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林靜儀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論台鐵殺警案,或是屏東傷人案,我都一直認為,我們的社會和法律沒有更積極地協助生病的人治療和了解自己需要專業協助,是很大的遺憾。 也要呼籲在社會對於相關議題有所紛擾的時候,家中有類似需求的患者千萬不要忌諱就醫。 讓嚴重急性症狀的病人無法妥善治療,反而因為疾病造成的行為,使他們屢次成為社會誤解或污...

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一鍵換性別! #轉換性別有多難? 〕  最近Faceapp風靡社群,一鍵按下便能變更性別,然而如果真的想在身分證想轉變性別,要怎麼做呢?   ▌在台灣,若希望轉換性別需要達成以下條件*:  (1)女性想變更性別為男性,應檢附文件為:  經二位精神科專科醫...

  • 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9 14:24:39
    有 2,526 人按讚

    不論台鐵殺警案,或是屏東傷人案,我都一直認為,我們的社會和法律沒有更積極地協助生病的人治療和了解自己需要專業協助,是很大的遺憾。

    也要呼籲在社會對於相關議題有所紛擾的時候,家中有類似需求的患者千萬不要忌諱就醫。

    讓嚴重急性症狀的病人無法妥善治療,反而因為疾病造成的行為,使他們屢次成為社會誤解或污名的對象,應該不是身心障礙友善政策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希望達成的結果。

    多元價值與人權國家是台灣不可能退縮的價值,但是將 #症狀干擾導致急性病症的病人 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治療」視為自由與人權,對於必須緊急治療設下重重門檻來「保護病人自主」,我認為是 #傷害了患者獲得妥善照顧的權利,更是讓患者 #錯失了減緩疾病導致失能傷害的機會。

    精神衛生法對於急性嚴重病人的強制住院與社區治療程序,規定在。#精神衛生法 第41條,對於「#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的病人,「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

    這個「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其實很難認定。

    最近虐殺小動物算不算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

    大吼大叫拿鐵棍敲社區的車子算不算「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

    拒絕用藥,認為家人會害自己,把刀子放在枕頭下面睡覺,算不算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

    這些情況,身心科醫師都遇過,轄區員警都遇過,消防隊都受理過。

    然後呢?

    如果病患拒絕就醫,除非家屬和警消或醫師都有強烈理由認定「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不然,在「病人自主權」的前提下,醫師不能強迫任何治療。

    這設下的重重門檻,當然是為了保障病人的人權,避免醫師「濫權」;畢竟強制住院有剝奪人身自由的事實。

    但是,其他國家如果認為強制住院是剝奪人權,能夠裁決的,應該是法院裁定。我們當初的精神衛生法,只做了一半。

    那現行制度由「二位以上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強制鑑定」,再「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的作法,是降低了「醫師濫權」的機會,或是其實限縮了「病患接受治療」的機會呢?

    2016年4月我在立法院的時候,辦公室曾經調了「97年至104年強制住院與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審查案件數」,事實上,在精神衛生法修改之後,需要強制住院或強制社區治療,病人拒絕但醫師認為有強烈理由而經過精神衛生法第41條、42條規定,二名專科醫師認定並且備資料走審查程序的 #審查許可比例,幾乎達95%,而且我們仔細了解,另外5%未通過審查的,不是醫師浮濫要求治療,是 #資料不齊,補件之後幾乎 #全數通過審查。

    也就是說,這個制度的結果,醫師認為該住院的真的都需要住院治療。意思就是非常嚴重的症狀,嚴重到可能連我這個婦產科醫師都能看得出來需要住院治療的病人,經過制度 #重重考驗 之下一定會收住院治療。

    而我更想問的是,精神科專科醫師認為住院治療會對病人比較好的,住院之後能夠更有機會減緩急性症狀然後建立慢性治療機會的,有多少病人因為這種種程序和認定的困難,錯失了治療的機會,錯失了避免反覆發作而使功能越來越差的機會,錯失早點治療和復健與賦歸社會的機會,最後自傷、傷人,釀成遺憾?

