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構成騷擾的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構成騷擾的條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構成騷擾的條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構成騷擾的條件產品中有4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什麼是性騷擾? 時常會在新聞或社群媒體看到疑似性騷擾的消息。不過,什麼是性騷擾,每個人似乎都有他的一套理論。 但是,在法律上,什麼樣的行為才會成立性騷擾呢?�—— 什麼是性騷擾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所有違反他人意願所為,而且與性或是性別有關的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社畜時代 Wage Slav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訂閱社畜時代► https://reurl.cc/pWO7e |本集重點 00:00 Podcast EP3 老闆們小心囉 社畜逆襲時間 00:36 律師Joey 呆萌登場 02:03 粉絲投稿一【職場遭到資深學長姊言語霸凌可以告嗎?】 03:43 檢舉的定義及使用時機 05:19 怎樣的條件才能...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什麼是性騷擾? 時常會在新聞或社群媒體看到疑似性騷擾的消息。不過,什麼是性騷擾,每個人似乎都有他的一套理論。 但是,在法律上,什麼樣的行為才會成立性騷擾呢?
—— 什麼是性騷擾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所有違反他人意願所為,而且與性或是性別有關的行...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翁禎翊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6:03:12

我看見妳手腕上那幾道深深淺淺的痕跡了。即便在路燈暗了下來以後,是靠著遙遠的月光。 我們坐得很近,但像是被整個宇宙帶來的黑所包圍,然後壓縮到角落那樣。 沒有聲音的角落。遙,那個時候我一直以為妳說著這些,會在某一刻終於忍不住掉下淚來。但妳終究沒有。沒有啜泣,只是偶而兩個人都說不出話。 可是不說話的...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小世界新聞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4 14:12:48

_ ■北京打壓不斷 台灣成外媒避風港 北京近年驅逐多名外籍記者,香港亦實行國安法,包括英國BBC在內的駐華記者,不敵當局壓力轉赴台灣。在擁有新聞自由、民主等條件下,台灣有望成為西方媒體另一個避風港。 英國權威媒體BBC駐北京記者沙磊(John Sudworth),在無告知中方下,今年4月初逃離大陸...

  •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8 1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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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什麼是性騷擾?

    時常會在新聞或社群媒體看到疑似性騷擾的消息。不過,什麼是性騷擾,每個人似乎都有他的一套理論。

    但是,在法律上,什麼樣的行為才會成立性騷擾呢?�——
    什麼是性騷擾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所有違反他人意願所為,而且與性或是性別有關的行為。

    另外,這樣的行為要成立性騷擾,還要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形:

    1⃣️ 基於對方對性騷擾行為的順服或拒絕,作為工作、教育等權益的利益或不利益。

    2⃣️ 用文字、圖畫、影音、影像等方式展示播送,或是藉由歧視、侮辱的言行等方法,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是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境),或是不當影響他人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是正常生活的進行。

    如果對他人性騷擾,地方政府可以依法處最高新台幣 10 萬元的罰鍰。

    那麼,實際發生的時候,法院怎麼認定性騷擾呢?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從法律規定來看,性騷擾的定義側重被害人的主觀感受,行為人有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不是判斷的重點。

    也就是說,法院會判斷行為有沒有造成被害人「損害人格尊嚴」或是「造成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只要被害人主觀上有這些感受,即使行為人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仍會成立性騷擾。
    ——
    性騷擾罪?

    性騷擾防治法另外規定了「強制觸摸罪」,但成立的條件比較嚴格:行為人要基於性騷擾的意圖,趁著他人來不及抗拒的時候親吻、擁抱、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

    和前面行政法院見解不同的是,強制觸摸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性騷擾的意圖。

    什麼是「身體隱私處」呢?

    高等法院曾經有個案例,討論被告碰觸被害人的小腿、親吻腳趾,是否成立「強制觸摸罪」。

    法院認為,身體隱私處除了生殖器、鼠蹊部之類大家認為比較隱私的部位之外,在解釋上不能只以身體部位是否外露作為唯一標準,還要判斷如果對這個身體部位親吻、擁抱、觸摸是否與性有關,並干擾被害人與性有關的平和狀態。

    另外,這樣的碰觸,也要從被害人的角度,以及社會觀念之下,來綜合判斷是否構成身體隱私處。

    像是上司、部屬之間偷襲摟腰、親吻嘴唇等行為,是帶有性暗示的調戲行為,而且在身分關係的影響下,會讓被害人有不舒服的感覺,屬於性騷擾。

    但是摸小腿、親腳趾並不是台灣社會觀念下可以任意撫摸碰觸的身體部位,而且這樣的行為在親密關係中,是帶有性含意的挑逗調戲行為。

    所以,高等法院認為摸小腿、親吻腳趾是強制觸摸罪的「身體隱私處」。
    ——
    今年年初,媒體報導桃園市一名中年男子多次觸摸女同事的耳垂,同事不堪其擾之下提告。但桃園地檢署偵查後,認為並不構成性騷擾罪,因此將男子不起訴。

