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obo (u靈ㄟ蘿蔔)
看板TPC_Police
標題[發問] 關於社維法72條的噪音處理流程
時間Tue Nov 23 20:00:41 2021
不知道能不能po在本版,想尋求協助
本身住在連棟型透天(死巷內),由於鄰居長期在白天放任自家三個小孩
在家門前的馬路上追逐嬉鬧,哭喊、嘶吼尖叫,整天屋內都聽到非常刺耳尖叫聲
,吵了三四年了,吵得我快要崩潰了(放假在家也不得安寧)
有跟對方家長溝通過但屢勸不聽,請里長來勸導也依舊無動於衷
上次還被嗆
『小孩子本來就會吵的啊!是怎樣?白天不能吵喔?!』 逼得我實在忍無可忍,想請教版大們
如果我報警,直接表明要檢舉,並提供住家監視影像(監視器有收音功能)
一般的實務上,各位會怎麼處理呢?
我查了一下【取締噪音案件查處作業程序】,是要先作筆錄後再送偵查隊裁罰嗎?
麻煩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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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19.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37668844.A.CCF.html
※ 編輯: luobo (61.224.19.218 臺灣), 11/23/2021 20:01:18
推 bsjimmy: 建議可以參考生活法律版 那邊有不少範例可供參考 11/23 20:13
查過了,無解
→ water3063: 社維法未滿14歲不罰,可能達不到你要的目的哦 11/23 20:15
第8條第二項
未滿十四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無人
管教時,得送交少年或兒童福利機構收容。
父親是個8+9,收入不穩定,問題家庭,根本沒有在管教,這樣就無解了?
推 fireforce: 噪音其實比較偏民事 社維法硬要參一腳 搞得像警察要主 11/23 20:15
→ fireforce: 管 11/23 20:15
噪音防制法本來就有付予警察機關依社維法裁處的權限不是嗎?
推 yangdemi: 如果在某些版,八成:你可以搬走 11/23 20:25
搬家談何容易,不是每個人都是郭台銘
→ yangdemi: 你要不花點錢給家裡窗戶升級,然後加裝吸音綿吧 11/23 20:26
※ 編輯: luobo (61.224.19.218 臺灣), 11/23/2021 20:33:29
→ samnpc: 1.找三戶一起去做筆錄2.去法院打民事訴訟 11/23 20:36
您資訊要更新了,沒有3戶才能成立的說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100年度士秩聲字第1號刑事裁定
本款所謂「公眾」,固指行為人以外之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在內,但如2人以上之特定少數人,
只要其生活安寧確有受妨害之具體事狀,亦可構成本款違序規定
推 WilMyersSD: 這不就是千金買房 萬金買鄰的範例嗎 11/23 20:37
可惜沒有萬金,是住在貧民區的低等社畜
→ LeeFrank: 好像真的要多找幾戶比較有用 11/23 20:38
推 hat13201: 用法律也治不了你的手段反擊回去 11/23 20:41
→ WilMyersSD: 我已經可以想見你鄰居這種人,到時被裁罰後,八成跑派 11/23 20:41
→ WilMyersSD: 出所要告你誣告XDDD 11/23 20:41
有監視錄影錄音為證,何來誣告
→ WilMyersSD: 先蒐證 ,再看你要不要再找環保局來看(雖然我覺得環 11/23 20:43
→ WilMyersSD: 保局會直接叫你找警察) 11/23 20:43
環保局假日放假,警察說無解
※ 編輯: luobo (61.224.19.218 臺灣), 11/23/2021 20:49:44
推 WilMyersSD: 我當然知道沒有誣告,而且要件也不符,只是依照你鄰居 11/23 20:51
