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紅線 臨 停 怎麼 申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紅線 臨 停 怎麼 申訴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紅線 臨 停 怎麼 申訴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onewalker (但願人長久)看板LAW標題[請益] 半夜紅線暫停被開單?時間Mon Jan...

紅線 臨 停 怎麼 申訴 在 廣告小姐 Tina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00:19:00

#跟著Tina投廣告 今天想來和大家談談【Facebook廣告審核】! 很多人都覺得審核很謎樣~不知道FB到底是怎麼審的?為什麼有時候過、有時候不過? 其實FB官方對於廣告的規範是很明確的,只是因為初步審核大多由「系統(機器人)」完成,因此容易有漏洞、也容易誤判,才會造成有時過、有時不過的狀況。...



半夜1:30左右,尿急車暫停紅線邊,到7-11上廁所。
車子未熄火,副駕有人。
經過7-11時看到兩個警察似乎在處理開單。
走過去後,被警察告知已經違規,回答說,上個廁所且車上有人。
警察未回話,上完廁所,回到車上,發現警察已經在拍照開單。

警察告知,剛已告知你已經違規。
詢問警察是否有裁量權,畢竟半夜一點半,並未影響交通。
警察答以紅線停車非勸導範圍,然後一邊開單。

開了一張"紅燈線臨停"單。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
回家上網查了一下:
https://goo.gl/nLTpZw

(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
(二)惟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規定,略
以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
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深夜時段
(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併
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
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顯然半夜紅線停車,警察具有裁量權。與該警察所說非勸導範圍不符。
不過援引此法條有一瑕疵,因56條第一項規定為停車,55條非臨時停車
但若56條停車得勸導,免予舉發,第55條第1項第1款情節更輕微之臨時停車是否
反而非勸導範圍?

請問該如何主張申訴? 謝謝!

覺得半夜幾乎沒什麼車經過的大馬路邊上個廁所,且車上還有人,還被開單,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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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9.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5959719.A.811.html
※ 編輯: onewalker (112.104.29.169), 01/15/2018 03:56:20
Lailungsheng: 合法就夠了,請洽幹版 01/15 04:14
mercury1011: "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01/15 04:36
mercury1011: 得,表示可做可不做。法條不是寫"應"…… 01/15 04:37
viva24: 都告訴你違規了還上個廁所就走 開你單很正常 不開你單是 01/15 04:43
viva24: 警察人好 完全合法 謝謝指教 01/15 04:43

詢問警察是否有裁量權時,警察表示紅線停車僅能開罰,並無勸導。
顯然不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規定。
既然不知該法
當然更無法援以判斷行為人是否「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在半夜幾乎無車的大馬路邊,離車不到幾分鐘,且副駕有人的情況下,
我當然不認為自己是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員警當然也可以不這麼認為,但他顯然判斷的動作都沒有。
我相信之所以會有這個法條,就是給人方便,避免過度吹毛求疵,或超過比例原則。
當然會去申訴,申訴過不過不知道,但至少希望該警員知道該法條的存在。
也許該警員於情也不覺得有開單的必要,但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裁量權?
※ 編輯: onewalker (112.104.29.169), 01/15/2018 05:03:38
viva24: 警察知不知道跟罰單有沒有問題是兩回事,他就算不知道可 01/15 05:29
viva24: 以勸導,直接開罰,那張罰單也沒有問題,除非你說你沒有 01/15 05:29
viva24: 違規停車。 01/15 05:29
viva24: 他就算心情不好,不爽勸導,就算你能證明,那罰單還是沒 01/15 05:32
viva24: 問題,不知道你要申訴什麼?你可以說警察教育有問題不知 01/15 05:32
viva24: 道可以勸導、嚴格執法不近人情,然後去投訴,這都OK 01/15 05:32
viva24: 不能停的地方就是不能停,不要因為你自己不爽,就扯什麼 01/15 05:35

確實覺得員警教育有問題,已委請他同事轉告該警員。

viva24: 予人方便、人情、比例原則,典型台灣人的劣根性,對自己 01/15 05:35
viva24: 有利就喊嚴格執法,對自己不利就喊人情 01/15 05:35

該法在我的解讀就是基於與人方便與比例原則,見解不一定正確,但不知有何高見?
比例原則應該是法律基本的原則,說是台灣人劣根性,不敢苟同。

PatWang: 駕駛離座要開56.1.1才對 這根本不是臨停 01/15 05:38
PatWang: 你可以申訴看看會不會改56.1.1 01/15 05:40

這單不是我開的。是執法人員的判斷。

mercury1011: 比例原則意旨在執法人員可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之方式 01/15 06:52
mercury1011: 處罰,原po的理解並無不妥。 01/15 06:52
malemma: 他不一定不知道,只是沒打算跟你討論,免得你繼續拗。 01/15 07:08

故意不告知,不知道是否符合程序?

viva24: 原PO是明知故犯...都提醒違規了 還要停 如果這樣叫予人方 01/15 07:08
viva24: 便 那乾脆直接規定臨停X分鐘內都不開罰不就好了 01/15 07:09
viva24: 更何況本來就不能停的地方 要臨停可以找黃線 01/15 07:12
viva24: 原PO的心態跟騎機車沒帶安全帽 說為什麼只抓我不抓其他人 01/15 07:13
viva24: 一樣 01/15 07:13
viva24: 如果今天是罰太重 OK 那還可以討論 01/15 07:14

