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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網路騷擾法條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301的網紅Fun星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抱歉讓支持我們的大家擔心了! 針對前陣子節目下架而引發的爭議,我們三個姐姐和律師討論過後,決定還是發佈聲明稿來向支持Fun星球,以及質疑Fun星球放故事節目的人說明。 因為我們很謹慎的面對,陸續諮詢了兩位律師, 中間也耗時幾週,才會在這個時候才做說明,讓各位久等了。 — #沒有取得授權就是違法_不...
網路騷擾法條 在 Fun星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抱歉讓支持我們的大家擔心了!
針對前陣子節目下架而引發的爭議,我們三個姐姐和律師討論過後,決定還是發佈聲明稿來向支持Fun星球,以及質疑Fun星球放故事節目的人說明。
因為我們很謹慎的面對,陸續諮詢了兩位律師,
中間也耗時幾週,才會在這個時候才做說明,讓各位久等了。
— #沒有取得授權就是違法_不懂著作權不會去問嗎 —
其實早在《鈴噹聊聊》該集節目上架之前,我們就已經跟律師約好諮詢時間了。
因為我們對於「侵權」二字也有諸多疑惑,只是沒想到節目上架後,會引起其他網友的關注,
雖然我們單純只是想跟小朋友們解釋,為什麼喜歡的故事不見了。
不過也因為大家對我們的質疑,還幫忙貼了好多法條,
讓我們在跟律師諮詢的過程中,又多了好多問題可以問,增長了不少法律知識。
初期要準備錄製podcast節目前,我們也查詢過相關資料,
但以繪本為主的Podcast型態大多會使用到很大比例的內文,這的確是有牽涉到文字版權。
不過若是從實體故事活動就認識我們的家長會很清楚,我們連自製道具都沒有任何文字。
大家有沒有好奇過,明明一本繪本慢慢讀頂多5-10分鐘而已,為什麼fun星球的故事長度動輒20-30分鐘呢?
因為我們講了超多書中內文沒有提到、沒有寫的圖片細節、自己的觀點、許多引導問句,相信讓小朋友搭配書籍收聽的家長應該也有發現。
Fun星球放故事的製作方式是我們完全查不到的先例,
在沒有使用著作圖片與文字內容的情況之下,
我們又查詢到著作權中有一項「合理使用原則」,
發現我們的情況是符合的,便好好的標註與介紹繪本出處,讓故事上架。
經過這幾次和律師諮詢過後,也證實我們的確是在合理使用範圍內
因此,「要說我們侵犯著作權的機率也是低的」
有這次經驗,我們也了解到其中涉及的法律層面太廣,真的不像大家鍵盤敲一敲、google 找一找、自己讀一讀,就能下定論甚至是定罪的。
— #不告而取謂之偷_沒有問還找藉口_犯錯還討拍—
其實我們一直覺得跟出版社的聯繫是我們自己內部的事情,
不管我們是多早之前就開始聯繫,或是石沉大海幾次,
都不需要一一列舉回應。
但是我們沒有說,不代表我們沒有做。
許多網友們質疑我們為什麼不直接電話聯繫,先取得授權再錄製節目呢?
嗯,這麼簡單的方法我們怎麼沒想到呢?
事實上是,
因為我們節目的設計方式並非朗讀繪本文字,也不是有聲書,三言兩語很難解釋,
所以我們都是用email聯絡出版社,才能附上節目連結,
再者,考量電話聯繫並不會留下溝通往來的紀錄,
加上出版業者和我們自己也有其他工作在身,並不是能時刻接到電話,所以才選擇先用e-mail聯絡。
一開始我們的確有去電確認是否收到信件?想了解可以合作的方式。
有一些出版社真的認真聽過內容,也肯定我們的方式,大方的提供其他書籍讓我們錄製使用。
當然也有一些出版社可能因為工作忙碌,看到我們的去信就先官方回覆請我們下架故事。
縱使因為前面敘述的原因,我們覺得自己沒有侵權,
但我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和出版社對立,基於尊重的立場便乖乖的下架節目。
和律師詳細討論過後,我們發現侵權與否判斷方式很複雜,
甚至我們的下架行為還可能被解釋為「畏罪」⋯⋯
愚鈍的我們,真的無語問蒼天,還要被誤會把出版社當成壞人、犯錯還討拍。
聰明又正義的網友們,如果是你們一定可以想到兩全其美的方法吧?