→ WilMyersSD: 這種個性,呵呵 11/23 20:51
→ WilMyersSD: 其實是可以做筆錄指認啦 11/23 20:51
→ WilMyersSD: 真的受不了就去吧 11/23 20:52
推 love110257: 老實跟妳說,社維法辦他也只是罰罰錢而已,沒記錯幾千 11/23 20:59
→ love110257: 塊吧,對於沒錢的人根本不痛不癢 11/23 20:59
→ WilMyersSD: 有用沒用其實是被罰的人說了算,我倒是覺得沒必要預設 11/23 21:08
→ WilMyersSD: 立場 11/23 21:08
→ umaga1: 社維法罰幾千 沒有用的 11/23 21:25
→ koreapig5566: 8+9 交通罰單都不繳了 怎麼可能繳這個 11/23 21:26
推 umaga1: 應該可以搜集證據 提告民事訴訟 訴請高額精神賠償比較有 11/23 21:27
→ umaga1: 用 11/23 21:27
→ koreapig5566: 裁罰是會開出去 但對不知羞恥的8+9沒用處的 11/23 21:27
→ WilMyersSD: 對原po而言就是出口鳥氣,對方繳不繳那也不是他管得到 11/23 21:31
→ luobo: 真的只是希望給對方警惕,如果大家可以溝通,誰會願意沒事 11/23 21:35
→ luobo: 走到這一步檢舉? 11/23 21:36
→ umaga1: 如果對方是8+9 那應該打民事官司也沒有用 他不會去開庭的 11/23 21:38
推 drw6sd6r: 打民事訴訟精神賠償阿 說你因為這樣搞的精神耗弱 11/23 21:40
→ umaga1: 8+9連被告刑事都常不去開庭被通緝 跟沒錢繳罰金 妨害安寧 11/23 21:41
→ umaga1: 對他們不痛不癢 11/23 21:41
→ samnpc: 傳統見解跟實務就是三戶,法官的「裁定」並沒有約束個案 11/23 21:47
→ samnpc: 以外的效力,如果是判例還是刑庭決議還比較有參考價值 11/23 21:47
可是我還親自致電警政署,警政署自己回覆"部分警察單位的三戶認定,沒有法規和案例
審查有規定",又當如何解釋呢?
→ alan0260: 社維法偏公共秩序的保護,所以傳統都是要有數戶一起檢舉 11/23 22:07
→ alan0260: ,各地差不多都這樣。只有你一戶通常是走民事訴訟精神 11/23 22:07
→ alan0260: 賠償之類的。 11/23 22:07
※ 編輯: luobo (61.224.19.218 臺灣), 11/23/2021 22:13:13
推 ss87666: 我們這裡要求是 除了當事人之外還要再去找2個鄰居查訪作 11/23 22:12
→ ss87666: 為裁罰依據 11/23 22:12
推 akitio: 你都有查好資料都有答案了 11/23 22:18
→ akitio: 那還上網發問不然就直接去派出所 11/23 22:18
推 swt24090: 其實你文末已經有答案了,就跑一趟轄區派出所做筆錄吧, 11/23 22:21
→ swt24090: 這種案例新聞也不少,相信偵查隊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 11/23 22:21
推 lahornjames: 如果你一戶就可以認定對方很吵,我跟鄰居有仇,一天 11/23 22:31
→ lahornjames: 到晚檢舉對方,會沒完沒了 11/23 22:31
→ lahornjames: 所以實務上才會有三戶做筆錄去認定,增加證據力 11/23 22:32
您說的有道理,但是實際情況有人會想一起當壞人檢舉嗎?這也蠻矛盾的
→ WilMyersSD: 實務上的確也不乏一直惡意檢舉的阿 11/23 22:44
推 OutOfTheBlue: 只有一戶一樣可以送,但是裁不裁的過又是一回事 11/23 22:49
→ WilMyersSD: 另外兩戶又不用叫他們來所做筆錄,去查訪一下做一下紀 11/23 22:52
→ WilMyersSD: 錄表應該也ok 11/23 22:52
噓 samchou77: 啊你都查完了,你要上來幹嘛,人家講完你都可以diss回 11/23 23:08
依法論理,純理性討論議題就扣帽子說diss人,是有多玻璃心?當警察心理素質不用比正常人還
強嗎?不然值勤遇到一堆台灣刁不就整天要哭著回去找媽媽?
