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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的網紅蔡旺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7)日台南市議會總質詢,市議員蔡旺詮對台南市過低的疫苗覆蓋率提出質疑,也對今日開始後可能出現的降級旅遊潮表示憂心,同時呼籲中央應該依地方需求,增加台南疫苗的供給。 蔡旺詮提到最近接獲不少陳情,如社區游泳池這類公共設施都在等著開放,民眾有復健等等正當需求。若其提供完善的申請計畫,市府應依照中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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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復健中心設置標準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7-28 14:44:26今(27)日台南市議會總質詢,市議員蔡旺詮對台南市過低的疫苗覆蓋率提出質疑,也對今日開始後可能出現的降級旅遊潮表示憂心,同時呼籲中央應該依地方需求,增加台南疫苗的供給。
蔡旺詮提到最近接獲不少陳情,如社區游泳池這類公共設施都在等著開放,民眾有復健等等正當需求。若其提供完善的申請計畫,市府應依照中央所示放行。他認為市府雖有安全性的考量,然而市府應該做的是提供安全的環境與相關的配套措施,例如提高疫苗覆蓋率就是改善環境安全的主要辦法,據悉六都疫苗覆蓋率中,台北最高而台南最低,甚至名列全台倒數第四。另有文化局造冊相關人員,還沒完全施打完畢,才剛打完第一梯次就沒疫苗,眼下藝文活動就要解封,難道不能向中央爭取或活用剩餘的疫苗嗎。此外,日前陳情過的按摩業者,視障按摩師已於昨日施打完畢,那其他三類的按摩師,是否也能有條件的施打疫苗,讓其盡速安心復業。或者有其他弱勢團體或是解封在即的行業例如補教業,可以在一定標準下優先施打剩餘的疫苗,目前市府有規劃嗎?
市長黃偉哲表示,目前等待施打疫苗的民眾人數很多,台南市獲配的疫苗量太少。只能優先從弱勢民眾施打,如昨(26)日的視障按摩師就是如此。他也呼籲大家都想造冊,但造冊是中央統一執行的,原則上還是以預約為主,有預約才有疫苗。衛生局長許以霖則回應,台北的疫苗量是台南的兩倍,最近台南的醫護人員更是放棄休假,加班施打來提高覆蓋率,每日施打逾兩萬劑,無奈疫苗供給的問題仍是無法解決。許以霖也補充,今(27)日下午疫情指揮中心就會跟各地的教育局確認,關於補教業者的疫苗施打相關事宜。
蔡旺詮強調,覆蓋率是媒體會持續關注更新的議題,若有誤會市府就要馬上澄清。他也表示日前黃偉哲市長聽到台北市長柯文哲說疫苗太多,馬上回應表示撥給我們2萬劑就好,這種積極爭取疫苗的態度相當好,也呼籲中央要衡量各縣市的施打情形與需求來分配疫苗,也必須以發行疫苗地圖等方式來顯示各縣市的施打情形與存量,方便調配。台南市民目前的需求量很大,除了請中央增量分配,如果其他縣市有多餘的疫苗,也歡迎聯絡我們,我們非常樂意接收。他強調台南近一個月零確診絕非天上掉下來的,是台南市府、市民與醫護人員這段時間,共同努力得來的,希望繼續保持。
然而疫苗覆蓋遇過低是事實,蔡旺詮也憂心即將到來的「降級旅遊潮」,他表示市府應該加強巡邏督導,嚴禁邊走邊吃等行為,台南有許多排隊名店,這些排隊人潮也應取出安全間隔,希望市府可以拿出相關的細則規劃,以因應旅遊潮。他也建議在高鐵站或火車站等交通樞紐,設置簡易快篩站,讓往來遊客行篩檢,並規劃大型活動甚至市有古蹟需檢具篩檢或接種證明才能入場。他表示這不是無理取鬧,未來後疫情時代,我們得學會與疫情共存。要漸漸養成篩檢的習慣。希望台南可以藉由這個微解封機會,做一個全國示範的作用,讓國人明白篩檢的重要性,不是只有出國要篩檢,不論是政府提供或是自篩,民眾都要學會保會自己與保護他人,學會與疫情共存和面對。這是市府未來須努力宣導與執行的方向,我們相信台南也能因應這次降級帶來的遊客衝擊,可以先提前佈署,為將來正式解封引發的爆發潮先做好準備及模擬。
社區復健中心設置標準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痊癒了嗎?還是苦難的開始?--慢性COVID-19存活者的身心症】
COVID-19存活者,高達三成痊癒後仍被衰弱症狀所苦。有研究將此臨床表徵命名為「遠程新冠肺炎」(long-haul COVID),或「急性後期新冠肺炎症候群」(post-acute COVID syndrome),弗契博士(Dr. Fauci)在公開演說稱之為Long COVID。
Long COVID牽涉肺部、血液、心血管、腎臟、內分泌、神經心理、肝膽腸胃及皮膚等多重器官之複雜與表現型態多元的後遺症,持續時間從病癒後數週到數月之久。為了因應COVID-19存活者的慢性症狀困擾,全美已超過三十個醫療機構,設置多專科Long COVID 特別門診。
在所有症狀群中:全身衰弱、廣泛性肌肉疼痛、睡眠障礙、焦慮、憂鬱、頭痛及認知功能缺失等神經心理系統的功能性失衡狀態,因短期無致命風險,常易被醫護人員忽略,但長期累積後會導致嚴重的身心症,值得特別關注。
和SARS病毒感染後的病人一樣,30-40%的COVID-19存活者出現焦慮和憂鬱,這些症狀表現可能和病毒引發的細胞激素反應、神經性炎症反應及神經退化等生理機轉有關。無獨有偶,這些Long COVID 病人的症狀表現,和常見的「創傷後症候群」、「慢性疲憊症候群」及「纖維肌痛症」病人非常類似。
