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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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鑑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94的網紅法學博士石人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策諮詢報導 衛福部於2017年起全力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如今政策執行已屆滿四年,為了回顧攸關國民健康的重大計畫,本智庫於八月二十五日召開政策諮詢會議,會中邀請台大社會工作學系教授馮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惠、台中市前副市長林依瑩,就不同面向提供各自...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鑑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2 0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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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諮詢報導

    衛福部於2017年起全力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如今政策執行已屆滿四年,為了回顧攸關國民健康的重大計畫,本智庫於八月二十五日召開政策諮詢會議,會中邀請台大社會工作學系教授馮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惠、台中市前副市長林依瑩,就不同面向提供各自的見解與分析。

    開場與會者就以自身使用長照服務的經驗,指出目前長照申請流程相當複雜,不易於民眾申請使用;根據被照顧者不同的情況,可服務的機構分為A級單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級單位(複合型服務中心)、C級單位(巷弄長照站);除了三級單位之外,在長照系統中還有個管師、照服員、復健師等不同的角色負責不同的長照服務。這樣的分級結構,對一般家庭來說相當複雜;因此,當有長照需求時,每一個家庭都需要耗費相當大的心力,去洽詢長照資源,並等候評估入戶,大多數的家庭都無法負擔這樣的成本。

    談及整體長照執行情況,中央補助長照經費雖逐年增加,然而實際執行情況不甚理想。舉例來說,106年與107年執行率僅達五成左右,其中智慧健康發展計畫只有不到三成,108年為了拉高執行率,放寬補助條件致使執行率提高達92%,但缺乏稽核管控的政策補助,造成不少專家學者對於品質的疑慮。另一方面,中央為了補足長照經費缺口,設立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並訂立額度目標,預計逐年成長至115年可編達736.48億。許多專家學者批評,今年僅預算400億的計畫,目標五年後要成長將近一倍的預算,迄今卻沒有穩定的財源,很難想像未來的長照計畫要如何實現。

    根據研究統計,實際上在台灣照顧服務提供者,多數優先考量為家屬(61.2%)42萬人,再來是外籍移工(28.5%)20萬人、機構照顧(4.9%)3.4萬人、居家照顧服務(5.4%)。回到照顧現場,當家庭有照顧需求時,大多數人第一首選是從移工找起。此外,家庭照護類移工一方面不受勞基法管轄,同時也被長照政策體系排除在外,延伸出不少照護問題。
    整體而言,台灣老年人口已達14.9%已屬於高齡化社會,每年家庭看護需求量都處於直線上升的狀態。若目前長照政策思維,都維持在將「長照服務視為商品」的話,恐怕只會創造出更廉價的服務品質,造成更惡劣的勞動條件。

    長照2.0為實現在地老化,發展了龐大的照顧體系,但執行情形卻遭一線工作者批評不符實際需求,為了解長照政策執行情況,本智庫於九月八日召開政策諮詢會議,會中邀請婦女新知秘書長周于萱、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副主任謝雅涵、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各自針對長照政策不同執行面做分析。

    開場與會者先剖析目前照顧服務的家庭困境,根據研究統計,台灣1153萬就業人口中,粗估有231萬人受照顧責任影響,因「照顧」離職約有13.3萬人。這些人所要面對的不僅是家庭的照顧需求,還有離開職場所需承擔的後果;因此長照計畫的核心應以「照顧不離職」為目的,減緩這些人的照顧負擔。但事實上,目前政策限制僅能提供22小時居家服務,這對有需求的家庭來說遠遠不足。
    另有與會者指出,目前所謂A級單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發展未能符合初期的社區整合服務理念。有民眾不斷反映A級單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甚至有許多A級單位的個案管理人員,連目前長照計畫能為個案提供什麼樣的服務都不甚清楚。此外,目前支付制度為單項服務支付,當家庭需要洗澡服務,就申請洗澡服務;需要交通接送服務,就申請交通接送服務;服務提供相當片段且缺乏完整性,不力於支持照顧者長期照顧需求與生活安排喘息,建議考量開發包裹式照顧服務,以因應照顧者需求與區域資源不足的問題。


