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住房地免稅優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自住房地免稅優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自住房地免稅優惠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想賣房子,先算清楚要繳多少增值稅&房地合一稅! 有一位網友說: 他的親戚65歲,沒有現金,有三間房屋,一間自住,兩間收租,想要賣一間房屋當養老金,怎麼樣賣比較省稅? 合法省土地增值稅,運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10%: 如果這位親戚沒有賣過房地,想賣的那一間房屋是出租(或營業)的那一...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514TVBS 自住客也遭殃 獲利逾400萬課10%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2cwH88pP_w 記者:黃宇潔、周育鋒 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制公布後引發大爭論,就是因為內容限制自用住宅獲利超過400萬,就得課10%稅負,比起日本有810萬的門檻限制,甚至法國規定一...

  • 自住房地免稅優惠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5 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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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賣房子,先算清楚要繳多少增值稅&房地合一稅!

    有一位網友說:
    他的親戚65歲,沒有現金,有三間房屋,一間自住,兩間收租,想要賣一間房屋當養老金,怎麼樣賣比較省稅?

    合法省土地增值稅,運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10%:
    如果這位親戚沒有賣過房地,想賣的那一間房屋是出租(或營業)的那一間,就必須遷入戶籍(自己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並且停止出租(或營業)一年後,再出售房屋,就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核課增值稅。
    這優惠稅率一人一生只有”一次”的使用機會,如果使用過,還有「一生一屋」的節稅方法(以後有機會再說)。

    但如果他要賣的房地是那間自用的,在沒有出租、營業的時候,不必等一年,出售前確認或遷戶籍到出售的房屋即可!

    合法省房地和一稅:就是看你賣的房屋是何時購買?哪一間賺得比較少?

    想賣的房屋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就要以房地合一稅來做計算,如果是自住的房地(設籍滿6年),出售後價差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的課10%的房地合一稅。其他情形,持有2年以內45%稅率,超過2年在5年以內35%稅率,超過5年在10年以內20%稅率,超過10年15%稅率。

    如果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子,今天以後要賣,適用舊制,就不用計算房地合一稅。

    另外,也要看你賣的房屋哪一間賺得多?哪一間賺得少?來計算比一比,算出賣哪一間比較划算。

    理財,也要理稅!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房地合一稅
    #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
    #不動產
    #房東
    #自住
    (照片非本文中的房屋)

  • 自住房地免稅優惠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1 09: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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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新制懶人包 2021年又過了一半,時光飛逝,竟然來到7月,今天是「房地合一2.0」、「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的第一天。

    很多人還是搞不懂「房地合一稅2.0」到底是什麼,幫大家整理一個懶人包,簡而言之,要杜絕投機客短期炒作課重稅,原本2年內課稅獲利35%~45%,新制拉長到5年。

    另外之前有很多投資客,成立人頭公司炒房,新制法人比照「個人」課稅標準。

    對自住客的我們來說,基本上新制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但如果要「換屋」怎麼辦?記得要用「重購退稅」喔!

    📌「重購退稅」三大要件要符合:
    第一:是出售前一年沒有做為租賃、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二: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並居住。
    第三: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要在兩年內。

    注意:如果選用重購退稅,5年內所購房屋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房地合一2.0懶人包】7月1日新制上路
    適用對象:個人出售房地而獲利者
    預售屋換約也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喔!

    Step 1.【先算課稅所得有多少?】
    成交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免稅額400萬元,超過部分稅率10%

    Step 2.【再算要繳多少所得稅?】
    課稅所得x稅率(10~45%)=所得稅

    ※非自願因素(如調職、房地產強制執行)交易 、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後出售、都更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稅率20%

    📌【案例說明比較清楚】
    Alex購買一間房1000萬,持有1年半轉售,賣了1460萬,另外支付仲介及代書費用約45萬,這段持有期間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約15萬。

    請問Alex持有1年半,出售房地產,房地合一稅要繳多少?

