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3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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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3項 在 微晟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9-07 18:03:45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 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3項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0 22: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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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稅捐修法莫開人權倒車
    https://news.pchome.com.tw/society/newstaiwandigi/20210810/index-62859804346872279002.html
    林文舟指出,如果是歸責於政府機關的錯誤,超過十年就不退給民眾,是侵犯人民權益,行政院所提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案實已背離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條所揭示「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的立法目的,並有違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當初修正時「如僅退還五年稅款,對納稅義務人權益保障恐未盡周全」的考量,更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3項所揭示的「確保任何人所享本公約確認之權利或自由如遭受侵害,均獲有效之救濟」原則。

  • 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3項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4 14: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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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法可以越修越站在保護人民的一方(法力無編)

    稅務救濟修法系列(一)期盼確保納稅者權利的稅務救濟修法——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暨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林文舟
    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serious-article/331009#_ftn1

  • 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3項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2 10: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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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采名言:「我感到難過,不是因為你欺騙了我,而是因為我再也不能相信你了!」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直言:#法院三審判決 明確指出弟子的贈與依法屬免稅所得,且課稅主體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國稅局所謂80到85年的所得,都是虛擬、虛構、栽贓枉法的推論。根據財政部稽核規定,查核逃漏稅准用刑事證據法則,但絕不可 #用推論,但國稅局卻僅憑 #侯寬仁 的起訴書就開單課稅,他認為查無證據就補稅及處罰,用錯法律課稅,#實際金額計算也是虛擬,「這個稅能收嗎?」而當初查稅中的85年度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是86年3月底,要結束後國稅局才能查人家的稅,但當時85年底就在查逃漏稅,「人家還沒有申報,你能查人家逃漏稅?」他建議請求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返還錯誤溢繳稅款,否則就用刑法129條非法徵收罪控告。
    https://user106399.psee.io/3dtz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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