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地自建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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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自地自建法規產品中有6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創新工場和BCG咨詢合作的「+AI改造者」系列:看看無人機技術起家的極飛,如何賦能農業生產全環節,提升全球農業生產效率。 改造者系列:農業「+AI」全環節守護新疆棉花 近期,創新工場聯合BCG波士頓咨詢旗下亨德森智庫,推出「AI融合產業:『改造者』如何促進AI普惠」系列研究。人工智能在中國大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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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 09: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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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工場和BCG咨詢合作的「+AI改造者」系列:看看無人機技術起家的極飛,如何賦能農業生產全環節,提升全球農業生產效率。

    改造者系列:農業「+AI」全環節守護新疆棉花

    近期,創新工場聯合BCG波士頓咨詢旗下亨德森智庫,推出「AI融合產業:『改造者』如何促進AI普惠」系列研究。人工智能在中國大陸有著明確的落地應用場景,大量的AI企業活躍於這些垂直場景中,我們定義這些企業為「改造者」。「改造者」通過傳授其AI技術和垂直行業理解,極大地打破了傳統企業應用AI的瓶頸。

    作為擅於趨勢前瞻的TechVC,創新工場長期看好AI領域,深入佈局,至今已經投出了7只AI獨角獸。在系列研究中,我們采訪了數家創新系AI企業,通過這些「改造者」的視角,探究傳統企業擁抱AI的範式與路徑。

    創新工場投資的極飛科技是一家致力於未來農業的AI科技公司,極飛將無人機、機器人和傳感器部署在稻田、麥田和棉花田裏,用技術賦能農業中的播種、農藥噴灑、栽種管理、甚至天氣監測環節。用於作物噴灑的極飛科技R150農業無人車已經被推廣到了英國,應用在蘋果、草莓、黑莓等多種經濟作物的種植流程中。

    在采訪中,極飛科技聯合創始人龔檟欽表示,AI在農業的應用才剛剛開始,未來極飛會探索更多AI和農業的融合,例如用AI來賦能優化作物模型(crop modelling),幫助識別作物生長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從而實現提前預警和判斷。以下:

    ■系列導讀

    本系列由BCG亨德森智庫與創新工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開復博士帶領的創新工場團隊共同推出,圍繞「AI融合產業:『改造者』1如何促進AI普惠」的課題,我們致力於探究傳統企業在應用AI過程中的關鍵要素與合作夥伴,以及傳統企業擁抱AI的範式與路徑。

    在農業領域,隨著機器自動化、機器視覺、物聯網等技術的發展,農業的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也被不斷加速。以極飛科技為代表的一批農業科技企業,通過無人機、智慧農業系統等科技賦能,使得傳統的農業勞動更加高效、環保、節能。

    1 「改造者」通過傳授其AI技術和垂直行業理解,極大地削弱了傳統企業應用AI的瓶頸,充當產業中傳統企業應用AI的橋樑。「改造者」包括AI企業與成功轉型AI的傳統企業。

    ■本期受訪嘉賓:龔檟欽

    極飛科技將無人機、機器人、自動駕駛、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帶進農業生產,通過構建無人化智慧農業生態,讓農業進入自動化、精准高效的 4.0時代。

    龔檟欽是極飛科技聯合創始人,2018年福布斯中國「30 under 30」封面人物。龔檟欽曾任鳳凰衛視特約海外記者、國家地理製片人。龔檟欽先生擁有悉尼大學學士學位、巴黎九大與清華大學聯合博士學位在讀。

    ■對談實錄

    Q1:極飛科技最早以無人機技術起家,後來為何選擇進入農業這一垂直領域?

    龔檟欽:極飛科技以無人機航模控制器起家,最開始的時候我們曾嘗試過把無人機技術帶到電力巡線、安防、南極科考、物流等諸多領域,但很多領域的應用很難市場化,比如物流或電力巡線在當時都受到市場規模和法律法規的制約,難以發揮無人化技術的最大價值。