    不要讓利益良善的精神衛生法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政策,反而傷害了病人。

  • 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8 18:09:08
    有 108 人按讚

    觸境練習羅騰園日記
    『吾家有女初長成』寫於110年6月18日今天是我寫日記的第561天
    夢想藍圖歌詞
    道明中學105級畢業歌
    我忍住不再哭
    離別並不是結束
    只是彼此走向不同岔路
    我們還會扶持幫助…

    小如拿著畢業證書
    跟著她的男朋友
    回羅騰園捐100元..

    時間倒轉
    14年前..

    她跟媽媽,阿嬤,三個人
    從桃園流浪到東港
    然後再透過親戚的關係
    三個人就安置在羅騰園..

    那時候羅騰園
    在長治鄉
    一個農莊的夢幻島
    好心的朋友
    提供地讓我們
    在那邊蓋了羅騰園
    專收容家裡困境
    又有身心障礙的
    老人與小孩..

    那時小如來的時候
    才五歲半
    由於她長期流浪街頭
    沒有飯吃
    所以必須察言觀色..

    我的好心朋友
    見到這個小孩
    說這個小孩很聰明
    要好好的栽培她
    因為小小的年紀
    就會看大人的臉色..

    小如5歲半開始
    羅騰園就給她學鋼琴
    還有中提琴
    小如小時候
    有注意力缺損的狀況
    因為她注意力不集中
    而且有好動行為..

    可能祖孫三個人
    常期沒有固定有飯吃
    所以養成3隻手的習慣
    鋼琴老師把她帶到家裡去學鋼琴
    甚至讓她住在家中
    但是小如却偷拿
    老師女兒的東西
    造成家人對她
    非常的不舒服…

    我請工作人員
    專督導她練鋼琴
    但是她老是坐不住..

    國小5年級的時候
    帶她去精神科看診
    醫生問她說圖書館
    是做什麼用途?
    她說是查字典
    醫生再問她說
    電燈是什麼用途
    她搖搖頭不知道..

    因為她曾經
    有到圖書館借字典
    小時候因為她常流浪街頭
    家裡沒有大人教
    她一般的生活常識

    醫生判定小如的智力
    大約是中等程度…

    工作人員很辛苦
    每天盯著小如練鋼琴
    但是她有小聰明
    工作人員稍不留意
    她就作怪了
    甚至藉口拉肚子
    在廁所裡面蹲很久
    但是工作人員
    也不是省油的燈
    叫她要把練鋼琴的時間
    要補回來..

    如果她有認真再練鋼琴
    工作人員就會給她
    好幾個蘋果集點
    然後送她小禮物…

    她不是很愛唸書
    但是有督促她
    她就像河豚一樣
    會膨脹會飽滿
    但是如果沒有督促
    她就像升降機一樣滑到底…

    小六的時候
    她跑來跟我說
    她不想唸國中
    國小畢業之後
    她就要去工作
    要離開羅騰園…

    我拒絕
    我說至少
    妳要讀到國中
    三年級畢業…

    我怕她會偷跑
    雇請一個工作人員
    專帶她上下學..

    鋼琴老師督導教小如
    學鋼琴有9年之久
    功學社鑑定7級
    差了1級
    6級就可以
    當鋼琴老師…

    小如告訴她的密友
    說她最不喜歡我
    因為她最討厭學鋼琴
    但是我卻逼她
    還有請家教老師
    逼她學英文.數學
    直到高二她終於
    放棄了學業辦休學…

    她要離開羅騰園
    外出打工
    我尊重她的意思
    我提醒她
    要懂得保護自己
    不要懷孕
    如果有任何的事情
    回來羅騰園尋求協助
    但還是盡量
    讓你學習獨立…

    嗣後她回來說
    她要唸高職夜間部
    沒有學費
    羅騰園幫她
    支付夜間部的學費
    今天她拿著
    畢業證書回來了
    告訴我們
    她要繼續唸大學…