    1460萬-1000萬-45萬-15萬=400萬
    400萬X45%=180萬

    答案:繳稅180萬

    但Alex如果不轉手,若持有6年後符合自住優惠並以相同條件出售,可享有400萬免稅額,超過部分再以稅率10%計算,Alex這次不用繳稅 #提醒6年並非一生只能一次

    資料圖片來源/財政部網站

    #地產秘密客

  • 自住房地免稅優惠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4 1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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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議會的快樂夥伴們努力了一年多,我、市府、與其他同仁的不同版本囤房稅法案終於排入下週台北市議會的審查程序!

    最近行政院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並表定7/1上路實施,希望減少房地產的短期炒作,頓時諸多建商又跳出來老調重彈「房市冷掉政府換掉」、「打炒房變成全面打房」等說詞,還有媒體大動作反對,都讓我相當不以為然。

    從去年通過實價登錄修法、預售屋紅單交易管制,可以看出中央開始面對炒房問題。這次提出的房地合一稅修法,是將適用高稅率的「短期交易」時限拉長,讓投機客必須持有更久再交易,否則就要承擔較高的稅率。這確實有助於抑制短期炒作,我也要予以肯定,但在持有成本低的情況下,若只是將炒房改為囤房,對租屋族的幫助不大,且等到時限一過,投機客們依然可以大賺一筆。

    我一直以來都主張調整囤房稅,也在市議會提出修法,目的是希望提高房屋持有成本,以鼓勵房屋釋出。因此,我想回應最近幾種不認同調整的說法。

    第一種,認為各縣市情況不同,不能統一規定。

    依照現行房屋稅條例,除了自用的房屋外,房屋稅可以課徵1.5%到3.6%的稅率,具體稅率多少,則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以台北市為例,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課徵2.4%,第3戶以上就適用最高稅率3.6%。換言之,就算中央統一調高多屋稅率,依然可以像現在一樣,給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空間。我希望的,是調高3.6%的上限,讓台北市在面對囤房大戶時更有能力。

    第二種,認為會影響租屋族。

    他們說,像台北市這種需求大於供給的地方,成本一旦提升,必然直接轉嫁給承租者。但依照自治條例的規定,如果你的房屋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是適用1.2%稅率,而且不計入囤房的戶數內。因此,囤房的稅率提高,對適用1.2%的房屋當然沒有影響,而原本不願出租的多屋者,也會更有誘因出租以避免高稅率,進而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依照供需法則來看,供給提高,當然可以引發租金的下滑。

    現在仍有很多租屋族,資格符合卻無法領取租金補貼,原因就是房東為了逃避所得稅而不讓房客申報,我認為調高囤房稅、增加所得免稅優惠、改善檢舉制度多管齊下,才能落實我們對租屋族的幫助。近期也有在野黨委員指出,針對租屋族的調查並未落實、也沒有相關的實際研究,相關部門應該重視。

    第三種,說韓國課持有稅房價反而上漲,可見囤房稅無效。

    從囤房稅的機制來看,囤房稅並不是一次性要求屋主繳出大筆稅金,而是依照房屋數量、用途、價值,要求屋主每年繳納一定的稅金,它的功能是增加長期持有的成本,在韓國房價原本就飛漲的情況,炒作的人短期內就賣掉,囤房稅當然難有影響,囤房稅既不是它的原因、也不會是它的唯一解方。此外,韓國的特殊租屋制度,是租客要先繳交一大筆錢給房東,再折抵房租,至今仍佔韓國首都圈近八成的租屋模式,韓國首都圈的住房也不像台灣是空屋率高漲;因此,拿韓國的問題評斷囤房稅並不合理。