    2013年9月,由於機緣巧合,極飛科技開始探索農業這一領域的無人機應用。我們發現,有客戶購買極飛的飛控之後進行改裝,拿到新疆去做航拍,還有許多人看到極飛之後在考慮用無人機做農藥噴灑。於是當月我們也一起走訪了新疆。9月正值棉田收穫期,我們卻看到大量農民背著藥箱,忍受著刺鼻的氣味在噴灑農藥,原因就在於新疆已經請不到采棉工了,需要農民噴灑脫葉劑來保證棉花同步成熟,再由大型采棉機統一采收。但是人工噴灑脫葉劑的效率非常低下,而用拖拉機噴灑又會軋壞棉花導致減產。

    當時的新疆不僅缺乏采棉工,連噴灑脫葉劑的人工也請不到了。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大量人口從農村流入城市,從前每年秋天新疆會有六七十萬人坐著綠皮火車從四川、河南、陝西來采棉花,如今這樣的畫面已難以再現。新疆出現了勞動力供給的缺口,而這也正是機器和技術能夠賦能的地方,就采棉催熟而言,要求脫葉劑的噴灑量不高,無人機這種空中飛行的機器有著天然的優勢——能夠在空中精准、均勻地噴灑,很大程度上減少人力並提高效率。不只是采摘,從播種到收穫的全流程中,機器人能高效地完成許多任務,包括播種、施肥、除草、除蟲等等,無人機能夠極大地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尤其在生產期較短的地域迅速提高單位時間的產量。由此,無人機能為農民釋放更多產能,一個人能管理的農田更大,即技術賦能土地規模化集中,而土地規模化之後農民對機器的需求也更大,從而進入「技術加速資源有效整合」的正向循環。

    目前,極飛科技的無人機已經覆蓋了新疆機采棉面積的一半以上2,從棉花延伸到了水稻、小麥等需要大量人工的作物,從新疆延伸到了東北、雲南等全國大部分地域。

    我們一直相信,當腦海裏有一項技術的時候,你要為技術選擇一個行業,選擇用技術來做什麼事。

    2截至2020年10月,極飛科技農業無人機棉花脫葉劑作業面積占新疆機采棉面積的一半以上。

    Q2:極飛在賦能農業的過程中是否遇到過什麼挑戰?極飛是如何應對的?

    龔檟欽:在工業裏,規模化生產的工廠是工業自動化的天然載體,但在農業裏,農戶的規模差異很大,許多農戶的農田本身很小,對於機器應用能帶來的成本優化是無感的,這就涉及到「技術下鄉的微觀載體是誰」的問題。

    極飛最早發現了這樣一群人,他們是縣城裏做婚慶攝影的攝影師,隨著航拍變得越來越容易,他們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但是農民不會用無人機,極飛就請這些攝影師,或者說飛手,去幫農民打農藥。飛手發現農業用無人機的頻次高得多,市場又大,農民與他們之間也存在著比較大的技術差距,於是這些飛手們便成為了極飛下鄉的第一批「用戶」,架起農民和農業科技之間的橋樑。

    過了一段時間後,這批飛手開始感到困惑,他們並不懂農業、不懂種植,也無法識別農藥的真假,於是另一批群體出現了——農資店。農資店主往往很懂農戶,很清楚周邊農戶種植的作物種類、規模,也有農戶的熟人網絡,由農資店來推銷無人機、提供打藥服務等,就會容易得多。農資店就這麼成為了極飛的「經銷商」。

    兩三年後,隨著無人機、無人車等設備的滲透更高、覆蓋範圍更大,農戶開始出現對無人機維修的售後需求,農機商便成了我們的夥伴。農機商有更大的店面,有展廳、有維修車間,就像是汽車的4S店。他們也懂農業、有銷售團隊和培訓團隊,農機商就成了極飛「更大型的經銷商」。

    到這裡,整個產業鏈已經連接上了,商業模式被驗證了——農機商可以幫我們推廣農機,農資店、無人機飛手可以幫助培訓。對極飛來說,分銷商就是農機商,經銷商就是農資商和飛手。

    Q3:極飛自然衍生的渠道網絡非常有趣,從更大的農業產業鏈角度來看,極飛如何賦能農業產業鏈中的傳統企業?

