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苗栗縣環保局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苗栗縣環保局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苗栗縣環保局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苗栗縣環保局長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751的網紅苗栗縣議員張顧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打擊空汙需要大家齊力協助~ 早上會同環保局稽查通霄製磚廠,初步查驗結果該工廠並無空污來源,這兩晚也前往鄉親跟顧礫通報疑似可能的地點查看,亦無燃燒現象,今早經與環保局長及空噪科長等人研討,建議先在通苑地區駐點稽查人員,及時追查不法空污,下午得到正面回應,從今日起駐點通霄外環道柴動站2組人員24小時輪班...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

  • 苗栗縣環保局長 在 苗栗縣議員張顧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27 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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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擊空汙需要大家齊力協助~
    早上會同環保局稽查通霄製磚廠,初步查驗結果該工廠並無空污來源,這兩晚也前往鄉親跟顧礫通報疑似可能的地點查看,亦無燃燒現象,今早經與環保局長及空噪科長等人研討,建議先在通苑地區駐點稽查人員,及時追查不法空污,下午得到正面回應,從今日起駐點通霄外環道柴動站2組人員24小時輪班,及時追查不法空污。
    在此呼籲產生空汙異味者不要心存僥倖,環保局與民眾聯手打擊不法的決心。
    #增設42座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預報
    #確定不法情結重罰者環保局將移送苗栗地檢署
    📣發現異味通報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專線037-558558#8
    或至公害汙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報案,網址如下:
    https://ww3.epa.gov.tw/Public/Index.aspx
    #苗栗縣議員張顧礫

  • 苗栗縣環保局長 在 苗栗縣議員張顧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27 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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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最近大家共同關心的環保空污,今天將與環保局長討論如何強化改善通霄、苑裡污染
    昨晚
    港榮橋現況拍攝
    有廢棄物、無燃燒現象~
    建順現況拍攝
    煙囪無煙
    再次呼籲廢棄物請依照程序回收,別露天燃燒,環境清淨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 苗栗縣環保局長 在 選做事的人.羅貴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24 1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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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一個「守法」的人進入國會,
    才能成為真正的為民把關的立法委員!

    最近很多鄉親在問、甚至對貴星不諒解,為什麼我們還沒有掛旗子、掛布條?甚至很多謠言還在傳,貴星不掛旗子、不掛布條就是沒有認真選!

    貴星要說,要成為一個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民意代表,首先要做的,就是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如果一個立法委員帶頭不守法,又要怎麼讓人相信他制定的法律能夠福國利民呢?

    下面這張公文很明顯的呈現,法律規定,在公共設施上懸掛競選旗幟,是在「法定的最後十天」內。

    貴星為避免影響交通視線、行人安全,更希望能讓苗栗在選舉期間還能保有乾淨的容貌,讓來訪的遊客,還能拍到苗栗美麗的景致,所以儘管許多人擔心貴星知名度不夠,貴星仍堅持要守法,十天前才掛旗幟。然而,這樣遵守法規的行為,卻被特定人士操作成貴星沒有要認真選舉,這絕對是貴星無法接受的,相信也是我們海線民眾所無法接受的。

    我雖然尚未掛旗幟、掛布條,但是我用雙腳更努力地走、去爭取鄉親的認同,我站路口、家戶掃街、市場拜票、到垃圾場跟鄉親問好,從九月初剛開始參選,很多鄉親不認識貴星,一直到現在,很多人會跟我揮手加油,我相信這都是鄉親對貴星的肯定。

    今日環保局長在回應劉順松議員質詢時也說,確實還未到「法定」可以掛旗幟的時間,那麼請問環保局為什麼還縱容而不作為?貴星呼籲環保局、各鄉鎮長、選委會,應該依照發出來的公文辦理,而不是發了公文之後就當作沒看見,更不應該忽視我們的法律所制定的規範,那當初發這個公文的意義是什麼呢?是故意欺負守法的候選人嗎?

    貴星始終堅信,只有「遵守法律」,才能成為一個真正捍衛鄉親、捍衛法律的立法委員。

    也懇請所有鄉親,成為貴星最堅強的分身,告訴身邊有這樣疑慮的朋友們,不但要支持會做事的人,更要支持「守法」的人,共同捍衛我們的法律規範。

    明年1月1日,就能看到貴星的選舉旗幟跟布條了。在選舉過程中若有任何影響到大家不便之處,也請大家隨時告知團隊,我們也會立即改進!
    苗栗值得更好,就從遵守選舉法規開始。
    關心市容的朋友們,有任何疑慮,也歡迎請教本縣環保局。

    苗栗縣環保局電話:037-558558

  • 苗栗縣環保局長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18 08:16:24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 苗栗縣環保局長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6-17 19:48:06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 苗栗縣環保局長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11-14 11:34:21

    環保局工作報告質詢環保局長,苗栗縣環保局在非上班時間對於各項汙染的緊急處理措施是否有訂定SOP?因日前相繼接受到頭份北橫公路旁水圳汙染、頭份尖豐橋下河道汙染...等案件,議員都有親自到場了解狀況,發現兩次的處理方式有明顯差異,甚至後者連基本的採樣動作都沒有,就直接進到疑似排廢的廠區做稽查,前後順序顛倒,環保局顯然對於非本科專業的輪職人員,相關教育訓練有所不足,陳光軒要求環保局要嚴格落實標準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