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302的網紅林佳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桃客詐領公款,仍續領近億補助! 交通部毫無把關機制,林佳瑋提解方! 連詐欺犯都可爽領補助!?交通部的「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公運計畫)每年補助全台客運業者30幾億,但把關機制在哪? 桃園客運105年以偽造文書方式,詐欺交通部1,244萬的公運計畫補助款遭檢方起訴。據知情市民通知,將於今日下午於...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市政 交通處 高鐵大道,世賢路,和自由路公車專用道應比照垂楊路,依法廢止BRT公車專用道(645) 第一,由於BRT沒有專法,只能援引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根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三條,主管機關在中央是交通部,在地方是交通處, 確定交通處,是可以依法行政的主管機關。...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0 22:26:40

張炳良 香港教育大學研究講座教授、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在回歸以來至為震撼香港的上個星期,我身在海外,但心繫香港,透過媒體及臉書知悉事態的一些發展,感到很痛心。星期六(6月15日)下午回港當天,趕及看到林鄭月娥特首終於宣布無限期押後逃犯條例修例二讀的直播,實際上就是擱置了。但是局面不見得就可這樣...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04 0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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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客詐領公款,仍續領近億補助!
    交通部毫無把關機制,林佳瑋提解方!

    連詐欺犯都可爽領補助!?交通部的「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公運計畫)每年補助全台客運業者30幾億,但把關機制在哪?

    桃園客運105年以偽造文書方式,詐欺交通部1,244萬的公運計畫補助款遭檢方起訴。據知情市民通知,將於今日下午於桃園地方法院召開第一次刑事庭。然而查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公開資料,桃園客運自106年至今仍持續領取交通部公運計畫的補助,已公開的部分達8,724萬,遠超過遭查獲詐欺的金額。#交通部對於不肖業者根本沒有有效的課責與把關的機制。

    #桃園客運近年來因持續違反勞動法令,司機超時沒加班費聞名,是 #桃園近四年來違法第二名的業者,僅次於景山交通集團。但桃客的惡劣不僅於此,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新聞稿指出,包含桃園客運的前董事長吳運豐、現任董事長黃伯弘等多名高層,於105年串通偽造文書,藉此詐領交通部高公局的公共運輸計劃補助,高達1,244萬元。

    令人驚訝的是,當檢方公告起訴及犯罪事實後,#交通部高公局仍持續依公共運輸計劃給予桃客補助,每年約三千萬元,等於是對於有詐領公款前科的不肖業者毫無把關機制,濫用人民納稅錢,變相鼓勵公共運輸業者違法賺取暴利。

    依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及〈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交通部本應於補貼運輸業者時設計監督機制,但查閱交通部公路總局的公運計劃相關規範,對於曾有 #偽造文書記錄或重大勞基法違法情事的業者,竟毫無停權或課責的相關辦法,導致桃客持續囂張領取近億補助,政府公信力蕩然無存。

    更何況桃客領取的政府補助不僅來自交通部公路總局,也來自 #桃園市政府的交通局、#工務局,及各機關的大小標案。根據新聞報導,桃客自106年後每年取得的標案金額更超過數億元。這更突顯了政府採購法目前的限制!

    雖然採購法第101條規範有「拒絕往來廠商」的項目,但未適用於一般政府補助計劃,也未處理違反勞動法令的血汗業者,導致完全無法處理桃客這種視勞動法令於無物,且在政府補助計劃中大肆舞弊的業者。

    📣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我有幾項聲明📣

    1️⃣公路總局應公告桃客自105年至今共領取多少政府機關的標案與補助予人民知曉,並對前述補助項目嚴格檢視是否有更多未查獲之詐欺情事,可疑之處移送檢調偵辦。

    2️⃣公路總局應儘速就桃園客運申請公運計劃部分予以停權。

    3️⃣公路總局應儘速修改相關辦法,如大眾運輸業者有違反政府採購法101條情事或重大勞動法令違法,則予以停權禁止補助。

    ✍️此外我也提出修法方向作為政見✍️

    1️⃣政府採購法之拒絕往來廠商條件,應納入重大違反勞動法令,及於各項政府補助中重大違規之業者。

    2️⃣行政院各機關應積極檢視是否有類似情事修改相關主責之補助辦法

    有關桃園客運依賴政府保護,實際上進行不肖行徑,我將陸續公佈更多資料及懲治的作法,請各位市民朋友一同關注!