針對神經心理症狀的處置,頭痛除了給予標準的藥物治療,佐以影像學診斷外,頑固性頭痛病人則需轉介給疼痛專科醫師。標準的神經心理診斷工具可以早期診斷、持續監控焦慮、憂鬱、睡眠障礙、創傷後症候群、疲憊及纖維肌痛症,並早期介入溫和的精神舒緩藥物、復健、運動及身心療法等已被證實能有效改善纖維肌痛的治療。
護理人員可以發揮病人代言人角色,並在病人教育、病友支持團體及非藥物身心療法等介入措施發揮護理專業功能,協助COVID-19存活者的疼痛、疲憊、睡眠與認知功能缺失等慢性神經心理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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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
蔡佩珊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孫維仁主任 臺灣大學醫學院健康科學與生活中心
■審閱者:
王秀紅諮議委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109年研議議題
「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
■議題召集人:王秀紅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
■以護理人力的教育、考試、訓練與任用過程,並融合透過人力「輸入(input)─過程(process)─產出(output)」的概念分為7個面向,從護理人力之人才培育(護理教育)、護理專業之能力提升(專業認證、進階護理),以至從初級照護、次級急性照護、至三級照護的執業場域(社區護理、醫院護理、長照護理)之護理人力需求;再以科技護理橫貫人才培育、能力提升以及人力需求等層面的教育與應用。
➤https://forum.nhri.edu.tw/109-pp-3/
1.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1)Philips S., Williams M.A. (2021). Confronting our next national health disaster — Long-Haul Covid.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doi: 10.1056/NEJMp2109285. Online ahead of print.
(2)Nalbandian A. et al. (2021). Post-Acute COVID-19 Syndrome. Nature Medicine, 67, 601-605. doi: 10.1038/s41591-021-01283-z.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台灣護理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護理正義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社區復健中心設置標準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環委員會安排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執行情形、困境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我提出4點質詢。
Q1:你知道目前有關長照機構評鑑有哪些問題嗎?
Q2: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點)的問題是哪些嗎?
Q3: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是什麼?
Q4: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卻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長照機構評鑑指標錯誤百出 衛福部道歉允修正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20148
📌護理師兼個管與居服月入10萬? 衛福部將確認大數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8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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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長照機構評鑑:
依據長照服務法第39條的授權及長照機構評鑑辦法的規定,長照機構每4年評鑑1次,但新設、復業或評鑑不合格者,需於1年內接受評鑑。
目前正在實施的長照2.0特約機構,大都被視為新設,所以衛福部去年就以標案形式委託規畫與試評,並已經有公布長照服務機構評鑑基準範本供各縣市參考,預計在今年評鑑。
這次社區和居家評鑑在辦理說明會的時候,引起極大反彈,因為參考太多住宿機構和護理機構的評鑑指標,根本就不試用。結果修正公布之後仍有具爭議的共識基準和評核方式。
以日照機構的安全環境設備來說,評鑑代碼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提供足夠且清潔之寢具(含床、床單、冬夏棉被、套枕頭及被套)」。
Q1:日照機構是要提供住宿嗎?
