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考績獎金計算基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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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考績獎金計算基準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因應行政院會拍板通過福利相關政策,增加產檢假想刺激生育率(小聲說(當了父親就會付清喔♡​ 我們來看看現行的產假相關規定吧!​ ​ 🔻產假在勞基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都有規定。​ ​ 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在​ ❶分娩前後→ 產假8週​ ❷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產假4週​ ​ 而性別平等工作...

  • 考績獎金計算基準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06 1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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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行政院會拍板通過福利相關政策,增加產檢假想刺激生育率(小聲說(當了父親就會付清喔♡​
    我們來看看現行的產假相關規定吧!​

    🔻產假在勞基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都有規定。​

      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在​
      ❶分娩前後→ 產假8週​
      ❷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產假4週​

      而性別平等工作法更進一步規定​
      ❸懷孕2~3個月流產→有產假1週​
      ❹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產假5天​

      以上雇主不得拒絕。​

    -​

    ʚ產假原則上是有薪假ɞ​

    如果你的年資在6個月以上,產假時還可以拿到全薪,如果年資未滿6個月,產假期間則是領半薪。​

    💥但如果是懷孕未滿3個月的(流)產假,性別平等工作法並 #沒有要求雇主一定要給付薪資,因此 #雇主是可以不支薪。不過不能因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等不能藉此作出不利處分。​

    因此也會有人選擇小產時直接請普通病假,畢竟一年內不超過30天的病假是會支付半薪的。​

    -​

    至於 #產檢假 的部分,​
    今天(就剛剛)行政院敲定 #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為7天,​
    但這還需經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囉~​

    目前是預計今年7/1上路救救生育率​
    (但這時期懷孕好辛苦呢༎ຶ‿༎ຶ​

    ━​

    分娩 ❚ 指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
    妊娠 ❚ aka懷孕,指胚胎或胎兒在女性體內孕育成長的過程。​
    流產 ❚ 指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

    ————————————​

    #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1年 #勞動三字第0910035173號令↯​
       https://reurl.cc/zbVKQQ​
    ◦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可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請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雇主不得拒絕。惟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至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受僱者,產假期間之薪資,則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91年 #勞動三字第0910055077號令↯​
       https://reurl.cc/kV689x​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所稱「分娩」與「流產」,依醫學上之定義,妊娠二十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二十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產假 #懷孕 #女性勞工 #勞工權益 #分娩 #妊娠 #流產 #解釋令​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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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績獎金計算基準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04 16: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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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武漢肺炎」,勞工出勤薪資給付方式之說明。
    因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國內確診案例不斷增加,年假結束,重返工作時如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配合相關醫療單位防疫,以避免疫情擴散。
    勞工如係因職業因素感染「武漢肺炎」,應視為職業災害,給予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而非職業原因受感染者,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勞工如未感染「武漢肺炎」而有接觸疑慮,經防檢疫單位要求自主健康管理者,勞工可配合請假(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居家休養或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如雇主認為勞工收到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在家休養,屬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勞工如因防疫需求遭主管機關強制隔離,因非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雇主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薪資應否發放,宜由勞資雙方協商或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勞工之家庭成員如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或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亦可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時,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勞工提出家庭照顧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處長林德輝呼籲,因「武漢病毒」近期確診案例不斷增加,勞雇雙方均應提高警覺、嚴陣以待,事業單位不得禁止勞工戴口罩並加強職場健康衛生管理,非必要不應指派勞工於疫區工作。勞工遇有勞動權益任何問題均可向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詢問,確保自身權益。諮詢電話08-7558048轉302.306.311~315.318~319 勞資關係科。

  • 考績獎金計算基準 在 羅廷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2-02 17: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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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教育部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延至02/25開學!
    (幼兒園依現況繼續)
    國中會考與大學指考日期不變!
    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
    ⚠️P.S:勞動部規定「防疫照顧假最多可以請兩週」,防疫照顧假針對12歲以下學童,家長可以有一人請這個假。
    ▶️ https://reurl.cc/Ylg1ba
    ——————————————-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宣導勞工及其家屬感染請假規定】
    109年1月27日12:00

    一、勞工感染請假規定
    勞工若係因感染「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而有請假之需求,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
    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病假或事假。准假後,勞工未出勤不得視為曠職,惟雇主亦得請勞工出具證明文件。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如下:
    1、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2、 同規則第7條:「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3、 同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 惟勞工請事、病假後自行出國,如請假事由與事實不符,事業單位得以違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有關規定而處罰。
    (二)因職業上原因感染:
    勞工因作業、就業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所引起的疾病,屬職業災害。但是否為職業災害,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如勞工因工作感染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被認定係因職業上原因感染,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給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辦理醫療及工資補償。規定如下:
    1、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2、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予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二、勞工家屬感染之「家庭照顧假」規定
    此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其規定分析如下:
    1、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2、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此為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之處。
    3、所稱之「家庭成員」,為免過度限縮立法意旨,其屬民法第1123條規定之家屬或視為家屬者,只要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人亦屬之,而非以是否登記同一戶籍為唯一認定標準。
    4、雇主必要時得請勞工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證明文件之形式,法無明文,足茲證明受僱者有須親自照顧家屬之事實已足。
    ————————————

    若買無兒童口罩‼️‼️
    歡迎加入以下網址⬇️有網友討論有賣口罩資訊:
    https://reurl.cc/drYYD2
    (台中南區東區大小事)

    #口罩之亂
    延燒一個多禮拜的搶買口罩風波,至今仍無法順利讓大家買到口罩,各級學校開學在即,口罩需求量將會更大,該如何度過這個武漢肺炎風暴呢?

    已經發生的事我這邊就不再檢討,現在需要全國一心對抗疫情,我這邊提供幾個解決方式希望有關單位可以參考!

    #搶購來自於恐慌
    1、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戴口罩
    ▶️ https://health.tvbs.com.tw/medical/322519(什麼人需要戴口罩)
    2、正確公佈目前口罩每日供應量和缺口
    ▶️ https://lihi1.com/QfmPR(經濟部說法)
    3、政府既然已經徵用全國口罩,應該學 #新加坡 每戶派送數個口罩(需要收費也無妨)▶️ https://lihi1.com/AE4kc

    只要消除大家心中的恐慌並且且所有國民共體時艱,若有任何感冒發燒狀況立即就醫,相信疫情很快能夠控制。

    另外我也要在這呼籲中國大陸政府在此時此刻應該要把所有政治考量擺一旁,讓我們加入WHO共同對抗疫情,也讓我們滯留於武漢的台灣人能趕快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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