    回顧:
    ▶️我在上周公布桃園十大違反勞基法企業:
    https://reurl.cc/oDyqbv
    ▶️9月我踢爆桃客要求司機僅能月休3天,成功使桃客撤回公告
    https://reurl.cc/3149nR
    https://reurl.cc/aldAyG

    參考閱讀:
    詐領千萬補助款 桃園客運董座吳運豐等11人遭桃檢起訴
    https://reurl.cc/1QbqAG

    photo credit:東森新聞、桃市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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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在 許淑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0-18 06: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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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淑華在上週的總質詢時有提到,我國與周邊國家目前都漸漸步入高齡化的社會,針對高齡化觀光產業,目前我國的配套措施應該要完善,近日日統國道客運取消4條國道路線年長者優惠票價,探究其原因是因為日統客運的票價是以2006年的物價為標準,且當時是以老人人口5%計算,而我國目前高齡人口已佔全國人口的14%,為亞洲排名第三,在高齡化社會的浪潮下這絕對不是單一事件,未來這樣的情況會更加嚴重。

    除此之外公路客運已多年未調漲價格,目前交通部同意漲幅為17.17%,但是調漲部分之價格,將由交通部補助相關款項約為3.2億元。而國道客運的部份,每逢連假國道客運皆會提出票價優惠方案,今年雙十國慶部份客運也提供8.5折的票價優惠搶客,但是此優惠價格交通部是有補助的,據查交通部於2018年依據「國道客運票價優惠及公共運輸轉乘優惠措施」對於連假或是相關轉乘的民眾,補助共8,400萬,但是對比今年三月國道客運要求漲價,連假時以優惠票價促銷,最後優惠部份是由交通部來買單,這樣的作法令人費解。

    依照《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9條之規定,依法律規定予以優待者,其差額所造成之短收,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雖為了推動大眾運輸之發展,但是交通部對於相關政策的推廣就與撒錢畫上等號,短期或許會有效益,但長期來看對於產業界及政府財政未必健全,針對相關補貼方案未來該如何執行,政府應審慎思考。

    而交通部過去為補足偏鄉運輸能量,於105年推動DRTS的政策,提供運輸業者按照使用者的需求進行規劃,也視為蔡政府的重要政績,交通委員會上會期,也針對「發展大眾運輸系統條例」修正提案進行審議,其中「對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服務(DRTS)」提案通過,並把該服務納入大眾運輸的範範疇,然而目前試辦的12條路線中,截至108年8月底,已有3案停止或修正辦理中。

    依據運研所於提出之研究報告指出,目前DRTS計畫執行所遇到的困難尚有待解決如乘車資訊不完整、預約派遣機制未普及等。若政府真將DRTS做為偏鄉運輸的重要工具,希望相關單位在這次試辦之後能妥善檢討,讓DRTS真的成為「連接偏鄉的最後一哩路」。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在 蕭美琴 Bi-khim Hsia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6-01 0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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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是本會期的最後一天,也在昨日三讀通過我所提之立法和修法案,分別是【電信管理法】跟【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我所提的【電信管理法】草案,除了將保障偏鄉居民使用通訊網路的權益入法,主張 #政府有促進偏遠地區網路建設之義務;也基於 #國家安全,以法律限制使用影響通訊保密和安全的設備。

    我也在【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提修法,比照偏遠離島地區,#將花東的航空及航運業者納入虧損補貼對象,以政策誘因鼓勵海、空運業者投入花蓮交通建設。

    期望這兩部法案,在通訊上能縮短城鄉差距並增進網路安全,運輸上讓政府能夠實質協助投入花東業者,支撐其永續經營。

  •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8-14 19:16:48

    #一日市政 交通處 高鐵大道,世賢路,和自由路公車專用道應比照垂楊路,依法廢止BRT公車專用道(645)
    第一,由於BRT沒有專法,只能援引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根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三條,主管機關在中央是交通部,在地方是交通處, 確定交通處,是可以依法行政的主管機關。
    第二,根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5條,交通部訂定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施行細則)。
    第三,根交通部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施行細則) ,第4條規定,專用道路,設置的條件是,每小時公車流量要在60車次以上,等於每一分鐘要發車一班,或每12小時累計公車流量大於400車次,等於每兩分多鐘,就要發車一次,兩個重要條件。
    嘉義市,從高鐵大道,經世賢路、自由路、垂楊路等路線的BRT公車,從過去、現在到可見的未來,行駛於嘉義市和高鐵站之間,以目前每20分鐘發車一班的頻率,不會超過三班,未達法定每小時60班車次的設立標準。
    垂楊路已依法行政,廢止未達法定車次的專用道路。
    基於道路使用效率,舒緩上下班尖峰時段,提高高鐵大道、世賢路、自由路車潮流量,有必要盡速依法行政,廢止自由路、世賢路 和高鐵大道的公車專用道,還給市民順暢行車空間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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