    其實當一個母親
    都是很不容易
    對子女都有期待的
    發覺每一個人
    都有自己獨特性
    只要她是快樂的
    這才是成功之道…

    盧梭曾經說過一句話
    一個女人可以不當妻子
    但是一定要當母親
    那是上帝賦予女人的天賦
    她可以從
    當母親的角色當中
    獲得很大的滿足
    也是一個
    甜蜜承重的負擔…

    總結心得:
    78天沒有做到,今日做到是我寫第561篇日記喔!
    恭錄聖經:哥 林 多 前 書 13:3
    我 若 將 所 有 的 賙 濟 窮 人 、 又 捨 己 身 叫 人 焚 燒 、 卻 沒 有 愛 、 仍 然 與 我 無 益 。

    蔣月惠寫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10點05分
    地點:屏東市和生路羅騰園中途之家。
    語意:期望殘障青年都能在『羅騰園』的協助下認識自己的價值”重新得力、重新出發”

    自民國66年蔣月惠在西德女教士差會創辦「盲女習藝所」。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一日,後改由挪威基督教協力會,附設「羅騰園肢體殘障護理之家」當義工。
    因以上有感於外國傳教士,對本國身心障礙者無私的奉獻,輔導鼓勵身心障礙者走出家門是件難上加難的事,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事工要放棄解散,當時義工蔣月惠深感可惜。於82年發起組織法人社團繼續外國傳教士的工作。
    於93年間弱智生、多重障礙等流浪殘障孤兒遊蕩街頭需24小時照護,蔣月惠辭去工作串聯資源義務協助尋求需要幫助的身心障礙者至94年借住長治繁華村;94年至99年借租長治夢幻島;100年現租屏東市大洲里。
    由於民國97年間因理監事理念不合,遲遲未召開理監事會議又遭逢檢舉:民國99年3月協會被勒令解散。民國100年11月被指控未經立案私自收容流蕩殘障孤兒25名,帶院生上街頭義賣,違反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處罰鍰新台幣6萬元整及公告姓名。
    羅騰園立案條件有困難照私立身心障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辦理七人以下不需向政府立案與報備,羅騰園將留下三名小孩與媽媽共六名,民國101年2月院生勒令解散有13位被政府專案處理安置機構。
    立案有基本的條件:要符合設施設備的規格,員額配置需社工證照擔任,數百萬元的立案基金是羅騰園目前不可承受之重,現任沒有社工證照的工作人員,似必因立案要件而被勒令解職,經濟景氣的蕭條,工作機會地難求,工作人員一家數口僅靠羅騰園微薄薪資溫飽,更何況真立案之後,羅騰園三名小孩因不是身障者而被安置在育幼院,介時媽媽與小孩被強迫要分離。
    於100年12月19日,屏府社政字第1000332532號函同意辦理:申請籌組「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一案。繼續協助社會弱勢邊緣人,續辦免費社區24種才藝訓練課程,鼓勵白天躲在家裡天天望著天花板想不開的身障者,走出自我、走出戶外面對人群並輔導挽救想輕生的憂鬱患者。
    ※101年7月19日屏府社政字第10122249700號正式立案
    ※免費辦日間生活自理自立才藝訓練服務預計招收名額50名,歡迎有需求的身障者一起共舞,所有經費羅騰園自籌。
    ※本園需二手電腦與二手物品、二手鋼琴、二手車、二手小提琴,二手吉他與二胡歡迎贈予,謝謝您!
    親愛的朋友:
    月惠承諾立委當選後 ,30元補助款,保證金20萬元 ,薪水七成全數捐給羅騰園。107年參選縣議員選舉得票數「10,806」 得票數一票補助30元和選舉保證金共得444,180元暨104年1月起,每月實領薪水60,000元,全數捐給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94年選縣議員12萬保證金沒收,98年得2156票12萬元保證金退回捐羅騰園,99年選市代保證金4萬元,得1458票,一票補助30元,總共83,740元,103年選縣議員得4792票連保證金12萬共263,760元捐羅騰園)
    一個月開銷近40萬元,沒有公部門補助,沒有財團企業主的贊助,全靠有心人士奉獻物品,自製手工皂、3D立體藝術品街頭販賣與獻藝小提琴獨奏,讓愛心人士,由一元至千元,隨喜購物、自由捐款,養活羅騰園全部的開銷,您的一分錢.一分力,可讓邊緣人生命不滅。