根據”社區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表”,日照機構僅規定「每一空間應設休憩設備,且不得設於地下樓層。」有規定要”床”嗎?為什麼評鑑的時候要評估有沒有”床”還要枕頭、棉被。
再看C5:餐飲衛生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一點規定,「結合餐飲供應者,其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質保證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HACCP 或GHP)。」
也就是說,自己備餐者不需要符合C5第一點,只需要符合C3的廚房衛生規範。
這個評鑑基準將造成幾個問題:
第一, 我們上網去查了幾個縣市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的團膳餐廳,發現台東縣僅1家,嘉義縣3家(太保、水上、民雄),南投家6家,但都集中在(南投市、草屯、竹山),澎湖、金門、連江,完全沒有。請問以後一鄉鎮一日照,我的故鄉鹿草、南投埔里、魚池,是要叫日照機構去哪裡訂餐?且GHP根本沒有認證單位。
第二, 當然這個規定下去,為了要符合基準,可能會逼著日照機構自行備餐。但這就會耗費更多的人力成本,也會佔據更大的廚房空間,對於社區型小型日照機構是完全不敷成本的規劃。
還有社區式日照機構、小規模多機能和團體家屋的評鑑基準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備註說明都提到,如:使用隔簾。這根本就是不符長照機構設置標準的規定。
團體家屋B10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落實增加服務對象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確實執行並有紀錄。」說明欄:「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如提供服務對象最少必要之協助、鼓勵服務對象自己照顧自己,如自己吃飯、翻身、如廁等。」團屋主要照顧對象為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輕度失智症長輩,這個指標根本就不適用。
結論:由於長照機構的評鑑只有合格及不合格,大家都很慎重看待你們提出的評鑑基準,衛福部委託規畫評鑑的單位根本必了解長照實務現場的情形,根本是所託非人,希望這個評鑑基準範本,仍有檢討的機會,特別今天講的這兩點應該刪除。次長可以承諾嗎?(已於五月十日要開會再討論)
二、A點的問題: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稱A點,是這次長照2.0的一大變革。
在長照1.0時代,原設計整合型服務中心可以扮演照顧管理角色,是因為A點是屬於綜合型服務的提供,該機構的人力比較了解失能者需要哪種類型長照服務,怎麼提供最有效率。
原本希望4年內佈建849個長照A,但目前全國卻已經成立2000個長照A,包括許多是沒有提供長照服務項目所謂”虛擬A”。
如果幫忙連結長照資源,並建議照顧組合的長照A產生問題,整個長照2.0最後絕對做不好。
另一個大問題就是醫事人力開始提供C碼長照服務的問題。
而A、C也產生關連性的問題。
Q1:復健科診所抱怨找不到PT,聽說許多PT去執行長照業務了?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
物治、職治和護理人員經過Level1,可以成為照顧服務員;也可以受訓成為個案管理員A;還有他自己的醫事人員證照,在長照領域一個醫事專業人力可以同時扮演三種角色身分。
再加上,因為是部分工時長照人力,就可以在不同的單位進行執業登錄,系統上並沒有限制他可以登錄的單位。
所以目前已經發生的問題是,某治療師上午當A,轉個案給自己下午提供C碼居家復能或居家護理的服務。
尤有甚者,居家護理也可能在一個時段裡提供服務,但在長照2.0及健保,兩邊申請支付的問題,例如:提供居家護理和也可以申請健保鼻胃管換置的給付。
還有,本來期待專業人力提供的是評估、擬訂計畫、與家屬及照服員都溝通與指導。現在卻變成是由醫療專業人員去直接提供服務,然後持續性申請支付。再多的政府預算都沒辦法支付單價這麼高的專業服務吧?
請問這樣合理嗎?
結論:C碼的亂象要徹底檢討;個管員和服務提供同一個人的問題必須被禁止。請部長承諾於三個月內檢討。
照顧服務的提供需要督導,這是從長照1.0時代建立起來的制度,督導可以監督照顧服務品質,也可以是服務使用者與照顧服務員的溝通橋樑,這是很重要的制度設計。
Q2:除了照顧服務以外,C碼:專業服務、D碼:交通服務、E碼:輔具服務、F碼: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是沒有督導的?
