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住房地免稅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自住房地免稅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自住房地免稅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自住房地免稅額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房地合一新制懶人包 2021年又過了一半,時光飛逝,竟然來到7月,今天是「房地合一2.0」、「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的第一天。 很多人還是搞不懂「房地合一稅2.0」到底是什麼,幫大家整理一個懶人包,簡而言之,要杜絕投機客短期炒作課重稅,原本2年內課稅獲利35%~45%,新制拉長到5年。 另外...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20的網紅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 訪...

  • 自住房地免稅額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1 09: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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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新制懶人包 2021年又過了一半,時光飛逝,竟然來到7月,今天是「房地合一2.0」、「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的第一天。

    很多人還是搞不懂「房地合一稅2.0」到底是什麼,幫大家整理一個懶人包,簡而言之,要杜絕投機客短期炒作課重稅,原本2年內課稅獲利35%~45%,新制拉長到5年。

    另外之前有很多投資客,成立人頭公司炒房,新制法人比照「個人」課稅標準。

    對自住客的我們來說,基本上新制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但如果要「換屋」怎麼辦?記得要用「重購退稅」喔!

    📌「重購退稅」三大要件要符合:
    第一:是出售前一年沒有做為租賃、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二: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並居住。
    第三: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要在兩年內。

    注意:如果選用重購退稅,5年內所購房屋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房地合一2.0懶人包】7月1日新制上路
    適用對象:個人出售房地而獲利者
    預售屋換約也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喔!

    Step 1.【先算課稅所得有多少?】
    成交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免稅額400萬元,超過部分稅率10%

    Step 2.【再算要繳多少所得稅?】
    課稅所得x稅率(10~45%)=所得稅

    ※非自願因素(如調職、房地產強制執行)交易 、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後出售、都更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稅率20%

    📌【案例說明比較清楚】
    Alex購買一間房1000萬,持有1年半轉售,賣了1460萬,另外支付仲介及代書費用約45萬,這段持有期間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約15萬。

    請問Alex持有1年半,出售房地產,房地合一稅要繳多少?

    1460萬-1000萬-45萬-15萬=400萬
    400萬X45%=180萬

    答案:繳稅180萬

    但Alex如果不轉手,若持有6年後符合自住優惠並以相同條件出售,可享有400萬免稅額,超過部分再以稅率10%計算,Alex這次不用繳稅 #提醒6年並非一生只能一次

    資料圖片來源/財政部網站

    #地產秘密客

  • 自住房地免稅額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9 19:24:45
    有 61 人按讚

    【✨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房地合一稅2.0三讀通過✨】

    為了遏止房價不當哄抬,落實居住正義 ,政府去年12月提出「 #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 」,除了已經上路的第一波方案(包括內政部稽查紅單炒房、修正實價登錄三法,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金管會督促銀行採差別或審慎授信,央行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等措施),第二波「房地合一稅2.0」方案,今(9)日上午也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將自今(11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改革六大重點快速看👀
    1⃣短期套利者課重稅:延長個人房地短期交易所得課重稅(35%、45%)的持有期間,抑制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但境內個人持有期間超過5年、非境內個人持有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不變。
      
    2⃣法人比照個人課稅:營利事業比照個人,按持有期間採差別稅率,分開計稅,抑制營利事業短期炒作不動產,防止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進行房地短期交易避稅。但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期間超過5年、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不變。
      
    3⃣擴大房地課稅範圍:將「預售屋交易」及「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納入課稅,抑制預售屋炒作,防杜以股權移轉方式炒作不動產,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4⃣土地漲價總數額設上限:「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數額為限,防杜高報土地移轉現值來增加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
      
    5⃣以下5種交易不受影響:
    ♦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地、
    ♦個人及營利事業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後,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
    ♦個人及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之交易,維持稅率10%及免稅額度新臺幣400萬元。
      
    6⃣施行日期: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
      
    🔎更多資訊請參考 中華民國財政部「房地合一2.0 專區」:https://www.mof.gov.tw/houseandland

  • 自住房地免稅額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13 13:07:27
    有 291 人按讚

    聯合報昨晚6/12刊登專題報導《【失落世代4】救救失落世代 青年無屋有解嗎?》(內容詳如下網站聯結)。有關我對此問題的看法,可以參考見專題報導。因為專訪內容文章需要登記註冊,為方便閲讀,我將內容轉貼如下,以方便閲讀。

    ———
    政大研究指出,當今台灣人最主要的資產是房地產,平均占總財產75%。然而1978至1993年出生的失落世代碰上低薪、房屋飆漲,買房大不易,財富累積就更輸其他世代。學者表示,要改善青年居住問題,得靠房市透明、房地稅務革新、健全租屋市場等多管齊下,才能有成效。

    政大台灣研究中心主任連賢明率領的財稅研究團隊發現,房地產是台灣人在2004至2014間價值成長最迅速的資產。研究顯示,除了極端的前0.01%富豪仍以股票為持有比重最高的資產,財富是後50%人口的房地產淨值,都在2012年後取代股票,成為占比第二高的資產、僅略次於銀行存款,其他民眾則都以房地產為最重要的資產。

