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e10021995 (agdbxj)
看板WomenTalk
標題[閒聊] 請不要汙民化精神病患者
時間Sun May 3 19:18:11 2020
在這邊指的是那些犯罪的人每次犯罪都用精神病逃脫
我,也有思覺思調症
每天仍戰戰兢兢地工作,不敢讓別人知道我有精神疾病
小時候經歷了很多事,使我國中時就被醫生判斷有思覺失調症
即使這樣每天我仍然花5個小時以上念書考上北一女和台大
家裡很窮所以很早就半工半讀
每天吃藥後早上還逼自己凌晨四點起床開始唸書到早八
有時候思覺失調症況來了總是告訴自己會好的
總是在半夜哭了又睡睡了又哭
也不敢讓朋友知道我有精神疾病
現在的嫌犯每次犯罪時都說自己有精神疾病試圖想要減刑
我很怕.....再這樣下去萬一大家都歧視精神病患者怎麼辦
可以請那些犯罪者不要再把精神病汙名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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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114.43.2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88504693.A.D28.html
→ GeogeBye: 先說 你是認真還是反串 05/03 19:19
※ 編輯: qwe10021995 (114.43.211.9 臺灣), 05/03/2020 19:19:48
推 flower42: 辛苦了 05/03 19:20
※ 編輯: qwe10021995 (114.43.211.9 臺灣), 05/03/2020 19:20:58
推 k1400: 05/03 19:23
→ enuj: 真的很多精專醫師在努力這個部分,很可惜社會氛圍還有整體 05/03 19:25
→ enuj: 環境似乎不太理想 05/03 19:25
推 pttdouble: 你今年內有再去跟醫生確診嗎? 請再確診一次 05/03 19:26
推 RaiGend0519: 已經是進行式了 05/03 19:29
→ RaiGend0519: 不是那些患有思覺失調的犯罪者讓病患汙名化,是搞法 05/03 19:31
→ RaiGend0519: 律的人造就這個結果 05/03 19:31
推 tel7928pin: 我真的快覺得,出門是不是會被精障人士砍死 05/03 19:32
噓 johnsnow: 說搞法律的人造就的,怎不提出自己的理論跟見解看看? 05/03 19:43
→ johnsnow: 鍵盤法盲 05/03 19:44
推 carefree1028: 辛苦你了,也為難你了 05/03 19:44
推 joanjen: 你辛苦了 05/03 19:52
→ RaiGend0519: 笑死,難不成是醫師造就的嗎? 05/03 19:53
推 RaiGend0519: 法誰訂的?法誰修的?法誰引用的?法誰執行的? 05/03 19:57
→ enuj: 別亂說,願意走身心科的醫師都是很付出心神的 05/03 19:57
→ enuj: 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走身心治療,這不是很容易的領域,所以我 05/03 19:58
→ enuj: 很敬佩身心科工作者 05/03 19:58
→ RaiGend0519: 今天就是法律人設計出這個制度造就出現殺人無罪這個 05/03 19:58
→ RaiGend0519: 荒謬的結果,讓一般民眾開始害怕、歧視、偏見精神病 05/03 19:59
→ RaiGend0519: 患,人人自危 05/03 20:00
→ RaiGend0519: 然後一句鍵盤法盲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繼續待象牙塔 05/03 20:00
→ RaiGend0519: 留下對精神病患成見更深的社會,笑掉人大牙 05/03 20:01
推 jajoy: 還好妳是女的 05/03 20:07
推 ff20: 請乖乖吃藥謝謝 05/03 20:14
→ lme: 真要分精神疾病和一般人,一般人的兇殺率還比較高 05/03 20:16
推 Zumi: 反而覺得你不要讀太多書比較好,壓力會很大,去做一些比較 05/03 20:18