→ samchou77: 去,你就直接打110就好了啊,的確法規沒有要三戶,但 11/23 23:08
→ samchou77: 是要噪音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不是你自己的安寧,你就錄 11/23 23:08
→ samchou77: 音錄影錄好,報警,法院裁定就好了啊 11/23 23:08
→ samchou77: 將實在你不如去看幾次精神科,去告他父母民事還比較實 11/23 23:09
→ samchou77: 在 11/23 23:09
噓 lolicon0101: 同樓上意見 11/23 23:18
推 jjjjj18: 毒品也沒有群聚吸毒才違法,但是群聚吸毒的票比較好過, 11/23 23:34
→ jjjjj18: 這樣懂吧 11/23 23:34
→ fireforce: 原PO好可愛 快去轄區做筆錄吧 如果都了解的話XD 11/23 23:34
→ koreapig5566: 提告也沒規定一定要有證據啊 就不起訴浪費時間而已 11/24 00:35
噓 edison1026: 社維法說實在沒什麼屁用,之前朋友鄰居被處理過,也才 11/24 02:45
→ edison1026: 罰1000塊,他老兄沒去繳也不會怎樣,最後用惡鄰條款才 11/24 02:45
→ edison1026: 把他趕走 11/24 02:45
→ mudafucka: 科科,社維裁罰根本搔癢,大大可能會失望QQ 11/24 02:51
推 jhfjhf: 原po推文說 環保局假日放假。所以這樣就放過環保局喔?警 11/24 05:47
→ jhfjhf: 察比較好找就倒楣嗎 11/24 05:47
如果今天噪音防制非法定警察業務,我po來這個版是我自己白目不長眼,問題是真的管
不著還是純粹不想管?
推 chunzheng: 社維法只是罰錢,還不一定會罰,何不直接告他民事訴訟 11/24 06:12
→ chunzheng: 呢?噪音這種事警察真的管不著,難道你要叫警察強制他 11/24 06:12
→ chunzheng: 兒子不要在家門口玩嗎?不要覺得社維法很厲害很屌,直 11/24 06:12
→ chunzheng: 接告他民事讓他賠錢給你比較實在 11/24 06:12
推 howard32114: 樓主 你還有民事這個武器啊 11/24 06:45
推 aika5512308: 單純回你這句環保局假日放假。都吵3-4年了,這3-4年 11/24 06:46
→ aika5512308: 難道環保局天天放假是不是?何況還有錄音設備,找環 11/24 06:46
→ aika5512308: 保局是會少塊肉嗎? 11/24 06:46
推 redbalon: 社維法嚇唬一般守法民眾而已,實際裁罰金額比交通違規 11/24 06:48
→ redbalon: 還少,而且不連續性生活噪音沒有客觀的標準認定怎樣是吵 11/24 06:48
→ redbalon: 怎樣算安靜,環保局的連續性機械噪音至少還有機器可以 11/24 06:48
→ redbalon: 測量音量分貝。 11/24 06:48
推 redbalon: 我自己生活環境也很吵,但我是能接受。畢竟社畜沒錢買獨 11/24 06:50
→ redbalon: 立透天。 11/24 06:50
→ redbalon: 上班也很吵,一堆電話機器一直叫,同事專業米蟲一直大聲 11/24 06:51
→ redbalon: 聊天。 11/24 06:51
推 redbalon: 反正台灣就是又擠又吵,真的受不了就是天天蒐證加精神 11/24 06:54
→ redbalon: 科診斷證明,告民事侵權行為附帶求償比較有用吧。 11/24 06:54
推 aika5512308: 建議樓主警察局(社維法:須舉證公共)、環保局(噪 11/24 06:59
→ aika5512308: 音檢測器)都找,然後紀錄留著告民事精神賠償,拿這 11/24 06:59
→ aika5512308: 些錢改善住家隔音設備。 11/24 06:59
謝謝a大建議,我會嘗試的
推 redbalon: 對啊,贊成樓上說的,真的要搞就全部用下去,不過對方8+ 11/24 07:19
→ redbalon: 9可能也會有相應的報復手段。到時又會觸發新的糾紛吧。 11/24 07:19
→ redbalon: 台灣人的素質還是很爛,明明大家都是大學畢業了(?),一 11/24 07:19
→ redbalon: 點守法精神都沒有,到處都是噪音、路霸、交通違規。路上 11/24 07:19
→ redbalon: 狗屎一堆,亂丟垃圾煙蒂的人一堆。 11/24 07:19