    最後提及長照服務員的問題,為了快速擴張人員帳面數字,目前在長照2.0的政策規劃底下,訓練時數僅需90小時,進入門檻相對低。即使如此,大多數人接受完訓練後,也未必都會投入長照產業服務,原因在於相同的工作內容,在醫院從事看護工作,或是自行出來接案當居家服務員,其薪資水準都優於待在政府的長照體系裏面。因此與會者建議政府考量政策時,不應僅考慮如何解決家庭長照服務的需求,也應更全面的思考這些家庭照顧者的培訓問題,以及後續就業支持問題。


    台灣長照目前的問題,並不僅止於供給面不足而已,而是有更多的問題在於長照供給者缺乏支持體系。以目前台灣家庭照顧者的樣貌統計,平均照顧時間高達9.9年,每天照顧時間更是高達13.6小時。這些人不僅面臨家庭照顧壓力,同時還要面臨受到照顧責任影響,因而減少工時的壓力,此情況在台灣1153萬就業人口當中,粗估就佔231萬人。若政府沒有提供健全的政策環境,並給予民眾有充分的選擇權,減少被迫成為照顧者的壓力,家庭照顧者的失能與崩壞,將會是另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少子化社會來臨伴隨著高教冰河期,甚至連國立大學碩博士都出現招生掛零的情況,為了解高教產業實際情況,本智庫於九月十五日分別政策諮詢會議,會中邀請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就不同高教產業面向提供現況與見解。


    一開始與會者先談及整個大學發展歷史,至今已有九百多年,早期中世界的大學主要組成,是由一群學生對學術有興趣,找學術上有成就的老師教學,抑或是學者們對於傳授知識有興趣,找來一群學生來上課。無論何種方式都以學習為主體,直到美國地方州政府捐地給大學,要求成立理工學院,以此開始定調大學要為社會服務。後來台灣政府治理開始實施新管理主義,提供許多績效獎金補助,讓各個大學在指定的績效成績上做競爭,以至於學校為維護自身補助利益,各校之間不再合作。與此同時,私校在評鑑績效的壓力之下,為了追求補助與成績,會高薪聘請教育部門神(曾任職教育部高階主管的教授)協助學校評鑑。種種為應付評鑑績效的作法,衍生出許多高教問題。


    另有與會者沉痛指出「政府喜歡把高教困境,歸類在少子化問題;這做法其實很危險,因為少子化是結果。不可能叫國民現在多生小孩來解決此事;執政當局不能把社會問題推給自然現象,然後雙手一攤表示束手無策」與會者指出高教私有化才是高教困境的背景根源,包含政府挹注教育資源不足,以及為節省成本縱容私人倚靠學費辦學,還有放任學校不計手段節省成本。各種私有化節省成本的手段,衍生出教學品質參差不齊、過高生師比等問題,嚴重影響本國高教品質。

    與會者以自身私校多年經驗表示,我國私校高達三百多所,每年需照顧110萬名學生。政府干預私校相當密切,包含管制招生數量、教學品質、學雜費等等,但同時分配給予私校學生的資源卻相當稀少。整個教育資源在計劃經濟下分配相當不均。私校之所以今天會有經營上問題,在於與公校在招生市場上有著不公平的競爭,為了維持財務平衡,只能針對學生不斷減少教育支出,包含零學分服務學習、減少開課、大班教學、凍結師資等;針對老師則是不發年終獎金、扣減研究費、增加授課時數等。如此樽節支出,才能夠勉強持續辦學。