— #老婆_妳就不能換個初衷嗎 —
Fun星球放故事的初衷,就是「讓小朋友喜歡看書」、「願意看書」,
所以我們講故事從來不朗讀或朗誦內文,而是用孩子的視角去觀察圖片細節。
我們的節目主軸為「與孩子互動」,例如最近其中一集使用《你聽說了嗎?》做為教材去設計引導教案,
就埋藏了大大小小75個問句在其中,請孩子去思考與觀察,也讓大人知道在哪邊可以提出來討論。
不理解其中奧妙的人會以為我們很普通的在講述故事,不過這也是我們的目的之一,讓孩子無壓力、快樂並反覆的學習。
但是因為這樣引起爭議的時候,連團隊成員的家人都擔心的問「難道不能換個初衷嗎?」
換初衷,很容易。不講繪本,更容易!
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講原創故事的團隊,我們有很多完全不會讓自己深陷侵權疑慮的故事。
但是,小朋友們在市面上找不到,他們聽了故事想看書的時候看不到。
於是對我們來說,換個初衷變成是最困難的事。
— #感謝網友們的督促和激勵_讓我們從普通講故事的頻道_升級成親子教育頻道 —
針對孩子的說書節目,並不適合像大人的頻道般單純丟出大範圍的問題,
而是適合少量多餐的問題,去讓孩子慢慢思考與進入故事中人物的心境與行為模式。
孩子經由繪本學習事物也與大人差異非常大,大人的書籍除了工具書以外,鮮少會一讀再讀。
但孩子看繪本學習時,會反覆幾十遍的閱讀觀察。
為什麼我們會說「玩繪本」?
只要教案設計良好,繪本能夠像玩具一樣讓孩子想要一玩再玩,
試問誰會看了別人玩玩具之後,就覺得自己玩過了不用再玩了?
所以在和律師諮詢過後,我們重新定位Fun星球放故事這個頻道。
我們一樣不會照著文字朗讀或朗誦,因為這些都已經寫在書上,
我們沒有背景音或電腦音效,因為老師與家長聽完後講故事不太可能辦到。
當使用推薦的繪本與孩子共讀時,在哪裡可以觀察圖片?哪裡可以安插互動問答?
問題要怎麼問才不會像是說教一樣讓孩子反感?在哪裏可以加入肢體遊戲增添親子關係?
我們都會設計好並示範,
希望透過這個頻道中的免費節目,不管是資源豐富的都市,或是資源稀缺的偏鄉,
都能開啟各地小朋友對閱讀的樂趣,
畢竟閱讀這個好習慣可以是每個人一輩子的老師,
利用各種故事懂邏輯、會思考、愛表達、樂分享。
— #妳們不是說沒有營利嗎_流量還不是靠偷來的 —
我們放在podcast頻道上的每一集節目,都沒有跟聽眾收取任何費用。
的確,我們曾經說過歡迎聽眾小額贊助,也解釋過這麼做的原因。
本來想說,這些小額贊助的錢我們就放著不要動它吧,免得又被誤會。
但是上次之後我們收到好多加油鼓勵的私訊,
其中一位家長還特別提醒我們去把錢領出來,因為是大家的「心意」。
是啊,有這麼多不離不棄的家長和小朋友支持及認同我們,我們怎麼能夠辜負大家的心意呢?
所以,
我們決定把所有的小額贊助款領出來,
並且把這筆錢拿來買我們講過的繪本,捐到高雄偏遠地區的學校。
到時候我們會把所有的收支全部再放到粉專供大家檢視,
也請大家多多推薦我們高雄在地有哪些學校需要這些資源!
請大家原諒我們自私這一次,擅自把大家的支持和流量化成實質的捐助,送書到偏鄉。
不過,我們也有學到教訓了,這次有先告知,還請大家告訴我們需要資源的學校。
廣告配合部分,更是Fun星球這些年來首次的嘗試。
而且這一集節目也只是分享自身的經驗,再加上Facebook粉絲專頁的露出。
我們推薦的還是大人可以拿來教育小朋友的繪本工具書,
更何況「推廣閱讀」本來就是Fun星球放故事一直在做的事情。
很感謝網友在此時又把我們當成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
但很遺憾地,我們也是要養家活口,吸空氣、吃土都不會飽。
因此在未來,如果有其他合作找上門,經過評估後覺得可行,我們還是會推薦。
不過,只要是「繪本童書」需要推廣、介紹,都非常歡迎出版社與我們聯繫,
Fun星球一律不收取任何宣傳費用!
