼藍鴿與愛莉莎莎有關肝膽排石法的爭議了吧?🙀 這個事件引發醫學界很多的看法,因為我並非醫學專業人士,也無法發表相關意見。不過這個事件中有一個滿有趣的法律論點,就是愛莉莎莎認為蒼藍鴿在自己的影片中擷取愛莉莎莎的影片內容,是屬於所謂的「二創」,並且還開放營利,因此已經侵...

 同時也有39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萬的網紅Bit King REAL Taiwan's true politics,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傅崐萁委員質詢陳耀祥NCC主委 💰支持比特王為公理正義發聲,開放小額捐款。 ➜ 🌝https://p.ecpay.com.tw/3470D (贊助方式:信用卡、ATM、網路ATM、超商都可!) 版權宣告: 比特王出任務Youtube頻道所提供之所有內容,包括文字、照片、影像、插圖、錄音片、影音片或...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05 08:06:04

今年春節期間,相信大家都有發摟到蒼藍鴿與愛莉莎莎有關肝膽排石法的爭議了吧?🙀 這個事件引發醫學界很多的看法,因為我並非醫學專業人士,也無法發表相關意見。不過這個事件中有一個滿有趣的法律論點,就是愛莉莎莎認為蒼藍鴿在自己的影片中擷取愛莉莎莎的影片內容,是屬於所謂的「二創」,並且還開放營利,因此已經侵...

  •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23 15:56:17
    有 239 人按讚

    今年春節期間,相信大家都有發摟到蒼藍鴿與愛莉莎莎有關肝膽排石法的爭議了吧?🙀

    這個事件引發醫學界很多的看法,因為我並非醫學專業人士,也無法發表相關意見。不過這個事件中有一個滿有趣的法律論點,就是愛莉莎莎認為蒼藍鴿在自己的影片中擷取愛莉莎莎的影片內容,是屬於所謂的「二創」,並且還開放營利,因此已經侵害了愛莉莎莎的著作權了。

    真的是這樣的嗎?🤔🤔

    瑩真律師之前在相關的影片、文章中已經說明過好多次,所謂的「二創」,在著作權法上稱之為「重製」或「改作」。重製是指把別人的著作複製出一樣的東西出來;改作則是指在別人著作的基礎上另為新的創作的意思。

    因此蒼藍鴿把愛莉莎莎的影片片段放在自己的影片中,確實可能有「重製」或「改作」愛莉莎莎著作的行為。

    但是有這樣的行為,並不代表就一定會侵害愛莉莎莎的著作權喔!😺😺

    因為如果有認真看瑩真律師以往影片的人,就知道著作權法上還有一個「合理使用」的概念。也就是說,即使有使用他人著作權的行為,但是在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境下,著作權人的權益遭到限制和限縮,因此並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在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條文裡,其中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舉例來說,我為了要評論一篇文章的內容,在我的評論中可能就要引述那篇文章的某些片段,才能夠使觀眾了解評論的基礎在哪,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例外讓我可以合理使用那篇文章的著作。

    以這次蒼藍鴿和愛莉莎莎的爭議來說,蒼藍鴿的影片是在「評論」愛莉莎莎影片中所述及的肝膽排石法是否符合科學的問題,為了要讓觀眾可以知道愛莉莎莎在影片中到底講了些什麼,讓觀眾了解他的評論基礎,勢必要引述愛莉莎莎的影片片段,才能夠達成這樣的目的,因此蒼藍鴿即使有重製或改作愛莉莎莎的影片,但是在符合合理使用的情況下,並不會侵害愛莉莎莎的著作權喔!

    另外,這次的爭議也連帶在網路上颳起一陣端火鍋跌倒的旋風,然而這樣的惡搞影片,其實很有可能會違法的喔!到底為什麼會這麼嚴重?今晚八點記得準時收看瑩真律師的頻道,一起來聊聊吧!🙋🏻‍♀️🙋‍♂️

    #著作權 #合理使用 #愛莉莎莎 #蒼藍鴿 #瑩真律師

  •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13 16:45:23
    有 4,022 人按讚

    想到免費法律諮詢社團裡面常常有一堆考不上律師又不甘心在那邊胡說八道的

    還一堆人感謝
    真正的律師去糾正就會被踢出社團

    噢對了艾莉莎莎說蒼藍鴿使用他的影片是違反了著作權法 已經違法youtube二次創作的界線

    但我認為他們的截取艾莉莎莎的影片是為了評論其中的內容並指出錯誤應該算是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範圍

    建議艾莉莎莎以後要評論自己不懂的事情之前還是多讀點書好喔

  •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8-02 07:08:00
    有 21 人按讚


    📌教學目的之著作權限制—兼論著作權法修正草案
    【作者】:王怡蘋 │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http://qr.angle.tw/hdk
    更多文章➡http://qr.angle.tw/bju

      隨著網路科技發展應運而生各式各樣之數位網路教學,教師所提供之教材與授課時所利用之他人著作,關於「合理範圍」之界定面臨更多挑戰。
      在本次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中增修第55條與第56條規定,惟該草案規範是否確能平衡教學授課之公共利益與著作權保護之衝突並予以落實,非無疑問。
      王怡蘋老師藉由呈現德國西元2003年因應數位化科技之著作權法增修條文、近期爭訟之Meilensteine der Psychologie案件,以及2017年之著作權法修正,凸顯數位科技在教學應用之特性與問題,同時從法制面與執行面研析本議題,再回頭檢討草案規範之良窳。

    【關鍵詞】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必要範圍、#授課目的、#教學目的

    📜本文完整請參閱:【月旦法學雜誌第279期】教學目的之著作權限制—兼論著作權法修正草案
    http://qr.angle.tw/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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