    龔檟欽:農業產業鏈中的企業可以簡化為三大類:作物科學公司、農業技術公司、食品與供應鏈公司。作物科學公司包括拜耳、中化等,研究農藥、化肥、種子,負責為農業提供生產資料。食品與供應鏈公司包括拼多多、百果園、盒馬等,把農產品變為商品,進行流通並銷售。農業技術公司負責農產品、農作物的生長管理,通過技術來幫助農業提升效率,極飛就屬於這一類。我們有一個說法是極飛幫助了農產品進行「光合作用」,通過抵抗農業生產過程中由於氣候、資本、勞動力等多方因素導致的不確定性。

    農業技術公司位於另兩類公司中間,起到連接上下游的作用。比如作物科學公司想知道種子的生產效果、農藥的效果,可以通過極飛的種植管理記錄來做調研,從而優化下一代產品。比如農產品超市想采購無過量農藥的水果,可以調取極飛植保服務記錄來識別更高品質的水果供應商。可以看出,除了提升效率之外,極飛還提升了農業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相應地,在終端也會產生更高的價值回報,農民能獲得更多收入,消費者願意為此買單。

    Q4:極飛對未來的發展規劃是什麼?會繼續深耕農業還是拓展更多行業應用?

    龔檟欽:極飛選擇深耕農業,因為對於已經有七年技術和經驗積累的我們來說,再造更多其他類型的農業機器人、無人機,或者結合材料科學、結構設計優化農業機械,再或者把AI演算法嵌入農業機器,並不會太困難,但別的行業企業要進入農業是很難的,農業的行業壁壘還是很高的。

    而且,在農業中AI的應用剛剛開始,未來我們可以探索更多AI和農業的融合,比如用AI來賦能優化作物模型(crop modelling),幫助識別作物生長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從而實現提前預警和判斷;又比如探索作物科學,用深度學習來挖掘作物性狀,再通過優化生長管理極大地提升作物產量或品質,這些都是未來的方向。

    ■要點回顧

    1、在垂直產業生態中,AI企業大可以自建網絡,根據協同性和互補性來決定網絡中的生態夥伴。隨著佈局下沉和戰線拉長,構建網絡並不會容易,AI企業需要從挑戰中找尋機遇,用更縱深的網絡推動AI與產業持續交織。

    2、AI企業能幫助傳統行業「化不確定為確定」,極大地提升給定資源條件下的生產效率,加速「光合作用」。而傳統企業應當主動與AI企業共同暢想未來,重新想像AI將為行業帶來什麼價值和機遇。

    3、AI企業可以在垂直領域中探索將業務與AI以及生物、材料等諸多技術進行融合,持續深耕垂直領域。

  • 自地自建法規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8 1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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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eet上市 智聯服務搶攻資通訊技術系統整合的商機

    2021年疫情出乎預期未能休止,也使得在家工作、遠距教學與電競娛樂等需求不墜,推升PC相關的產業動能,宏碁集團交出一張亮麗的成績單,此次專訪宏碁集團創辦人/智榮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先生,以及智聯服務(Acer Synergy Tech)韓政達總經理,探詢以資通訊技術為主的系統整合商業模式,同時提供客戶在空間場域運用的建置實力。

    智聯服務成立於2017年,前身是宏碁的新竹分公司,長期深耕台灣半導體產業客戶,是宏碁集團組織的第三波改造的關鍵要角之一,並於2020年底完成上櫃掛牌,登上台灣資本市場的舞台,其所看到的市場在於企業積極推動數位轉型以及跨領域合作的風潮方興未艾之際,對於網路建置、維運和IT服務的需求正排山倒海而來,大多數的企業要培養足夠的資訊人才實在力有未逮,因此讓系統整合外包服務商找到重要的利基,智聯的出線呈現以資通訊技術為核心的專業系統整合公司正開始嶄露頭角,也成功創造出自身的價值。

    2020年也是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的開端,居家上班所推動的視訊會議系統成為各方角逐的重點市場,考量到資訊安全與長期營運成本的要求,宏碁集團投注資源走入內部自行開發的道路,sMeet的視訊會議系統於焉誕生,施振榮受訪時特別強調sMeet的「s」就是指Security,安全性是視訊會議系統最重要的考量,他從系統開始研發時就一直參與實際的測試,這段期間由他主持的多項會議更幾乎是天天使用sMeet,一直到產品經一年多的完整測試後,終於決定2021年要正式上市。