— #感謝各大podcast前輩讓我們榮登業界討厭鬼寶座 —
經過這次的事件,讓我們更能同理孩子的心理。
孩子在生活中有很多會被挨罵的小事件,起心動念都是好的。
即使你之前的幾十年都很善良、做了很多好事,
一旦沒有顧慮到那些不了解你的路人,也是會遭到洶湧的謾罵。
甚至罵你還不夠,連支持你的人都要被罵腦粉,找我們合作的廠商也要被騷擾。
明明這麼多集的故事放在那邊,不用付錢也不需要密碼,
他們不願意花時間去聽,也不願花時間了解,看了一些片面之詞就急著一同提槍上陣。
雖然我們都跟關心Fun星球的人說「不用擔心,我們很堅強!」,
但是一直被說小偷,一直被罵侵權,一直被無限循環的誤會,
我們還是會受傷,還是會覺得委屈。
針對未表明身份網友們的意見,我們全數好好珍惜收下了,
因為不太懂法律,我們也帶著這些激昂的留言們去諮詢律師,這次又學了到更多!
提醒熱心的網友們,即使是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都是要負責的喔。
謝謝素未謀面也沒聽過其聲的各位,願意讓我們擁有這些生命體驗,
我們無以回報,只能反饋之前在網路上看到的勵志文給大家
「少花點時間去謾罵別人,多花些時間來經營自己。」
共勉之~
如果看完聲明稿,覺得我們公關能力有待加強,也不要懷疑你的直覺,
Fun星球就三個姐姐,沒有公關公司協助潤稿,更沒有多餘的經費找公關公司。
但我們很願意自掏腰包花錢找律師,針對前陣子一些不實指控或個人臆測、人身攻擊的言論,
希望大家可以在個人留言處公開道歉,為自己的言行負起責任,當孩子們的好榜樣。
也不用特地辛苦的刪文,因為我們全數保留了。
最後再次感謝支持Fun星球及質疑Fun星球的各位,給我們這麼好的機會,學習法律知識。
更親自示範,教導小朋友如何面對生命中大大小小的霸凌。
謝謝各位看完這近四千字的聲明稿,在這次的聲明稿之後,任何情緒性的言論,我們將不再回應,只會蒐證。
網路騷擾法條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通過
圖文易讀: https://awater.tw/archives/279
行政院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內容中明訂8種跟蹤、騷擾的行為樣態,若犯者攜帶凶器,最重可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而這次的法案制定更參考了美日前例,此法條特別對於保護女性,與防治性別暴力為立法意旨。
符合犯罪事實的八類行為包含:
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過度追求行為;
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從立法的涵蓋範圍可以明確知道,這次的法案是明確制定具有違法疑慮的騷擾範疇,依照過去的統計數字,其中受害者高達八成為女性,一旦法案確定後,對於女性的安危與自主權也有更多的保障。
只是很遺憾的是,本應該是值得肯定的法案,卻在網路上引起了不同的聲音。
PTT八卦版上的討論內容中,可以看見許多可怕的留言。
包含立委 王婉諭 所整理出來的
「女權自助餐」
「阿宅追女生都可能被抓去關,慘啊」
「不能要求約會,那只能直接要求打炮了」
「恭喜朝少子化邁進一步」
「難怪生育率倒數第一」
「請你跟我結婚,台女:報警囉」
「台女準備好開吉囉」
「要求約會不行,請問要怎麼結婚」
這些可怕的言論,正巧反映了在我們的同溫層之外,有一群我們無法想像的存在。
在感情的世界裡,彼此從相識相知到相惜,這是需要兩人透過時間逐漸構築默契的,並不是單方面的付出甚至依戀,就能夠有個好結果的。
特別是許多過激的言論與行為,更會容易造成當事人心裡極大的負擔,每日出入更是提心吊膽,都擔心是不是隨時有人尾隨其後,甚至不斷的出沒在附近,更是會令人心生畏懼。
況且,這種情況雖然多數發生在女性身上,但並不代表男性就完全沒事,我自己也曾遇過瘋狂粉絲,在直播上認識我之後,開始想盡辦法出沒在我的生活圈當中,那對我真的也是極大的負擔。
我很樂見這樣的法案成為保護我們的後盾,更希望身旁的人仔細觀察,如果你身邊出現會講上方言論的那些人。
請遠離他。