    總結台灣高教問題,在於台灣大學數量太多,整體對教育的投資相當不足;以台灣為例,七間國立頂尖大學的預算加起來,幾乎僅等於中國二線城市武漢大學一年的預算經費。除此之外,政府隨著經濟成長,稅收逐漸增加,也因為少子化因素,學生數量減少,所以每一位學生能分配到的教育資源理應增加。因此政府應該要調整高教政策,從私有化思維轉向公共化的政策方針,才能夠解決現今少子化的高教困境。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鑑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10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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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環委員會安排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執行情形、困境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我提出4點質詢。
    Q1:你知道目前有關長照機構評鑑有哪些問題嗎?
    Q2: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點)的問題是哪些嗎?
    Q3: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是什麼?
    Q4: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卻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長照機構評鑑指標錯誤百出 衛福部道歉允修正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20148
    📌護理師兼個管與居服月入10萬? 衛福部將確認大數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8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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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關長照機構評鑑:
    依據長照服務法第39條的授權及長照機構評鑑辦法的規定,長照機構每4年評鑑1次,但新設、復業或評鑑不合格者,需於1年內接受評鑑。
    目前正在實施的長照2.0特約機構,大都被視為新設,所以衛福部去年就以標案形式委託規畫與試評,並已經有公布長照服務機構評鑑基準範本供各縣市參考,預計在今年評鑑。
    這次社區和居家評鑑在辦理說明會的時候,引起極大反彈,因為參考太多住宿機構和護理機構的評鑑指標,根本就不試用。結果修正公布之後仍有具爭議的共識基準和評核方式。
    以日照機構的安全環境設備來說,評鑑代碼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提供足夠且清潔之寢具(含床、床單、冬夏棉被、套枕頭及被套)」。
    Q1:日照機構是要提供住宿嗎?
    根據”社區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表”,日照機構僅規定「每一空間應設休憩設備,且不得設於地下樓層。」有規定要”床”嗎?為什麼評鑑的時候要評估有沒有”床”還要枕頭、棉被。
    再看C5:餐飲衛生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一點規定,「結合餐飲供應者,其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質保證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HACCP 或GHP)。」
    也就是說,自己備餐者不需要符合C5第一點,只需要符合C3的廚房衛生規範。
    這個評鑑基準將造成幾個問題:
    第一, 我們上網去查了幾個縣市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的團膳餐廳,發現台東縣僅1家,嘉義縣3家(太保、水上、民雄),南投家6家,但都集中在(南投市、草屯、竹山),澎湖、金門、連江,完全沒有。請問以後一鄉鎮一日照,我的故鄉鹿草、南投埔里、魚池,是要叫日照機構去哪裡訂餐?且GHP根本沒有認證單位。
    第二, 當然這個規定下去,為了要符合基準,可能會逼著日照機構自行備餐。但這就會耗費更多的人力成本,也會佔據更大的廚房空間,對於社區型小型日照機構是完全不敷成本的規劃。
    還有社區式日照機構、小規模多機能和團體家屋的評鑑基準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備註說明都提到,如:使用隔簾。這根本就是不符長照機構設置標準的規定。
    團體家屋B10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落實增加服務對象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確實執行並有紀錄。」說明欄:「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如提供服務對象最少必要之協助、鼓勵服務對象自己照顧自己,如自己吃飯、翻身、如廁等。」團屋主要照顧對象為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輕度失智症長輩,這個指標根本就不適用。
    結論:由於長照機構的評鑑只有合格及不合格,大家都很慎重看待你們提出的評鑑基準,衛福部委託規畫評鑑的單位根本必了解長照實務現場的情形,根本是所託非人,希望這個評鑑基準範本,仍有檢討的機會,特別今天講的這兩點應該刪除。次長可以承諾嗎?(已於五月十日要開會再討論)
    二、A點的問題: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稱A點,是這次長照2.0的一大變革。