缺乏督導會產生兩個結果。
第一,A個管將服務轉出之後,CDEF碼,並沒有服務提供的回報機制,只能等申報支付的時候才看的出來。
第二, C碼專業服務,只有執行人員自己的良心知道有沒有做,有沒有做好、做滿。
請問這樣如何確保長照2.0的服務品質。
結論:所以CDEF碼的督導系統,也要麻煩衛福部再進行檢討。希望在九月底前研擬出具體方向。
三、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
身障日照機構和長照身障日照機構,兩者之間的在機構收費、民眾負擔、外籍看護聘僱與否及是否可支領生活補助,都有不同的規定,造成機構經營者的困擾,上個會期去年12月26日你有承諾,需要六個月的時間來整合。期限是六月底。我只是提醒一下部長要趕快進行討論。
四、有關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
每一項服務都需要長照專業人才,也都急於培養人才、招募人才。這是一個國家重大政策,也是一個國家的重大產業,所也產業界遇到的問題,長照都會遇到。本席接下來要向衛福部與教育部質詢人才的問題。
目前有45所大專院校設有長照科系,一年畢業生大約有5000人,畢業後留在長照產業的人數卻只有10%。這個現象,就是人力浪費。
教育部到此為止,為了促進長照科系學生畢業後留任業界,委託國北護設立實習媒合平台,接著在104人力銀行的平台上,也設立實習機構與應屆畢業生投入長照產業的求職管道。但是,在政策面未做更基本的檢討之前,恐怕效果有限,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依據一線服務機構的分析要成為一個願意讓畢業生留下來工作的機構,本身在軟硬體與勞動條件都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同時學校在教學與師資上亦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並且政府所職掌的制度包括:國家級證照考試、對實習機構的鼓勵措施、對機構督導的薪資獎助、工讀生納入人力比、實習生的食宿負擔等,都應該有具體的作為;並且如何透過學校的教師、實習輔導老師、與機構的督導相互間的配合,在產學合作階段給學生與家長正確的生涯願景與觀念等都是急需著力的重點。
Q1:請問教育部,在實習機構的選擇上,其軟硬體等環境條件是否有一套標準去認定?如果沒有怎麼能確保實習單位能夠提良好的環境?
Q2:請問教育部,學校的教師尤其是產學合作的輔導老師,是否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並從事過照顧服務工作?如果沒有怎麼有辦法告訴學生這份工作所遇到狀況的實際解決方式?
Q3: 請問教育部與衛福部,學生在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之前,當然被界定為實習,但是去得知後便應該具有從事服務的資格,因此界定為打工。這前後身分的轉換,是否對機構有明確的指導原則?並且反應在薪資等勞動條件,與是否得以獨立作業等機構管理上?
Q4: 請問衛福部,當學生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後到機構去工讀,是否能夠納入機構人力比?否則哪有聘僱與提升勞動條件的誘因?
Q5:請問教育部,實習階段,學校酌收三個學分的學分費,但是付出指導的人力卻來自於機構,並且學生在機構實習還有食宿費用的壓力,該筆學分費是否應該給付予機構作為督導的薪資補貼以及學生的食宿補貼才公平?