    「房地產在這段時間漲四成,相當不正常。」連賢明說,在其他資產都沒增加這麼多情況下,房地產一支獨秀,有其人為因素。緣由是金融海嘯時,全球包括台灣實施銀行低利率政策,銀行大量放款;台灣房地稅原本就低,加上低利率房貸誘使,形成強大購屋誘因,台灣房價就這樣一飛沖天至今。

    在此情況下,台北市房價所得比從2002年6.01倍飆升為2018年15.32倍,17年增加254%,但撞上這段期間的失落世代起薪、整體實質薪資都衰退,多與買房無緣,加大世代貧富差距。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台灣高房價問題關鍵在市場機制失靈,有隻看不見的手在後面操弄,如果房市資訊能真正透明公開,就不會到這地步。

    張金鶚說,台灣雖已實施不動產實價登錄,但常見以少報多,比如之前傳出賣價1000萬卻報2000萬、甚至300萬報3000萬,在備註欄註明是親友買賣、違建者更達三分之一,企圖逃避政府查核。偏偏政府查核能力有限,且就算查到,也罰得很輕,不像歐美罰得很重。

    張金鶚表示,實價登錄問題還包括登錄資訊往往過時,許多出現的價格常是數年前賣價,又以預售屋問題最大,因為建商都是等持有戶全部賣完後一個月才登錄,造成出現資料都是三年前賣出價。去年規畫的實價登錄2.0版雖想改善此問題,但在房產業者反對下,又沒下文。

    台灣實價登錄不像國外公開全部地址,也是一大問題。張金鶚說,美國等國實價登錄都很公開,地址、買賣價、買賣方、買賣幾次都一目了然,絕非個資保護範疇,台灣至今對地址卻遮遮掩掩,結果造福的是從中謀利者,也造成民眾不信任。

    他說,實價登錄以少報多,可向銀行超貸,拿現金另做他用;未來賣房時須繳的土地增值稅也可少繳點。雖然買家這樣做不見得是要炒房,但在房價虛抬下,最後現象就變成炒房。

    要讓台灣房價合理化,還待相關稅務合理化。張金鶚說,台灣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都太低,像美國房屋持有稅是房價的1%至3%,但台灣僅千分之一,甚至遠低於汽車持有稅,變成「不炒房是笨蛋」。

    改革房地相關稅務,張金鶚表示,首先應區分土地自住、非自住,若是自住,稅率就可較優惠;若是非自住,就課累進稅,房屋也一樣。用以決定稅基的公告地價也該漸漸接近市價,而非像現在這樣不顧現實;全台也該落實囤房稅且像德國那樣用刑法罰,而非像現在北市雖實施,卻大幅放寬。「囤口罩、衛生紙都用刑法罰,為何囤房不用罰?」

    張金鶚也主張,未來應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房地產持有稅」,以市場為基礎課稅,避免現在房地分離交給各縣市人為估價,容易產生弊端。

    租屋市場也該受關注。張金鶚表示,政府應釐清要解決的是住的問題,而非資產自有問題。國際上,先進國家如歐美房屋自有比率只有六成,大家覺得租房子就好,反而是較落後國家房屋自有率高。台灣政府也該關心租屋市場,讓租屋資訊像不動產實價登錄那樣公開,而非只是發租金津貼,結果反而讓租金浮上來。

    政府宣稱要蓋社會住宅解決青年無屋問題,張金鶚較保留。他表示,社會住宅無法以量制價,建商雖然很歡迎,但實際效果不彰。因為社會住宅往往一蓋多年,等蓋好了,年輕人常常已用不到;且社會住宅應該是給弱勢用,但台灣只提供三成給弱勢住。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林宗弘也認為,社會住宅應像公立托兒所這樣,應由社會底層40%人口優先。

    在世代間貧富差距外,代內貧富差距也很明顯。連賢明表示,2004至2014 年間,台灣薪資成長停滯,但20至39歲間代表貧富差距的吉尼係數卻較台灣整體社會的係數高。他推測,35歲前的財富成長,應與父母贈與有關,特別是台灣在2009年曾大幅調降贈與稅的免稅額與稅率。

    35歲的Winnie小孩快兩歲,正是父母幫忙下的受惠者。她表示,自己和丈夫雙薪雖不低,但要買房還是不可能,由於爸爸有家族事業,願意支持,他們才有可能買房。她身邊不少朋友也都是靠父母贈屋或給頭期款,才有可能擁房。

    34歲的小林夫婦則是另個極端。他們從事小生意,小孩一歲,平時光養一家都很辛苦,但還得先幫爸媽付房貸。「我們是最苦的三明治世代!」小林說,先前遇到疫情時,他們一度差點斷炊,「吃飯都不容易了,怎麼敢想買房?」

