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直行車道右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直行車道右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直行車道右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直行車道右轉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曾柏瑜,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個路口三個燈,到底要看哪一個?】 環河路碧潭橋路口,曾被列為新北市最危險路口! 今年四月新北市道路安全會議中,交通局根據車禍記錄,列出新北市十大易肇事地點,新店的「#環河路碧潭橋路口」名列首位。 交通局表示:「主因為汽機車駕駛常違反號誌、部分行向視線不良所致。」其實走過這個路口的人一...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60的網紅這我一定吉huanglu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警察抓妖記《第三集》 「最難捉之一」 2018年7月的晚上 執行酒測攔檢,在十字路口觀察停等紅燈的騎士有沒有酒態,當時正值紅燈狀態,突然一輛機車狂飆而來,我立即走到車道,伸出指揮棒要將他攔下!逼逼哩給我停下! 他看到我要攔他,竟給我一張很跩的臉繼續催著他的油門,哼哼~直接右轉加速逃逸,這...

直行車道右轉 在 順吉??‍♂️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9 23:56:53

2018年7月的晚上 執行酒測攔檢,在十字路口觀察停等紅燈的騎士有沒有酒態,當時正值紅燈狀態,突然一輛機車狂飆而來,我立即走到車道,伸出指揮棒要將他攔下!逼逼哩給我停下! 他看到我要攔他,竟給我一張很跩的臉繼續催著他的油門,哼哼~直接右轉加速逃逸,這時我立馬跳上我的警用機車,追了上去,心裡想:這傢伙...

直行車道右轉 在 劉崇顯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7-03 03:36:39

【慈雲路交通改善初階段─新增埔頂二路右轉時相】 慈雲路無論是平日上班上學或假日賣場購物都有許多的車潮,抱持著過去在竹科的通勤經驗,這裡的交通改善也是我擔任議員以來重點關注的議題,因此來跟大家談談近期的改善成果。 首先藉此談談最近大家感到不習慣的「車道標線重整」,慈雲路往竹北方向會做大幅度更動,是...

  • 直行車道右轉 在 曾柏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01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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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路口三個燈,到底要看哪一個?】
     
    環河路碧潭橋路口,曾被列為新北市最危險路口!
     
    今年四月新北市道路安全會議中,交通局根據車禍記錄,列出新北市十大易肇事地點,新店的「#環河路碧潭橋路口」名列首位。
     
    交通局表示:「主因為汽機車駕駛常違反號誌、部分行向視線不良所致。」其實走過這個路口的人一定都知道,問題就出在北新路往碧潭橋方向,又斜又窄的慢車道。
     
    #錯誤的分流造成一連串的彆扭
     
    從北新路往碧潭橋方向,橋面禁行機車,機車只能走旁邊的「慢車道」。這條車道又陡又窄,還有汽車爭道。到了路口,因應車道分流,還得分別設立「直行車道」、「右轉車道」、「慢車道」三個號誌,若是不熟悉路口的駕駛,一時間很難搞清楚,就容易出現交通局所說的「汽機車駕駛常違反號誌」。這樣當然不能怪駕駛,因為錯誤的道路設計,就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以車向分流簡化路口
     
    碧潭橋頭的詭異就在於,從安坑方向可以行駛機車,相同的路從北新路就不行。使得從新店站方向要上橋的機車,還得拐一個超大彎。只要開放機車行駛,路口就只需要單一號誌,直行與右轉車輛不互相衝突。
     
    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秀朗橋,從中和往新店方向,下橋後會同時有三個號誌「下橋直行」、「下橋右轉」、「平面道路」。也讓下橋後要右轉的汽車,與準備直行的機車互相卡位,這都是車種分流的設計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開放橋面行駛機車,以車向分流取代車種分流,讓交通更順暢、行車更安全:)

    #道路革新瑜你同行
    #新店重點NG路口
     
    聯合新聞》新北10大易肇事地點出爐 新店這個路口最危險
    https://goo.gl/aRHBCG

  • 直行車道右轉 在 曾柏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01 08:00:00
    有 257 人按讚


    【一個路口三個燈,到底要看哪一個?】
     
    環河路碧潭橋路口,曾被列為新北市最危險路口!
     