    打造「巨架構微服務」的整合平台

    施振榮探究國內軟體產業的發展,認為軟體公司要擺脫小打小鬧的格局,一定要走向國際市場,做B2B的生意模式是台灣產業界的基本宿命,因為台灣本地消費市場規模太小,軟體的成功要能夠容易複製以造成數量上的取勝,他所看重的是sMeet做為資通訊基礎架構的水平整合平台的商機,隨著多樣化的智慧型應用的大量開發與創造,搭配台灣的硬體優勢相輔相成,打造出「巨架構微服務」的整合平台,這個商機值得台灣廠商好好珍惜。

    宏碁集團歷經要「分」才會拚的階段,在1990年代,集團內的大型硬體製造子公司分拆獨立,各自努力於品牌與製造的國際競爭與征途上,但是今天需要回頭來看所謂要「合」才能贏的機會,過去電子製造與代工的利潤捉襟見肘只有3~4%,今天透過軟體系統的整合後,他認為新型態的軟硬體系統整合的商機浮現,拜少量多樣化的趨勢之賜,勢必推升軟體所驅動的資通訊系統整合的獲利模式。

    以施振榮的角度來看,集團內的戰將們要從各司其職與各擅勝場的角色上,一起揪團打國際盃,這才可以看到成功的契機,他提出「新微笑曲線」的概念,即是跨領域合作,共創價值,而軟體做為資通訊系統整合的平台正充滿著新的商機,以下是他的趨勢專訪。

    Q1:您如何看待台灣科技產業進入軟體的挑戰?台灣的軟體公司要如何經營才能成功?

    施:說到台灣軟體產業的挑戰,軟體的成功的關鍵是要憑藉著規模與數量的加乘效益與實力,我在80年代擔任台北巿電腦公會理事長時,台灣的軟體產業隨著電腦硬體設備進入台灣時就已經起步,早期的軟體公司是以軟體系統整合(SI)的概念為主,起步時與當年的硬體產業所面對的挑戰不相上下,但是因一直無法發揮數量與規模上的效益,所以營運比較辛苦,如同當年全球最大的軟體服務公司為例,也是異常艱辛;就我的觀察,當年以軟體廠商來做系統整合為主的服務,比不上以硬體為主的系統整合商來的吃香,但是今天有機會看到翻轉的契機了。

    軟體成功的兩大推力是規模與國際化的能力

    鑒於軟體產業的辛苦,早期我在1990年代的初期任台北市電腦公會的理事時,因為重視軟體的潛力發展,所以特別在電腦展中提供免費的攤位給軟體公司來參展,做為一種軟體產品展示與國際化的推展,那時候很清楚的知道,台灣市場不夠大,客觀條件不足,軟體要能夠成功有兩大關鍵的力量,首先需要借助電腦硬體的規模經濟,再者就是讓軟體能國際化的兩個主要的推動力量,目前在台灣幾個重要的軟體廠商的成功經驗,也看到初期採用與PC一起搭售組合(Bundle)的策略提供成功的關鍵,大批量與消費者重複使用的經驗,促成軟體成功的機制。

    我認為電腦的硬體系統是一個載具的概念,台灣因為硬體製造的實力堅強而容易進入國際領域競爭,國際級的軟體巨擘實力強勁,但是一談到硬體的載具,那一定會找台灣來合作,所以我們的軟體企業除非在某些特定領域,否則一般都會避開硬碰硬的對決競爭,因此宏碁選的軟體發展策略是不去妨礙硬體生意的發展實力,而是找到可以展現整合硬體優勢的軟體商機,這個新領域中我看到台灣進入的強項在於工程師技術與台灣健保醫療系統所帶來的優勢。

    展望未來,面對國際分工與趨於複雜化的現實,為了掌握未來的機會,一個具備彈性功能、成本優勢,以服務為導向的生意模式,加上探索智慧醫療、智慧農業、智慧製造,以及智慧城鄉等應用,我預測獲利三成、四成的新事業體會快速應運而生。

    Q2:今天宏碁如何在軟體市場上找到發展的契機?