IG : Awater0911
專屬社團 - 鬼才阿水Awater的東吳水軍社團
「浪Live」4791472 / 鬼才阿水Awater (四月休播一個月)
網路騷擾法條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行政院今天頒布了《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之後,掀起了不少討論。
但是,其中有一些言論,卻令人匪夷所思。
「女權自助餐」
「阿宅追女生都可能被抓去關,慘啊」
「不能要求約會,那只能直接要求打炮了」
「恭喜朝少子化邁進一步」
「難怪生育率倒數第一」
「請你跟我結婚,台女:報警囉」
「台女準備好開吉囉」
「要求約會不行,請問要怎麼結婚」
或許有些是反串,或是想開玩笑,但是,這樣的玩笑一點都不好笑。
過去,我們曾和大家說過許多次《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迫切性。一直以來,社會發生過許多嚴重的情殺事件,有些看似隨機、突發性的攻擊行為,但往前回溯,會發現加害者早已對被害人進行了長期、一連串的跟蹤、騷擾,甚至恐嚇行為。然而,這樣跟蹤騷擾的行為,至今仍無法可管。
如今,直到許多憾事發生之後,這樣的法案才終於受到重視,也終於有機會能夠形成。
如果還是有人不知道為什麼我們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那我們就來好好討論。
首先,我們應該先問,什麼是跟蹤騷擾?
今天有一個人,對另一人產生好感,想要有進一步的認識,接連展開一連串的瘋狂追求,試圖打動對方。
每天傳訊息給他,就算他沒讀、甚至已讀不回;
接著,每天打電話給他,奪命連環 call,就算他沒接,甚至關機;
然後,每天在他固定會出現的地方埋伏,希望製造不期而遇的驚喜,就算對方一臉驚嚇、快步離去;
最後,每天尾隨對方,跟蹤他回家,就算對方已不堪其擾,甚至改變回家路線;
但是,這些行為並沒有打動對方,而是遭到明確地拒絕,縱使如此,這個人還是不放棄。
然而,這樣「反覆」甚至接近「瘋狂」的行為,已讓對方身心俱疲,甚至產生畏懼。最後,對方想找人求助,希望警察能介入處理,然而,警方卻只能回覆:「無法可管」。
試問,這樣的情況,是合理的追求範圍?還是令人厭煩的騷擾行為?我想,答案應該很明確了。
以上這些情況並不是假想,而是血淋淋已經發生的遺憾,從台大宅男殺害前女友案件、世新男大生砍殺學妹、網紅直播主遭前男友殺害、一直到最近的屏東通訊行女員工遭殺害,一件件的悲劇,不斷重演。
另外,我也想跟這些有誤解的人說,合理、適當的追求、交往行為,並不會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你不會因為追女生就被抓去關,也不會有人因為單純被告白就去報警。
會涉及《跟騷法》的,是那些做出過分的、逾越的、過度的,「對被害人反覆實施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的人。
舉例來說,你每天傳訊息問對方「你在幹嘛?」、「吃飯了嗎?」,並不會因此被告;但如果你被對方封鎖了,然後又另創一個帳號繼續傳訊息、甚至你的訊息內容透露出令人害怕的資訊,像是「我知道你家附近某家餐廳很好吃!」、「你今天下班的時候我會在樓下等你」等,過度掌握對方的資訊,甚至予以行動,讓對方心生畏懼,達到這樣的程度,才會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
如果,你還是對於對於法條有疑慮,下週就要正式審理了,還請一同關注、提出理性的意見,我們一同來討論出更好的版本;而不是像這樣,在網路上留下這些片面、錯誤、嘲諷,甚至偏激的言論,對於建構更好的社會,一點幫助也沒有。
《跟蹤騷擾防制法》無關乎女權自助餐,而是應該尊重彼此的界線,甚至,就算是男性,也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跟蹤騷擾防制法》更不會造成少子化,反而,會造成少子化的原因之一,正是這些可怕的思維與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