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苗栗縣環保局局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苗栗縣環保局局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苗栗縣環保局局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產品中有3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議會臨時會今天二、三讀審查通過「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設施經營業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我也特別向縣政府要求,希望可以為路殺慘死的動物們請命,犬貓寵物也是生命,也跟人類有特殊感情,有時目睹他們路殺,街頭的遺體血肉模糊,如果依照現行法規,都是依廢棄物處理,實在讓人不忍。 苗栗縣街頭每年有5~600...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的網紅黎煥強問政,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衛生局、環保局Part01 (2019.11.18) #黎煥強問政 . ---衛生局 .便利商店、咖啡店騎樓禁止抽菸 經民眾反應關於便利商店、咖啡店騎樓抽菸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目前全國有台北市及新北市已訂立相關辦法,禁止在便利商店的騎樓一樓吸...

  •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6 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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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會臨時會今天二、三讀審查通過「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設施經營業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我也特別向縣政府要求,希望可以為路殺慘死的動物們請命,犬貓寵物也是生命,也跟人類有特殊感情,有時目睹他們路殺,街頭的遺體血肉模糊,如果依照現行法規,都是依廢棄物處理,實在讓人不忍。
    苗栗縣街頭每年有5~600隻犬貓遺體,現行皆由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收集處理,連同垃圾送焚化爐火化,我希望能更尊重生命處理他們的後事,建議縣府在公所清潔隊設置「犬貓遺體專用禮箱」、「犬貓遺體冰櫃」再送火化,不用跟垃圾混在一起,讓牠們走得更有尊嚴。
    我在上一次的大會也有提案並通過建請縣府研擬「苗栗縣街道犬貓遺體處理作業流程」,縣府環保局陳局長允諾將著手研擬辦理。

    【聯合報】街頭犬貓遺體當廢棄物? 苗縣議員籲尊重生命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67710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犬貓路殺事件
    #苗栗縣街道犬貓遺體處理作業流程
    #犬貓遺體專用禮箱
    #犬貓遺體冰櫃

  •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 在 楊文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4 15:44:06
    有 698 人按讚

    【7/14竹縣零確診 針對竹科確診個案全面匡列採檢】

    今天(7月14日)本縣0確診。前天(7/12)新竹市公佈的確診個案15355,是竹科廠商(台積電)的員工,因為確診者上班地點在本縣寶山鄉,新竹市衛生局在12日根據疫調的結果,通知本府衛生局協助進行匡列及採檢。此案件後續又有同廠區二名確診個案,分別是新北市及苗栗縣的個案。

    雖然確診個案都不在本縣,但基於「#竹竹苗防疫作戰聯盟」的使命,我在獲知此事後,7月12日一早就到竹科與台積電人員、竹科管理局王永壯局長等會商因應作為,同時與新竹市林智堅市長、台積電劉德音董事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教授等人聯繫,研商防疫作為。

    本縣的防疫作為包括:
    1⃣於7月12日,本府防疫團隊至該公司進行接觸者匡列及採檢,一共匡列181位,其中167人居家隔離、4人自主健康管理、10人自我健康監測。

    2⃣為確保萬無一失,本府衛生局針對該廠區工作人員、清潔人員、外包人員及B2美食區等所有人員已進行PCR採檢900多人,目前結果全部陰性。

    3⃣該公司相關廠區2774名員工,同步依指示進行居家快篩,並在7月12日起的第1、4、7、10、14天,都要進行居家快篩及自我密切監測。

    4⃣針對廠區環境,除了平時每日的例行性1至2次消毒外,特別針對辦公區及宿舍區進行全面消毒。

    5⃣確診個案到過本縣的足跡,本縣環保局及各地清潔隊,已完成足跡公共場所環境的消毒工作。

    接下來,我要就疫苗施打的情形向大家報告:
    1⃣從7月9日以來,本縣陸續針對72至74歲、69至71歲及65至68歲長者施打疫苗。但從7月11日,中央公佈接下來的疫苗施打規劃,只能提供AZ疫苗施打;本縣長者得知後,擔心打不到莫德納疫苗,踴躍前往施打站打莫德納疫苗,導致中央所配發本縣的莫德納疫苗數量不夠民眾施打,甚至造成長者不滿動氣,對此,我要向大家報告,今天早上已獲得中央支持,協調支援我們疫苗,請長者依照通知單的日期時間,前來施打就可以了。