    施:宏碁的轉型過程中,我們認為諸如sMeet等軟體的發展機會,首先就是先制定出廣泛(Universal)的產品規格,可以藉由大小通吃與兼容並蓄的產品規劃能力,做出能與最多的硬體相搭配,我從2013年重回宏碁的時候,就推動宏碁大舉朝向通訊與智慧醫療兩大主流的方向來推動宏碁務實的市場發展轉型,當中智慧醫療靠的是跨領域的整合,而通訊則是靠軟體整合。

    通訊與智慧醫療市場是宏碁所看到的美好未來

    首先,通訊系統與軟體息息相關,舉凡主流的數位交換機與VOIP等系統都是用電腦與軟體所搭建而成,今天用軟體來定義一切是電腦產業的大勢所趨,過去以類比訊號為主的PBX系統承受從電腦與整合軟體所帶來的強大市場壓力,智聯的sMeet是先整合視訊的功能,接續也會將語音訊號加以整合在內,這也是為了進入通訊系統的起手式,所以宏碁朝下一世代的通訊系統發展是早已經確定。

    sMeet視訊會議軟體的最佳賣點就是安全性的要求,兼具使用雲架構(Cloud Based)或內部部署(On-Premise)的架構來滿足不同的安全性的需求,這也整合宏碁過去發展BYOC自建雲服務的寶貴經驗,不斷探索使用筆記型電腦等級的系統來搭建一個私有雲系統的可能,分散式網路還是有小而美的實用性上的好處,再者,sMeet使用上也兼顧企業內部高敏感性機密的視訊會議需求,以及同仁商務差旅在外的視訊會議方便性之需,所以我的sMeet提供兩種不同的雲端網路的配置,來提供我做到隨時隨地參與視訊會議,也可以在緊密安全性下進行企業內的重要會議。

    Q3:您如何看待sMeet所打造的商業模式的變革?

    施:宏碁集團在陳俊聖執行長上任後積極轉型,針對旗下各主要事業做了較為明顯的區分,希望商用市場能夠靠著旗下各個小虎分進合擊,組成了以商用布局為主的宏碁聯合艦隊之姿,透過產業下游的系統整合服務,將上游的品牌產品也一起打進終端應用的客戶群,這也是智聯目前正積極努力的方向。

    開放sMeet的API模組 搭建新的產業合作的模式

    這個專訪的第二部份是聚焦於sMeet的產品與市場的推廣動態。以下是智聯服務韓政達總經理的觀點。

    Q4:請韓總經理說明一下sMeet的產品特點。

    韓:sMeet是一個後疫情時代的產品,需要慎密的商業模式以滿足遠距應用的需求,由於市面上視訊會議軟體競爭非常劇烈,sMeet在產品面需要具備後發先至的優點,最主要的利基點就是善用雲架構打造三個產品的優勢,第一,資訊安全的優勢,因為使用宏碁BYOC的私有雲技術,兼顧頻寬與資訊加密的優勢,讓企業保持高度的資安防護的能力,而且在架構上的成本非常具有優勢,降低導入成本。

    第二,4K高畫質影像品質,拜私有雲技術之賜,充足的頻寬可以讓企業內視訊會議使用4K解析度影像品質,大幅提高與會者的使用者體驗,第三,容易使用,在PC上善用以瀏覽器為主的方便性,雖然手機仍需要App下載,但是整個使用介面簡單明瞭,無需訓練課程就可以使用。

    為了打造更多的使用範例,針對疫情肆虐下的日常,目前sMeet團隊為台灣上市櫃公司打造董事會專屬sMeet視訊會議系統,而且完全依照證管會的法規要求所設計的專屬應用,再者,從大量的sMeet場域實地測試的經驗中,目前已經有許多新的使用範例正在運行,相關的應用也有更多的產業殷切的探詢,尋思為了讓sMeet能夠成為更多重要應用的關鍵溝通工具,目前已經著手制定彈性sMeet的API軟體模組,整合到不同專業系統中,讓更多的產業可以從中得到最大的效益,搭建新的產業合作的模式,強化以服務為導向的企業文化的貫徹。

    Q5:請韓總經理說明一下sMeet的市場發展動態與上市的計畫。

    韓:智聯是宏碁集團的新群龍計劃的一個企業內部創業的成果,雖然現在資本額不大,但是在宏碁集團的大家庭下,分享宏碁集團的重要的資產,也就是Acer的品牌價值,以及集團下的重要的人脈與人才的資源,以我親身經歷而言,於2021年初,智聯參與競標一個北歐國家的漁業公司的業務案,由於充分獲得Acer歐洲辦公室的協助,迅速解決問題,讓我們一舉打敗日本電信巨擘的競爭者,做到小蝦米打敗大鯨魚的致勝成果,取得成功。