結論:請教育部及衛福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的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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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幽暗的房屋一角,傳來像是動物的悲鳴聲。木籠裡關的不是牲畜,而是一個披頭散髮,活生生的人類。這樣可怕的場景,其實就出現在不到 30 年前的台灣。
在 1990 年台灣通過「精神衛生法」之前,有無數台灣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為醫療資源的匱乏、家人以及社會對精神疾病的不理解,就這樣被遺棄或勉強「安置」在家中的鐵籠、倉庫,或者是以現代醫療標準來看,根本稱不上醫療機構的「收容所」。
精神疾病患者也是人,也有基本的人權,這在現在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在日治時期一直到 1990 年的台灣,許多精神疾病患者,就是過著這樣不見天日、被當作像是牲畜一樣對待的生活。
也許有人會好奇,在 1990 年精神衛生法通過之前,台灣難道都沒有精神疾病相關的法令嗎?其實也是有的,例如「精神病者監護法」、「精神病院法」都是,但這些法令不是為了精神患者的人權而設立的,而是為了「社會安全」的角度,希望「隔離」這些患者,有利於統治者的管理。
但為何現在的精神疾病患者人權,能得到這麼多改善呢?這背後其實是無數前人的犧牲奉獻,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位,就是葉英堃醫師。
19 日就是台灣精神醫學人權先行者葉英堃醫師的告別式了。葉醫師是台灣最早推動精神疾病患者人權的先行者之一,可惜我年紀太小,沒有機會接受過葉醫師指導,但我的老師陳永興醫師就是葉醫師帶出來的學生,最近拜訪陳醫師的時候,親耳聽到葉醫師的總總生平,覺得應該趁自己還記得,趕緊記錄下這段台灣精神醫療珍貴的口述歷史。
#台灣精神疾病人權的先行者
葉英堃醫師於 1924 年生於日治時期的台南望族,曾就讀總督府台北高等學校,在日本戰敗後考入台大醫學院,後來成為精神科醫師,並且擔任台北市立療養院(今天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的創院院長。
當年我的老師陳永興醫師,在 1980 年於市立療養院工作時,受到葉醫師的支持,踏遍了全台灣調查了所有的精神醫療照護機構。在當年 80 個處所,共 6200 多個病床中,醫師只有 160 幾個,無論是硬體設備,軟體的資源,以及專業的醫療人力,都非常不足。因此陳醫師在 1981 年出版了「飛入杜鵑窩」這本書,揭露了台灣精神病患者的處境。
在那個言論被管制的年代,像葉英堃醫師,或者陳永興醫師這樣願意為精神病人爭取人權的人們,其實要背負沈重的壓力,也要有巨大的勇氣。
陳永興醫師回憶,當年他們向媒體發表這些患者的處境時,許多媒體記者看到這些慘絕人寰的資料都流下眼淚,但也只能跟他說這些資料採訪後都「報不出來」。但在這樣的壓力下,葉英堃醫師始終堅定、持續地做好精神醫療的服務以及研究,並且用盡了所有心力,讓台灣的精神醫療制度得以逐漸健全,並用專業來推動法令,確保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環境與人權。
但在大家持續的努力下,政府在 1985 年開始辦理「台灣地區精神醫療院所評鑑」,並於 1986 年開始實施專科醫師制度,同年並開始規劃「全國精神醫療網」,1988 年開始推展「社區精神復建計畫」,1989 年開始補助公私立醫院於社區中設置社區復健中心,庇護性工作場所及康復之家,1990 年時也才通過了精神衛生法。
#保護學生追求人權與公理的真正人師
陳醫師也提到,當年他在唸醫學院的時候,因為辦學生刊物「不聽話」,沒有乖乖給教官審查,還有邀請了當時黨外的人物到學校演講,險些被退學,一直到畢業後,相關「不乖」的資料,都一直被留在身邊。
後來陳醫師在當兵、找工作時,都持續受到這些「不乖」資料的影響。甚至在陳醫師被推薦去北醫當精神科主任時,都還因此沒辦法就任。
後來陳永興醫師投入了 228 事件的平反運動,持續受到情治單位的壓力,多虧了葉教授暗中對他保護。甚至當年陳醫師能順利進入市立療養院工作,也是葉教授扛住了所有來自情治、人事系統的壓力。甚至在陳醫師參選花蓮立委時,葉教授和李鎮源醫師等前輩親自帶領了上百名的醫師,穿著白袍在花蓮給他支持與鼓勵,陳醫師說,那是他一生中永難忘懷的一幕。
#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
葉英堃教授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仙逝,永遠離開了我們。但葉教授的一生,給了所有醫師,以及醫學生們最好的身教。
葉英堃醫師出身望族,仍努力求學,後來身居高位,掌握了一些權力與資源,但他沒有辜負這些幸運和努力,而是用這些幸運和努力,為台灣留下了更好的精神醫療制度、為精神疾病患者去除污名、爭取人權,也同時為了人權與公理奮戰不懈。他的一生,正是最好的醫師、最好的人師表率。
作為醫師的我們是非常幸運的,我們會永遠記得葉英堃教授的慈悲、仁愛,和勇者無懼的精神,用我們的幸運,和葉教授一樣扛起知識份子的責任,為無法替自己出聲的人們發聲。
謝謝葉英堃醫師,感謝您一生的付出!我們繼續努力,請在天堂繼續庇佑台灣這塊土地,和所有善良的台灣人吧。
(如果有對葉醫師生平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去找吳佳璇醫師所撰寫的葉英堃傳記 https://www.taaze.tw/goods/111000154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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