    今年四月新北市道路安全會議中,交通局根據車禍記錄,列出新北市十大易肇事地點,新店的「#環河路碧潭橋路口」名列首位。
     
    交通局表示:「主因為汽機車駕駛常違反號誌、部分行向視線不良所致。」其實走過這個路口的人一定都知道,問題就出在北新路往碧潭橋方向,又斜又窄的慢車道。
     
    #錯誤的分流造成一連串的彆扭
     
    從北新路往碧潭橋方向,橋面禁行機車,機車只能走旁邊的「慢車道」。這條車道又陡又窄,還有汽車爭道。到了路口,因應車道分流,還得分別設立「直行車道」、「右轉車道」、「慢車道」三個號誌,若是不熟悉路口的駕駛,一時間很難搞清楚,就容易出現交通局所說的「汽機車駕駛常違反號誌」。這樣當然不能怪駕駛,因為錯誤的道路設計,就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以車向分流簡化路口
     
    碧潭橋頭的詭異就在於,從安坑方向可以行駛機車,相同的路從北新路就不行。使得從新店站方向要上橋的機車,還得拐一個超大彎。只要開放機車行駛,路口就只需要單一號誌,直行與右轉車輛不互相衝突。
     
    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秀朗橋,從中和往新店方向,下橋後會同時有三個號誌「下橋直行」、「下橋右轉」、「平面道路」。也讓下橋後要右轉的汽車,與準備直行的機車互相卡位,這都是車種分流的設計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開放橋面行駛機車,以車向分流取代車種分流,讓交通更順暢、行車更安全:)

    #道路革新瑜你同行
    #新店重點NG路口
     
    聯合新聞》新北10大易肇事地點出爐 新店這個路口最危險
    https://goo.gl/aRHBCG

  • 直行車道右轉 在 TaibeiMot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8-08 2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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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目擊的車禍事件,
    可惜無法第一時間協助,願傷者平安。

    快,不一定危險,危險的是速差。
    路口車流動態多變化,
    請通過路口時維持你在車流的位置。

    汽車疑似直行車道右轉(也可能是要走右側橋下平面),
    機車則是犯了同車道後車撞前車和右側超車的錯誤。

  • 直行車道右轉 在 這我一定吉huangluck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11-06 15:44:20