你提到了,我就多說一點。
事實上該區域路旁紅線邊半夜停車停得滿滿的。
且車上還都沒人,就是當半夜停車格使用,
針對車上有人未熄火的開單,對幾步之外的視而不見。
對顯然較影響安全性較低者針對性的執法,我不認為這樣的心態沒有問題。

malemma: 若該名警員已經依據「人情」和「比例原則」給你開了比較 01/15 07:15
malemma: 小的單,那麼這一申訴下去,你的罰單金額反而可能會上升 01/15 07:15
malemma: 喔~ 01/15 07:15

該適用於怎麼樣的法律就適用於怎麼樣的法律
我想法律中應該沒有讓員警權利依據「人情」適用錯誤的法律
反而是有依照比例原則給予裁量權的
很多網友說警察適用法條錯誤 應該適用56-1
如果構成要件應該是適用56-1 我完成贊成
該適用什麼法律就適用什麼法律

justicesword: 就知道自己援引的法條錯誤了還要扯 01/15 07:55
samnpc: 警察錯了,教育失敗,應該開56.1.1 01/15 10:08
alog: 你駕照怎麼考的==... 要跟交警爭 上次新聞有個婦人要申訴換 01/15 10:25
alog: 了一張更大的單XD 01/15 10:25
z0932757698: 趕快去申訴啊,換你ㄧ張更貴的單哈哈哈 01/15 12:04
firebow: 可以去申訴,看能不能換違規停車 01/15 12:15
yuusnow: 其實我真的覺得警察這樣不對,駕駛離坐要開停車而非臨停 01/15 12:55
yuusnow: 拜託你趕快去申訴換張正確的回來。 01/15 12:55
TurtleBB: 員警教育有問題?我覺得你比較有問題。 01/15 14:21
a9301040: 教育的確有問題,不過警察的教育沒問題 01/15 16:51

你確定警察教育沒問題?
如果鄉民是正確的
該員警適用法規錯誤,這叫沒問題?
不知道有裁量權,這叫沒問題?
情緒性的推文我就懶得回應了。

jaannddyy: 你還是得應不分啊 01/15 18:51
jaannddyy: 警察即使認為不開單為恰當,他得不開,不是他應不開 01/15 18:52
jaannddyy: 就是即使他認為不開為恰,他開也沒有問題的 01/15 18:53
jaannddyy: 像是刑訴,未有足夠證據…應以無罪之諭知,這邊有硬性 01/15 18:55
jaannddyy: 的要求並不相同 01/15 18:55
jaannddyy: 你在爭執的比例原則就是要求把得改成應了,一下子拉到 01/15 18:58
jaannddyy: 釋憲高度,我覺得你完全沒戲 01/15 18:58
jaannddyy: 在刑法裡面 自首也是得減刑,並沒有應減刑的 01/15 19:00

是,該法條賦予警察裁量權。
事實上我是覺得這樣的開單雖然有法律基礎。但完全不具有公益性。跡近擾民。
該法規的制定在我解讀就是避免過度吹毛求疵,符合比例原則。
(該法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
申訴過不過是一回事。但我至少會想辦法讓該所人員知道適用法律的問題。
這邊是法律板吧?
不過應該不是都是法律人在看,許多人情緒性的發言令人遺憾。(非指j大)


DaveLu: 小七+紅線,如果在轉彎處停車,不會因為深夜對他人沒有危險 01/15 20:28
spirit119: 推樓上,考慮到消防車、雲梯車等重型救護機具…等 01/16 03:22
※ 編輯: onewalker (112.104.29.169), 01/16/2018 07:00:38
justicesword: 你先弄清楚什麼叫裁量權吧 01/16 07:07
malemma: 雄辯滔滔並不會增加你行為和言論的合理性。更何況都是錯 01/16 07:34
malemma: 的XD 01/16 07:34
iscu: 這跟那些闖紅燈然後宣稱沒車的駕駛有何兩樣? 01/16 10:43
jaannddyy: 你要是懷抱想瞭解憲法精神的心態,以實際案例去讓法官 01/16 15:28
jaannddyy: 告訴你也是可行的 01/16 15:28
jaannddyy: 並沒有不能申訴這回事 01/16 15:28
jaannddyy: 你想聽的是理由對吧,判決書會附明理由的 01/16 15:29
yesohya: 因為不太影響交通所以開你單沒拖走 這就是裁量權行使啊 01/16 18:12
yesohya: 另外她沒有吹毛求疵 有人確不是駕駛要開紅線停車 01/16 18:13
yesohya: 不是臨停 她已經放妳一馬了 01/16 18:13
Lailungsheng: ...都知道這裡是法律板.還在這哭哭...馬的. 01/16 18:59
mercury1011: 其實就個案來看,警察"已經"行使過裁量權... 01/16 21:42
sindyevil: 警方有行使過裁量權啦 在輕重之間選擇對行為有利的臨停 01/17 10:11
sindyevil: 而非禁停,麻煩您去申訴,您不需要警方自作主張的裁量權, 01/17 10:12
sindyevil: 您願意以更高金額的罰鍰,對國庫有更高的貢獻. 01/17 10:12
Zumi: 紅線在半夜就不是紅線了嗎www 01/17 11:57
yesohya: 法條是賦予警察裁量權 不是賦予妳裁量權 你怎麼想不重要 01/18 00:09
likeair: 您違規啦~~~ 不開單是你好運 開單也只是剛好而已 01/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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