    而從當時的新聞報導內容判斷,檢察官認為被告沒有性騷擾的意圖,此外耳垂也不算「身體隱私處」,不成立性騷擾防治法的「強制觸摸罪」,所以對被告不起訴。

    不過,因為被害人主觀上已經認為遭受性騷擾(重要),即使被告主觀上沒有性騷擾的意思,還是符合性騷擾的定義,被害人如果透過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申訴,可以由地方政府處最高新台幣 10 萬元的罰鍰。
    ——
    #法律白話文運動 #性騷擾

  •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9 08:12:04
    有 3,450 人按讚

    當男人被性騷擾時
    易讀版: https://awater.tw/archives/320

    昨天當我穿著參與會議的正式服裝,在前往搭車的電梯當中被不當的肢體碰觸,第一次時我以為只是單純的人很多,但當我往前幾步路又再次的搭乘第二次電梯時,感受到我的私密部位被觸碰了一下,而那個男人在我視線看向他時,立即說了一句對不起後,便直接從電梯中跑走了。

    我當下腦中一片空白。

    一直到我走出電梯,我一如往常地和我老婆說我準備要去搭乘客運時,我才向她表達我的強烈不舒服與噁心感。

    聽起來有點荒謬,甚至有許多人到現在都還認為我是開玩笑的,直覺地認為男人怎麼可能被性騷擾,但我沒想到的是,當男人被性騷擾時,情況可能遠比你們想像中的還要糟糕。

    昨天在事件的發生時,我立即在我個人的臉書發布一則貼文,裡頭夾雜髒話以及敘述我被陌生男子肢體碰觸,並且我腦中一片空白的文章,並且我將其分享到社團,也在粉專的留言中表述這個情況,但即使過去我對於女性被性騷擾的議題多次的發聲,也並且觀眾普遍對於性別議題有了更高的認識的情況下,大家的反應仍然相當接近。

    一、最多的就是詢問我被摸哪裡

    首先,我能明白多數人甚至有可能包含我自己,都會認為男性與女性的可接受肢體碰觸不同,例如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觸碰頭髮、肩膀、背部、腰部等,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我身為一名男性,個人被觸碰到上面所提到的部位,我甚至一點感覺都沒有,我也不會在意,但我今天會湧上大量的噁心感與不舒服,也就代表我被觸碰的部位是我無法接受的地方,且我能夠明顯的感受到對方是刻意為之。

    也因此大家第一時間關心的是被觸碰到哪裡,我完全能夠理解。

    我與我老婆講了這件事情的第一時間,她也是詢問相同的問題,但其實我回覆她的是,我根本不想要回想,甚至我不想要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我感覺很噁心。

    二、甚至有女性叫我享受其中

    我意外的是,許多人認為男性遭到性騷擾並不是嚴重的事情,相較於女性羞於表達感受,男性遇到這種問題時情況更為尷尬,會有人認為你被摸是一種魅力的肯定,甚至有人會詢問說,如果今天觸碰我的是一名女性,甚至是一名外在條件優異的女性,是不是我的感受就會不同。

    我很仔細的思考過後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在任何人未經我的允許的情況下,觸碰了隱私部位,這都會令我感受到相當不舒服,這與性別、性向、年齡、外在條件無關,不舒服就是不舒服,不會因為我今天遇到一個正妹我突然就會感覺賺到。

    其中很多男性朋友會有一些開玩笑的言語,認識的朋友平常我們就是這樣嘴砲嬉鬧,所以我講真的不會去苛責他們,但我很意外的是,竟然會有我不認識的女性,在社團中留言叫我享受其中,甚至也好幾位叫我摸回去。

    你喜勒拷?

    你被一個噁男觸碰後,你的第一直覺反應是摸回來才不吃虧?