    2⃣很多施打日期還沒有到的69至71歲長者報告,很擔心沒有疫苗可以打。我在這裡要向這些長者鄉親報告,因為本府衛生局已平均分配每天的疫苗數量,每天的每個時段也都平均分配,所以請69至71歲(原住民59至61歲)長者,依照通知單的時間去打疫苗就可以。如果莫德納疫苗打完,會改提供AZ疫苗施打,若AZ疫苗也打完,會由工作人員協助每位長者,到中央「公費新冠疫苗登記預約平台」進行登記預約,預約平台可以自由選擇不同品牌的疫苗。

    3⃣另外,坊間謠傳69到71歲長者的莫德納疫苗,被用網路預約的65到68歲挪用了,才會沒有疫苗可打。我在這裡鄭重澄清,這是錯誤的假訊息!設籍本縣65至68歲的民眾約有2萬1500人,本府衛生局將中央最後一批撥配的1萬0080劑,提供給65至68歲長者網路預約(扣除莫德納疫苗耗損率,實際上只有9600位可提供預約接種)。69至71歲的長者約有1萬3200人,本府衛生局是保留8400劑的莫德納疫苗施打。會造成今天的問題,主要原因是中央配發本縣疫苗不足所導致。

    4⃣最後,從7月16日開始,要打疫苗的民眾,都要到中央「公費新冠疫苗登記預約平台」登記,中央強調,接種疫苗的排序,以出生年份「長幼有序」為主。所以,還沒有施打疫苗、但想要打疫苗的長者,請直接到預約平台登記,因為年齡較大,會優先被通知施打。此外,第9類及第10類,有登記第二輪施打意願的鄉親,如果收到簡訊通知,請記得在7月15日下午5點前,要完成預約,這樣才能在7月16日起接種AZ疫苗。另外,第三輪的意願登記,已從昨天(7/13)日開始進行到15日下午5點截止,還沒有登記意願的鄉親,請把握時間上網登記。
    📍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https://1922.gov.tw/

    #防疫不能停
    #領頭楊

  •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1 20:00:00
    有 2,707 人按讚

    請蘇院長拿出魄力,解決20多年來盤踞龍昇村的黑暗勢力
     
    從今年1月開始,苗栗造橋龍昇村的鄉親,已經 #埋鍋造飯、#連續抗爭50天。
     
    他們奮力對抗的坤輿廢棄物處理場,2002年開始便三番兩次侵門踏戶,利用暴力手段威脅鄉親。
     
    2006年,更爆出苗栗縣環保局副局長陳萬連在台東墜樓身亡,涉嫌貪汙的局長黃宏昌,也在2008年判決定讞後自殺。然而,這樣一件充滿黑金疑雲的廢棄物處理場申請案,苗栗縣政府卻在2020年12月31日突然核准了試運轉。
     
    你以為這起案件只是苗栗縣政府瀆職怠惰造成的爭議嗎?實際上,坤輿案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使用地類別變更的問題。使用地類別的變更,是中央政府委辦給地方政府的業務,依照釋字553號文,中央主管機關有監督委辦業務的義務。
     
    但是,從年初造橋鄉親埋鍋造飯、北上陳情到現在,仍不見內政部地政司做出任何表示,難道內政部以為,將業務委辦給地方政府,出事了就不用負責嗎?
     
    坤輿科技在2002年送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其中地號588的農地面積為7,177平方公尺,坤輿在計劃書卻寫成「使用面積」7000平方公尺,這是筆誤搞錯了嗎?
     