    針對代內貧富差距問題,連賢明表示,除了房地稅外,許多國家會靠扣遺產贈與稅改善,台灣還待研究。林宗弘說,除了已直接贈與者,失落世代雖有可能靠上一代繼承移轉改善經濟狀況,但現代人平均壽命高,青年世代恐要等40年才能繼承,何況居住地點也往往不同,變數還很多。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31664

  • 自住房地免稅額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6-20 03:55:53

    「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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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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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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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訪談主角:
    專營商用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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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絲專業請搜尋: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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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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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房地免稅額 在 睿富財經頻道WealtHub Channel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9-05 0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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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內容:英國稅項多?嘉賓釐清當地買樓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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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 本集精華
    04:44 在英國作為業主會面對什麼稅項?
    09:50 買家需要付地產經紀的佣金嗎?
    11:25 買樓收租和自住所交的稅是否一樣?
    12:43 買一手樓和二手樓的稅率有分別嗎?
    12:59 買樓時,除了印花稅還需付其他費用嗎?
    14:54 Leasehold同freehold 在稅務上有何分別?
    18:07 在英國和香港同時申報稅收,需繳交兩份稅款嗎?
    22:00 商用物業、停車位與住宅的免稅額有分別嗎?
    25:08 可以避免40%遺產稅嗎?

    本集內容為嘉賓個人意見分享,如有疑問可向專業人員查詢。
    本節目對閣下因援引有關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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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0 房地產專家現場分享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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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rek Lee:豐盛會創辦人、傳媒企業老闆及資深投資者,亦是投資理財書作者。

    ? Kenneth Chiu :Martin & Co 英國房地產事務所香港區董事。生於香港並在英國接受教育,並取得碩士資歷及特許專業資格。 他曾在英格蘭和蘇格蘭的不同地區工作,並在過去30年中一直以英國和香港兩地為家。 Kenneth具有豐富在英國房地産買賣和出租房地產的實戰經驗。 人脈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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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房地免稅額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5-05-15 12:51:32

    150514TVBS 自住客也遭殃 獲利逾400萬課10%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2cwH88pP_w

    記者:黃宇潔、周育鋒

    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制公布後引發大爭論,就是因為內容限制自用住宅獲利超過400萬,就得課10%稅負,比起日本有810萬的門檻限制,甚至法國規定一戶自用住宅免稅的規定而言,台灣相對相對台嚴苛,房仲說這就像把自住客全面都成了投資客,尤其持有期間的土增稅、房屋稅等不能扣抵,如果稅制真的過關上路,對自住客來說賣屋壓力也成了課稅壓力。......↓房仲業務員陳泰源:「過去這5年來平均的漲幅1年就有1成的漲幅。」

    20年老大樓地點好,所以漲幅驚人,但套上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制版本,未來如果要賣屋,連自住客都得多繳稅。

    房仲業務員陳泰源:「如果以過去5年這樣正常的漲幅(估算),持有1年就已經賺了將近400萬了,好像連自住客都是投資客一樣,變相的就是誤傷了,你連一般的自住客、長期持有的你(政府)全部都打到了。」

    因為舊版本規劃交易總金額在4000萬以下就不課稅,現在改成以獲利400萬當基準,超過的都要課10%,以這間中古屋來說,就算是自住沒有出租,持有超過6年,照樣得掏出10%稅負。

    房產專家田大權:「賦稅署是用一個2千萬的房子為例,每年漲3%,也就是60萬,連續持有6年,是不是360萬,算一個整數400萬這樣子算出來的,這一個計算的方式,它是以房價持續上漲為前提,但是財政部認為房價不會上漲了,這時候可能出現一個邏輯上的問題,就是說如果房價不會上漲,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又是所得稅的話,那收得到稅嗎?」

    稅制結果與立法初衷不只出現大矛盾,更大爭議是太過嚴苛,因為在法國出售住宅,可以享有1戶免稅優惠,至於在德國,持有3年以上的自用住宅也不用繳稅,日本自用住宅的免稅額是訂在台幣810萬。

    房產專家田大權:「400萬這種絕對數字一出來之後,其實它已經無所謂高低的問題,反而市場會找到另外一個空隙,也許會炒作中低總價或是低總價,因為我們看到其實像現在南部或者其他非大台北地區之外,從800萬漲到1200萬的房子非常非常多,如果1千萬賣到1500萬,獲利是5成耶,5千萬的房子賣了5500萬,獲利只有1成,獲利率完全天差地別,但是稅制是一樣,這到底哪裏有問題。」

    不同的獲利率卻課同樣的稅,讓專家看了都納悶,再加上對自住客而言,好不容易攢錢買了房,想不到在財政部眼中也是炒房投資客。

    房仲業董事長王應傑:「現在房子賣了要繳土增稅,一定要繳土地增值稅,還有持有年限裡面,繳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甚至你銀行貸款利息都應該列入你的成本扣除,這樣再來課,譬如說10%,那我會覺得說很合理,我所有的成本政府(如果)不承認,你要怎麼說什麼是房地合一制。」

    雖然財政部版本還得經過立院三讀通過,但課稅的不確定性肯定讓房市交易更慘淡。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8009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161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