    劃撥帳號:41683532
    銀 行別:土地銀行屏東分行帳號:036-001-096618
    戶○○名: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協會

  • 精神科身心障礙鑑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02 02:07:52
    有 186 人按讚

    雖然我並非醫療專業,不過這篇劉潤謙醫師撰寫的文章涉及 #偏鄉資源議題,該文作者與我都曾在澎湖服務也有密切的合作,看完這篇後,深感所言不虛。
    所以要推薦給各位閱讀這篇〈十年公費,十年醫奴?延長下鄉年限不是偏鄉缺醫的解方〉:https://bit.ly/2KMywyT

    題外話,來介紹一下這篇文章的作者,以及過去在司法精神醫學領域的合作經驗:
    這篇作者為衛生福利部精神科公費生,於澎湖下鄉服務,還完公費後又自願留任兩年才調回高雄凱旋。而我司法官學院結訓分發到澎湖地檢服務一年後也可調回本島,但也是多留一年,後來是因為要回到台大博士班上課,所以才調回新北。

    劉醫師與我都曾經在澎湖服務,雖然我們分別在司法與醫療體系看似截然不同的領域,但是我們在司法精神醫學方面有密切的合作,關於偏鄉資源問題也有很多類似的感慨,雖然懷抱熱忱,但一己之力有限,只能「做多少算多少」。
    我是在澎湖地檢署服務的第二年認識劉醫師,當時我注意到澎湖的精神疾患與酒癮犯罪議題亟需解決,而劉醫師當時擔任澎湖醫院身心科(精神科)主任,他對於司法精神領域議題不但有專長也有熱情,因此我們一起努力促成了地檢署與該醫院的一些合作契約,也推動了好幾個個案在司法與醫療合作的社會復歸。
    除此之外,我之所以能夠在澎檢推動 #偵查中司法精神鑑定(特別是羈押被告於案發後的即時鑑定)、 #刑前保安處分的無縫接軌、 #偵查中輕症轉介門診醫療 等措施,劉醫師其實也是幕後的推手,如果沒有他力排萬難的跨領域協助,我是不可能辦到這些「高難度任務」的。
    除了精神疾患被告/受刑人的執行模式,在酒癮家暴被告、施用毒品被告等處遇領域,也都建立合作關係。

    那段歲月面臨的困難、挑戰重重,每天都覺得很累,也常常在左支右絀下感到失望,但如今回憶那段努力點亮社會陰暗角落日子,覺得非常溫暖。

    而以上的這些工作,在我到新北,所謂的「大都會」後,反而做不到。

    許多檢察官、律師也常常問我「澎湖經驗」,很好奇為什麼我國偵查體系做不到的事情,反而在偏鄉離島能夠執行。
    我們當時各自的團隊(醫院的醫護人員/地檢署的行政人員)也有合作與溝通熱誠,例如住院被告/受刑人突發狀況的即時聯繫、司法精神鑑定過程中醫院與地檢署的即時溝通,這也是促成合作的關鍵因素。
    在那段期間,我也唸了許多司法精神醫學的文獻(包含手冊)、劉醫師也跟我討論了不少與法律有關的議題,彼此都從各自的領域跨出一步。

    所以關鍵不是只有在人數、設備、財力,體系中人的熱誠與跨領域合作也很重要。
    或許,「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問題,不只是在醫界,在司法(偵查)體系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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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澎湖地檢期間司法精神領域有關的故事:
    吳忻穎觀點:一封來自醫院的信─他們的犯罪人生不是沒有原因 https://bit.ly/39rJBQm
    吳忻穎觀點: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 https://bit.ly/3fSED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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