    有了這個初試啼聲的成功之後,我們積極利用sMeet的API來進行產業界的垂直整合應用的發展,目前瞄準包括銀行的線上開戶系統,甚至是大專院校或專業訓練單位的線上教學系統等新的嘗試,都讓sMeet在新興應用上創造商機,在國際市場上,透過宏碁集團在當地公司地協助,持續串連集團優勢資源,瞄準重要的營收貢獻產業,目前智聯是sMeet全球代理商,負責行銷與提供在地化服務的任務,目前已經在美國設立子公司,並陸續在北美各州成立區域型辦公室,並期盼進一步朝向一家國際服務公司前進,把好的人才推向全世界,走向全球。

  • 自地自建法規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4 23: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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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們來看看民國110年9月1日才做成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刑事裁定」吧!

    👉🏻本案法律爭議: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卻故不依法簽報,而未能續行相關程序並執行拆除,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此大法庭裁定:採肯定見解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而故不依法簽報,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築之整體用益狀態,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見解節錄:

    1、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利罪,既以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而圖得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其構成要件,則本罪保護之法益已不再侷限於單純公務員身分暨其執行職務之公正性,及國民對於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性,而係兼及公務員職務執行之廉潔性,故要求公務員執行其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必須合法、公正、不得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又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客觀上違背其所應遵守之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致違反相同事項應予相同處理之平等原則,#其因而凸顯個別之特殊利益,#既因公務員違背法令所致,#該項所圖得之利益,#其取得及保有即不具有正當法律權源,#自均屬本款所規定之不法利益。

    2、本罪所規定含有抽象意涵之「利益」,係指 #一切足使圖利對象之本人或第三人其財產增加經濟價值者均屬之,包括 #現實財物及 #其他一切財產利益(#包含有形、#無形之財產利益及消極的應減少而未減少與積極增加之財產利益,#或對該財物已取得執持占有之支配管領狀態者),且不以有對價關係及致其他損害之發生為必要。故該款所稱不法利益,只須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因其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與不法圖得之自己或其他私人利益間,具有因果關係,即可成立。

    3、稱違章建築者,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依同辦法第5條前段及第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5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準此,如係未經取得執照之違章建築,除屬既存而無須立即拆除之舊有違章建築外,均應依規定予以查報,並由拆除單位拆除之。公務員對該等違章建築之查報、拆除並無裁量空間,若明知依相關法令應即予簽報,故意隱而不予查報,#致該違章建築免遭拆除,#得以繼續違法留存或用益,#使原始起造人仍可繼續享有違章建築留存之整體用益,#即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相關說明網址:
    https://tps.judicial.gov.tw/tw/cp-1111-448060-caf76-011.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說見解補充:

    關於公務員圖利罪「不法獲利」的認定,學說認為是從財產角度觀察價值是否增加,不包括非財產上的利益。只要是足使圖利對象(本人或第三人)增加財產利益,且能計算出數額,此時即可評價為不法獲利。(註1)

    不過,由於公務員圖利罪被定性為結果犯,且不處罰未遂犯,因此重點將置於個案是否存在不法獲利。但誠如李茂生老師所言,「不法」利益指的是超過市價的利得,因此如果沒有存在具體的利益,此時要如何與市價進行比較?不無疑問。筆者思考的問題是,本大法庭裁定涉及違章建築之「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縱使承認它是公務員圖利罪所稱之「其他不法利益」,但能否真的計算出具體數額?縱使能計算得出來,那要採用什麼標準計算?此一大法庭裁定似乎都沒有處理,只是單純認定屬於「其他不法利益」而已。當然,如果立法者能夠規定圖利未遂的處罰規定可能更好,亦即當我們能證明公務員是違法執行職務,且該公務員企圖利用此種行為獲得不法利益時,即屬未遂,因為本罪職務執行公正性的公共信賴法益,實已受到侵害,而具有可罰性。(註2)

    註1:整理並改寫自許澤天,刑法分則(下),2021年7月三版,頁518-519。

    註2:整理並改寫自李茂生,新修公務員圖利罪芻議,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12月,頁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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