→ Zumi: 能接觸大自然環境的工作吧 05/03 20:18
推 Sunblacktea: 你也該怪法律吧 法條就擺在那邊 精神疾病患 05/03 20:19
→ Sunblacktea: 者犯罪可以減輕刑責甚至無罪 才會有那麼多正常 05/03 20:19
→ Sunblacktea: 犯罪者想利用這個脫罪 05/03 20:19
推 fujizaki: 很敬佩 努力吃藥控制不傷害別人 辛苦了 05/03 20:19
→ Sunblacktea: 如果精神疾病患者判刑程度跟一般人一樣的話 就不 05/03 20:20
→ Sunblacktea: 會有人想裝了 05/03 20:20
推 Leo3492351: 不是要污名化但今天被殺是你的家人呢 05/03 20:23
推 beerbelly: 加油 05/03 20:29
噓 med979797: 跟污名化沒關係,沒吃藥又去殺人讓社會背負自己的疾病 05/03 20:30
→ med979797: 責任,就是不應該。 05/03 20:30
噓 qqxu5: 怕啥?沒傷害人就沒事啊,殺人償命管他是不是精神病患 05/03 20:31
噓 laigary: 跟愛滋一樣不戴套 怪別人污名化 05/03 20:50
推 a1995840420: 樓上噓的是不是沒看清楚文章 05/03 20:52
→ herro0610: 可能是比例問題所造成的? 05/03 21:11
推 Elvis0617: 鄉民應該努力撻伐、關注「預防犯罪」的問題,讓立法委 05/03 21:11
→ Elvis0617: 員朝這方面修法,相關單位有更多預算來預防治療,而不 05/03 21:11
→ Elvis0617: 是猛烈檢討法官與醫師 05/03 21:11
推 jimhall: 精神病患不要污名化一般人,不是人人都污名化精神病患, 05/03 21:20
→ jimhall: 好嗎 05/03 21:20
推 Peter95: 跟愛滋比的是智障嗎 05/03 21:25
推 ts1234: 原po辛苦了 05/03 21:30
推 a35715987: 加油 05/03 21:32
推 uptowngirlv: 任何疾病都不該成為殺人的藉口 05/03 21:33
→ xerxes187: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乖乖吃藥就是了,不按時吃藥真的 05/03 21:39
→ xerxes187: 是…… 05/03 21:39
噓 kid80618: 那你請用行動抵制法官 不然佔便宜就不要裝乖 05/03 21:39
推 orangeininde: 生病就要吃藥對我們來說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思覺失 05/03 22:02
→ orangeininde: 調症患者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沒有病識感的 所以在定期 05/03 22:02
→ orangeininde: 服藥跟就醫方面需要很大的努力 不是我們今天叫他們 05/03 22:02
→ orangeininde: 吃藥就吃藥這麼簡單的事情 05/03 22:02
推 candyrainbow: 覺得應該修法,把不罰跟減刑拿掉。並且修訂服刑期 05/03 22:11
→ candyrainbow: 間應視病情施以就醫相關機制 05/03 22:11
推 SONYZ4: 不管任何疾病或者是喝酒用藥都不要有刑法上的特權這樣應 05/03 22:32
→ SONYZ4: 該比較公平吧 05/03 22:32
推 aidaP: 恐龍法官才是問題根本,若沒這種判決,哪會怕爆你們這些精 05/03 22:43
→ aidaP: 神病患?而且你充分證明了明明就可以控制,那位殺人的根本 05/03 22:43
→ aidaP: 不值得同情,還無罪咧呵呵 05/03 22:43
推 cuteyben: 看某些推文就知道精神病患被歧視是很普遍的 05/03 22:55
推 littleboo123: 辛苦了 05/03 23:00
推 cray0325: 今天有爭議的法條是1934年中華民國還在南京時就訂出來的 05/03 23:03
→ cray0325: ,至今未與時俱進地修正。我們該做的是督促那些拿了選票 05/03 23:03