    三、蒐證困難

    在發生的當下腦中就是一片空白,甚至我在離開電梯後我才意識到,原來在剛才的這個過程中我是被性騷擾的,今天我發生的事件經過在電梯,而且我也很明確的知道發生在幾點幾分,對方的服裝辨識特徵等,所以我還能夠透過調閱監視器來查明真相。

    但過去這些事件往往就只發生在一瞬間,你當下根本不可能反擊,也不可能大聲斥責甚至攻擊對方,或是拿出手機錄影。

    腦中就是一片空白,因為我根本無法意會到發生了這件事情,即使強如館長,他在面對同樣的事情時,甚至是拉扯了十幾分鐘後,回去也才意會到剛才的不對勁。

    四、報警

    昨天中午我出門後,回到家後的三分鐘,我就要緊接著接受CH的節目採訪,一直到晚上9:50分我才結束,立即出門報警,回到家時已經12:07分。

    報警的過程出乎我意料的順利,警員的態度也相當令我欣賞。

    我本以為男性遇到性騷擾這種事件會被認為是荒謬的,甚至有可能被吃案,但當我到現場反映我的情況時,立即就有警察專員來做筆錄,並且將其過程完整的記錄下來。

    首先性騷擾相關案件是屬於婦幼相關的,所以為了保護當事人,包含我的筆錄與報案三聯單,我拿到的都是寫著代碼,而不會將我的個人資訊公開與揭露,警察同仁有特別跟我說這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作法。

    對於情況的描述外,對於加害人的敘述,以及是否有監視器相關的位置與時間,這部分也有做清楚的紀錄,很慶幸是我當下就立即跟我老婆說,所以對話紀錄中有記錄到時間,電梯中也有監視器畫面,警察也告知我一周內會連絡我,請我一同來看監視器畫面。

    當中我特別詢問了這名警員,男生來報案性騷擾事件的是不是很少。

    他很誠實地告訴我,這也是他警員生涯中的第一次,但他認為今天男性和女性都應該享有同樣的保障權利,雖然過去普遍的都認為這樣的事件是發生在女性身上,但不代表男性就不會遇到。

    就像我前往鄭家純 所舉辦的樹洞展時,就會發現會遭受到性暴力或是性騷擾的絕對不是只有女性,而男性在面對到這種事情時,反而更不會願意開口,因為這是會被認為是羞恥且汙穢的。

    我不知道這次的事情大家怎麼想,我只覺得如果連我都選擇了妥協,不願意將這樣的事情說出來,那會有多少人更會默默的選擇隱忍。

    IG : Awater0911
    專屬社團 - 鬼才阿水Awater的東吳水軍社團
    「浪Live」4791472 / 鬼才阿水Awater (四月休播一個月)

  •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8 20:03:55
    有 368 人按讚

    行政院近期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包含: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2.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3.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4.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5.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6.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7.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8.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未來也有三大支柱保護被害人,偵查並核發告誡書、保護令、預防性羈押

    接下來易餘除了會 #加快立法院審查進度 ,讓「#跟蹤騷擾防制法」能更快、更完備保護大家外,而我對於第五點所謂「不當追求」有疑義,包括施行細則裏的構成要件是什麼,追求與性騷擾的界線,未來在立法院討論時會詢問清楚,未來讓執法人員能清楚知道行使職權的必要條件,女性早日免於遭受跟蹤騷擾的恐懼,防制性別暴力,保護女性人身安全。
    #跟蹤騷擾防制法

  • 構成騷擾的條件 在 社畜時代 Wage Slave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12-11 10:00:12

    訂閱社畜時代► https://reurl.cc/pWO7e

    |本集重點
    00:00 Podcast EP3 老闆們小心囉 社畜逆襲時間
    00:36 律師Joey 呆萌登場
    02:03 粉絲投稿一【職場遭到資深學長姊言語霸凌可以告嗎?】
    03:43 檢舉的定義及使用時機
    05:19 怎樣的條件才能構成言語霸凌?
    06:29 霸凌的定義是…?(Joey:很枯燥 但大家聽一下唷^^)
    08:20 大文捍衛自己的權利 為己發聲(好笑^^)
    09:10 怎樣的條件構成性騷擾?
    12:47 介紹職業安全衛生法其一規定
    13:31 應徵工作限男/限女 可以嗎?
    14:07 粉絲投稿二【老闆說要殺我!!!!!!】
    15:11 不要亂關別人門當開玩笑喔 不好笑^^
    16:29 告人需要做什麼準備呢?(很重要 仔細聽)
    19:20 身上裝針孔 可以當作證據嗎?
    20:56 勞基法Part
    21:07 粉絲投稿三【慣老闆不合理的工時及規定】
    22:39 責任制是什麼?(不要奴到什麼都責任制^^)
    24:04 曾經鬧很兇的一例一休是什麼?
    27:39 你有權利開除你的老闆你知道嗎?
    28:51 慣老闆惡行:叫你打卡完回去上班,怎麼剋?
    29:46 粉絲投稿四【主管嘴巴臭】
    31:43 粉絲投稿五【不尊重隱私的辦公空間】
    34:09 不要有過激的言論,很生氣的話請說_ _ _ _
    37:12 粉絲投稿六【幫同事代簽文件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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