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ced (Serenity)
看板DSLR
標題[問題] 街頭攝影肖像權的問題
時間Thu Feb 16 11:11:01 2023
一直以來都有的疑問,在公共場合拍照或錄影,是否有侵犯肖像權的問題?尤其是如果被
拍攝的人有戴口罩的話?
最近YouTube自動遞送安坑輕軌試營運的影片給我,就點進去看了一下,看到這一幕:
https://i.imgur.com/Jy2RI0C.png 出處:平行線交通(YouTube頻道)
當下反應是:天啊,是有沒有那麼誇張?
歐美YouTuber的影片我也看了不少了,歐美算是很講法治、很講人權的先進國家了吧,不
記得看過這樣人像模糊的Vlog!
歐美很多都是直接對著路人拍的:
https://tinyurl.com/yc86weyj 這是公共場合,而且臺灣現在還一堆人在戴口罩,有需要做到這樣嗎?這樣的照片或影片
,放到十年後來看,有價值嗎?1/4以上的畫面都模糊的!
我的疑問是:
1. 在公共場合街頭攝影,是否有侵犯肖像權的問題?(假設裡面的人都沒戴口罩)
2. 假設拍到的人有戴口罩,只露出眼睛,是否仍有侵犯到對方的肖像權?
想跟同樣愛好攝影的大家討論一下,謝謝。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676517064.A.7AC.html
推 smileahpain: 拍來不公開應該還好,問題是放上YT這還有可能會營利 02/16 11:16
這邊想討論的是有公開在社交平臺,如IG、YouTube、FB……
推 ihcc: 沒有營利就沒差吧 02/16 11:16
→ smileahpain: 有在注意日本YT的話,很多都是直接碼掉路人 02/16 11:16
推 vi000246: 有侵犯的問題 但沒造成損害 所以上法院也沒事 02/16 11:19
→ vi000246: 而且那個人要怎麼證明被拍的是他本人? 02/16 11:20
推 xoy: 看國家,像日本就要注意了,日本影片上碼也是這兩年的事 02/16 11:20
推 rinkai: 沒有盈利就沒有肖像權的問題,用攝影機有創作自由實際上 02/16 11:21
→ rinkai: 不用管別人靠腰,但還是會引來麻煩 02/16 11:21
→ vi000246: 如果被拍到就要下架 那記者報新聞時我去後面路過一下 02/16 11:22
→ vi000246: 再靠北侵犯肖象權 這個新聞要因此拿掉嗎 02/16 11:22
推 rinkai: 一般真的會影響到人的不是“肖像權”,而是“隱私權”就是 02/16 11:23
→ rinkai: 了 02/16 11:23
推 rinkai: 之前有向法律顧問詢問過,基本上沒有違法疑慮,但是不明 02/16 11:26
→ rinkai: 事理找麻煩的人很多,模糊是為了保自己不是為了遵守法律 02/16 11:26
推 faang: 其實沒有所謂的肖像權,而是若有負面呈現,可能有名譽權的 02/16 11:46
→ faang: 問題。所以有一些街頭攝影,很喜歡看圖說故事,把路人拍的 02/16 11:46
→ faang: 一些照片做一些自己戲謔陳述,其實我覺得多少有踩線的問題 02/16 11:46
→ faang: 。 02/16 11:46
推 fman: 是否侵害肖像權是看是否合理使用,一個簡單判斷就是有沒有營 02/16 11:46
→ faang: 但就如同上面推文說的,理論上可以,但是對方會不會告你、 02/16 11:47
→ faang: 讓你上法庭,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有些人會選擇比較安全保 02/16 11:47
→ faang: 守的做法 02/16 11:47
→ fman: 利,所以單純拍照還好,但放YT有開營利的話就會爭議,所以通 02/16 11:47
→ fman: 常有點規劃的YT頻道都會碼掉,而新聞因為有傳播資訊的功能, 02/16 11:48
→ fman: 所以這方面判定會比較寬鬆就是 02/16 11:48
→ botdf: R大你的說法是律師的完整見解嗎? 許多街拍都是針對特定 02/16 11:49
→ botdf: 人物拍攝,單以是否盈利跟創作自由來詮釋這個問題似乎過於 02/16 11:49
→ botdf: 簡化。 02/16 11:49
→ faang: fman的理解完全錯誤,首先合理使用是著作權的範圍,跟名譽 02/16 11:50
推 vi000246: 你可以去查法條 要有造成損害才能請求賠償 02/16 11:50
→ faang: 、隱私是兩回事;二來非營利與合理使用也不能畫上等號,它 02/16 11:50
→ faang: 只是其中一個判斷標準 02/16 11:50
→ vi000246: 對方要怎麼舉證造成損害? 02/16 11:51
→ vi000246: 就算你營利 他也沒辨法求償 只是你跑法院會很煩而已 02/16 11:51
→ vi000246: 然後會有輿論 YT最怕負面的聲量了 所以會盡量避免 02/16 11:52
推 ByKiss: 上面有人提到記者拍攝,但記者的狀況跟一般人不太一樣喔 02/16 11:54
→ ByKiss: 一般新聞拍攝可主張具有公共利益,基本上不太容易被究責 02/16 11:56
→ ByKiss: 除了狗仔或跟拍一般人,多數新聞事件都可主張其公益性質 02/16 11:57
→ ByKiss: 雖然實務上還是有告成的案例,所以主流媒體多會斟酌 02/16 12:01
→ vi000246: 我自己是覺得 不要拍到公眾人物 被告的機率很低啦 02/16 12:06
推 abcd11001100: 騎兵國真是世界獨一無二的 02/16 12:25