→ cray0325: 和稅金的立法委員修正法條,只批評執行面的法官和醫師沒 05/03 23:03
→ cray0325: 什麼用 05/03 23:03
→ mopackg18625: 照某些人的觀點,將減刑及免罰拔除,這不就是齊頭式 05/03 23:21
→ mopackg18625: 平等嗎? 05/03 23:21
推 nznz: 怎麼口氣像反串? 05/03 23:21
推 lisimanthus: 辛苦了 05/03 23:42
推 cchyu: 因為民眾對精神和心裡疾病缺乏了解和認知...感覺大眾也沒興 05/03 23:47
→ cchyu: 趣去進一步去了解患病者,卻又喜歡在某類新聞下當正義鍵盤 05/03 23:47
→ cchyu: 者。(拍拍)po主辛苦了。 05/03 23:47
推 johanzhou: 你好棒 05/03 23:52
→ lluunnaa: 沒辦法,就有豬隊友作奸犯科,被大眾污名化... 05/03 23:52
→ lluunnaa: 與惡都認真在幫忙了,然後總是不斷冒出社會新聞造成恐慌 05/03 23:53
→ lluunnaa: ... 05/03 23:53
→ lluunnaa: 真的該督促立委修法了 05/03 23:58
噓 r83you: 沒人要污名,但不吃藥殺人就該死 05/03 23:58
→ r83you: 你生病就可以害人? 05/03 23:58
→ r83you: 別把責任推給社會 05/03 23:59
推 WFSGT: 可憐啊 平常一堆人假惺惺推說精神病是真的病 絕對是患者本 05/04 00:04
→ WFSGT: 身不可控的 05/04 00:04
→ WFSGT: 一出事就又開始跟醫生唱反調了 民粹政治果然凌駕於科學研 05/04 00:06
→ WFSGT: 究 有需要得時候就拉來用 不需要的時候就踢掉 05/04 00:06
推 hidep: 辛苦了 別理偏激推文 05/04 00:11
→ WFSGT: 就像是一個壞人握住你的手拿刀捅進別人肚子,現在的問題就 05/04 00:21
→ WFSGT: 是醫學上認同精神疾病足以成為那個壞人,而法官只是依法判 05/04 00:21
→ WFSGT: 定精神病患也只是被迫 05/04 00:21
→ WFSGT: 與其在那邊嘴法官,倒不如自己正視一下相關法規的漏洞,講 05/04 00:29
→ WFSGT: 白點就是在精神病患的人權與其他人的人權之間做取捨 05/04 00:29
→ WFSGT: 或是你直接從醫學上證明精神疾病並不會影響到精神病患的行 05/04 00:30
→ WFSGT: 為認知 05/04 00:30
推 Bhme: 辛苦了 05/04 00:58
推 RenRenBoy: 那些垃圾才不在乎咧 他們只希望精神病患去死 05/04 01:04
→ midori666: 辛苦了 05/04 03:51
推 Tony8801: 辛苦了 05/04 03:54
→ Tony8801: 不過在思覺失調身心飽受折磨下 05/04 03:54
→ Tony8801: 能夠用讀書當作轉移這相對 05/04 03:54
→ Tony8801: 很多連做正事都無法的患者來說你算很幸運了 05/04 03:55
推 canis831025: 乖乖吃藥的沒差 你很棒 05/04 07:28
→ canis831025: 但不吃藥的都應該直接燒掉 05/04 07:28
推 maxxV3: 思覺思調症不會有病識感,你是如何知道自己生病的? 05/04 07:51
推 s803803410: 今天社會會出現這個結果,就是法律制度的問題啊 05/04 09:45
→ s803803410: 不然誰想出門上路突然被捅 05/04 09:45
推 floh: 辛苦妳了 加油 05/04 10:07
推 avoidless: 辛苦了 你很棒 05/04 11:35
推 rtyu2836: 看一堆無腦的留言就知道不可能的 辛苦你了 05/04 12:40
推 mihicchi: 辛苦你了....原來思覺失調也能有病識感的啊? 05/04 13:01
推 YTT: 主要是強制就醫的法律執行/定義部份非常需要改革研討吧! 05/04 16:12
推 Milandess: 拍拍你 你好棒 05/04 17:01
推 lisawu60623: 辛苦了推 真的不該污名化 05/04 18:10
→ alinmoai: 輕症還是有可能有病識感的吧?納許 05/04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