    當然不是,坤輿科技在這個時候就偷渡了分割後的土地面積在計畫書裡,預謀在未來,將原本7,177平方公尺的土地,分割為面積分別是7,000平方公尺及177平方公尺的588-1及588,為逃避使用分區變更與環境影響評估,買了第一份保險。
     
    為什麼?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2公頃,應變更使用分區為特定專用區;〈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定,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二公頃以上的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衛生掩埋場,必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興辦事業計畫書通過後,2005年,坤輿為了一勞永逸,就把588分割為588與588-1,從此以後,588-1只剩7,000平方公尺,即便加上聯外道路,永遠都不會達到2公頃。
     
    這等於是說,已經變更用地類別為特定事業用地的這塊土地,就不受《農業發展條例》的規範,得以切割出588,這塊面積只有177平方公尺,遠小於《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的2500平方公尺的畸零農地。
     
    588這塊畸零農地,就是坤輿操弄程序的副產品。
     
    分割土地後,坤輿還是不放心。所以,它堅持不將聯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畫的面積計算。這也是為什麼,環保署在2012年駁回坤輿科技的訴願。
     
    然而,這條聯外道路,根本上就不符合聯外道路的要件。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連外道路應配合辦理交通用地變更,不得直接使用農業用地作為聯外道路。
     
    那麼,坤輿廢棄物處理場實際的事業範圍到底有多大?其興辦事業計畫中「使用面積」為1.7958公頃,加上588的0.0176公頃及聯外道路的0.1992公頃,合計是2.0126公頃。也就是說,坤輿廢棄物處理場,從一開始,就應該要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環評程序。
     
    然而,苗栗縣政府卻放行其使用各種非法手段躲避監督,環保署和內政部地政司更是將委辦業務的監督拋諸腦後,完全無視苗栗縣政府的違法行為。
     
    更可疑的是,廢棄物處理場周邊,包含地號858、860等農地已經被坤輿科技的法人股東「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胡姓董事長買下,而且就「剛好」在掩埋場及聯外道路範圍旁邊共21筆土地,一起被當作擔保拿去向農會借錢。
     
    這難道是「蛋黃區」、「蛋白區」安排,試圖以合法處理場掩護非法廢棄物處理嗎?
     
    對龍昇村的鄉親來說,坤輿是一個 #20年還不能拆除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摧毀他們世代耕耘的美麗家園、汙染他們賴以維生的良田。
     
    我們除了阻擋坤輿運轉,更要防堵下一個坤輿。
     
    明天總質詢,我會要求蘇院長責成行政機關,依法撤銷坤輿案;並全面檢討興辦事業的委辦事項,#檢視中央主管機關對其合法性、#合目的性的監督,#健全興辦計畫的審查機制,別讓龍昇村20年來的夢魘,降臨在另一個農村。

  •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 在 黎煥強問政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2-04 11:10:28

    【苗栗縣議會第19屆第2次定期會】
    苗栗縣議員黎煥強 | 衛生局、環保局Part01 (2019.11.18)
    #黎煥強問政

    ---衛生局
    .便利商店、咖啡店騎樓禁止抽菸
    經民眾反應關於便利商店、咖啡店騎樓抽菸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目前全國有台北市及新北市已訂立相關辦法,禁止在便利商店的騎樓一樓吸菸,高雄市在經過三個月宣導期之後,在今年12/1也開始實施,也希望能夠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與法規同步進行,衛生局表示有去了解跟各縣市的狀況,有的縣市已經實施而有的正在研擬,未來苗栗縣也將會朝向擬定自治條例的方向來進行。
    ---環保局
    .路邊道路廢棄車輛拖吊
    請教局長關於路外停車場,若不處理的話可否拖吊?公共停車場或私人停車場,由該管轄者處理,認定為公共道路的話才可以進行拖吊,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辦理。關於未收費停車場有沒有辦法擬定相關辦法來讓頭份市公所操作,局長表示市公所有權力可以訂定管理條例來處理。
    .住家進行魷魚乾發泡加工 排放臭水影響區域環境
    住家雖並非事業單位,但只要有汙染環境的情形發生,可以依廢棄物法辦理,將在質詢結束後請環保局承辦人員前往了解狀況。

  •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18 08:16:24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 苗栗縣環保局局長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17 19:48:06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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