推 chowencheng: 先不論肖像權,如果入鏡的人一直威脅要你刪除他的畫 02/16 12:49
→ chowencheng: 面,你不覺得煩嗎? 02/16 12:49
推 Xperia: 不跟其他個資連結的話應該就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02/16 13:53
→ louiskuo: 如果對方缺錢要搞你 他會說你的照片害他得憂鬱症 然後 02/16 14:11
→ louiskuo: 把本來就有的憂鬱症怪到你頭上 我之前就遇到這種神經病 02/16 14:11
→ louiskuo: 幸好法官明理 02/16 14:11
推 festa: 攝影馬拉松會發授權書,拍到路人要給路人簽名 02/16 14:51
→ festa: 我記得是看得出是誰就要簽 02/16 14:51
推 RC8377: 怕麻煩吧 02/16 14:57
推 PsMonkey: 敢問各位大大,有被拍路人告贏的判決書嗎? 02/16 15:51
→ PsMonkey: 我一直沒看過這類討論有人有給判決書依據,很好奇 Orz 02/16 15:52
→ PsMonkey: 怕麻煩所以碼掉我相信,反正很多影片訴求也不是人臉 XD 02/16 15:53
→ ddkkz2003: 碼掉就單純避險而已 其實訴訟真的走下去也不會告贏 02/16 17:28
→ louiskuo: 我民事刑事全部勝訴,檢察官說公開場合拍到路人不會有刑 02/16 17:29
→ louiskuo: 責,直接行政簽結,我連偵查庭都不用去就直接不起訴 02/16 17:30
→ louiskuo: 而民事部分,由於對方神經病憂鬱症難以舉證精神損失,再加 02/16 17:31
→ louiskuo: 上我刑事勝訴,所以我民事免賠無罪 02/16 17:31
→ louiskuo: 另外告我的那個神經病要負擔1000元裁判費 02/16 17:33
感謝分享切身經歷。
→ louiskuo: 只要你不是"惡意"拍路人就無罪,像拍路人換衣服就有罪, 02/16 17:42
→ louiskuo: 但假如覺得路人很正,多拍她一下,算是無罪 02/16 17:42
推 vi000246: 拍露在外面的部份都沒事 你去海邊拍比基尼也沒事 02/16 17:44
推 PsMonkey: 感謝 louiskuo 大分享... 我通常是拍房子不拍人,被當 02/16 21:29
→ PsMonkey: 房仲或是當小偷我都認了,有一次還遇到一個有點黑道味 02/16 21:30
→ PsMonkey: 的阿伯攔住我說:「那是他的房子你怎麼能拍」我瞬間還 02/16 21:31
→ PsMonkey: 真不知道怎麼回答... Orz 02/16 21:31
→ smileahpain: 我倒是真的有拍過大樓被警衛請離開要我別拍 02/16 21:34
→ smileahpain: 還有一次在野柳看到一群人在拍鳥我想說很壯觀也拍 02/16 21:35
→ smileahpain: 馬上也叫我別拍 02/16 21:35
推 louiskuo: 拍大樓要注意有沒有人裸體站在窗邊 會變成妨礙秘密罪 02/16 21:57
推 ferrinatice: 若拍照的是白人或文青小姐姐就沒事了,我是直接放棄 02/16 22:47
推 lvlvlv2g: 因為那群大屍在誘拍當然叫你別拍,誰知道是不是在蒐證 02/16 23:03
→ louiskuo: 這種肖像權刑事官司,95%會判無罪,就算不幸被判有罪,上訴 02/16 23:38
→ louiskuo: 後也能翻盤,千萬不要傻傻付和解金給原告,因為那群瘋子 02/16 23:39
→ louiskuo: 故意告你,目的就是要和解金 02/16 23:39
推 vi000246: 我也有遇過跑去拍慈濟精舍 被一個師姊帶去參觀菜園 02/17 00:32
→ vi000246: 然後一直暗示我可以去對面上廁所 02/17 00:32
→ vi000246: 害我只拍到菜園 02/17 00:32
→ KasmirLo: 不能認同71樓更多 02/17 10:16
→ tweisun: 肖像權是人格權,認不出是誰就沒問題 02/17 13:31
嗯,不過根據louiskuo在上面推文的經驗分享:「檢察官說公開場合拍到路人不會有刑責
。」所以,只要是在「公開場合」拍攝,就算認得出是誰也沒關係吧?
→ tweisun: 他需要先證明你拍到的是他,而且旁人也能夠認出這個人是 02/17 13:33
→ tweisun: 他 02/17 13:33
→ tweisun: 拍的當下你可以說沒拍到他,他也無權觀看 02/17 13:33
※ 編輯: bced (114.45.11.92 臺灣), 02/17/2023 14:10:23
→ louiskuo: 重點是公開場合,加上不是私密部位,這兩個條件吻合後 02/17 14:55
→ louiskuo: 就一定無罪,至於有沒有上傳營利這檢察官沒在管 02/17 14:55
推 tings0910: 公開場合拍攝公開部位,應該是不犯法,不過納悶的是, 02/17 23:50
→ tings0910: 有時候新聞報導連嫌犯面貌都打碼,再說嫌犯特徵,WTF 02/17 23:50
→ vi000246: 那是因為嫌犯不能公開 定罪了才能公開 跟肖象權無關 02/17 23:58
推 beagle2001: 台灣很恐怖,拍什麼隨時都會有路人出來制止 02/18 03:40
推 sg1987: 我都以當spy的心情在街拍 02/18 15:54
推 mmmbop: 小心別裸體站在窗前 會觸犯公然猥褻罪 02/19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