    在長照1.0時代,原設計整合型服務中心可以扮演照顧管理角色,是因為A點是屬於綜合型服務的提供,該機構的人力比較了解失能者需要哪種類型長照服務,怎麼提供最有效率。
    原本希望4年內佈建849個長照A,但目前全國卻已經成立2000個長照A,包括許多是沒有提供長照服務項目所謂”虛擬A”。
    如果幫忙連結長照資源,並建議照顧組合的長照A產生問題,整個長照2.0最後絕對做不好。
    另一個大問題就是醫事人力開始提供C碼長照服務的問題。
    而A、C也產生關連性的問題。
    Q1:復健科診所抱怨找不到PT,聽說許多PT去執行長照業務了?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
    物治、職治和護理人員經過Level1,可以成為照顧服務員;也可以受訓成為個案管理員A;還有他自己的醫事人員證照,在長照領域一個醫事專業人力可以同時扮演三種角色身分。
    再加上,因為是部分工時長照人力,就可以在不同的單位進行執業登錄,系統上並沒有限制他可以登錄的單位。
    所以目前已經發生的問題是,某治療師上午當A,轉個案給自己下午提供C碼居家復能或居家護理的服務。
    尤有甚者,居家護理也可能在一個時段裡提供服務,但在長照2.0及健保,兩邊申請支付的問題,例如:提供居家護理和也可以申請健保鼻胃管換置的給付。
    還有,本來期待專業人力提供的是評估、擬訂計畫、與家屬及照服員都溝通與指導。現在卻變成是由醫療專業人員去直接提供服務,然後持續性申請支付。再多的政府預算都沒辦法支付單價這麼高的專業服務吧?
    請問這樣合理嗎?
    結論:C碼的亂象要徹底檢討;個管員和服務提供同一個人的問題必須被禁止。請部長承諾於三個月內檢討。
    照顧服務的提供需要督導,這是從長照1.0時代建立起來的制度,督導可以監督照顧服務品質,也可以是服務使用者與照顧服務員的溝通橋樑,這是很重要的制度設計。
    Q2:除了照顧服務以外,C碼:專業服務、D碼:交通服務、E碼:輔具服務、F碼: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是沒有督導的?
    缺乏督導會產生兩個結果。
    第一,A個管將服務轉出之後,CDEF碼,並沒有服務提供的回報機制,只能等申報支付的時候才看的出來。
    第二, C碼專業服務,只有執行人員自己的良心知道有沒有做,有沒有做好、做滿。
    請問這樣如何確保長照2.0的服務品質。
    結論:所以CDEF碼的督導系統,也要麻煩衛福部再進行檢討。希望在九月底前研擬出具體方向。
    三、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
    身障日照機構和長照身障日照機構,兩者之間的在機構收費、民眾負擔、外籍看護聘僱與否及是否可支領生活補助,都有不同的規定,造成機構經營者的困擾,上個會期去年12月26日你有承諾,需要六個月的時間來整合。期限是六月底。我只是提醒一下部長要趕快進行討論。
    四、有關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
    每一項服務都需要長照專業人才,也都急於培養人才、招募人才。這是一個國家重大政策,也是一個國家的重大產業,所也產業界遇到的問題,長照都會遇到。本席接下來要向衛福部與教育部質詢人才的問題。
    目前有45所大專院校設有長照科系,一年畢業生大約有5000人,畢業後留在長照產業的人數卻只有10%。這個現象,就是人力浪費。
    教育部到此為止,為了促進長照科系學生畢業後留任業界,委託國北護設立實習媒合平台,接著在104人力銀行的平台上,也設立實習機構與應屆畢業生投入長照產業的求職管道。但是,在政策面未做更基本的檢討之前,恐怕效果有限,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依據一線服務機構的分析要成為一個願意讓畢業生留下來工作的機構,本身在軟硬體與勞動條件都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同時學校在教學與師資上亦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並且政府所職掌的制度包括:國家級證照考試、對實習機構的鼓勵措施、對機構督導的薪資獎助、工讀生納入人力比、實習生的食宿負擔等,都應該有具體的作為;並且如何透過學校的教師、實習輔導老師、與機構的督導相互間的配合,在產學合作階段給學生與家長正確的生涯願景與觀念等都是急需著力的重點。
    Q1:請問教育部,在實習機構的選擇上,其軟硬體等環境條件是否有一套標準去認定?如果沒有怎麼能確保實習單位能夠提良好的環境?
    Q2:請問教育部,學校的教師尤其是產學合作的輔導老師,是否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並從事過照顧服務工作?如果沒有怎麼有辦法告訴學生這份工作所遇到狀況的實際解決方式?
    Q3: 請問教育部與衛福部,學生在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之前,當然被界定為實習,但是去得知後便應該具有從事服務的資格,因此界定為打工。這前後身分的轉換,是否對機構有明確的指導原則?並且反應在薪資等勞動條件,與是否得以獨立作業等機構管理上?
    Q4: 請問衛福部,當學生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後到機構去工讀,是否能夠納入機構人力比?否則哪有聘僱與提升勞動條件的誘因?
    Q5:請問教育部,實習階段,學校酌收三個學分的學分費,但是付出指導的人力卻來自於機構,並且學生在機構實習還有食宿費用的壓力,該筆學分費是否應該給付予機構作為督導的薪資補貼以及學生的食宿補貼才公平?
    結論:請教育部及衛福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的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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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10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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