推 redbalon: 台灣警察累死,什麼鳥事都要警察管,一個市區派出所員 11/24 07:25
→ redbalon: 警平均要管1500-2000個民眾的事情吧。其他公家機關也把 11/24 07:25
→ redbalon: 事實都推給警察。50歲左右就是警察猝死的甜蜜點。 11/24 07:25
推 facebookig: 我住戶蒐證半年,寄存證信函3次,然後直接法院告民事 11/24 07:37
→ facebookig: 寄到第三次存證信函就解決了,給你參考 11/24 07:38
ok,感謝經驗分享
→ facebookig: 不然就買震樓神器 11/24 07:39
推 adoko: 帶一群流浪狗 偷偷餵養 懂? 11/24 09:06
→ adoko: 無主物品追趕小孩沒你的事 台灣法律 11/24 09:08
→ adoko: 狗被欺負再跳出來告動保 11/24 09:12
推 epson1017: 嘻嘻 這就是來找麻煩的而已 11/24 09:37
→ epson1017: 現代問題要有現代的方式 先去買球棒啦 11/24 09:38
法治社會不做違法事,謝謝
推 gjgj6666: 你可以拿魔術方塊給他們解,沒解開不准玩耍 11/24 10:19
推 obighead: 就算你的監視器有收音功能,上法院後法官會說如何證明 11/24 10:34
→ obighead: 分貝數已到影響安寧程度,親身經歷 11/24 10:34
→ wg80w: 題外話,雖知你可能被搞得很煩,但看你回版友們的文 11/24 10:38
→ wg80w: 說話方式感覺都很酸、很嗆,有些不是很舒服 11/24 10:41
噓 rx5566: 前揭法院裁定認兩人以上就可適用「公眾」要件,那還是要再 11/24 12:17
→ rx5566: 找一戶啊,社維法要件就是這樣,要不自己走民事程序處理也 11/24 12:17
→ rx5566: 可以 11/24 12:17
推 bsjimmy: 社維法的部分罰的真的太少 送過一戶出門以後音響故意開 11/24 13:26
→ bsjimmy: 很大聲吵整晚 最後罰1000元而已 11/24 13:26
→ bsjimmy: 打民事訴訟對方才會有感 讓對方麻煩就對了 11/24 13:26
→ bsjimmy: 還有3戶的說法其實樓上有解釋過了 照警政署的說法當然1 11/24 13:29
→ bsjimmy: 戶也能送 但重點是能送不代表就會成 11/24 13:29
推 shiny1215: 不要再用一定要兩戶的說法推案囉,不怕被檢舉吃案嗎? 11/24 13:33
→ shiny1215: 民眾要送件就送件 反正不過不關我的事 但是吃 11/24 13:33
→ shiny1215: 案就是吃過調單位 還敢皮啊? 11/24 13:33
→ shiny1215: 現場民眾要報什麼都直接受理就對了 沒證據不關我的事 11/24 13:34
→ shiny1215: 送出去就對惹 11/24 13:34
噓 ogkdm256300: 你有考慮換氣密窗嗎 11/24 13:36
為何要拿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的口袋?況且口袋又不深
→ bsjimmy: 另外補充 環保局本來就不管不具連續性之噪音 一般生活噪 11/24 13:36
→ bsjimmy: 音幾乎都有涵蓋 WilMyers大建議相關資訊自己要再研究一下 11/24 13:36
→ bsjimmy: 喔 11/24 13:36
→ STANDKI: 想要警方用社維法處理就去派出所做筆錄啊,上來問就會裁 11/24 15:31
→ STANDKI: 罰喔 11/24 15:31
噓 minkai: 既然都了解了就直接去派出所檢舉啊,何必上來自問自答再酸 11/24 23:29
→ minkai: 人 11/24 23:29
※ 編輯: luobo (61.224.36.169 臺灣), 11/25/2021 00:09:14
推 Kent76435208: 最近的警政署函內容載明,噪音管制法,特別法優於一 11/25 02:32
→ Kent76435208: 般法,應該從特別法下手 11/25 02:32
推 coppeng: 社維法只要是影響公眾啦 噪音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是警察業務 11/26 22:23
→ coppeng: 社維法擦到一點而已 一律建議民事或搬走 11/26 22:23
噓 mengshiue: 本來想說看看 學點功夫 越看越氣 搬走最快 11/30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