    👮🏻‍♂️警察抓妖記《第三集》 「最難捉之一」
    2018年7月的晚上 執行酒測攔檢,在十字路口觀察停等紅燈的騎士有沒有酒態,當時正值紅燈狀態,突然一輛機車狂飆而來,我立即走到車道,伸出指揮棒要將他攔下!逼逼哩給我停下!
    他看到我要攔他,竟給我一張很跩的臉繼續催著他的油門,哼哼~直接右轉加速逃逸,這時我立馬跳上我的警用機車,追了上去,心裡想:這傢伙應該酒駕吧!實在有夠囂張了! 追到了第三個紅綠燈,他可能以為警察不會過來,便乖乖的在等紅燈,結果他從後照鏡看到我之後,又再一次加速直行闖紅燈!一場警匪追逐戲當場上演!
    這時情況越發升溫,他為了躲避我直接在大馬路上逆向,甚至扭動他的機車尾巴甩尾撞我,撞了我三次都沒有倒,我也不甘示弱的趁他右轉彎時,輕輕的朝他車尾直撞下去,但是他的平衡感竟也不賴!
    雙方追逐僵持了三公里,到了一個大路口我看準了時機,趁著他左轉彎時,直接的朝他機車中段撞下去! 哎唷~撞到的同時我知道他的龍頭肯定會偏掉,一時之間沒辦法再繼續加速,我便將警用機車順勢的往右側甩飛,讓機車滑行出去~ 同時人往左側朝他的方向跑過去,過程中大約2秒鐘的時間,我便抓到了他的脖子,一個勒頸把他從他的機車上拽下來想壓制他!
    但是這時路邊殺除了一個程咬金啊!一個非常熱心的民眾跑了過來,嘴裡嚷嚷著壓制!壓制!結果我要往左邊給他一個抱頭摔把他摔倒,他老兄的~那個民眾給我往右邊拉,僵持了大約10秒,我把他們兩個都往左側摔了下去。
    哎唷~害得我手背跟柏油路直接摩擦破皮流血,忍著痛上完手銬後,拿出酒測棒直接嘟到那人嘴上,問他是不是酒駕!結果竟然沒有反應啊!
    過程中只稍微聽見他咿咿歐歐的越南腔:老闆~對不起不好一絲~!
    一同前來支援的同事就先把他架回派出所,可是竟然怎麼查也查不出他的身分,而且他回去之後都不講話,最後沒轍了我們直接把他帶到移民署專勤隊壓指紋,一壓下去不得了!他竟然有兩個身分!
    他分別於2012年、2015年用不同的身分入境過台灣,因為他過海關時的照片是同一人,但身分卻不同!真相大白後他終於開口說話了, 原來他2012年以外籍勞工的身分來台灣,想要養家糊口,但工作不到一年就從工廠逃跑,變成逃逸外勞,2014年在彰化被抓到送回去越南去啦,他回去之後竟在隔年2015在越南花了20萬新台幣買了一本假護照,偷渡成功,又再次進來了台灣,才會出現同一張入境照片有兩個不同的身分,讓我們真是不得不誇讚他,這麼愛台灣!
    雖然他有想買IPhone的苦衷,但違法了就是違法了!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 移送法辦!

    (如僅一般違規追車,請以逕行舉發、通報攔截圍捕代替之)

    用快要壽終正寢的手機做影片挺累的,字幕就下次吧😜

  • 直行車道右轉 在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20 13:23:44

    市議員謝美英提出「全面體檢桃園道路標線問題」:
    道路標線設計不當逼人吃罰單,政府有責任,不應全由民眾自己承受。包括:公車站牌設在紅線區、計程車紅線區上下客、直行車占用右轉道、沒有機車待轉區…,都藏有違規陷阱。

    20200511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之一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 總質詢:違規陷阱─「全面體檢桃園道路標線問題」

    許多駕駛人向美英陳情,道路標線設計不當逼人吃罰單,政府有責任,不應全由民眾自己承受。包括:公車站牌設在紅線區、計程車紅線區上下客、直行車占用右轉道、沒有機車待轉區…,都有違規陷阱。
    有的路段,前面是公車專用區、後面是公有停車格,中間只有一段紅線,乘客下車不到兩分鐘,計程車司機就被後車的行車紀錄器檢舉,當天辛苦跑車的錢也飛了!
    駕駛向美英抱怨,公車站牌前就是紅線,每天定時定點停靠,一旦被拍照檢舉,只能硬著頭皮吞罰單。
    也有民眾收到「直行車占用右轉道」罰單為自己抱屈,民眾說,中壢區普忠路、環中東路口,只有兩線道,上下班尖峰時段,沒有多的選擇,開到右線之後,根本沒機會變換車道,他並非紅燈右轉擋到後車,而是綠燈直行被開單,著實錯愕。
    美英要求交通局全面檢視標誌標線,避免設計不當形同陷阱,挖洞給駕駛跳,硬逼民眾吞罰單。

    #交通 #違規 #罰單
    #市民麥克風 #謝美英 #議會質詢
    #市政總質詢 #標線 #陷阱 #紅線
    #專用道 #變換車道 #標誌 #駕駛
    #公車 #站牌 #行車紀錄器 #變換車道

  • 直行車道右轉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6-19 11:08:29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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