    要記住一點,韓國近期的首爾市長選舉,不是因為施行囤房稅而造成執政黨的失敗,而是因為「打房失敗」。人民要看到的是成果,不是藉口。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年赴立法院報告時,就表示「現在就有囤房稅機制,未來會公布各縣市房價上漲的問題,讓社會瞭解哪些縣市房價上漲、囤房多,卻又不調整稅基稅率,來給予縣市壓力。」這恰恰說明,政府認同囤房多就該調整稅率、認同調整稅基稅率有所幫助,既然如此,就要有解決問題的道德勇氣。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稱囤房稅值得研議,證實該工具是有效打擊炒作的手段。

    讓房價回到合理區間、減少投機炒作,讓辛勤工作的人們,都可以在合理的努力下擁有自己的居所,我想是無論哪個黨派、哪種政治理念者都會追求的共同目標,也希望執政黨能繼續努力。

    好啦,下週法規委員會我們繼續努力。

  • 自住房地免稅優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5-15 12:51:32

    150514TVBS 自住客也遭殃 獲利逾400萬課10%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2cwH88pP_w

    記者:黃宇潔、周育鋒

    財政部的房地合一稅制公布後引發大爭論,就是因為內容限制自用住宅獲利超過400萬,就得課10%稅負,比起日本有810萬的門檻限制,甚至法國規定一戶自用住宅免稅的規定而言,台灣相對相對台嚴苛,房仲說這就像把自住客全面都成了投資客,尤其持有期間的土增稅、房屋稅等不能扣抵,如果稅制真的過關上路,對自住客來說賣屋壓力也成了課稅壓力。......↓房仲業務員陳泰源:「過去這5年來平均的漲幅1年就有1成的漲幅。」

    20年老大樓地點好,所以漲幅驚人,但套上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制版本,未來如果要賣屋,連自住客都得多繳稅。

    房仲業務員陳泰源:「如果以過去5年這樣正常的漲幅(估算),持有1年就已經賺了將近400萬了,好像連自住客都是投資客一樣,變相的就是誤傷了,你連一般的自住客、長期持有的你(政府)全部都打到了。」

    因為舊版本規劃交易總金額在4000萬以下就不課稅,現在改成以獲利400萬當基準,超過的都要課10%,以這間中古屋來說,就算是自住沒有出租,持有超過6年,照樣得掏出10%稅負。

    房產專家田大權:「賦稅署是用一個2千萬的房子為例,每年漲3%,也就是60萬,連續持有6年,是不是360萬,算一個整數400萬這樣子算出來的,這一個計算的方式,它是以房價持續上漲為前提,但是財政部認為房價不會上漲了,這時候可能出現一個邏輯上的問題,就是說如果房價不會上漲,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又是所得稅的話,那收得到稅嗎?」

    稅制結果與立法初衷不只出現大矛盾,更大爭議是太過嚴苛,因為在法國出售住宅,可以享有1戶免稅優惠,至於在德國,持有3年以上的自用住宅也不用繳稅,日本自用住宅的免稅額是訂在台幣810萬。

    房產專家田大權:「400萬這種絕對數字一出來之後,其實它已經無所謂高低的問題,反而市場會找到另外一個空隙,也許會炒作中低總價或是低總價,因為我們看到其實像現在南部或者其他非大台北地區之外,從800萬漲到1200萬的房子非常非常多,如果1千萬賣到1500萬,獲利是5成耶,5千萬的房子賣了5500萬,獲利只有1成,獲利率完全天差地別,但是稅制是一樣,這到底哪裏有問題。」

    不同的獲利率卻課同樣的稅,讓專家看了都納悶,再加上對自住客而言,好不容易攢錢買了房,想不到在財政部眼中也是炒房投資客。

    房仲業董事長王應傑:「現在房子賣了要繳土增稅,一定要繳土地增值稅,還有持有年限裡面,繳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甚至你銀行貸款利息都應該列入你的成本扣除,這樣再來課,譬如說10%,那我會覺得說很合理,我所有的成本政府(如果)不承認,你要怎麼說什麼是房地合一制。」

    雖然財政部版本還得經過立院三讀通過,但課稅的不確定性肯定讓房市交易更慘淡。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80096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916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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